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黎平案的真相究竟是什麼?
有幾個疑點:為什麼女的不往公安局跑?為什麼報警了還在被追殺,警察幹嘛去了?當時死者逃跑時載她的司機後來怎麼樣了?
此君絕逼是中外史上最蠢的殺人犯,智商之低下、手法之業餘、技術之拙劣足以載入史冊:
1. 趙黎平在殺人之前10小時去招搖踩點(後來的拋屍地大牛圈山),新井村村民都告訴記者了,而且開的同一部黑色奧迪車(沒其他車是想秀清廉么),因此很可能將定性實為「蓄意謀殺」(在量刑上就完蛋了,想輕判都難了,該舉動實在業餘,根本不像40年老警察);
2. 晚9點,老趙在赤峰市大街(205省道橋北街道)上當眾開第一槍,地點和兇器都堪稱奇葩,在哪不行非在大街上?用啥不行非用手槍?不造中國是全球槍支管制最嚴格的國家么?不造槍殺案絕逼是傾巢出動的大案么?公X廳長白當了?這是什麼樣的尋死節奏?3. 更奇葩的是,趙黎平這第一槍根本沒打死(拉菲茅台路易十三喝多了容易手抖),被害人李X(女性)居然還能開車,居然還能打電話報警,報警時還說明了殺人犯的身份和姓名!這奇葩槍法真TM笑傲江湖了;4. 被害人李X開車逃回自己住的小區(百合新城),在封閉小區的監視器圍觀下,我們趙大官人「舉槍朝剛從白色轎車下來的一名女子開了一槍。女子被擊中頭部,後被該男子裝進了奧迪車的後備廂」,拜託,收廢品的大媽都知道如今的小區監視器無孔不入,你一省部級幹部居然如此公開化透明化?腦子灌水了?玩現場直播乎?5. 這槍斃了之後,老趙總算做成自己預期的事,但在出小區時,據小區居民說「奧迪車離開時動靜很大,倒車速度很快,連撞4輛車才離開小區(槍法爛到爆,車技也爛如狗屎)」。。。尼瑪,中東地區的自殺襲擊也沒您老人家張揚吧(基地組織哭暈在廁所)?您這是跟《星光大道》搶收視率?6. 事到如此,趙大廳長似乎還嫌動靜不夠大,收視率不夠高,繼續賣萌,在逃亡過程中「警方在國道附近的某廠區南牆邊發現了死者的充電器、包以及帶血的汽車坐墊,還有一把鐵鍬和斧子」,作為從警40載的老廳長,似乎在深情呼喚後輩們「Hi,快來找俺,快來抓俺」(他不去給鐵嶺那位同樣姓趙的當徒弟可惜了);
7. 老趙第二次回到新井村(第一次是踩點)毀屍滅跡時,繼續犯錯不斷:「遺體被焚燒得並不嚴重。。。看見遺體頭部有疑似槍擊的傷痕」,這叫哪門子「毀屍」,整個一躲貓貓遊戲,而且還被錄了下來,「山腳下一位村民家的羊圈外正好裝有攝像頭,記錄了其進山的一幕」,這位灰太狼就載到羊圈上了;8. 最後結局全世界都知道:「據攝像頭記錄下的行車蹤跡,警方在內蒙古克什克騰旗(隸屬於赤峰)境內將趙黎平抓獲。被警方截住時,趙黎平身上帶血,沒有反抗(65歲老爺爺反抗個P)」,此時距兇殺已過去26小時,趙大廳長居然還「身上有血」,衣服都忘了換,還是矇頭轉向顧不得?如今從北京到廣州自駕游,開車只需23小時(不休息的話),從赤峰開車去大連海港只需7小時+大連港至韓國仁川港只需16小時=還是23小時,有路不跑有國不出,這貨居然還在赤峰市境內瞎轉悠秀車技呢,上演現場版「爸爸去哪」,這奇葩智商。。。綜上所述:這貨40年的警察經歷都是白費了,估計完全是在吃喝玩樂和拍馬屁中混大的,所有不該犯的錯誤他都犯了,技術手法連馬加爵葯家鑫這倆愣頭青都不如。咱說句不中聽的:老趙在警界廝混這麼多年,沒吃過Pig肉,起碼也見過Pig走吧?您一堂堂大廳長(當年在全自治區公安系統中主推「速決戰」),批閱過的各類兇殺刑事案件比俺們讀推理小說的屌絲多幾千倍,怎麼玩起滅口這種事如此低智商?秀下限么?拉低咱們中國人平均智商么?您一代廳長既然屈尊親自動手,起碼也應該秀個「密室殺人」吧?推理小說黃金時代的歐美三大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約翰迪克森卡爾、埃勒里奎因)沒聽說過嗎?那小日本的島田莊司、東野圭吾、綾辻行人、三津田信三諸君的各種神作您總該讀一讀吧?《占星術殺人魔法》有木有?《嫌疑人X的獻身》有木有?噹噹網卓越網京東網上都有賣的,貨到付款還包郵,您不是自稱「作家」嗎(1998入作協)?履歷表上不是說您寫過《中國偵探小說現狀與發展途徑》(獲1996年金盾文化工程文學三等獎)嗎?難不成是槍手代辦的?過去在歐洲看刑事案件紀錄片,說法國80年代有個蠢賊,偷博物館文物時把自己錢包落現場了,身份證銀行卡各種單據一應俱全,警察馬上就抓了這貨,堪稱史上最蠢罪犯。如今咱大天朝也出了一位新科狀元,還是省部級的。說到底的根本原因就一個字:當官的都是廢材。感覺此樓的討論是比較理性的。我對此案有所了解,但迄今有許多也是雲里霧裡。回答幾個我知道的問題。
