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天主教不允許人們用民族語言閱讀聖經嗎?
據說「當時歐洲很多人試圖用民族語言閱讀聖經都被羅馬教廷禁止和迫害」,如為事實,是否因為這些知識分子宣傳的教義與羅馬教廷相違?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其他原因嗎?
這是個偽命題。中世紀教會對民族語言翻譯《聖經》的準確態度是不鼓勵,而不是「禁止與迫害」。羅馬帝國崩潰後,基督教在歐洲得到廣泛傳播,很多民族在接受《聖經》時,本民族語言都沒有書面文字。用當地語言翻譯的《聖經》經常是他們自己民族出現的第一部長篇文學作品。這個時期很多當地語言版本的《聖經》本身就是傳教士翻譯的。著名的比如教士史學家比德(Bede)8世紀時就把《約翰福音》譯成英文;古高地德語的《聖經》譯本是在748年出現的,古斯拉夫語的版本是863年。
教會對這種行為是不鼓勵的,不過他們想管也管不了。因為當時根本沒有後來(10世紀左右)發展起來的嚴密的教會官僚制度。實際上,要不是傳教士自己堅持寫信給教廷早請示晚彙報,他們恐怕連那個地方出了基督徒都不知道。
討論中世紀,一定要明白,中世紀很漫長。從公元476年西羅馬帝國滅亡到16世紀大航海時代開始,都叫中世紀。但這中間經歷了很多時代,不同地區的發展水平也不一樣。公元8-9世紀被稱作黑暗時代。查理大帝在位期間發生了所謂的「第一次文藝復興」。10-12世紀是教會力量強化的年代。但同時,從12世紀開始,古希臘羅馬的著作經阿拉伯重新引介到歐洲,史稱「12世紀文藝復興」。13世紀,威尼斯在東歐打貨幣戰爭,打殖民戰爭,打代理人戰爭,跟後世大英帝國的手段沒什麼區別;與此同時,英格蘭長弓手和法蘭克騎士用標準的中世紀打法在西歐打打停停。14世紀,帕多瓦的馬西利烏斯已經開始鼓吹人民主權學說。與此同時,英國法律規定一個人在腦海中想像國王的死亡也構成叛國罪。你說的中世紀,究竟是哪個中世紀?現代人對於教會「禁止與迫害」人們用民族語言讀《聖經》是源於教皇諾森三世(Innocent III)當時的敕諭。這哥們是12世紀的人,終生致力於加強教會力量,把教皇國打造成一個強大國家。這本身就是中世紀教權最強盛的時候。但現代學者普遍認為,Innocent III的敕諭主要目的是禁止未經權威認證的《聖經》版本,而不是禁止《聖經》翻譯本身。
當然,教皇確實沒打算過把《聖經》翻譯成民族語言。但對於當時人來說,這個問題基本不重要。因為絕大部分說民族語言的人不識字,而識字的基本都會說拉丁語。關於《聖經》的翻譯問題,爭端最激烈的是到了馬丁·路德新教改革之後了。路德翻譯《聖經》之前,德語《聖經》一共有13個版本。但路德翻譯的這個版本對現代德語語法的形成非常關鍵,所以最後成了影響力很大的一個版本——它有這麼大的影響力,也是跟當時印刷術得到普及是分不開的。很多人都在講控制解釋權之類的事,其實,大面積傳播的技術和組織嚴密的官僚制出現之前,根本談不上對解釋權的控制。更早的時候,教會自己的權威版本數量都很少,培養出來的傳教士也有限。許多傳教士自發跑到邊遠地區傳教,他自己說的內容都不一定摻進去多少私貨,教會哪裡控制得了他們的解釋權?路德倒是拿翻譯《聖經》掌控新解釋權的好手。他在翻譯這個版本的時候,加入了自己的許多主張。我去Wittenberg,德國講解員開玩笑說,路德就是為了想結婚才搞出一套新教的。那教會當然不可能認可。但請注意,教會在此時禁止和迫害的依舊是這些「異端學說」,而不是《聖經》翻譯成民族語言本身。=====有朋友說沒禁止跟禁止的效果是一樣的。你當然可以這麼說,畢竟膜上帝也要按照基本法呀。不過在那個年代,重要的根本不是禁止不禁止,而是你翻譯了也沒人看,反正都不識字,聽你講就好了。在大眾教育、發達的傳播技術和強大國家機器出現之前,談思想控制和談言論自由都沒什麼意義。《聖經》都有了三大原始譯本……那聖經原文是什麼語言么?聖經希伯來語和聖經希臘語居然都被降格到了「譯本」。另外,中世紀的時候,拉丁語居然都成了死語言了……到了笛卡爾的時候,學術著作大部分還都是用拉丁語寫作呢。
