如何看待微博用戶 @燒傷超人阿寶 對於警察的評論?

發完這個微博,有警察同志私信里和我唧唧歪... 來自燒傷超人阿寶


我記得三個月以前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被打砸以後,和平抗議的醫護人員可是很快就被警察叔叔用高壓水槍「」走了的。

和太康的這件事真是相映成趣啊,看來就戰鬥力而言,醫鬧>警察>>醫生,幾十百把個醫生護士在警察面前都是戰鬥力只有五的渣渣,而四個醫鬧就讓警察叔叔「束手無策」了,呵呵呵呵……


很可悲的一個事實是,我國不是一個完全的法治國家,官僚集團只在乎如何當好維持會,目前的實際情況是,除了北上廣一類經濟非常發達,信息傳播速度極快幾乎難以管控的城市,絕大部分地方,法律到底管不管用,能管多少用,並不取決於法律本身,也不取決於執法者的意願,而是取決於領導們的態度,誰能鬧、會鬧、敢鬧,誰的要求(不管合理與否)就更容易得到滿足,誰不能鬧、不會鬧、不敢鬧,誰就更容易被當成犧牲品丟出去滿足對方的要求。

也就是說,同樣的一件事情,比如醫鬧,如果只是打的普通醫生護士,並沒有波及到某個會怒扇領導耳光的大BOSS的家屬親眷,那麼為了息事寧人,領導就會傾向於把法律當草紙丟了,讓警察去逼迫不太可能鬧事的一方再老實點,把這個虧咽下去,不要搞個大新聞,與此同時,拿吃虧那一方的利益出來補償更有可能鬧事的一方,製造「天下太平萬事大吉什麼事都沒有發生」的假象。

相較於更有可能四處上訪撒潑鬧事讓領導有麻煩的醫鬧那一方,有單位,有工作,有很多途徑可以去逼迫他們閉嘴的醫生護士的一方自然會被犧牲掉,說得嚴重一些,警察在這個過程中起的是一個助紂為虐的作用,雖然這並不見得就是他們的本意,但是事實如此,確實沒得辯解,而且非要強調有難處有什麼用?知道你有難處,但是呢?大家誰沒有難處?警察有難處要大家理解,那醫生護士有難處警察理解了嗎?罵兩聲就受不了,被逼著吃了虧的醫生護士怎麼辦?喝葯上吊?還是非得配合警察把嘴閉上任醫鬧打才叫理解?

當然了,警察辛苦是一回事,做的事不地道也是事實,不過怪警察也未免打錯了靶子,警察在整件事情中扮演的只是一個被驅動的工具角色而已,有的時候警察自己也是要被當成棄子丟出去吃虧的。為了維持天下太平假象而不息讓本來權益就受到侵害的一方再吃一次虧的某些人才是罪魁禍首,樂觀地說,管好電視報紙電台就萬事大吉,想讓你不知道什麼就不知道什麼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再往後走,想要把一件發生了的事情蓋住不讓人知道只會越來越難,到了那個時候,還只知道老一套辦法,不知道加強學習的那一派老官僚,遲早是要滾蛋的。


郭德綱有個段子,說他兒子郭麒麟和別人打架,被打了。

「我和人打賭,三天之內我要殺了他」

「嚇得我啊,心都涼了,你才16歲,你怎麼能賭博呢」

於:「殺人那事沒言語?哪大哪小啊」

我開始以為這就是包袱笑料的藝術創作。直到看到貴題目下面那些「不該說髒話罵人」之類的言論。


突然想起來,小時候算命的說我有牢獄之災。

在此聲明,未經本人同意不可轉載,也不要爆料和去@有關部門去追責追問,已經過去兩年多了,我自己不是很在意,也不希望給自己惹麻煩,

我也很了解基層警察背負的各種奇葩指標與指示,

吐槽應該對著下達有關指標的領導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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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警察不作為,我反對,警察還是很能來事的,閑的亂把人抓進去的時候就沒說警力不足。

主角是我。

坐標魔都上海,長寧區。2012年夏,還沒找到工作,我為了辛苦賺點生活費做兼職,給一個房地產開發項目大馬路上發傳單,一天才7,80元。

這種事一般城管巡邏的時候會管,我們看見城管來也會知趣的找其他地方去休息打醬油。

但是,但是,有一次來的不是城管,是警察!

印象很深的記得,有一輛警車事先經過我的旁邊看了一下,走了,好像逛了一圈半個小時後又回來了,下車了,跟我說你這在大馬路上污染環境可不好啊,最近我們在抓典型,你跟我們走一趟問個話吧;

作為屁民,我想我發個傳單都輪到要去警局的地步了?

我只是確認了下他們只是要問問話,就跟他們上車了,我很乖的。

但平靜的外表下內心正在波濤洶湧著。

一路上我在想:

會不會是假冒警察販賣人口的,畢竟我長的這麼善良好說話的小正太一枚,冒充低齡兒童還是有那麼一絲可能的;

會不會是神秘機構抓我去做人體實驗,我的理智告訴我發個傳單是絕不可能被抓進局子里的,很可能是人體科學實驗就缺我這麼個看似流浪人員又好欺負的人;

警車吭哧吭哧半小時左右,到了一處偏僻的滿是高高的鐵皮圍牆的建築外,我一看,不會吧,難道這裡是監獄?

