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劇《廣告狂人》中,廣告人在辦公室經常喝的酒是什麼酒?

例如第一季裡面,經常出現在辦公室開小會時,大家每人倒一杯,邊聊邊喝。是葡萄酒嗎?上班時這樣喝,不影響工作,酒精含量很低嗎?


我在聯客的微信公眾號上發的這篇文章,應該可以回答你的問題:

原文鏈接:聯客

煙霧繚繞的酒吧里,人們嬉笑交談,一個身著西裝的男人獨自坐在卡座,眉頭緊蹙,往餐巾紙上寫著什麼。在《廣告狂人》第一集,Don Draper對白人酒保說:「Do this again. Old-Fashioned, please.」 和香煙、女人一樣,酒在麥迪遜大道廣告人的故事裡無處不在。多少次Don在自己的辦公室里,手裡拿著他那杯加了冰塊的威士忌,平底無腳鑲邊酒杯。

Don拿的這種形狀的杯子學名叫tumbler(上圖右下最後一個綠色矮個杯子),是用來喝雜類葡萄酒的。劇組負責準備所有酒品的顧問說,現在的杯子都越來越大,而60年代的酒杯小巧精緻,因此劇中的酒杯都是特別定製的。

酒的選擇當然也是配合人物角色形象,Betty Draper的Vodka Gimlet,Roger Sterling的Martini(後來他也喝很多Vodka)。雞尾酒歷史學家David Wondrich認為Old-Fashioned對於年輕的Don來說太保守了,但考慮到他喝的Canadian Club被認為是勝過美國威士忌的高檔酒品牌,作為Don好品味的佐證,也就不足為奇了。

有趣的是,雖然當時人們覺得加拿大威士忌比美國威士忌好,Canadian Club卻是誕生在美國密歇根的本土威士忌,而標籤上的「加拿大」則是一百年前的廣告噱頭。這個牌子現在仍是高端酒品,據說公司並沒有為《廣告狂人》產品曝光而支費用,而是在劇集播出後增加了其廣告投入,以便從這次順風車中得到更好的回報。

戒斷網站http://Detox.org統計了第六季中Don的酒量:52杯酒下肚,換算成美國疾控防禦中心(CDC)的標準,Don並不是一個Binge drinker(狂飲性飲酒,也就是酗酒),卻足以增加129%的死亡幾率,這還不包括抽煙。

如果有機會再去紐約,我要站在麥迪遜大道上腦補一下六十年代廣告業的繁華,花錢去一次Mad Men Tour——被人帶著參觀劇里出現過的酒吧和酒店(雖然劇里真正在紐約拍攝的只有第一季第一集,後來的劇集都是在洛杉磯的影棚拍的),去中央車站感受一下熙攘人群中時代的孤寂……

對了,還要帶幾個Don Draper的杯子回來,美國亞馬遜有售,24美元兩個,點擊這裡跳轉到美國亞馬遜的購買頁面:Amazon.com: Wine Enthusiast Madison Avenue Whiskey Glasses, Set of 2: Whiskey Tumblers With Silver Trim: Kitchen Dining

BTW,對雞尾酒感興趣的話可以去看看這本1992年出版的書:The Art of the Cocktail: 100 Classic Cocktail Recipes.《廣告狂人》的酒品顧問就是從中尋找靈感的。


烈酒吧,白蘭地,威士忌,金酒(杜松子酒),朗姆酒,龍舌蘭酒等


《廣告狂人》的主角Don Draper毫無疑問是個雞尾酒控。而且他的最愛就是馬提尼(Martini)。這可以說是跟當時大環境下美國商業氛圍掛鉤的。

為什麼要喝這個?主要是因為看起來非常爺們兒。歐洲有句話「如果說鑽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那馬提尼也許是男人最好的道具。」所以,Don Draper才會用它來「提神醒腦」,當然,也必須有耍帥扮酷扮深沉的功能。

關於馬提尼,其主要原料金酒和味美思都源自歐洲,但它卻是地道的美國發明,也令一班美國文化人引以為傲,甚至有人將它比作雞尾酒之王。

表面上看馬提尼是一杯不能再簡單的雞尾酒:冰鎮的酒杯中只有金酒、味美思和裝飾。然而說它是最講(糾)究(結)的雞尾酒之一併不為過。

馬提尼中,干金酒與干味美思的「正確」比例是一個世紀難題。19世紀後半頁的1:1比例到了1910年左右被常見的2:1的中度干比例取代;幾十年後,標準喝法是超乾的5:1……再後來,事情開始變得有點不可收拾,金酒和味美思則徘徊在7:1和16:1(所謂的Bone Dry Martini)之間,甚至會出現令人乍舌的25:1。英國首相溫斯頓丘吉爾(Winston Churchill)就曾經這樣表達他對比例問題的態度:「我喜歡在喝馬提尼的時候端詳房間另一頭的味美思」。這也催生了一種叫做丘吉爾馬提尼(Churchill Martini)的飲料。