我覺得「小屋住不下」已經解釋的很好了——「翻譯」就意味著「解釋」。我提一個小的歷史事實:十字軍有一支曾經針對的是法國南部的「清潔派」和「韋爾多派」,尤其是韋爾多派,他們就擁有自己語言版本的《聖經》並且以此傳道。此時恰恰是英諾森三世上台的時期。(早在羅馬帝國時期,阿里烏派被逐出帝國之後,他們就已經致力於把聖經翻譯為哥特語了。)不得不說,這種《聖經》的「私下翻譯」實際上往往伴隨著「偏離」的某種思想。按照知乎現在的說法,就是容易夾帶私貨,而教會是不希望平信徒「錯誤地翻譯」聖經信息。
(有幾個人知道教會所用之拉丁文版本《聖經》是幾時翻譯的?幾時開始普遍接受的?幾時正式被認定為權威譯本的?請看這個鏈接:武加大譯本。)
此外,在印刷術還沒有蓬勃發展起來的時候,跟今天不同,平信徒基本沒有可能人手一本《聖經》。他們獲得宗教信息的途徑就是「看聖像聽佈道」(實際上在佈道詞中,很多經文已經被翻譯成當地語言了!),他們獲取信息的來源是神職人員,而不是自己的閱讀。因此,考慮到中世紀的文盲率,實際上翻譯不翻譯,對很多平信徒而言,意義和影響真不大。我覺得當代中國文藝小青年應該最容易理解其中的原因啊!
對,我又來黑豆瓣了。
豆瓣圖書界最愛的一句話是啥?
「垃圾翻譯,不如看原文,原文的氣勢/韻律/xxx的風格………………………………都沒有了,一/二/三顆星很給面子了/最多了」
一個什麼鬼亂七八糟的二手文獻的「原文」尚且被這樣吹得天花亂墜,你家《聖經》可是自帶十層buff光環,能驅魔辟邪、斬妖除惡,讓邪靈退散,保一方平安的哦!你這隨隨便便一翻譯,且不說這聖經還靈不靈光,報道上有沒有偏差,光是豆瓣·天主教會版一定洗版罵死你啊!
豆瓣-ptt-天主教區:
巴黎教區修士A:
我們這裡搞了個法語版的《聖經》哦!聖聖聖!
匿名用戶B:
居然有人要看法語《聖經》?用這種垃圾語言真的看得懂天主本意?翻譯害人哦!
匿名用戶C:
垃圾翻譯,一星不解釋。
匿名用戶D(皮下:科隆教區某修士D):
不說別的,若望(約翰)福音14:6:ego sum via et veritas et vita(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這個三個v的翻譯真是絕了,試問除了我大拉丁語·聖·原文,哪個垃圾語言能弄出這種氣勢和結構?看看這個垃圾法翻:Je suis le chemin, la vérité, et la vie. 耶穌說話的押韻全不見了!垃圾翻譯!毀我聖書!本來想打0分的,無奈豆瓣最低也要打一星,便宜你了。
【認真地:在豆瓣上看對路德德譯本的吹捧基本就是這個調調沒毛病】
匿名用戶E:
哈哈哈哈,十萬個讀過,全是一星,這回法國佬攤上大事兒了。
巴黎教區修士F:
書還沒正式出版……
高層G:
維穩,還是別出了。
(404, page not found)
我來抖個機靈
大家知道《上古捲軸》么? The Elder Scrolls
早期進國內時,漢化組為了趕時間用機翻,翻譯成了《老頭滾動條》
故現在上古捲軸還是簡稱為「老滾」。
歐洲中世紀早期,除了希臘語和拉丁語,其他語言大多沒定型,有的連字都沒有。教宗多怕外國傳教士瞎j8翻,這應該也是此政策考量的一個原因吧。
ps:後來宗教改革外國機翻的惡果現在還在,全世界人民都叫「耶穌」,就文盲英國人天天「雞絲爾」「雞絲爾」。這主的名字都喊不對,還讓主保佑個啥?