難道有人想找人替死鬼我被躺槍選中了?

還好,當車子湊近了我看清了大鐵門上的門派,鬆了一口氣

——長寧區救助管理站,還好不是神秘機構不是監獄不是局子。

等等,帶我來救助站幹嘛? 我看起來像是需要救助的人嗎?

我想問什麼,可是一下車,警察把我交給救助站的人,就開車走了,走了,從都到位沒跟我說幹嘛。。。。。。

喂喂,好歹給我個解釋吧,在車上就一副對不起我欲言又止的樣子。。。。。。

後來我被救助站的人錄了指紋,頭像,登記資料,把身上的物品交出來給他們保管,然後把我關進帶著鐵門的房間里,門鎖上,裡面有幾個房間,就像一個半成品的監獄。

裡面有其他人,看起來就是就像是流浪漢,躺在好大一張床上——這房間里除了像大炕一樣的床和牆上的電視,什麼都沒。

從大鐵門的窗口裡遞過來一碗飯,夾雜著黃白相間的菜,納尼,難看且難吃,

真的難吃難吃難吃!

從鐵窗里遞過來什麼套路,我怎麼越看越像監獄?(自動腦補王大鎚的語氣)

吃了幾小口難吃的飯我就不吃了,乖乖躺在床上和流浪漢聊天,他說你們這樣的學生

——可是我不是學生啊啊啊,好吧我看起來的確太年輕太幼齒了——

八成是被警察抓過來充數了吧,這兒政府每隔一段時間有救助指標的,你估計就是指標了。

作為一個指標,我明白了,在以指標治國的你國,即使最開化的上海也不能避免對指標的應付,

什麼扯淡的警力不足基層缺警察,這麼蛋疼無營養的流浪漢救助指標卻被分配給了寶貴的警察和警車去執行?

我奇怪的是救助站怎麼和警察勾搭上的?哪個領導的鍋?

在這監獄待了2小時,終於有人叫我出去了,檢查好自己被收起來的東西——包括手機,要是有手機玩,我這兩小時就不用這麼無聊了——,然後告訴我,出門前方300有個公交站,自己坐車回去。

納尼!用警車把我送進來的,為什麼讓我自己走回去!我貢獻了指標,還得自己搭路費!

兩塊錢公交車費,不是錢啊!我今天的發傳單工資還沒領!

說實話,被警察帶走時,一點都不怕,還隱隱有點小期待(一臉壞笑),

科研機構外星人神秘組織黑社會什麼的最有趣了;

哪裡知道這麼令人失望,只蹲了兩小時的救助站(長的還像個監獄)。


看了某警察的回答,感覺心痛啊!原來我一直以為警察是保護弱者的,原來警察也是弱者啊!

警察到了現場,但是沒有控制住局面。

所以警察同志是專程去添堵的?

控制住了死者家屬就流弊了?醫鬧控制住了嗎?被傷害的護士解救了嗎?在報警的當下及時趕到了嗎?

為什麼抓黃抓賭的時候出警如此迅速,警員配備如此齊全,到了真有暴力事件的時候卻是人手不足,壓力巨大,到了現場但是控制不住局面?

讓普通民眾生活在恐懼中,發生了傷害事件時警察卻保護不了你,並且讓你理解警察的難處,還有更操蛋的嗎?


「他們一開始就奔我而來,沒有人替我說話!操所有猶太人、工會成員、社民黨人和共產黨人的祖宗啊啊啊啊!!」


理性看法就是:為什麼警察不出動

如果說醫院沒有打110報警,那當我沒說,如果打了110報警,那警察為什麼不出動?

沒出動總要給個理由吧。

樓上一堆還沒怎麼著了,就開始給警察洗白了?

警察可以像樓上幾位說:哎呀我很忙,我怕麻煩,萬一輿論針對我怎麼辦扒拉扒拉。

醫生就不怕麻煩了?醫生能不能看到一個病人一看就不是善茬說:哎呀這個病人太難搞,我不救了。

輿論對醫生不好,我不救了

這個人我看著不順眼我不救了

各司其職,哪行都有哪行的困難,你說警察有困難,警察畢竟還是暴力機關,手握權力,醫生有啥?難道這也是不出警的理由?

為什麼屁民就不能嚷嚷了?人長一張嘴就是要吃飯說話的,為什麼不能讓人說話?

是因為gov想做些對這裡的居民很不利的事情。警察必須出動,來維護治安。

但是身邊的警察都說,他們並不是想阻止大家,站在民眾的反面,事實上他們連盒飯都沒時間吃,只是為了保證沒有大規模衝突,他們也知道那個批文下來的話,對誰都不好。

但是民眾呢?不理解警察,甚至還打警察。

更有這位說的更有趣,很顯然,連警察都知道「是因為gov想做些對這裡的居民很不利的事情」,既然是對居民不利,那居民出來抗議是很正常的啊,那你警察去幫政府弄民眾,民眾反感你也是很正常的啊?