1. 趙黎平在殺人之前10小時去招搖踩點? 「山腳下一位村民家的羊圈外正好裝有攝像頭,記錄了其進山的一幕」,
肯定沒有事先踩點的事。也沒有攝錄其再次回到作案地點的錄像。事發之後馬上出現這一謠言,流傳至今,但根本不存在。
2, 趙黎平這第一槍根本沒打死......被害人李X(女性)居然還能開車。
第一現場沒有任何人開槍。涉案轉輪手槍共能裝5發子彈,實際裝有4發,其中3發被擊發卡在彈倉里, 另1發從未被擊發,也留在彈倉里,而3發被擊發卡殼的子彈是在第二現場(橋上)由作案人嚇唬3名目擊證人時擊發未響的,也就是說,根本沒有任何人用涉案轉輪手槍向被害人開過槍。
3, 收廢品的大媽都知道如今的小區監視器無孔不入......玩現場直播乎?
該小區監視器沒有留下任何趙黎平在該小區做案行為的錄像。實際上,全案卷中沒有證明趙黎平做案的錄像。
4, 「追上後用左輪手槍砸頭部17下,想可能死了,但萬萬沒想到,居然沒有死(經鑒定其頭部厚度比正常人厚一倍)」
這是老梁演繹的。全案中沒有受害人頭骨比正常人後一倍的鑒定材料。
5,「這女的從小就出來打工而且沒有閨蜜什麼的,趙都清楚,所以消失一段時間不能有人發現」。
這也是媒體和老梁演繹的。百合小區房子里住著被害人父母。
6,「被害人被殺前一個晚上是沒有與趙見面的,所以沒有什麼碾轉纏綿」。
此說屬實。
我並不知道所有情況,但所說的都有根據。
別要我
人都死了
真相就是,不管是不是他,事發突然,已經傳出去了,社會影響太惡劣,必須死。所有證據沒有清楚的頭像,一個四十年的六扇門頭頭,才2000多,這是對馬背省經濟的最大的諷刺,是對胡剝餓十年煤炭黃金時代的最大諷刺。為什麼這個話題兩年了,知乎那麼多捕快不回答,不言而喻。太多太多,不能說,怕送溫暖。我個人,只能說,一切都是命,如果左輪不卡殼,一切都會不一樣。
最後,我想說,人啊,不能太貪,都好幾套房了,非要要個底商,何苦呢?樓上的,你去看老梁的節目。1.說其實趙是經過精心策劃的,車牌經過掩蓋,而且也喬裝打扮了,之所以用自己車我認為一旦查到自己頭上你借別人車了去幹嘛,很容易露餡,而且別人車也不容易處理,而且如果一切順利的話,是不能有證據證明趙來過赤峰的。用的都是自己東西放心啊!2.到赤峰後把女的約在了一個偏僻地方(高速路),在車上用左輪手槍曾經連開了三槍,但都啞火了(其實還有另外一把勃朗手槍,情急之下估計忘了),之所以用手槍我認為快狠准而且後事處理也不麻煩。(他提前特意試用過左輪,誰知關鍵時刻就不給力了),女的嚇了一跳,趕快趁機下車跑了,男的就追,追上後用左輪手槍砸頭部17下,想可能死了,但萬萬沒想到,居然沒有死(經鑒定其頭部厚度比正常人厚一倍),男的估計也蒙圈了,女的又起身跑上了高速,男的見狀,不能這麼招搖啊,於是男的開車追,但因為車要繞一下段路,當趙到的時候,女的已經攔了一輛白車,還說有人要殺她,可車上人膽大,趕快拿出手機又是拍照又是錄音的,以為家庭糾紛呢,還上去圓場,此時女在車裡了,趕快跑到主駕駛把車開走了(估計車主就丟到高速路了),趙就在後面追她。3.在這過程中女的邊開車邊拿車裡的手機報警,女也是第一次遇到這事情,報警就說趙要殺她,還說他是什麼官,此時估計兩邊都蒙圈,退休的老幹部怎麼能殺人呢!情況緊急掛了電話。那這往哪跑啊?哪熟悉往哪跑啊!趕快往她房子的小區去,誰知房子就是趙買的,趙也熟悉地況,所以就發生了樓下那麼猖狂的一幕。————————————————————————樓上好多人都說趙好歹也是40多年老幹部了,怎麼能這麼笨呢,其實恰恰說錯,只能說老天睜眼了!如果這樣想,一旦第一槍成功射殺,然後順道把屍體什麼的全都焚燒,然後埋好,再悄悄返回,這事情不就成功了嘛。這女的從小就出來打工而且沒有閨蜜什麼的,趙都清楚,所以消失一段時間不能有人發現,等到過幾個月,就算髮現了也絕對晚了,山坡監控也沒了,山腳人也把事忘了。而且也沒有證據證明他來赤峰,不是很完美嗎!可是計劃趕不上變化!對於後來,我認為是失去理智了,你說我本來是一定要把你殺掉的,可是三番兩次居然讓你跑了,那個氣啊,可想而知。所以顧不了這麼多了,必須要殺死你!我一定要殺死你!所以光天化日就做了。後來,作為有40多年偵查經驗的老司機,你覺得逃跑還有用嗎?把後事處理再好還有用嗎?再說這女的,女是初中文化,經歷這般比電影情節還精彩的事情,她的腦子會想什麼呢。墜後,感覺都差不多吧,反正都是得到了應得的報應了!(抱歉,上課期間回答的,可能語言有些混亂,等有時間再改)
如果將來能證明他是「自殺」,他的設計足夠證明處心積慮。
如果他就是單純的「蠢」,那沒辦法!