而關於馬提尼的調製技巧人們也是各執一詞。007的名台詞之一:「一杯馬提尼,要搖的,不要攪的」(Shaken, not stirred),可謂逼格搞得不是一點點。(雖然這在一些調酒師眼中卻是會稀釋酒濃度的錯誤喝法)

不甜、不酸,沒有果味,呈現方式又沒什麼噱頭的馬提尼為什麼長盛不衰?不可否認的是馬提尼酒杯漂亮、耐看的外觀會讓人們秉杯啜飲時感覺良好;而它本身簡單、透徹而中性的顏色也能夠經受時間和場合的考驗。

而在我們主流意識中,喝極乾的馬提尼自然會被看作是具有男子氣概的象徵——比如海明威、丘吉爾和翰弗瑞鮑嘉(歐美名人的名單可以列一長串)一定深以為然。想想他們為自己留下的強人、硬漢的形象就知道,要是讓他們接受「濕」一點的馬提尼,就會像強迫姜文代替金秀賢出演《來自星星的你》那樣彆扭。

這就不難理解馬提尼為什麼幾乎一定是Don Draper的最愛。不僅如此,其實馬提尼更是流行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美國大都市商業精英中的風尚,是霸道總裁們手中的「液體徽章」。正是由於和當時的商務會談以及高級餐飲場所的緊密關聯,還衍生出了「三巡馬提尼午餐(three martini lunch)」這一說法。這並不是說喝三杯馬提尼當午飯,而是說那些有錢有閑的公司大佬不僅吃的是牛排、生蚝,更是有大白天喝三杯馬提尼的奢侈時間。然而,正是廣告狂人那個年代的輝煌後,馬提尼失去了光環。由於商務餐可以納入稅收減免項,樹大招風的三巡馬提尼午餐因此成為奢靡、效率低下和貪婪的象徵引起了總統的不滿。

同時,嬉皮、搖滾、挑戰傳統的青年文化也不待見馬提尼。馬提尼成了父母輩的飲料,成了保守貪婪的公司大佬們的飲料——喝它一點都不酷,而迪斯科年代(70-80年代)果味濃郁色彩艷麗的雞尾酒大行其道的年代。不過就在這江河日下、四面楚歌之際,馬提尼突然間就這麼莫名其妙地強勢回歸了。不禁讓我們唏噓流行文化和復古文化的衝擊之甚。

點馬提尼,需要和調酒師說清楚想要用金酒還是伏特加(作為基酒)。接著,表明你所想要的「干/濕」度,最後如果你希望以檸檬皮而非橄欖做裝飾,那麼也需告知,或者說」with a twist」。一般情況下調酒師可能會以5:1的比例調製;而如果點干馬提尼,調酒師則很可能在杯中倒一些味美思涮涮杯子的內壁,接著倒掉,再將金酒或者伏特加倒入杯中。Dirty Martini也是比較流行的喝法,這種情況下酒中需加些腌橄欖的汁水,這樣增加了口味也稀釋了濃度——如果你特別喜歡腌橄欖的味道;如果要求金酒與味美思的比例達到1:1,這樣的喝法叫50-50 Martini;如果你要求Perfect Martini,意思不是說馬提尼的口味是完美的,而是說味美思中一半使用干味美思,一半使用甜味美思。

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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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 Draper最常點的是威士忌苦精橙皮的old fashioned

Betty點過gin加lime juice的gimlet

以下是製作方法

  1. Old Fashioned

    Cocktail
  2. Ingredients: 1 1/2 oz Bourbon or Rye whiskey, 2 dashes Angostura bitters, 1 Sugar cube, Few dashes plain water
  3. Preparation: Place sugar cube in old fashioned glass and saturate with bitters, add a dash of plain water. Muddle until dissolved. Fill the glass with ice cubes and add whiskey. Garnish with orange slice, and a cocktail cherry.
  4. Drinkware: Old Fashioned glass

    1. Gimlet

      Cocktail

    2. Main alcohol: Gin
    3. Ingredients: One part sweetened Lime Juice, Four parts Gin
    4. Preparation: Mix and serve. Garnish with a slice of lime.


喝得最多的是威士忌,尤其是The Glenlivet蘇格蘭威士忌,綠色瓶紅色蓋的那個,連Peggy還坐在複印機旁邊的時候都在抽屜里藏著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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