但是聖經不一樣,如果看希伯來文聖經,就會發現基督教是因為翻譯錯誤造成的新宗教,
猶太教的觀點才是對的。
這會導致信仰崩潰的災難。所以應該禁止人們閱讀希伯來文聖經是有道理的
為什麼猶太人不信耶穌呢? 《詩篇》里不是說「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嗎? 《以賽亞書》里不是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嗎?
耶穌——不是彌賽亞①
經文依據
為了理解聖經中所有的話,我們必須去讀希伯來文原文。你將看到基督徒歪曲、改變並錯誤地翻譯了很多希伯來語單詞,以適合他們的信仰。你所提到的兩處地方就是很好的例子。 《詩篇》22:17②的希伯來文是「hikifuni ca"ari yaday veraglay」,意思是「他們像對獅子一般綁了我的手和腳」。基督徒把這句話翻譯成「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③ ca"ari(像獅子)和hikifuny (綁了我)這兩個詞在整本《托辣》④、《先知書》和《聖文集》中都從來沒有和「扎」(刺穿)相近的意思。
《以賽亞書》7:14的希伯來文是"hinei ha"almah harah veyoledet ben"。 「看(hineih),這年輕的女人(ha"almah)懷孕了(harah),會生(ve-和yoledet-將生育)一個兒子(ben)。」基督徒把這句話翻譯成「必有童女懷孕生子」⑤他們在這裡犯了兩個錯誤(也許是故意的):把「ha」翻譯成「一個」而不是「這個」;把「almah」翻譯成「童女」(處女),而希伯來文中「處女」這個詞是「betulah」。除此之外如果你讀一讀這則預言的上下文你會看清楚這是在預言一個即將發生並將被亞哈斯王⑥看到的事實,比耶穌早了700年!
家譜
耶穌不是大衛家族的後裔。按猶太法律,家族身份來自父系;是否是猶太人則根據母系。 《馬太福音》第1章說,約瑟是大衛的後代(雖然這個家譜和《路加福音》中的家譜多處自相矛盾);但是,根據同一章的經文,約瑟並沒有和瑪麗亞發生性關係。所以,耶穌與約瑟無關,更不是大衛的後代。
古代的基督教材料對這個問題作出三種回答:
這份家譜是瑪利亞的——這一回答並不恰當。因為耶穌被宣稱為猶太人的救世主(編者按:建議譯成「彌賽亞」),而按猶太傳統他的家譜必須依據父系;瑪利亞的家譜是無關的。
他是約瑟收養的——根據猶太法律,收養並不能改變孩子的地位。如果一個以色列人被一位科漢(大祭司亞倫的後代)收養,他本人並不會成為一位科漢。同樣,如果大衛的後代收養了一個非大衛後代的孩子,那他也不會因此成為猶大部落的一員和大衛的後裔。
這不重要,他是大衛王精神的繼承者——如果這不重要,為什麼基督教文獻不惜筆墨編造他的家譜?既然他被宣稱為猶太人的救世主(編者按:建議譯成「彌賽亞」),那麼根據猶太傳統這相當重要!
