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聖經中,為什麼大衛娶了這麼多老婆,上帝卻沒有制止呢?
在聖經中,上帝是反對一夫多妻的,而且反對邪淫等情慾方面的罪的,但是為什麼作為義人的大衛,卻名正言順的娶了很多老婆,耶和華卻沒有制止呢?
上帝所設立的是一夫一妻制。上帝創造亞當和夏娃就是一夫一妻,沒有為亞當再創造一個女子為妻。到拉麥出來,他是個惡人,才有了一夫多妻制。
如同上帝不喜悅離婚,但是因為以色列人心硬,所以允許人休妻。同樣的,一夫多妻是不和上帝的心意的,但是,當時風俗已經是流傳下來了,所以上帝在舊約中沒有明文反對多妻制,但是,上帝是不喜悅多妻制的。舊約中一夫多妻的生活都是反面教材,包括大衛和所羅門的生活。上帝揀選他們,是因為有特別的旨意要他們完成,不是因為他們的生活行為完美。
耶穌的教導裡面,他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讓我們清晰看到,上帝是喜悅一夫一妻制的。
謝邀。
先打個比方。假設你有一件破舊的傢具,你決定暫時把它保留下來,因為你覺得現在就把它丟掉會造成不便,這樣做並不實際。上帝容許人多妻,原因也類似。
上帝的思想和道路誠然比我們高超,但我們還是可以明白上帝暫時容許一夫多妻是切合實際的。(以賽亞書55:8,9)
以色列人被上帝選作子民時,一夫多妻的情況已經存在。只是暫時容許他子民多妻。與此同時,上帝也對這個做法嚴加限制,以防婦女受到欺壓。(出埃及記21:10,11;申命記21:15-17)
後來,耶和華不再容許敬拜他的人娶超過一個妻子,於是通過兒子耶穌重申他在伊甸園為婚姻所定的標準。耶穌顯然也不贊同他的門徒多妻。(馬可福音10:8)所以,摩西律法在以往有它的價值,而基督的律法就更加優越。(加拉太書6:2)供參考。根據聖經明確的記載,上帝有比如通過先知拿單去警告過大衛。但我們無法得知,在聖經記載之外,上帝是如何去告誡大衛的。
大衛犯罪的結果呢?他讓自己的家庭、國家,整個陷入混亂。一開始,他與拔示巴所生的兒子死掉。後來,長子暗嫩強暴了同父異母的他瑪,結果被大衛的另一個兒子押沙龍所殺。最後押沙龍與大衛的妃子同寢,更起兵背叛。而大衛的元帥也抗旨而殺死了押沙龍。後來大衛死的時候,另一個兒子亞多尼雅叛亂,被所羅門所殺。
最起碼,這是一個再好不過的反例,告誡我們應當遵從神的話語。試著回答一下。
先問一個問題,你做什麼事情上帝有制止過?
答案肯定是沒有,沒有任何一件事。上帝給人絕對的自由意志做任何想做的事。甚至以色列人要離棄上帝,上帝也允許他們做出這個決定。但要注意的是,這個問題的重點是允許,而不是喜悅。大衛被稱為合身心意的僕人,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所羅門向神求智慧為要管理上帝所賜的產業大大得恩賜。然而這些屬靈偉人卻都有他們各自的軟弱。因為人是不完美的啊!『羅馬書3章23節』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簡單的說,上帝不阻止你做任何事,但你所做的最後會有上帝公義的審判。(這個在舊約中看得比較明顯吧。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允許惡事出現就是上帝在試驗他,不允許惡事出現就是上帝公義全能,基督徒和穆斯林的無敵理論都是差不多的,反正怎麼都能說得通。
你覺得要阻止是因為你把神學凌駕於聖經之上,然後開始偏離上帝的旨意搞聖母婊而已。其實一夫一妻制只不過是羅馬人的傳統,跟基督教無關。羅馬將基督教奉為國教之後就把這個風俗也弄成基督教的教義了。事實上,如果按事實婚姻的角度看,上帝當然承認事實婚姻,西方人根本沒遵守過真正的一夫一妻制。
從沒見過上帝來制止過凡人的婚姻。也從來沒見過真實存在的月下老人。他喜悅,他不喜悅,也無從知曉。只是書上那麼寫。不是他親口說的。上帝不阻止你做任何事,但你所做的最後會有上帝公義的審判。其他宗教也會說你不信我,地獄將會多麼的恐怖,死亡之後的「我」的存在形式(鬼魂、六道眾生等等)會多麼凄慘。信我的,你會得到救贖,你的結果會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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