韓國有部電影,嫌疑人x的獻身,根據日本小說改編的,可以看一下。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首先回答題主的幾個問題1、那女的報警後,警察讓她前往當地公安局,但出於人之常情她覺得家裡很安全,她就回家了,但她忘記那房是趙黎平給她買的2、那個車主沒拔車鑰匙,所以那女的開了他的車就跑了,他在寒風中一臉懵逼、瑟瑟發抖接下來是一點題外話1、趙黎平並沒有傳言中那麼傻,他做了很充沛的事前準備,包括換髮型、改變通信狀態(他把手機浸在了水裡讓任何人都聯繫不到他)、準備一輛什麼信息都沒有的幹部專用車黑色奧迪(不要總說奧迪奧迪怎麼樣,奧迪是幹部專車款型引起的騷亂和排查最小)、選址在一個正常司機都不會轉頭向左看的u型轉彎下方的背陰坡處、在加油站和檢費站都用了帽子及衣服遮掩(事實上也確實沒有任何一台攝像拍到了他的完整面龐)、所用的槍也是無記錄的解放前遺留槍支。如果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按他設想的進行,那警方的偵查難度將是一個無法想像的高度。2、為什麼失敗只能說他運氣太背,左輪手槍連卡兩發,追出去抓住情婦用槍柄連打二十幾下那情婦還能站起來就跑(因為她的腦顱是正常人厚度的1.5倍),路上還遇到多管閑事見到滿頭滿臉是血的人第一時間想到錄像的神奇群眾,所以...就沒有然後了
很多疑問由於保密,除了少數幾個辦案人其他人員都是從網路上了解的
網上的都不是準確的,被害人被殺前一個晚上是沒有與趙見面的,所以沒有什麼碾轉纏綿,經過這個說法,家屬已經起訴各個網站了,
大家都關注反腐信息,不能說這不是一個進步;大家只關注反腐信息,不能說這是一個進步。
我們期待「拍蠅打虎」的信息,就如同我們在期待娛樂的各種門事件一樣。懂技術、有路子的同志自然能一睹娛樂圈之風采,而「拍蠅打虎」除了增加我們的談資外,是因為我們深信,這關乎我們的社會,關乎我們自身的福祉。
趙黎平事件的曝光,既可以作為社會進步的佐證,也可以理解為現實墮落的表現,問題是你怎麼看。
新聞剛曝光的時候,百度知道是屏蔽了這個關鍵詞的。要是在以前,必然會大罵一頓,諸如百度傻×之類的話語,後來仔細想想,這毫無意義。但是如果這種大罵的確哪怕能帶來一絲泄憤的快感,也就算是其意義了。同樣的適用於這個件事情。
趙黎平殺人,是一個悲傷的故事,更令人悲傷的還有他的身份。
要是不出意外,他若清清白白,或者他能瞞天過海,他死後必定有一個久經考驗的忠誠戰士。可是,他目前只能是晚節不保、身敗名裂。
可以理解,不能贊同。可以理解的是人們在維護自己的利益時的那種恬不知恥、心狠手辣、不遺餘力。無法贊同的是那些個人因素和社會因素造就這起駭人聽聞的事件。一個高官,前一夜還在與她輾轉纏綿,後一天便是刀槍以對。趙黎平還創造了一個記錄,建國後親手動手的高官。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種平等是不論你是高官或平民。不為誰洗地,不為誰代言。倘若希望他死,那麼也希望他是被法律懲治,被正義發落。
一個哲學家曾經說過,是昨天的麵包機烤熟了麵包,讓你吃,你才有力氣打破昨天的那個麵包機。所以,先吃飽飯再說。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