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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薛之謙在演唱會上兌現對高鑫磊的承諾,唱了安和橋?


粉宋胖很多年了,自認為很了解他的歌的人:

這首歌

《安和橋》是宋胖子寫給他已逝奶奶的,整張專輯的核心就是奶奶和老北京。突然就被渲染成唱給前妻的情歌了。簡直了……

(想起了《我是不是你最疼愛的人》是小蟲寫給一位已故老先生的,突然被很多情侶傳唱,畫風清奇。)

其次,歌詞方面。

抱著盒子的姑娘,盒子是宋冬野的小名,姑娘是專輯封面的奶奶。專輯圖下面貼出來。

我在等你啊,等的是已逝的奶奶,也不是前妻 。

你們認為的那些情意綿綿的歌詞,是宋胖子紀念奶奶的詞啊。

如果這樣斷章取義誤解歌詞,你怎麼不把《分手快樂》唱給你女朋友,裡面還「祝你快樂」呢。

宋胖子的詞,是有些難懂。

像薛這樣的 現象級 藝人。不多做評價,畢竟腦殘粉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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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安河橋是地名,安河橋北是地鐵站名,四號線終點站

安和橋是歌名也是橋名,安和橋北是專輯名。

接受各種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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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個人認為,薛之謙有很多方式,很多機會,讓大眾不知道而前妻知道,這是我在兌現承諾,這首歌只唱給你一個人聽,但是他沒有。他提到高磊鑫的名字,他說我會在演唱會上為你彈吉他,從開始到結束原原本本還原給大眾,把自己的私人事件不斷發酵,這讓人不得不懷疑他最初的目的,是用情至深還是蓄意炒作,是不能忘情還是人設使然。不是人的情感錯了,因為情感很難分清楚對錯。不是對前妻念念不忘錯了,是赤裸裸的展示錯了。


http://mp.weixin.qq.com/s/qWpvEDBPf0BfB8csngpamA

這篇推送很中肯 擊碎了我第一次看到演唱會視頻的感動


他奶奶的,今天才知道不是情歌。但當時現在為什麼一聽就想起就當死去的前任。


聽過歌的人表示 這歌非得是懷念奶奶才能聽?奶奶沒死的還得死了再聽?不是誰說了 這歌 我唱完了 我的故事就完事了 你們的感慨是你們的事兒 所以我們這種無知小青年感慨以前前任 還得被嘲諷一下?


很喜歡。

雖然沒有原唱民謠的味道 但他是薛之謙啊

唱給前妻的歌 但心裡一定還是有愛的吧

第一次看到這個視頻的時候 真的覺得

男人 果然在兌現承諾的時候最帥

那些說消費前妻 炒作的人

你們知道他和她前妻之間發生過什麼嗎

也許兩個人還是愛著的 但無奈中間有了太多不能翻篇 也 忘不掉的事情

不合適吧

所謂的不打擾是我的溫柔

也是因人而異吧。

總之。

這樣的老薛。

我路轉粉了。


那些薛粉始終強調這薛和前妻之間的什麼感情什麼承諾。你們知道他這樣給他前妻造成了多大的煩惱嗎?隨便一個人仔細想想都不能這樣做吧?你們就繼續幫他圓吧。


前任很喜歡薛之謙。

我一直唱不好他的歌,但是卻對胖子的歌遊刃有餘。

我只是覺得,這種所謂的承諾,你當時在一起的時候辦不到,現在分開後做出來其實意義真的不大。

大概只能感動自己?如果不打算複合的話,做這樣一件類似於表白的事情是幹啥子哦。。。


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安和橋的火是因為每個人都能通過歌詞些許找到自己的影子,只是一種感情的寄託。

總不能說每個喜歡這首歌的人都是和奶奶的情感吧


個人覺得,安和橋這首歌,無論寫的初衷是什麼,只是表現當時作者的一種心情而已,但是對於聽歌的人來講,這只是一首歌,解讀的是聽歌的人的感觸,可以用來代入任何一種感情,沒必要非要定義


十年後,他兌現了,她來了。

而他們,沒有關係了。

世間萬種毒,愛情最傷人。

歌手相比演員真實些,很少用今天離婚明天告白炒作即將發布的新出品。我相信他也不是,因為他選這首歌是想說最後的一句話,「所以你好,再見。」

美好的一屋二人三餐四季,放在紛雜的現實里那麼艱難。一個人的控制欲、情緒化、舍不掉的私心,打碎了兩個人的理想生活。

於是清晨上班,他寂寞地上車啟動引擎,關了音響害怕聽到悲傷的歌。傍晚下班,他在車河中隨波逐流,人們急於向自己的港灣飛奔,而他不急。慨嘆「平時常常在路上遇到熟人,為什麼卻再也遇不到她。」

大橋下春水溫柔,抬頭碧空如洗身邊綠草茵茵,他麻木不覺的路過,原來景色美不美,與身邊人有關。

熟悉的咖啡館門口飄香依舊,他下意識地掃一眼櫥窗裡面會否有熟悉的身影。

夜晚繁星明滅,一個人對著夜空才敢呼喚的那個名字,如同冉冉升空的孔明燈,帶著祈願一去不返……

眼淚是兩個人之間的河,流的多了,就渡不過去了。

當恩怨千帆過盡,爭吵、怨恨、誤解和傲慢都變得模糊不清,連自己都懷疑究竟是否真的發生過。腦海里只記得美好的初見,只記得那時的彬彬有禮,那時的欣賞傾慕和那時的不顧一切。

相互傷害過的愛人在分手後是不會成為朋友的,只有遺憾的愛情才會變成友情。這種特殊的友情才會有深刻的關心和祝福。人們經常把這定性為親情,然而這是不準確的。分手後的親情與喜愛、與欣賞、與遺憾、與溫情甜蜜的回憶一點都不相關。單純的親情只是出於本能的責任和道義。

婚姻不以長短論成敗,愛情不以結局辯深淺。分手了,愛收回來刻在骨頭上,注進血液里,希望對方更好才放心。人一生有一次這樣的愛,足可靜對往後的悲歡離合、笑看外界的雲卷紅塵。

有時候,有沒有愛錯一個人,不看開始,不看升華,卻看結束。看到萬人出眾的格局和優雅,看到大氣的感恩和惦念,看到還有喜歡還有愛,可是這輩子,只能到這裡了。

如此也好,愛過了,謝謝,再見。


說實話看到新聞的時候我第一想法是:這都過去多久了,才想起來要兌現承諾┐(′-`)┌


我感覺這個事情謙謙做的不太地道啊。這不是把他前妻推到風口浪尖上了嗎。剛去她微博看了一下,已經被粉絲觀光團佔領了。我如果是當事人,會不會覺得不堪其擾呢?


一千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一首歌不用的演繹也是不同的風格。喜歡也好,不愛也罷。十年後的約定。不管他人。或許只是自己給自己的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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