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歌手》第三期迪瑪希演唱的The show must go on?

相關問題:男性對迪瑪希(Dimash)的看法如何? - 音樂 - 知乎


這英文發音一言難盡。

舉個例子:聽過陝西話版的《演員》沒

2.25:今晚發音標準了不少。


歌曲完成度是可以的,最高音到了小字四組的D,很高很高,而且延長了很久,加上精彩的表演,誇張的肢體動作,整個表演的感染力很贊。

這首歌很有層次,和遞進感,聽了很多遍發現屬於越聽越好聽的經典作品,我沒有聽過原唱,或許小哥哥唱的並不是原唱的風格rock,但加入了自己的風格,這才能凸顯改編和歌手個人的風格和理解,不需要與原唱比。

整首歌聽下來除了英文發音,我覺得其他感受都不錯,如果要挑刺,就是因為過大的動作幅度影響了氣息的平穩,還有當時狀態的影響吧。小哥哥英文口語不好,對唱歌是有影響的,歌詞語言如果無法靈活運用,會有礙發聲和流暢度。如果一首live版的rock歌曲沒有一絲一毫的瑕疵聽起來就沒意思了。

就這麼多


這首歌的原唱是在知道自己罹患艾滋的情況下演唱的

本來迪瑪西演唱之前比較擔心的是他唱不出那種掙扎

但是效果

自認為還是可以的

反正我聽完了以後依舊頭皮發麻

這首歌是首搖滾

但是作為一個具有歌劇氣質的歌手

迪瑪西在這首歌中加入了自己的感覺

又未嘗不可呢

尷尬的話

好吧 因為張傑的rap存在我覺得啥都沒那麼尷尬了


法語俄語中文英文還有哈薩克語. 都說的標準就可以改行翻譯了


感覺是三期裡面他最開心的一場。。。雖然看著就很累(跪得好痛啊啊啊)但是情緒是很夠的。挺走心的,加入了一些個人風格和格局風又未嘗不可呢。唱功一如既往的棒,低音很蘇高音賊帶感。

然後。。。那些說小哥哥唱歌沒感情的可以閉嘴了。他真的很喜歡搖滾呢,我和老爸老媽一起聽,他們都覺得迪瑪希在前三是實至名歸的(抖個機靈,teresa的Vincent真是太好聽啦第七名什麼鬼)迪瑪希真的是唱得讓我們都很感動,非常棒的演繹。

至於口音問題嘛,雖然感覺自己學了假英語,但還是覺得那這種問題來黑他是不厚道的,畢竟四期要唱四種語言也是不容易的。

感覺他這期的狀態不太好(他自己也說了),可能是因為翻譯不在所以冷漠凄清又彷徨吧)真希望他到中國來可以享受唱歌。

希望迪瑪希小妖精可以嘗試更多的風格,期待秋意濃啦啦啦

PS:給造型師加雞腿。佔個坑,下周回來答,還有一個小時就開學的孩子傷不起啊哈哈


=======更新=========

最近又聽了好幾遍,感覺小哥哥的發音其實蠻瘦外國人喜歡的,結果在youtube上看到了一個兩個美國的妹子對這首歌的評價,大意是他有口音,但因為他是外國人,有口音很正常,而且她們有點喜歡他的這種發音。附上鏈接,能翻牆的可以看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jW77wNuezI

說小哥哥口音的我也真是醉醉噠,問了幾個老美朋友,他們毫不介意,口音真不需要改,也改不了。倒是有幾個詞唱錯了可以糾正。另外對於這首歌的評價,個人覺得比起搖滾的原唱,更喜歡這個版本的,也許比較偏向歌劇的表達方式吧,情感更加充沛一些,音樂的感覺也更強,當然也和小哥哥的高音本身太出色有關。

另外,有提到原唱是罹患艾滋的情況下唱的,覺得原唱畢竟是很絕望的心情,所以力度上欠缺了一些,而小哥哥的版本唱出了那種瘋狂的感覺,感覺敢於和死神搏鬥,show must go on的最後一句就像是從激烈的戰鬥中升華到天堂一般。

最後,想說小哥哥第一期是法語,第二期是俄語,第三期是英語,後面至少會出現中文和他本國的語言,甚至再來個什麼義大利語之類的,強求發音,咬字,口音未免太苛責了,說這些的有幾個敢說自己說英語或是其他語言的就一定能注意了,或者沒有口音了呢,甚至國內南方北方都有口音,咬字也沒見的多清晰。有時候不完美本身就是一種完美。


真是好奇面對迪瑪希英語口音時,這麼多人的蜜汁優越感。

每個人都有短板,人一個唱歌的,總揪著英語發音不放是幾個意思?找自信也解鎖新姿勢了?

