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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勸賭不勸嫖」的說法?


你們都別瞎分析了,老話兒是這樣說的:

「勸賭不勸嫖,勸嫖兩不交」。

「嫖」在此不只是「嫖娼」之意,泛指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如果勸別人停止那種不正當關係,人家是非常非常沒面子的,

甚至會惱羞成怒矢口否認,而與之有此關係的人,

知道了你也知道了他們的姦情,自然會記恨你的,

所以「兩不交」,誰你也沒交下,

人全讓你的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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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知乎頓時驚呆了:我的答題居然點贊超過10個,頓覺自己好有文化啊!

看來還得繼續不務正業,狂刷知乎啊!

哈哈~~


吃喝嫖賭抽,只有賭才會讓你傾家蕩產,家破人亡。

只要你財力夠。

吃:你撐死能吃多少?

喝:你喝死能喝多少?

嫖:算你天賦異秉,金槍不到,偉哥當飯吃你又能多嫖幾個?

抽:好萊塢明星有多少是吸食毒品過量而死的?毒品吸到死,遺產一算,還有個幾千萬,上億美金的錢。重度大麻成癮者抽的昏天暗地,一年大概開銷1萬英鎊。像那個xxx大明星的財力,別說抽大麻了,就算抽冰一直抽到死,也抽不窮他。

只有賭,不論你多富,一把可以讓你輸光。

有人就喜歡抬杠,說什麼去高級會所,某些極端貴的食物酒之類的。你要是喜歡這麼抬杠,我只好把比爾蓋茲搬出來當作有錢人的典型了。你來說說看有什麼高級會所,食物和酒可以搞窮比爾蓋茲的?

什麼?比爾蓋茲賭不窮? 只要他敢去金融市場用槓桿賭,絕對搞窮他。


兄弟,聽我一言。

愛拼才會贏,敢下就會紅!

博一博單車變摩托,賭一賭摩托變陸虎,

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

要想富,下重注,

不怕輸的苦,就怕斷了賭!

只要能有賭,生活就不苦。

小賭養家糊口,大賭發家致富!

哪家小孩天天哭,哪個賭友天天輸?

說不定休息休息手氣又回來了呢。


「勸賭不勸嫖,勸嫖兩不交」

我傾向於這麼理解:

①賭你可以隨便勸他不要賭;但是嫖的話你別亂勸,不管是嫖的人還是被嫖的人,最後都會說你燒餅,你這一個外人,幹得過枕邊風么?最後當然是他們兩個一起討厭你...

②勸人不要去賭博,因為賭博是無底洞,會輸得傾家蕩產,賭博有癮,勸人不賭是正理,他會感激你;嫖不要勸,因為嫖是私事,是個人隱私,也是個人需要,勸的話會沒朋友,搞不好會翻臉。

還有其他一些理解我貼一下大家看看:

③賭最多破財;嫖的話傷身體就不好了。

④一般來講賭博是輸掉的是金錢,金錢對於一般人來說還是很重要的;但嫖娼輸掉的是人格,道德,對於把人格道德放在一邊的人,你勸他也沒用。

⑤是說寧肯勸別人賭博,也不能勸別人去嫖,賭博大不了輸錢,去嫖就有可能傷身丟命,所以,如果有人勸你去嫖,那就跟這個人斷絕關係。

⑥這句話的意思其實很多人都誤解了,實際的意思是:寧可勸人去賭博,也不要拉別人去嫖娼。其實就算在現代,嫖娼也是五毒之中最為人不恥的一項。

看了這些理解,我都笑得JJ疼了...

我在想,大家的生活環境是有多好,居然認為嫖能比賭要嚴重;

也難怪,大家估計是嫖見的多,賭見得少吧...

嫖,能有多嚴重呢?艾滋,死一個?死兩個?除了這些,對你能有什麼傷害呢,噢,那飄渺的道德感、潔癖...

那算個鎚子哦,賭能把周圍一圈人都弄得生不如死,弄死了都算超脫的...

真是沒見過賭的,

賭是有心魔的,是能讓周圍所有親朋好友都吐血的,

嫖你能把周圍的人都實際傷害了?但是賭可以!

嫖對周圍並沒有影響,只是你主動嫌棄他而已;但是沾上賭之後對周圍一圈都有極強的攻擊性!

有些時候,我甚至覺得賭比毒還猛...

我周圍還真有黃賭毒都佔全了的人,據他老婆哭訴,才是殺傷力No. 1 吶...

目錄&>&> 賤賤『分類』合集

專欄&>&>『研』『組』『文』


一個說全活的都沒有!