你又跟我談什麼理解呢??

各個都匿名,我不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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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情況

第一個:不出警

第二個:出警不及時

PS:假設一下出這種情況,我只是假設一下

該醫院出事後警察沒有出警,但是該公安局有一次執勤,警察受傷需要立即救治,抬進這家醫院後,醫生一看大怒:「當年人家醫鬧都砸到臉上了求爺爺告奶奶就是不出警,有本事自己去治療!」

隨行警察曰:「我事後不是給你處理了嗎?又不是什麼命案要得了那麼急嗎?」

醫生曰:「放心,我事後也會給你治,無非就是失點血,你也死不了」

警察曰:「我每天都很忙,哪有那麼多時間及時出警?」

醫生曰:「你以為醫院很清閑?你自己問問醫生護士加班到幾點」

請問,該醫生說的是否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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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說一句:作為學法律的人,我為什麼不提倡大家依法辦事?

因為依法辦事,那些條條框框就是框老實人的,誰讓你老實呢?你不吃虧誰吃虧?魯迅先生早就說了,老實就是無用的代名詞。

要是醫生不去上街抗議呢?這事是不是就這麼了了?

27日出事,28日醫生上街抗議,29日肇事人被刑拘,那麼有一個問題:在27日警察為什麼不抓?攝像頭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好死不死,28日剛抗議過,29日就被抓了,你說這得要有多巧??

如果28日不抗議呢?如果這件事不是在網上傳播開呢?感謝世界賜予中國互聯網!

其實都在中國生活著,大家都知道現實的政治環境是什麼樣-----------鬧大了領導沒面子,沒面子就要壓著下面去辦,就立即就辦完了,這會警察也不辛苦了,也不怕外界輿論壓力了,一切障礙都沒了

就是這麼神奇!

下面還有人說群眾「不理解警察」,是啊,你說的我也承認,都是在中國生活的中國人,誰都別裝外國人,你就拿份薪水幹活,上面要壓就必須聽著,既然如此,你還談什麼「不理解警察」?有什麼理解不理解的?

還把鍋推給媒體?沒有媒體的話這事還有人管嗎?你一個小小的醫院能把公安局怎麼樣?

所以天朝搞什麼法治沒戲,因為循著正常路徑走的人,往往得不到任何結果,就是因為得不到任何結果,所以逼得他們不得不採取更加激進的方式。

怪誰?怪群眾咯?誰讓你們不好好當個屁民的?有苦自己不曉得吞下去嗎?讓領導沒面多不好?

所以現在的情況我能說什麼呢?感謝國家


你行就好好乾活,不行就把槍還我!


謝邀。

對這個事情,我怎麼看,作為一個醫務人員的丈夫,這些問題我也有很深刻的了解的,對於這些醫鬧,尤其是這種惡劣的有辱人格的醫鬧,我認為其實是很過分的,假如我老婆被人這麼侮辱,我絕對會像下面這個蜀黍一樣:

但是,就像《無人區》里這個警察對著徐崢惡語相向時,徐崢很洋洋自得的一句「可你是啊」,然後瀟洒的絕塵而去。作為執法者的我,又怎能輕易的訴諸於暴力呢?

好吧,扯犢子扯完了,扯點正事。

家屬的心情可以理解,我也為人父母的,小孩子夭折,這種心理的打擊是很大的,但用這種方式來表達憤怒就真的不應該了。說真的,我接觸過的醫務人員有很多了,也許態度有差異,但沒有任何一個人會對患者持有惡意,要故意謀害之的。

造成這個後果,誰都不想,但最後還是發生了,我覺得有必要好好的理一理,出現了這個夭折的後果到底是為什麼?因為醫務人員的不負責、因為該院的醫療設備和醫療技能確實有限、還是因為患者本身疾病的不可逆性?

如果是醫務人員的不負責任,不單單是民事侵權的問題了,還可能直接構成刑法第335條的「醫療事故罪」。針對這個後果,可以向衛生部門提出控訴要求對整個醫療救治過程進行調查和鑒定,看醫務人員是否是按照操作流程來的,如果懷疑醫務人員存在嚴重過失而可能涉嫌醫療事故罪的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在此,噴子們就請回吧,別又拋出什麼「衛生部門、公安部門又要徇私枉法、又要顛倒黑白的吞掉這個案子」的論點來,請給我你的證據,否則出門左轉不送!

