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個廣告令人反感,它還算一個成功的廣告嗎?

今天我在街上看到有人在賣某品牌,同行的朋友看清楚是哪個牌子後對此充滿不屑(鄙夷?)問他為什麼,他說十分不喜歡其廣告。

所以我想問問大家,如果廣告起到了反效果(如我朋友這樣),它還有意義嗎?


這個問題背後的一個真正問題:如何衡量一個廣告是否真的成功?

衡量方法有很多,其中最有效的一種一定是看市場真實的反應:廣告播出後,消費者是否真的因此產生購買,品牌的各項資產是否有提升等等。

但現實中,我們在製作廣告的時候,假設有3條廣告片,不大可能拿幾千萬上億的資金貿然做這種測試,即便做小範圍的試播,也很難界定清楚這段時間銷售額的提升是由於廣告質量好帶來的。即便在科學研究領域,證明因果都是最難的。

所以一般來說,我們把這種結果類的衡量標準,細分成過程類的標準。

一般來說,當一個廣告能做到:

1)能很好的抓住觀眾的注意力(Attention)

2)能清楚的讓觀眾知道,並記住是哪個品牌的廣告(Branding)

3)能夠清楚的傳達某一條信息,說服消費者購買或者和消費者產生情感的共鳴(Communication)

往往就是一條好廣告。

那麼回到題主的問題,當有人討厭這個廣告時,還能說它是一個好廣告嗎?

我們的第一感覺:不是好廣告。以一般的標準衡量,一個讓人討厭的廣告,人們直接跳台或忽略了,更不用說和消費者有情感共鳴或說服消費者購買產品了。

但這個討論其實更多要基於:

廣告主的目的是什麼?「討厭」是指什麼人討厭?因為什麼討厭?等等。

有時候廣告主的目標只是溝通信息,比如1號店的很多廣告就是想告訴你它非常便宜、某一天又大促了等等,你討厭就討厭吧,但你了解到那個信息就算成功。

有的廣告是只向一部分人溝通的,有可能在這部分人里大家喜歡得要死,你討厭是因為你根本不是廣告想要溝通的受眾。比如一些讓18-30歲年輕人看的廣告,很多四五十歲的人就很不喜歡,經常聽爸媽說:「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

知乎上有很多這類關於廣告的問題,總結下來無非是你在心目中有一個好廣告的標準,別人做得不符合這個標準,你就覺得不好。

這點其實挺不好的,不要盲目的用一般標準去衡量所有東西。

最近在做廣告片時,看過太多非常普通的提案,也在反思到底問題是什麼。

思維模式(mindset)很重要。

真正有創意的東西,有時候就是打破一般標準的。

《安娜·卡列尼娜》中說到: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或許這裡要反過來,作為總結:

不好的廣告都是相似的,但好的廣告各有牛逼的地方。

沒有一個品牌能製作一條讓所有人都喜歡的廣告片。


今年過節不收禮呀,收禮只收?

下一句大家都知道。

你能說他是失敗的嗎?

是啊,廣告詞簡單,沒有技巧,畫面也是兩個老年人在跳舞。

但是人家主打消費群體是老年人,簡單易懂,朗朗上口。

還有很多外來務工人員,並不知道送什麼的時候,聽到這句話,就有很明顯的指向性,送禮→腦白金。

反覆+重複,不想記住這個廣告都難。

不成功嗎?

腦白金自1997年上市以來,已暢銷中國一二十年;截止至2014年,腦白金連續16年榮獲保健品單品銷量第一。

服不服?


一則廣告就像是一個單獨的人。

你見過有人見人愛的嗎?莫說是人,就連人民幣也無法做到讓所有人都喜歡!

回到你的問題,假如一個廣告令人反感,它還算一個成功的廣告嗎?

是否成功,不看它是否被喜歡或者是否被討厭,這一點標準你必須清楚。

廣告的核心本質是必須100%為銷售服務,為了降低銷售成本。

除以上外,再無其它評價廣告是否成功的標準。

再繼續問你一句。

你會因為喜歡一則廣告或討厭一則廣告,而購買或拒絕購買這個產品嗎?

我知道,你肯定會說是的,你會。令你沒有想到的是,我的答案也是肯定的。我會。

但是,另一個你必須知道的真相是。

我們是否決定第二次消費該產品,其實與廣告幾乎無關。


素來不以個例來推測市場傳播行為。

但最近在權衡廣告效果時加了一條,

如果這個廣告因大眾傳播而導致大眾審美品位下降,挺招人煩的。


通常來說,如果你對某一個廣告產生反感,只能說你不是它的目標客戶。

就像蘋果在大陸的廣告文案被人吐槽那麼多,可是你覺得果粉們會在意嗎?會因此減少購買蘋果產品的意願嗎?


消費者行為學有一個名詞叫sleeper effect,指廣告投放到一定程度導致的重複會引起人們反感,但人們會偏向於忘記事情的消極方面。當面對選擇的時候還是會傾向於選擇熟悉的品牌。比如Charmin的廣告:Mr. Whipple與那句Please don"t squeeze the Charmin!