要不這麼比比吧,人家除了哈薩克語,還會俄語,估計熟練程度不輸哈語,那些笑話人家英語發音的,你除了漢語還有哪個語種是和他的俄語同等程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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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評論統一回復一下。

不說大部分中國大陸歌手翻唱英文歌、粵語歌是個什麼狀態,不說澳洲人、蘇格蘭人說英語會不會觸動你腦子裡的有道語音插件,也不說真正的歐美人聽到迪瑪希的英語演唱到底有沒有我們中國人對口音這麼敏感。就說評論里提到的聽河南口音唱國歌這事兒吧,想問來自河南的朋友,你們那有本地口音的人唱國歌么,當著外地人唱也沒覺得自卑吧?帶個口音唱歌也是罪過了?再退一萬步說,就算你聽地方口音唱國歌彆扭,那前提也得是你會唱這歌。我就想問問那些一張嘴除了挑人家口音,再說不出一句乾貨的,《The show must go on》這歌迪瑪希唱之前你聽過沒?聽過幾遍,原唱不看歌詞都聽懂了么?

來知乎是希望看到更多專業的,起碼是理性的分析和評論。但就像發音不好這種長個耳朵就能聽得出來的,還反反覆復、不厭其煩的發,不是秀優越感是幹嘛呢?

再有,隨便說兩句話就被定義為洗地的邏輯我實在是沒搞懂,這是粉絲圈混多了坐下的病么?我很喜歡迪瑪希的歌,喜歡他的聲線和選歌的品位,就像喜歡其他優秀的歌手一樣。但我不是他的迷妹,也沒打算為了他下場廝殺。所以,如果您贊同我的觀點,那承蒙錯愛;如果不贊同,請繞路直接發表你的看法,知乎總有你發揮的地方。


吐槽英文發音的都省省吧…英美國家的人都沒有這麼注重別人的英文發音…非英語國家的人講英語有各式各樣的口音真是再正常不過了…小哥哥的口音比印度口音輕很多了好嗎?但人家印度口音還是英語里正兒八經的一支呢。


唱功依舊完美得無可救藥。快要成小哥哥粉了。

但是這個英文發音,我。。。

不過後來聽到他和聲樂老師用英語直接對話的時候,我懂了這是因為口音的存在。。。

但還是好難受啊聽著


不吐槽發音(我一初中黨雖然也發現發音好像有點偏但是不看字幕本來也就聽不懂……)

樓上有人說這期迪瑪希發揮的不好,但我倒是覺得他這期感染到我了,搖滾的熱情隔著屏幕沸騰,能感覺到他是真的喜歡這首歌。另外我不覺得高音就是炫技,而是表達情感的一種比較有感染力的方式,迪瑪希的高音沒有給我炫技的感覺,尤其是這一期(前兩期感覺有炫技的成分,但這技炫的我服)。

跑題一下,如果迪瑪希這期的表現可以排前三的話(我覺得可以第二),杜麗莎無論如何都是第一!!!!!!


聽著很尷尬 個人感覺是三場下來最崩的一次。這種唱腔加高音飆上去的 the show must go on,說是歌劇又不像,說是搖滾,又感覺不夠燃,不夠勁,特別尷尬。總之,小哥哥不適合唱這類歌