作為我個人而言,我從來不排斥私力救濟,但是私力救濟的前提是用盡了一切司法、行政的救濟手段,或者說形勢所迫來不及尋求司法、行政的救濟途徑,而且還要遵循一定得比例原則,你總不能別人罵你一句你就把對方打個血氣胸、開顱什麼的吧。但在這個案子上,我覺得用這種方式來私力救濟,姑且不論時機掌握的如何,單從比例性原則上來說,是有點過度了,所以被刑拘掉四個人,我覺得並不冤枉。

再說對醫鬧的處置,我所在城市也有醫鬧,當年我在特警的時候也曾經被徵調去處置過。我參加處置的若干起醫鬧事件上,有那麼一兩起,家屬是花錢請的專業醫鬧來鬧的,但他們也沒有這麼凶的拉著醫生遊街、毆打醫生過,無非就是拉條幅,堵住醫院大門不讓人進出,最多的也就是砸了幾個啤酒瓶在窗戶上。

我要說說砸玻璃的這次,就是專業醫鬧乾的,大夏天的,夜裡堵著醫院急診樓的大門,還搬了三箱啤酒過來。我到現場就覺得不對勁,人都死了怎麼還有心情喝酒?後來抓了人才知道,他們一早就說好的,啤酒瓶一是砸醫院玻璃給院方施壓,二是如果警察抓人時可以用酒瓶砸過來拒捕。

當時我們這邊的處置措施是接到報警後10分鐘內屬地派出所先到位,對方人太多,電台裡面報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調集其他警力趕過來支援,先期到位的拉起警戒線以勸解為主。那個時候我已經調到刑警了,當天晚上我值班,也被指揮中心呼來了。到了現場後,現場指揮大喇叭就在喊了,請各位讓開急診大門,方便急診病人就醫,並且把相關的法律規定跟對方作解釋,對方不聽,依舊聚集,依舊不讓開急診通道。僵持了大約十幾分鐘,正好有急診病人要往裡面送,對方還不讓開,非要給個說法,警方再次警告,不聽。那隻好強推了,依法行使強行帶離現場,把擠在最前面的家屬帶開,後面的專業醫鬧開始撒潑了,拿著酒瓶就往醫院的玻璃上、往警察這邊砸過來,然後么,就被我們這些混在人群中的二線部隊控制住了。簡單明了,全過程如下:

出警到現場——拉警戒線、叫支援——勸解——普法宣傳——出現違法行為——有效、低烈度的控制住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這次「急診樓會戰」中,我們的警力配置是不少於對方的。

我個人認為如果在警力充足的情況下當地警方還這麼處置當然是有問題的:

從治安處罰法的角度上來說,家屬一方的行為已經是擾亂單位秩序了,而且還毆打醫務人員,傷情姑且不論,違法治安處罰法也是妥妥的吧;

從刑法的角度上來說,家屬以防的行為也是涉嫌侮辱罪了,雖然這個罪名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但警方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應該是合理合法有法可依的吧。

好吧,上級為了維穩縮手縮腳、投鼠忌器的,那麼我不採取治安處罰或者刑事強制措施,我依照《人民警察法》第八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或者威脅公共安全的人員,可以強行帶離現場、依法予以拘留或者採取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對這些人就做一個簡單的,中性的,不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的「強行帶離現場」總沒問題了吧。

但是我還是要再強調一下,以上的一切也得建立在一定的警力基礎上,就那麼三五個警察對方十多二十個人,你是可以把鬧得最凶的人帶離,但是你也在這段時間離開現場了,如果對方要做些惡劣的傷害甚至是殺害的事情出來,又談何保護醫務人員呢?善守者,不會輕易的中了對手的調虎離山之計把自己要固守的目標暴露給對手。要反擊也還是得積蓄力量才行的啊!

如果當時我在現場,我肯定會在叫支援的同時先做勸解,再視警力、對方行為等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強行帶離或者其他的措施。就算再不濟,我也絕對會夾在中間,或者是讓醫務人員進到某個房間把門關好,我守著門,反正絕對不會放任對方再繼續毆打醫務人員。

我在人單勢薄的情況下,我也只能做到這樣了,要我雷霆一擊,我真的是要考量的,群體性事件規模有大有小,但並不是只靠拳頭硬就一定能解決掉的。如果對方被徹底的激怒了,十多個人多個方向對醫務人員做出極端行為,我這點警力是不是護得住的問題,有醫務人員在警方面前受傷、死亡的情況發生的,那就是真的失敗了。

至於我夾在中間或者守門時被對方打了怎麼辦?我正常執法,你打我,妨害公務罪,又多了一項罪名出來,你願意把事態升級,怪我咯?


呵呵,幾個片警就把北京的「斯巴達勇士」給按了,一個縣城的警察居然搞不定醫鬧。

我們醫院也出過嚴重的醫鬧,十多人門口聚集,還有人在門診挨個屋子踹門,有趣的是,我們都不太害怕(東北醫生戰鬥力也是有加層的)。

終於有個人踹門踹到我們屋,在屋裡拿個喇叭喊了一圈,也沒人理他,他也沒動手就出去了。

後來聽說警察來了,抓走幾個,可惜我沒看到,但是肯定沒有衝突,就那些醫鬧,七大姑八大姨的或者花錢雇的,還真能和警察衝突啊?