所謂「勸賭不勸嫖,勸嫖兩不交」至少有兩層含義,其一,賭比嫖敗家敗的快,嫖也敗家,起碼有個過程;其二,為什麼不勸嫖?捫心自問,你跟他的交情好,還是妹子跟他的交情好?你幾句錚錚鐵言的威力大,還是妹子幾句枕頭風的威力大?白天你剛勸了兩句,晚上妹子一哭一鬧,你猜他是恨你還是恨妹子,這點交情經得住幾次勸?


兩種人不可交,一種是吸毒,另一種是嗜賭成癮。

因為這兩個都是無底洞。不但能把自己搞得傾家蕩產,還能把親戚朋友一起帶進溝里去。


此話題可大可小,但其餘四位答主沒一個說到了點子上。

從馬斯洛的需求層次上來看,生理需求處於最底層,但這畢竟也是實現高層需求的基礎。若是沒這個,其它需求再高,也無從談起。

吃喝拉撒睡,這是在維持生命體基本運轉;而性比較特殊,屬於別的層面,可能是為了繁衍,也可能是為了娛樂。

孔子把這概括為:食、色,性也。

但如果只有這兩樣,而沒有更高層次的追求,那就根本不是人,而僅僅只能算是動物。或者說,這不叫社會學意義上的人,只能算是一個生物學意義上的人。

中華文化從來就沒什麼科學觀,理解問題很死板,它所注意到的重點,只是自以為最基礎需求的具體表現類型,而未必一定是客觀上人人都有的真正基礎需求:

比如一個噴子,「噴人」可能就是其最基礎的生理需求,因為不噴別人它就會死。

勸賭,往往勸的是你更高層次、客觀上可能走歪了的需求,我勸了你,你不一定會恨我,還會謝謝我救了你;

勸嫖,這可能剛好是在滅你最基礎的需求,因為精蟲上腦有時候與毒癮發作差不多,所以你不管我勸得對不對,幾乎是必然會恨我;

這話的完整版本是「勸賭不勸嫖,勸嫖兩不交」。意思是如果我勸你這個,多半等於滅了你的基礎需求,雖然我是好意,但很可能我們會連朋友都做不成,當場就會翻臉。不僅問題沒得到解決,反而所有局中人都不爽。你該嫖照嫖,我還得罪人。最後你萬一因為嫖而惹出了什麼事,可能還全會怪到我頭上,變成一切都是我的錯。

它的深刻含義是:即便是做好事,勸人向善,但也不能把自己搭進去(否則跟缺心眼的佛教還有什麼區別)。捨己為人的墨家思想,並不是應該被全盤否定,但這也絕不能被鼓勵。因為你首先得保證自己能活下來,保證這個局還能運轉得下去,你才有條件去行善。

但這也並不是在教你:賭一定得勸,嫖一定勸不得。

你千萬不能中了中華文化的毒,去絕對清晰地對行為進行界限劃分,而把名言當成教條去死板執行,否則名言的價值等於廢話甚至屁話。你一定得學會悟出背後的理,才可以活用知識。

你看那些救落水者的,為什麼有的會先從背後一拳把人揍暈,再拖著脖子上岸?因為你此時是在求生,追求的是最基本需求,一切生理反應都不受你自己大腦控制,統統全憑生理本能。所以萬一你一個不小心,掙扎時把衝過來救你的我給打傷了,那咱倆可能都得死水裡。

其餘四位答主全答錯了,但不能怪大家,這是文化導致的必然。

中華文明不是什麼儒家文化,它還遠不夠資格達到那層境界。它其實是赤裸裸的法家文化,目的是把受眾洗成墨家的腦子,讓你的大腦一直處於心理學上的「舒適區」。

所以其餘四位答主,全部被引入了思維誤區:

要麼關注的重心全在問題本身的牛角尖里;要麼全放到了被勸者身上;要麼全放自己身上。竟然沒有一人能站到更高層次看到全局。

真正的儒家文化,是在大局與個體利益之間找到平衡點。

所以應該將問題本身、己方、對方三者綜合起來,同時考慮局裡互動雙方如何保證互利共贏,如何保證這個格局還能運轉得下去。


「勸賭不勸嫖,勸嫖兩不交」

賭博的人都知道久賭必輸,只是他們戒不掉,所以你勸他們知道你是為他們好。

而「嫖」在這不僅僅是指嫖娼,還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試想你跟一個姑娘打的火熱,別管關係正不正當,有人過來跟你說這樣不好你都會很不舒服。