但我覺得,還是得看廣告本身,倘若本來的廣告很粗俗讓目標人群會厭惡的話,我若有別的已知品牌,就再也不會考慮該品牌。比如win8的諾基亞手機。

但如果沒有已知的品牌,還是會選擇熟悉的品牌,無論它的廣告是積極還是消極,因為比起不知道的品牌,知道的會更想嘗試,只要嘗試了發現不錯,那也是可以成功開拓用戶的。


看廣告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目標是提高知名度,那麼即便令人反感也無所謂,因為反感有時候更吸引眼球,提高關注度。

比如這個——

但是如果你已經是一個成熟的、擁有較高知名度和美譽度的品牌,你做廣告的目的是加強跟用戶的粘性,那麼令人討厭的廣告顯然是負分。

比如恆源祥的羊羊羊,我認為是沒太多正面作用的。不過它有的一點好處是提高的品牌的活躍度,讓大眾重新討論恆源祥。

廣告大師李奧貝納曾經說過一句話:如果你想與眾不同,你可以早上上班的時候嘴裡叼只襪子。

嘴裡叼只襪子這樣的行為(讓人討厭的廣告)

可能會讓跟你相熟的人討厭

也可能會讓那些不認識你的人記住你,關注你。

那麼你想要的是什麼?


記住沒?記住就算。

有效的廣告就是讓人記住,

優質的廣告是在記住的基礎上產生好感,

極優的廣告是在記住的基礎上產生好感並信任。


廣告是為了讓人知道這個商品,最喜歡和最討厭都是成功的,例如:XX金廣告很討厭,但全國人民都知道,也是成功的


關鍵是令誰反感,這個誰占潛在消費者比例有多高,再考慮下中國消費者的理性程度和數量級。

還用說嗎?想想腦白金


別等賈玲替你出手


你沒事吧你沒事吧你沒事吧沒事就吃溜溜梅


下雨天,巧克力與音樂很配哦,從此再也不買德芙了。。。


不算吧。

自從看了百合網的廣告,我覺得我一輩子都不會點這個網站了。

┑( ̄Д  ̄)┍


恆源祥 羊羊羊~

十二生肖版鏈接如下:恆源祥廣告-搞笑視頻


知名度,好評度,話題度。

不同的行業,不同的產品,不同的階段對這三點的需求都不同。

所以有些廣告在特定的時候會犧牲好評度來大力提高知名度與話題度。


嚴肅批評一下這個廣告,惡俗至極,吃飯都能嚇得你噎住。當然,你也可以認為這是一個廣告。因為,我們擅長的就是把不好的事情說成是炒作營銷。把出現logo品牌名的說成是軟文廣告。把和自己意見不一樣的說成是水軍和五毛。但你無法反駁的是,事實確實如此。 不太懂什麼理論,什麼炒作,什麼營銷。大概說一下,我對一些事情的看法。 1,腦白金。腦白金廣告似乎成了廣告要俗的案例,能讓人記住的才是好廣告。但,腦白金更成功的地方不是在於俗,而是在於和送禮結合起來了。你把腦白金改成別的,它同樣會有這樣的效果。比如,今年過節不收禮,收禮只收金白腦。 2,天貓。淘寶商城剛改名天貓的時候,一片罵名,馬雲說是拍腦袋想出來的。當然,那個時候也有人為這個名字叫好的,說大俗大雅,容易讓人記住。從現在來看,你還覺得這個名字好嗎?事實上,以當時淘寶商城的實力,就是改名叫狗屎商城,都會有人叫好。因為你沒得選擇。狗屎你也可以解釋為狗屎運,看,雅俗共賞,讓人影響深刻。 3,小米。如果一開始,雷軍創造小米的時候,取得是大麥,這個手機還會火嗎?在想想,如果喬布斯喜歡吃的是梨子,現在的梨子手機還會這麼火嗎?


廣告令人厭惡,在另一方面卻能很好地傳播開去。

作為一個被廣告洗腦了的人,總能在某些場景不自覺就跳出那些廣告語。

對於這些廣告來說,無疑就是成功的,因為廣告的目的在於經久不衰,傳播性和容易讓人記住,就證明了它的價值。

現在很多廣告看似覺得很無語,但是你卻記住了。這就夠了。

當你想要買類似的東西的時候,你腦海中第一個浮現的就是它,你會懷著一種試驗的態度去購買它。

這樣一種行為就構成了消費,廣告的連鎖效應。


從某個角度不能算失敗,因為成功引起了人群的關注,而廣告的功效目的之一,也是要吸引大眾的關注,某某可能會對某某說,「那個啥啥啥廣告,看了真令人討厭……」,這樣就起了傳播的作用,「汝之砒霜,他之蜜糖」,這人反感,那人可能會是喜歡。就好像榴槤。所以,不能單純的以一個廣告令人反感,來界定這個廣告的成功與否。


廣告要看受眾,和在受眾中的效果。

比如你說的某保健品,八成是腦白金吧。人家就不是買給你的,是買給二三級市場的。所以你反不反感不重要,因為即使你不反感,你還是不會去買的。

同樣,蘋果手機是賣給一級市場的,所以他的廣告就更加華麗,更加具有人文氣息,能得到受眾的認可。

所以廣告好不好,不是看你是不是喜歡,是看人家的客戶群體喜不喜歡。

而且,從某種角度上說,人家一個保健品,能做到全國皆知,已經達到廣告的字面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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