很多人以為警察的主要職責是貫徹法律,維護人民財產安全,但實際上,警察或者說官僚系統的最高法則只有一個:維穩。

而任何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行為都是維穩的重中之重。

這是一個鏈條,如果能保持太康縣的穩定,醫生可以被犧牲,警察也可以被犧牲,甚至太康縣的領導幹部也可以被犧牲。

「你是執法者,是暴力機器,是怒目金剛,不是hellokity! 法律,是你唯一的行為準則。請清楚並牢記這一點。 否則,你們可以靠卑躬屈膝躲過媒體的抹黑無知者的誤解。卻終究被所有正直善良理性的人所唾棄!」

這種漂亮話說說可以。

你盡可以指責警察,可是當具體到每一個警察時,他們很清楚,他們面對這些人的時候,並不是以體制面目出現的,此時的警察並不是暴力機器,他們只是一個隨時可能被體制犧牲的個人,如果能把這場事件平息,犧牲幾個醫生可以,犧牲幾個警察也可以,如果事件足夠大,犧牲幾個官員也未嘗不可。

而偉大光榮正確的,永遠是上級,不會為你承擔任何責任的上級。

這種時候,警察當然要擔心上級不承擔責任。而且還擔心什麼?一定不會承擔責任啊。

恩歸於上,怨歸於下。千年的集權體制一直這麼運行,上級集中權、財、人,下級集中勞、累、苦。

當對體制怨恨的洪流湧向醫生,於是有了醫鬧,當同樣怨恨的洪流湧向警察,有個暴力抗法也不奇怪。

洪洞縣裡無好人,並不是洪洞縣真無好人,而是一進衙門,第一考慮的就是生存,衙門裡,好人生存不下去。

太康縣不過是又一個洪洞縣,中國也不過是個大號的太康縣罷了。

這裡有賣萌的,賣直的,賣乖的,賣傻的,左不過是為了生存,何苦相互為難呢?

如果罵人有用的話,還要警察幹什麼?哦,忘了,警察也幹不了什麼。


很遺憾,雖然人家罵的雖然是髒話,但是本質上沒有罵錯。

【沒有及時出警】和【出警後沒動作】其實都一樣——警察保護不了弱者的合法權益,而且後者更可怕:甘當吉祥物,還能強詞奪理。

那請問別人報警的時候,會專門告訴你這裡有醫鬧,但是醫鬧的人很少?

派出所呼警察過去,會不告訴警察這是醫鬧?

那請問為什麼只來兩個警察?這是出於對自己的信心?

警察喊一聲:『不許動!』,嫌疑人就真的不動了?

是不是喊了不許動以後什麼都不能做了?

辣椒噴霧不是零幾年就配發到基層了嗎?鳴槍示警呢?

我個普通人都知道還能有的行動,你們這業務水平是不是該提升一下?

沒辦法?

還是因為開一槍局長會下課,所以不敢有動作?

再假設一下,那醫生護士如果是在場警察的老婆,會沒辦法?

不會。

不過不是一條心罷了。

自辯說很忙人少不是神仙的,你這話讓誰能理解你?

當個警察,做不了該做的,至少讓人罵一下。非要講些場面話不可,與事何補?挨罵也是活該,不會看勢唄。

我看美劇,美劇的警察的平均水平可從!來!沒!這!么!慫!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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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後炮人人都會放,關鍵是在關鍵的時候上去把事情解決了,事後處理有個卵用?

我知道開槍了/衝突群眾要寫報告,因為麻煩、因為後果不好承擔就不做,保護不了弱者,那就別怪人家罵你。

什麼時候警察敢抓了,什麼時候醫鬧就不會這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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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警察,根本就是毫無威懾力。

——遇到賣切糕的,無法阻攔。

——遇到高速攔狗搶狗的,無法阻攔。

——反正只要對方能夠施壓的,警察的作用基本就廢了。

連我們都知道,警察這麼做是因為少數民族是火線碰不得、狗粉會給你口誅筆伐、強拆必須配合。

那請問我要你們幹嘛?搞來搞去本質上是一坨維穩的工具,只能做跟居委會大媽一樣的片警工作,那就根本不是保護人民保護弱者的暴力機構,而是欺軟怕硬會講場面話的慫蛋。

現在社會這麼亂,醫鬧暴恐什麼的到處都是,警察出動人數絕對劣勢、連槍都不帶不開,跟吉祥物有什麼兩樣?

奉勸醫院找20個混混當流動保安,以後醫鬧打個電話用幾輛金杯拉過來至少有個場面在。

我以為,這是非常實用的。


作為一名勤懇的洗地工作者,首先向知乎上的警察同志們道一聲抱歉:我來晚了……

言歸正傳,首先聲明,我承認這個過程中警察有很多的錯誤,這個上面說的很多了,我就不說了,主要說一下其餘答案沒說到的地方。注意:以下內容中有不少洗地部分。

有人說警察不作為是不尊重法治,這話對,但它是結果不是原因。每個人或集團,如果不尊重法治,除了個別方面是遺留習慣外,絕大部分情況都是這些人或集團不尊重法治可以從中獲利。他們這麼做是一種私利行為。但是,從表面上看,遺患事件中警察的做法對自己利益是不符的——如果袒護了醫鬧,並沒有分文好處;但如果幫助了醫院的話,你要是院長會不會以後時不時請片警喝幾杯,要求警察有個頭疼腦熱了優先專家就診減免點醫療費?要知道,這點錢比起醫鬧帶來的損失來說真是不值一提。

但是,警察們為什麼選擇了既不符合自己私利又違背法治的事情呢?僅僅是欺軟怕硬不敢得罪醫鬧?太小看他們了吧!所謂醫鬧,絕大部分時候都是一幫烏合之眾,要麼是患者相關親戚,要麼是由患者家屬雇來的人。這些人的組成形式註定了大部分時候既耗不起時間,也缺乏足夠的組織紀律,對付知識分子組成的醫生有餘,到了警察面前就是戰五渣。就算個別有組織的,戰鬥力能勝過警察?