這裡的「嫖」可以理解為熱戀,處在這個階段的人是沒有什麼理智可言的。


戈爾巴喬夫曾經禁酒。甚至禁牛奶,因為嗜酒成性的老毛子偷偷把酒精放牛奶里。後來放開一點,允許有酒吧,但是營業時間極端,結果好多人酒精中毒。後來解決方法就是不禁了,大大延長酒吧的營業時間。結果問題反而得到了解決。

我覺得嫖娼本來就應該合法化規範化。

我去過的幾乎所有中國城市 一到晚上 各種小足療店 前面坐著穿著暴露的女人 裡面光線昏暗。 就算在大城市裡的大地方,小時候玩不小心往上走了一層,嘖嘖嘖。跟泰國比 甚至不比泰國少,只是泰國開在街上,中國在頂樓和小衚衕里。

我在想 妓院不合法 但它沒消失過,約炮的性質不比嫖娼好多少。為什麼不把所有的妓院翻個底朝天,把未成年 被逼 被拐賣的救出來 對妓女的健康篩查一下。

有個三千萬男光棍的說法。

在飛機杯充氣娃娃不能被正視的中國,你想想未來某天有三千萬沒有性生活的男人在街上溜達…… 多嚇人。

如果我的丈夫壓力太大而我正好姨媽孕前期他想放縱一下,只要他明天還是我的好丈夫那無所謂啊。但是 風流無罪愛有罪,允許身體出軌,不能精神出軌。

嫖娼合法化 提供了更多崗位,還解決了三千萬性需求。

堵到家破人亡 妻離子散的少嗎?

我不歧視性工作者 這跟我會不會從事相關職業沒有關係,謝謝。不歧視同性戀認為同性戀應該受法律保護的人都是同性戀嗎?知乎er的邏輯太嚇人。

我只是說它該合法規範化 當然官員反腐,貪官還有。可是妓院犯法 妓女也還有,有法律來徹底整治一下,未成年禁止賣淫啊,強姦妓女也是強姦啊……

前一段時間兒童格鬥打打殺殺,但他們被救出來 更是無路可走,連飯都吃不上。

如果有一天我們看待性工作者也當是正常的職業,妓女也受法律保護,那對那些無路可走的你們所謂窮鄉僻壤的姑娘不也挺好?既然受法律保護了,相比起跟一個沒見過幾次面的男人結婚窮一輩子,賣兩年有錢了去學習,去工作不也挺好? 妓院合法化又不是逼著她們去賣,不想去可以不去啊,原來怎麼過就怎麼過唄。

我也沒說你必須同意我的觀點,每個人三觀不同有什麼好撕的? 你企圖用你幾句話改變我的三觀嗎?我本來也沒準備改變你對這件事的看法,你不同意我也不會說你啥 為什麼非要你贊成我的看法呢? 為什麼非要我贊同你的看法呢?


是時候上這張了


我出社會之後第一份工作是銷售,在外地

當時有一個前輩帶我熟悉市場(雖然其實就是帶著我去各個客戶那裡露了一次臉給了名片就讓我自生自滅)

那個前輩是十幾年老銷售,身上社會氣很重,會玩也能玩。由於他是多年的地頭蛇,所以工作方面基本不用怎麼管,每個月做做表格,偶爾處理一下客戶的問題就行,每天日子美滋滋。

在這個背景之下,他每天的主要活動就是找朋友玩,今天去KTV吼幾嗓子,明天去釣蝦場坐幾個小時邊釣蝦邊撩妹,後天專門開幾十公里山路去農莊就為了吃一盤炒田螺什麼的。不過他有個雷打不動的規矩,每天晚餐必定陪家裡人吃飯,哪怕是下午在外面浪晚上又出去他都要擠出時間回家吃口飯。

那時他可能看我剛出大學,又在外地沒朋友,所以也常常帶我一起去

有一次喝多了幾杯,我問他:「X哥啊,你說你這樣天天在外面玩,家裡人不會說你不務正業嗎?」

他回答我:「阿智(他管我叫阿智)啊,你剛出來還不懂,這家裡啊,到了我這年紀,只要你家用給夠了,常回去吃飯就行了,其它的只要不賭錢,怎麼玩家裡都不會有意見。」

我追問為什麼

他又說:「你看我天天跑來跑去吃吃喝喝,就算算上油錢,一天能花多少錢?最多就大幾百,我這樣玩花不了什麼大錢的。你賭就不同了,再厚的家底一夜都能輸光。所以你記住,賭跟毒是絕不能碰的,哪怕你去嫖都比這兩個好。去嫖只要小心點,頂多就是費點錢,賭跟毒你沾上了,家破人亡是遲早的事。」

