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耶和華的律法具體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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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舊約中上帝的律法
舊約聖經提到三種律法:
1、內政法——內政法規,多數是以色列立國的國法和民法.民法包括:健康、衛生,疾病、犯罪、法庭審判程序等.這些法律,對今天的基督徒不再有約束力;不過有許多原則,仍有其價值可資應用. 2、儀文法——是聖事法,主要是管理以色列的宗教崇事;而這些崇事,多數是預指彌賽亞.3、道德法——就是十條誡命.是上帝在西乃山頒布的,是上帝親手寫在石版上,交付給人類遵守的.其全部誡命如下:
1「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3「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4「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5「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6「不可殺人. 7「不可姦淫. 8「不可偷盜. 9「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10「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20:3-17)
其實,這十條誡命在西乃山前就已存在,且讓我們從聖經中舉出例證說明:—— 第一條誡命,討論與其它神明有關的問題時可見.(創35:2-4;書24:2) 第二條誡命,禁止崇拜雕塑的像.(創31:19-34;創35:1-4) 第三條誡命,禁止對上帝不敬.(出5:2;伯21:7、14、15) 第四條誡命,和聖安息日有關.(創2:1-3;出16:22-29) 第五條誡命,要尊敬雙親.(創37:28-35;創50:15-17) 第六條誡命,關於兇殺.(創4:8;約一3:13,15) 第七條誡命,禁止對婚姻不忠.(創34:1,2,31;創39:7-9) 第八條誡命,禁戒偷盜.(創27:35,36;創44:4-8)第九條誡命,與欺騙、虛偽的事有關.(創27:17-24)
第十條誡命,與貪慾有關.(創3:6)二:新約中上帝的律法
耶穌道成肉身住在我們當中時,曾經作下許多教訓;對律法、典章、誡命,引經據點說了很多,也加予闡述.耶穌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里.」(約15:10) 有一回,有人問耶穌:「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6-40) 接著,馬太福音書23:1-3記載:「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馬太福音書5:21-48,都是耶穌教訓信徒怎樣貫徹律法的真正精神,來達到律法所要求的標準.請看其中的幾節,馬太福音書5:21-22耶穌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又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5:27-28) 顯然地,耶穌的教訓著重行為的動機,要求自律與心靈的潔凈. 雅各提到十條誡命的尊嚴與原則時,說:「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各2:8-12)
在事奉上帝方面,耶穌要求人必須專一,衪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瑪門:財利的意思〕.」(太6:24)耶穌甚至強調:「你要盡心、盡性、儘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路10:27) 對上帝的效忠,無論什麼時候都一樣,從沒有改變過;約翰蒙啟示告訴我們:天使「大聲說:『應當敬畏上帝,將榮耀歸給他!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啟14:7) 是的,「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在誡命中的第四條,不但提到上帝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宰,也說明上帝設立安息日的目的.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2:27-28) 既於安息日的遵守,耶穌本身也樹立了美好榜樣.路加福音書4:16記載:「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 保羅也順服上帝的訓誨,嚴謹遵守上帝的誡命,樂守主的聖安息日.使徒行傳17:2-3說:「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講解陳明基督必須受害,從死里復活;又說:『我所傳與你們的這位耶穌就是基督.』」 安息日不但在人世間要遵守,既使將來回到天家仍然要遵守.以賽亞先知蒙啟示告欣我們:「耶和華說: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後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賽66:22-23) 三:總結從以上引述聖經的見證,顯然可以看出律法不但與上帝的神性是有密切的關係;同時說明上帝是不改變的,因此他所頒布的律法,也不會改變.
上帝說:「我必不背棄我的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詩89:34) 耶穌也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7-18)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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