所以,警察之所以選擇不作為,甚至寧可違背法治又損害自己私利的不作為,是因為他們害怕——不是怕醫鬧的戰鬥力,而是怕面對的整個輿論環境!

知乎上的人——或者說能在知乎上留下一定質量答案的人,文化水平都至少不低,所以在這個氛圍內,會給人一種錯覺,誤會整個國家的輿論環境都和這裡一樣。其實許多地方可謂完!全!不!一!樣!無論是媒體還是普通百姓,在絕大多數醫患糾紛時候,都毫不猶豫的站在患者角度!這就是客觀現狀。在國家提出治理醫鬧前,可以翻開任何媒體關於醫患關係的報道,都是基於同情患者譴責醫院;後來國家提出輿論治理了,這種情況變化些了,媒體不敢大張旗鼓的支持醫鬧了,但是,普遍依然是同情。而且,相對媒體而言,真正可怕的是普通百姓的輿論環境!隨便打開任意一個門戶網站,隨便搜一篇醫患糾紛的新聞看看下面的評論,看看都是怎麼說話的。那些就是中國真正在這個問題上的主流民意!這才是醫患糾紛真正恐怖的地方,也是知乎上許多人沒有意識到的地方——主流民意並不是支持這裡許多人心中的正義。

這麼一來,警察在沒有上面明確嚴厲要求的情況下,必然不會隨便出手參與醫患糾紛。好嘛,本來中國主流民意就是仇官仇富,這下好了,警察代表政府,是官;醫生有錢,是富。今天警察出手幫著擺平一起糾紛容易,明天難保哪個媒體就出來描述患者的可憐,質疑醫院和政府對弱勢群體的不同情,後天就是來自洶湧民意的鋪天蓋地的對官和富聯合欺負弱勢群體的謾罵。事情鬧大了,警察同志們自己也不知道會不會被拋出去當替罪羊,或者就算上面壓著不讓替罪,也被爆一下搞個人肉搜索。到那個時候,輕則處分降職,重則丟掉飯碗。抱歉,警察也是普通人,不是超級英雄,還是先保住自己的基本條件吧。

如果有人覺得這是危言聳聽,可以看看現在連撤個路邊攤都被逼到圍觀執法、跪地執法的城管吧。城管大部分還是編製外人員,就算被輿論圍攻替罪時候還能靈活點。警察大都可以有編製好不容易進去的啊,誰敢為你這種「少數人心中的正義」而拿自己前途開玩笑?

所以,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中國曾經一段時間對知識貶低、對合法財富獲得者迫害導致的至今眾多人群對知識換取財富的不接受;這種情況恰好在醫療改革不到位情況下,在醫藥問題上嚴重萌發;再經過媒體為了利潤附和民粹持續的煽風點火導致的事態擴大。使得在醫患問題上,醫鬧成了各方面都不敢得罪的人,他們看似烏合之眾,其實背後站著中國絕對主流的民意!這就是恐怖的民粹化時代帶來的必然結果。

而警察,只是這個環境中的一小分子而已,他們作為整體沒有能力真正改變什麼,所以作為個人也沒有膽量去干涉什麼。

——————————————10.11補充————————————

又搜索了一下騰訊、新浪、網易幾個大門戶網站中這個新聞下的評論。 目測八成以上還是指責醫院、醫生以及對醫療責任鑒定不信任的;網易藥丸黨有若干順帶指責國家醫保制度的;提出警察問題的評論基本沒有,大家都沒想到他們應該出手,或者說大家對他們沉默普遍表示滿意。我估計警察要是制止了,這滿屏幕罵聲至少得分一半給「助紂為虐」的警察同志了。

也就知乎這類所謂告知群的地方,才會關注並討論警察的問題。 這就是民意現狀。這就是嚴重的社會意識割裂。

作為警察個體,除非是超級理想主義者,該怎麼選擇還用問嗎? 而更可怕的是,知識理應致富、知識致富沒有原罪、貧窮不是不講法的理由這些觀念依舊沒有深入人心,所以這個民意狀況短期不會大變化。因此,媒體還會設法附和民粹,警察還會設法躲避民粹——誰都不願對這種洶湧民意作對。 倒是所謂的知識分子們,總想著要求執法者這種揚湯止沸的方法,真正高難度的將民意引向正確途徑的釜底抽薪方法沒人願意俯下身去做。所以,也是偶爾吵鬧幾聲後,就完全淹沒了。今後的事情,該怎樣還是怎樣。


說警察該不該被罵的,我們先來設想這麼一個場景:

假設我們是生活在這麼一個社會環境里——如果醫鬧時警方不作為,發生十幾人醫鬧完大大方方走了,第二天被曝光了才抓住4個,輿論嘩然,該地區警方的相關領導將因此被問責乃至免職。那麼相信在這樣的壓力下,一旦醫鬧事件發生,該領導就會給予足夠的重視,並施以下層民警乃至刑警同樣的壓力"我要是丟了烏紗帽,你們也別想有好果子吃!"