他這一席話給我這個剛出社會的菜鳥留下了深刻印象,哪怕我半年後就離職了,換了工作都兩年多了還是記憶猶新

因為從那時起我就等著哪天他帶我去夜場見識見識,結果等到我離職他都沒帶我去過,好氣啊


我見過一個小廠的老闆娘。跟他老公說過這樣一句話。我寧願你天天去嫖。也不想你天天去賭。嫖你能花多少錢。你賭你輸了多少錢


還有句話,賭生偷盜,奸出人命。


勸這裡指的是勸誡的意思,老話是「勸賭不勸嫖,勸嫖兩不交」高票回答已經解釋的很清楚了。

在後面引申幾個相近的老話:

「請賭不請嫖」:一說是請嫖等同於抓被請之人的把柄,捉住被請之人的痛腳,而且因為被人請客無法清償。一說是被人請嫖敗運,同嫖宜各記嫖資,不可同算(某種意義上還是因為被人捉了痛腳,一旦說破,敗壞名聲,當走背字)。而清還賭賬不但不會遭人記恨,甚至一日賭徒戒賭還會心生感激。

「借嫖不借賭」:本句應取自「借錢不借賭」,延伸至即使借錢給人嫖娼也不可借錢給人賭博。否則不但爛賬難還,甚至於可能引禍上身。改為用借嫖二字應當是僅做強調之用,吃喝嫖賭以賭為大惡,嫖次之,固取嫖為比較。

「遠嫖近賭」:嫖娼不宜走露風聲,宜遠不宜近,以避讓熟人,防止聲名敗壞。

賭博不應因財生禍,宜近不宜遠,輸以利於借貸,贏以利於平安,防止死於非命。

想到再補。


賭按乘法燒錢,嫖按加法燒錢


平時挺常見,兩夫妻,手挽手一起開心的去麻將館。(? ̄? ??  ̄??)

但是你有見到過,兩夫妻,手挽手一起開心的去嫖娼嗎????( ?? ?)

去麻將館,女人會說:老公,你打三條,我就,青一色,三杠,金勾掉。

那去窯子會說啥?難道是:老公,我覺得這個女孩看上去不錯,溫柔如玉,清純似水,會給我們一個不一樣的溫柔,那麼,晚上咱們和她一起雙飛吧~?_?

????是這樣的嗎?


勸人無非是趨利避害

賭是零和效應,未見有賭博發財的,即使有也長久不了,我可是從小在愛賭博的環境下長大,戒毒後的人會感謝你的奉勸。

現在的小姐和兼職很難分清,也許會發展成情人,也有結婚的,真要到這個地步,要是女方知道不恨死你啊。


看了個長輩發的朋友圈,突然覺得這個問題很有意思。

從時間上說,小賭大賭撲克麻將都不是短時間能結束的;嫖花的時間比賭少,不耽誤工作生活,不影響家人團聚。

從金錢上說,賭紅了眼賣房賣車押人押地家破人亡的太常見;嫖紅了眼,落個妻離子散的很少見。

從隱私上說,賭是公共行為,蹲在街邊上就可以賭,可以在公共場合和人津津樂道;嫖是隱私行為,寡人之疾被不是一個圈子的人當面指出對傳統含蓄的中國人來說相當於打臉。

當然還有老話「吃喝嫖賭抽「連著就是」坑蒙拐騙偷」,總之不是什麼好事,兩害取其輕罷了。


很佩服你們可以把賭和嫖分的那麼清楚,實際上,在我看來,這兩樣都不是什麼好東西,什麼嫖會好一些,根本不存在,有妻兒你還去嫖去賭道德敗壞啊,任何時候都要遵循社會道德。


有人行差走錯,旁觀者可以規勸,讓他回歸正道。

但是有些事旁人不好開口,因為涉及了羞恥隱私。

勸賭不勸嫖就是這樣。

古代觀念,賭博不算道德缺點,只是行為差錯,嫖則是道德上的污點。所以旁人勸某人不要賭博,這個話能說出口,別人也聽得,就算他不聽勸,你說出來沒啥,他聽見了也沒啥;要是嫖的話,當事人不愛聽,別人也不大好開這個口,你要是勸別人不要嫖,別人臉面上下不來,就會跟你翻臉了,因此勸不得。

現在不然,嫖基本上成了正當行為,理直氣壯的那種,且不說有沒有人勸吧,就算有,當事人也會覺得【這有什麼啊,閑來無事約個炮打發時間而已】。所以現在的人不容易理解這句古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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