彌賽亞的預言
關於彌賽亞的主要預言是:他將給世界帶來和平與安寧;把流散中的猶太人聚攏在以色列的土地;重建耶路撒冷聖殿。耶穌出現後,聖殿被毀了⑦;猶太人被迫流散到世界各地。而在過去的2000年中,我們甚至沒有一天和平的日子。 (編者按:此處漏譯「事實上,許多仗是由耶穌的追隨者發動的也是由他們打的。」)這些事實足以證明他不是彌賽亞。
基督徒們對此的回應主要有:
二次降臨——首先,我們認為這一回答沒有道理,因為在猶太人的聖經中並沒有提及「二次降臨」。其次,上帝為什麼不一次達到他的目標呢?最重要的是,「二次降臨」的說法只是嘗試回答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但它根本沒有關於彌賽亞問題的任何證據。
和平與安寧在他追隨者的心中——對他們來說不壞,但對宗教裁判所、十字軍、百年戰爭、兩次世界大戰的受害者來說是毫無幫助的。在我列舉的事例中,就算不是全部,絕大部分好戰分子和暴虐的統治者也都聲稱是耶穌的信徒。 「以劍為犁」的行為便是「心中的和平與安寧」?
彌賽亞的條件
彌賽亞是一位先知、學者和虔誠的君王。耶穌預言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馬可福音》1:15)2000年過去了,上帝的國來了嗎?難道你們把反猶大屠殺、波爾布特和史達林稱作「"上帝的國"來了」嗎?耶穌不是一位偉大的學者——這是彌賽亞的條件之一。耶穌是王嗎?他沒有被先知膏為國王,(這是猶太國王的規矩),沒有被法官(編者按:建議譯為「法庭」)認定為領袖,也沒有統治過猶太人或者為他們所接受。他像一名普通罪犯一樣被羅馬人逮捕、折磨並處決。他沒有軍隊,也沒有政府。這個問題的答案很明確:「不是」。
耶穌——不是神 基督教的三位一體的思想與猶太教「上帝只有一位」的信條是抵觸的,自從在西奈山被授予《托辣》(在基督教誕生之前近2000年)以來,猶太人每天兩次表明自己對獨一真神(編者按:建議譯為「上帝」)的信仰。三位一體思想提出神的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靈(《馬太福音》28:19⑧)。在猶太律法中,對一個三部分的神的崇拜被認為是一種異神崇拜,是人寧願犧牲生命也不能犯的三宗大罪之一。三位一體和猶太教絕對是不相容的。
身體(編者按:或譯「肉體」)顯現
基督教相信上帝以人的形式(編者按:譯成「形體」更好)來到世界(道成肉身),就象耶穌所說:「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30 )
《托辣》說神(編者按:譯成「上帝」與他處一致更好)不是有形的:
「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記》33:18~20⑨)
「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像。」(《申命記》4:15)
以我們對上帝特性僅有的一點了解,猶太教始終相信上帝是沒有形象(編者按:建議譯為「肉體」「身體」「軀體」等)的,也就是說他不會呈現人的形象(編者按:建議譯為「肉體」「身體」「軀體」等)。上帝是永恆的、無限的,超越時空。他不會出生(編者按:譯為「被生出來」更有針對性),也不會死亡。 對律法的變動
基督徒否認《托辣》律法的永恆性。這是由於對《耶利米書》一句經文錯誤的翻譯導致的「新約」這一錯誤概念。
《耶利米書》31章30節的希伯來文是: 「Henei yamim baim Neum Hashem VeCharati Brit Chadash」(編者按:此處不完整,應為「hineih yamim baim beum hashem vecharati et-beit israel veet -beit yehudah brit chadashah」)他們翻譯成:「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編者按:英文為「a new Testament」並有下劃線)。」⑩ 「Brit」不等於基督教新約。在所有的經文中(比如《創世紀》17:2、15:8、《出埃及記》24:8、《利未記》26:42、《民數記》25:12)「brit」意思都是「約定」。