要是處理不好這事兒丟了工作,那各位基層警察們的老婆可就得去幫人看倉庫,兒子的補習班也別想上了,這時候警察們到了現場,眼裡的醫鬧們在鬧的哪兒還是醫院呀,那可就都是在砸自家的鍋碗瓢盆、打自家的老婆孩子了…

大家覺得這時候能不能"當場控制住局面"了呢?

這樣的環境,固然也說不上好,說不上法治健全,但至少比現在的情況看上去要公平正義些。

所以說警察有沒有難處?我相信有,哪份工作沒點困難沒點無奈呢。但這件事里,警方的不作為恐怕並不是因為"難",而是因為「慫」,沒有上述的那種壓力,也就不願意為了他人的利益或是什麼狗屁正義去拚命,說好聽點是「維穩」,說難聽點就是「怕事」,不是做不到而是不去做。

本來這是一件心照不宣的事,畢竟大家也都知道我們社會制度還不健全、政治體制還不完善、獎懲規則還不分明、經濟建設還待發展,大家都是底層人民討口生活, 誰能為了那麼幾個錢去拼大命呢?大家誰也別太難為誰。

但是這些話不能由警察自己來說。

如果你說了,你說「這些太難了,不是我不去做,是我做不到。」那就把你手裡的碗放下,警察是公職人員,除了你爹媽沒人有義務白養著你。

更何況現在我們再來看原微博,原博主最早罵的是誰?

公安局和轄區派出所領導

關鍵詞幫各位加粗了。

原博主說的話確實粗魯,作為有一定影響力的V多少是有謹言慎行、至少不滿嘴髒話的義務的,但從結論上講,這實際提倡的正是相關領導問責制。基層民警有困難有壓力要理解?人家理解啊,人家可理解你們了,直接問責的就是你們領導,你們的困難與壓力來源,就是要幫你們換領導,幫你換一個能讓你們放心去恪盡職守、維護法治的領導。

結果這些警察跳出來說「你別罵」。

這種行為確實就讓人很費解了,不得不讓人覺得,即便是這些基層警察,也認為現在的情況是可以接受的,是合理的,他們是樂於維持現狀的,他們其實並不想去盡職。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他們口中的「難處」、「壓力」、「困難」又從何談起呢?當然要和那些失職的領導吊在一起抽了。

原博主針對的本來就不是整個警察群體,而是那些一聽人罵了自家人,就要怨怨艾艾出來對號入座替自己領導洗地的人,彷彿這樣一來,自己的屁股也坐的更紮實了一些。這些人該不該被罵?其實不用我們罵,要是我們能把他們的飯碗砸了,他們轉頭就會來幫我們一起罵,罵得更凶更響。

可惜我們沒這個權力。

至於「怎麼不罵醫鬧反而罵警察了?」的觀點。這麼說吧,如果在第一起第二起第三起第四起第五起第六起第七起第八起第九起甚至第十起醫鬧的時候警察就盡了職出了力嚴懲了禍首,事情是不是還會演變到今天這個模樣呢?

醫鬧分子固然是某一次醫鬧的元兇,但如今醫鬧盛行難以遏制的現象,它的罪魁禍首,究竟是誰呢?


抱歉,我其實很喜歡一笑風雲過這個有趣的警察叔叔的,但是這次他的說法真的沒辦法贊同。

如果四五個受過專業訓練的警察帶著全套裝備以國法為後盾如果還不能控制住「十幾個情緒激動」的家屬,那我很懷疑警校的訓練。所以這不是不能,而是不為。(我聽知友說先期處理民警一般只有兩個人,但這個說法我仍不能接受。出警之前肯定需要詢問報警的原因、現場情況和規模,知道規模大難以控制那就應該派出相應人手處理,而且兩個先期處理民警如果不能迅速控制住現場也應該馬上請示上級並叫增援。我打架輸了電話搖人過來也只需要十幾分鐘,110總不會比這還慢吧?)

如果不知道如何處理,能不能先控制場面再打電話請示?總不能看著被害者被侮辱被毆打吧?@一笑風雲過警察叔叔你們看到街頭鬥毆的時候是打著電話請示順便等他們打完,還是先分開雙方再詳詢經過?而且居然還有脫小護士褲子這種行為,這都需要打電話請示才敢去阻止?!所以這不是無權,而是不想管。

遇到事情不拿出擔當就算了,事後還用「怕保護醫生護士會被說成是幫著殺人醫生」並以此為借口袖手旁觀…是不是有點兒昧良心了?