聽歌全憑感覺,以上全為個人觀點,看看就好。


私以為,雖然死到臨頭,但Freddie大神絕對沒有神馬絕望、掙扎。

他畢生追求華麗搖滾,活得盡興,但求精彩,才不鳥那些俗世煩惱。

身體就是用來享樂的,生命就是用來揮霍的。得了艾滋又如何?勞資一生都活得至情至性,放肆恣意,一個字:爽。

The show must go on里,沒有掙扎,只有驕傲,不服,自信,生命力:他知道自己是一個不死的傳奇。

所以,他的show會一直持續演下去。比如,在他離世二十多年後,一個叫迪瑪希的美少年如被他靈魂附體,又show了他的大作。

迪瑪希在唱歌的時候,即使艾滋病毒也被嚇到,驚到,驚艷到。

一一一一一

迪瑪希唱得很好,他應該很喜歡這首歌。

個人認為,迪瑪希依然應該拿本場第一。

註:本人非專業人士,小哥路人粉。

迪瑪希的藝術生命,會比我是歌手這個節目的生命,持續更久。


感覺挺好聽的呀,唱功什麼的不太懂,看視頻就覺得唱的非常投入,每個音區的聲音都好好聽,高音一點也不刺耳。聽了幾遍覺得越聽越好聽,好耐聽。不過他這個歌叫搖滾可能有點牽強,畢竟本身自帶歌劇范兒。另外覺得他唱的時候從中低音到高音的那個過渡不太好,從厚厚的中低音突然就到了尖尖的高音,有點齣戲哈哈哈


任何歌手,都在用自己最擅長的武功,來解讀自己心中的音符。

先是劇透知道他得了第三名。

暗自慶幸這首歌能被大眾接受,另外說明他發揮正常。

第一遍聽,沒注意口音,只關注他的解讀和表達。

因為這首歌對於熱愛QUEEN的人來說,真是太重要了。

這首歌作為人生終結一刻的抗爭宣言,讓一個華幕正啟的青年來演繹,有難度。

聽完後很激動,因為一是契合我對他的期待,二是這個歌真TM的太好聽了。

接下來,去找各個版本溫習一遍。

看得出他歌詞還沒記熟,表演還是受到拘束。時長太短,搖滾的氛圍還不夠。經典的副歌,全場都沒怎麼嗨起來呢。不過,這也不是QUEEN的演唱會,畢竟也是老頭子的歌了。要是來we will rock you,還怕全場high錯詞。

表達的思路意圖還是挺清晰的,而且他像是在講一個前世的故事。特別是最後的高鳴,很有祭祀復活的儀式感。表明生死循環,音樂永恆。你唱不了,我接著來。

還有這個歌劇范,真的很QUEEN。

至少他這一次的演繹,可以引起不少人的好奇。老頭子們今年去北美巡演啦。

這首歌的意義,對一般人來說,是「一個身患艾滋病的傳奇搖滾明星的落幕終曲」,但在歌迷心目中,絕不是這麼簡單的一句描述可以潦潦概括的。

他們對音樂有著非一般的專註和熱情。試想當你對音樂、對人生還有著無比嚮往和追求時,卻不得不被病魔中斷,這對才華橫溢的人來說,是怎樣的一種打擊。但儘管這樣,對音樂的愛和熱情,就是要唱到最後一刻,如Freddie,如DB。音樂作品就是他們不屈的宣誓,肉體有限,但傳承無限。


高音依然完美,但是他試圖用歌劇的方式去演繹搖滾,聽起來有點奇怪,小哥哥不適合搖滾,不過還是繼續看好他。另外,沒看字幕剛開始的時候都沒聽出來他在唱英文,看了字幕反而影響聽歌感受,終於理解那些法語俄語牛人黑他的原因了,小哥哥下次還是唱點哈薩克語,這樣大家靜心聽歌就好了。


大家都在吐槽英文發音 我想題主想看的答案並不是對發音的評價..

想知道不談口音 大家對迪瑪希翻唱的這版the show must go on的看法


發音,編曲,唱腔……可以吐槽的太多了,不知道從何吐起。迪瑪希熱愛搖滾是真的,但是他的搖滾功底嘛……絕不僅僅是混音技術的不足,而是搖滾樂感的缺失。


先提前講好我是dmx迷妹…但怎麼說,服裝我覺得綵排的那套更顯帥,而且蜜汁英文發音的影響不可忽視…最後跪了兩次,總覺情緒還沒醞釀到位呢怎麼就跪了?看得有點尷尬… 本來這期走rock風,結果我沒太搖起來…但是中低音和帶點美聲的高音部分還是不錯,不知道怎麼描述我樂理知識比較匱乏…

第一場的曲子演唱完成度最高

第二場的表情、颱風最帥最撩人

第三場……他自己也覺得沒發揮好


我喜歡就好


單純好奇,有多少嘲笑他英文發音的人是第一次聽原唱就能聽懂的。以及聽不懂原唱影不影響欣賞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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