在西奈接受的《托辣》永不改變,永不廢棄,這是猶太教信仰的基本原則。這一點在《托辣》中至少提到了24次,經文是:「這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出埃及記》12:14, 12:17, 12:43, 27: 21, 28:43,《利未記》3:17, 7:36, 10:9, 16:29, 16:31, 16:34, 17:7, 23:14, 23:21, 23:31 , 23:41, 24:3, 《民數記》10:8, 15:15, 19:10, 19:21, 18:23, 35:29,《申命記》29:28[11])
接受《托辣》神聖的起源但卻否認它的永恆性,這是相當荒謬的。猶太教是行動的宗教,它一直教導人通過對戒律的遵守表現心中的信仰。無視《托辣》的律法效力而僅僅把它看作道德書,這將把它的作用減少一半以上。 「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難道竟意味著這個嗎? 【注釋】
① Messiah,希伯來文「救世主」(編者按:Messiah音譯自希伯來文Moshiach——意思是「被塗了油的」;這個詞在希臘語中意譯為Christos,漢語音譯為「基督」 )
② 英文版和中文版《詩篇》22:16
③ 英文本「they pierced my hands and feet」
④ 即摩西五經(《創世紀》、《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⑤ 英文本「behold a virgin shall give birth」,呂振中本:「看吧,必有少婦要懷孕,生個兒子(或譯∶有個少婦懷著孕,必生個兒子)……」
⑥ 猶大王國國王(前735~前720)
⑦ 西元70年,猶太第二聖殿被羅馬人摧毀
⑧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⑨ 英文版和中文版《出埃及記》33:20
⑩ 英文版和中文版《耶利米書》31:31
[11] 中文譯文似應在《申命記》29:29:「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猶太教伊斯蘭教天主教新教……媽的同人本子出太多,cp主線無法統一,各本命粉已經互掐的不行了,你還要出什麼海外劇場劇情分枝!!!趕緊發售10周年「我才是官方」重印紀念版……
中世紀事實上各種西歐民族語言都還沒有成為書面語,那時候用民族語言讀聖經就像我們用山東方言、上海方言閱讀共產黨宣言一樣,不被認為是正規當做之事。至於為什麼會受迫害,顯然是這樣長此以往,各種民族語言都能夠與拉丁文分庭抗禮,教廷的權威將會被削弱。
我倒是覺得後來教會控制不住地方挺可惜的,要知道一個民族的標誌在於信仰和語言,而後來新教出現後,教義都用當地語言翻譯,結果造成歐洲認同的分裂,再也組織不起一個統一的帝國了。所以我覺得當時教皇增強教權、統一推行拉丁語是有自己的情懷的,只不過後來失敗了。而失敗的原因也不在於壓制地方語言的發展,而在於教會自身基層糜爛、組織性衰退,也沒搞全民義務教育;我們不能根據現在的結果倒推當時做法的正確性。
1.因為任何文本經過翻譯以後都會跟原來的文意出現偏差,所以對於神學閱歷不豐富的人來說用本民族語言閱讀聖經是有一定走向邪教偏差的風險的。
2.即使用本民族語言,中世紀還是有很多文盲,所以不用怎麼禁止,人家也看不懂。因為翻譯涉及到解釋聖經的問題,如果只統一一種語言那麼就避免了因為詞語轉換造成的詞意偏差問題,這裡面是有很大偏差的,譬如最初英文版聖經的確定就受到了王權的干涉。不過這又涉及到了一個為什麼不能任由當地解讀聖經的問題。因為聖經的一部分表述是較為隱晦的,比如「因為上帝的恩賜和召選是決不會撤回的」和「義人的正義在他犯罪之日不能救他」這兩句,成了後世關於一次得救是否永遠得救的兩派各自的論據。這種問題顯然只能有一個唯一解,因此當地是不能隨意解釋聖經的,否則有可能會損害教會的唯一性(這是大部分主流教會都承認的尼西亞信經中對教會特性的表述之一),看看現在新教因為對於聖經的理解而分裂出幾千個派別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使用自己的語言,要翻譯,會被重新解讀,解讀聖經的權力怎麼能交給其他人!