控制場面=幫醫生=幫殺人方=引發暴亂,slippery slope用的這麼溜,那警察還能做什麼?發通緝令會不會令嫌犯感到害怕進而精神異常然後大肆殺人引發社會恐慌?抓小偷會不會令小偷害怕而逃跑途中綁架人質進而殺害人質?制止鬥毆會不會讓正在打人的一方覺得警察是在幫挨打的一方覺得委屈糾集群眾衝擊政府機關?

警方坐視事態發展而不儘力制止這是沒辦法洗白的了。

既然太康已經如此,就該知恥後勇,如果還是堅持著不是警察的不作為,只會讓人更失望。


作為曾經的執法人員,現在的機關工作人員。不匿說一句,所謂警察控制不住局面,所謂什麼現場處置不力,都是屁話。總結起來,非不能也,乃不為也。

警力不足,警察很辛苦,我們都知道,我們也理解,但是這些不是推卸責任的理由。

也不用扯什麼程序缺失,什麼要請示領導,一些基本的東西你還是要做到的吧。出現xx場面控制不住沒關係,及時請示增援啊,你幾分鐘出警的要求呢?

吃公家飯,心裡還是要想想自己對得起對不起這個飯碗,端不好這個碗,就別怪群眾罵娘。

話說回頭,如果是這批醫鬧的家屬衝擊任何一個機關,你會控制不住?如果在場的醫生護士有執法者的親戚朋友,你會控制不住?

答題要靠良心,不要光站在自己立場上,要就事論事,要將心比心,做事情更要這樣。虧得現在「三嚴三實」還在講要嚴以用權,要避免為官不為。

這麼簡單的道理,硬拗什麼!再說句不好聽的,有些硬拗的答案,跟出現問題就往體制上推有什麼不一樣?這麼簡單的是非題,有那麼複雜要找一堆理由出來嗎!


理性看法就是:如果警察知道發生這事了,不抓人不處理不制止,那就是有法不依,那要你們這群廢物幹嗎?

別跟我叨叨什麼客觀困難,有困難就可以有法不依了,那要你們這群廢物幹嗎?

老百姓掏錢養你們是為什麼?讓你們執法,不是讓你們縱容犯罪。

一群浪費財政支出的廢物。

不匿。

PS:也別跟我說什麼真假,我只就當前看見的狀況發表言論。


@一笑風雲過的答案

通篇警察需要明哲保身的言論、、、、

因為警察需要明哲保身,所以出警了不敢處理,沒法把鬧事打人的制止。

這事是醫療責任就應該走醫療責任的處理,這事是鬧事就應該走鬧事的處理,這兩塊壓根不挨著。

為了這身皮,到了鬧事現場也不敢管,那麼當時為啥要選擇當警察呢?

警察辛苦警察累,這是大家都知道的,我們也能理解,但是起碼的治安維護好了是應該的吧。

最後 @一笑風雲過同志還說這樣下去警察都辭職,可以啊,辭職比率高了自然會有新政策出台,會制定更好的制度,不換血怎麼治大病,關鍵是你們倒是辭啊。


「警察趕到現場,沒有控制住局面」

上次好像湖南一個醫院醫生罷工反對醫鬧,人數比這次的醫鬧多到不知哪裡去了,也沒去幾個警察,就輕鬆控制住局面了。

罵髒話是不對的,而且也沒罵對人,警察執法現在還是個理想,他們只是執行領導的指示罷了。

維穩,穩個球……


我知道,警察當然是有難處的。我理解,我同情。

但是,小時候犯錯誤的時候,大家沒受到過這樣的教育嗎:

老師:「你為什麼要這樣做?」

學生:「是某某某讓我這麼做的。」

老師:「他讓你殺人,你也殺嗎?」

我知道,警察人在機關,身不由己。

決策不歸你管,可是你必須為你做的每一件事負責。

龍應台在《人在歐洲》一書中,提到過這麼一件事:住在克利夫蘭四十年、從汽車廠退休的老麥突然被引渡到以色列當戰犯審判——僅僅因為在二戰中他是煤氣房的管理工人。

老麥何罪之有?他不過是一個安守本分、聽領導吩咐的工人,他所做的一切並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是身不由己。

但是,有無數無辜的猶太人死於他的手上,也是不爭的事實。法庭沒有同情他的身不由己。

如果沒有幫凶,如果每個人都能堅守住自己的良知,那麼很多慘劇都可以避免。

如果幫凶不會受到譴責,那麼我們做起幫凶來會不會更加肆無忌憚?堅守良知的人會不會更少了?

煤氣房的管理工人有什麼錯?他僅僅是聽領導安排,但是無數猶太人慘死他手。

參與侵華戰爭的士兵有什麼錯?他們僅僅是服從命令,履行軍人的天職。然而僅僅一個南京大屠殺就死了30萬人。

人根本就不需要壞到驚世駭俗,只需要一點點懦弱,一點點妥協,就足以讓別人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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