如果普通大眾都能讀的懂聖經了,贖罪券賣給誰去?聖經里可沒有這玩意?不過這不光是天主教。先知穆罕穆德說了,只有用阿拉伯語抄寫的古蘭經才是古蘭經。用其他語言解釋的古蘭經,或者印刷的古蘭經,嚴格意義上說,都屬於瀆神(庫夫爾)。而且,古蘭經的排列順序不是按照時間或者邏輯順序,而是按照章節長短排序的,非經專業宗教學習,讀起來會完全一頭霧水。中國的佛經也是如此,翻譯時特意搞的詰屈聱牙,非常難以理解。實際上,大多數宗教都會用各種辦法來增加普通教徒通過自己閱讀而理解宗教教義的難度,這樣才有利於宗教統治——擁有最終解釋權的宗教人員就有了為所欲為的能力。
如果我沒記錯14世紀就有英文本聖經了…
因為教會的立場就是反對信經啊,人民對天主的皈依只能通過教會。
這是個屁股問題,簡單說,教會不是反對翻譯聖經,而是反對按自己的意思去讀經。一切解經都要在天主教的壟斷下。
土魯斯會議(SynodofToulouse)禁止信徒擁有聖經抄本。閱讀與教導聖經的權柄專屬於教牧人員。連流通都不許,還要讀?要翻譯?
英語聖經的翻譯因為英國教會的迫害居然是在德意志地區完成的。
即使如此,第一版英文聖經運到英國,還是被燒了。翻譯者廷達爾被跨國追捕並最終被絞死。—馬丁路德好奇了很久 然後差點被燒死。
那時候還是中世紀晚期吧,教皇是美第奇家族的利奧十世(沒錯,就是弗洛倫薩的那個土豪家族的),土豪出身就喜歡玩點不一樣的,人家直接汆了座聖彼得教堂,金頂給我上,東征搶來的可勁兒擺,愣是「請」來了米開朗基羅畫了那幅穹頂創世紀。現在梵蒂岡的的那座就是當時搞的,你說要是我米哥能把那幾年空下來,得倒騰多少好東西出來啊。回正題,然后土豪教皇就面臨著一個問題,丫哪沒餘糧了。睡起來繼續,求贊!!!@小屋住不下 的回答認為教廷是「不鼓勵」而不是「禁止與迫害」。
技術上說這麼講當然是沒錯,可是實際上還要結合傳教權看。教會要控制的是聖經的解釋權,也就是說你可以翻譯聖經,但是必須有了教廷的許可你才能傳播你翻譯的版本。至於教廷的許可,自然是只有服從於教廷的教士才能拿到。確實是沒有禁止你翻譯,但是實際效果和禁止你翻譯有什麼區別?你懂拉丁文你是可以翻譯聖經,但是沒有教皇的許可你翻譯完也就是自己看看而已。至於說邊遠地區的傳教士教會控制不了的觀點,你等信眾多了教區建立起來了再胡亂解釋試試看?分分鐘被打成異端。總之教會也是很實際的:你愛翻譯愛胡亂解釋都可以,但是沒有我的許可絕對不許大範圍傳播你的版本。悶聲發大財教會不會管,但是發財的時候還到處嚷嚷那教會就只好按基本法制裁一下你了。不認字兒......國王公爵都不一定認字兒.有沒有自己民族的文字都不一定....也就是說,文化水平低,再加上文字並不發達.不過後來聖經被翻譯成各民族語言的時候也是促進了很多語言的發展與變革,包括我們今天使用的白話文.
鐵做的十字架和木頭做的十字架都可以用來禮拜,聖經的翻譯也是同樣的道理
教會反對解釋權外移,也就是天主教會要把聖經解釋權,講解權全部壟斷,不容許教士之外的人,讀得懂,解得透聖經,如果翻譯,勢必擴大解經隊伍,在之前,拉丁文聖經時期,所有的解經人都是天主教修士,因為只有拉丁文的,只有羅馬教廷傳授,受過羅馬教廷教育的牧師傳授,主要還是天主教教學法,一旦把翻譯搞好,英國人讀英語本,法國人讀法語本,德國人德語本,羅馬教廷的獨佔與壟斷地位將要瓦解
嚴格來說只有希臘語的聖經最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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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歐洲中古時代的國王總是喜歡把自己和羅馬帝國扯上關係?
※歐洲中世紀建築風格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