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理解梁啟超在徐志摩陸小曼的婚禮上說的?

歷史人文


 我昨天做了一件極不願意做之事,去替徐志摩證婚。他的新婦是王受慶夫人,與志摩戀愛上,才和受慶離婚,實在是不道德至極。我屢次告誡志摩而無效。胡適之、張彭春苦苦為他說情,到底以姑息志摩之故,卒徇其請。我在禮堂演說一篇訓詞,大大教訓一番,新人及滿堂賓客無一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聞之婚禮矣。今把訓詞稿子寄給你們一看。青年為感情衝動,不能節制,任意決破禮防的羅網,其實乃是自投苦惱的羅網,真是可痛,真是可憐!徐志摩這個人其實聰明,我愛他不過,此次看著他陷於滅頂,還想救他出來,我也有一番苦心。老朋友們對於他這番舉動無不深惡痛絕,我想他若從此見擯於社會,固然自作自受,無可怨恨,但覺得這個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殺。我又看著他找得這樣一個人做伴侶,怕他將來苦痛更無限,所以想對於那個人當頭一棒,盼望他能有覺悟(但恐甚難),免得將來把志摩累死,但恐不過是我極痴的婆心便了。聞張歆海近來也很墮落,日日只想做官,志摩卻是很高潔,只是發了戀愛狂變態心理變態心理的犯罪。此外還有許多招物議之處,我也不願多講了。品性上不曾經過嚴格的訓練,真是可怕,我把昨日的感觸,專寫這一封信給思成、徽音、思忠們看看。

引自《梁啟超家書》。


我來是為了講幾句不中聽的話,好讓社會上知道這樣的惡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勵———

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以至於學無所成,做學問不成,做人更是失敗,你離婚再娶就是用情不專的證明!

陸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過來人,我希望從今以後你能恪遵婦道,檢討自己的個性和行為,離婚再婚都是你們性格的過失所造成的,希望你們不要一錯再錯自誤誤人。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以為高興可以結婚,不高興可以離婚,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

總之,我希望這是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後一次結婚!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我說完了!」


徐家很傳統 提出娶小曼可以但必須要梁徵婚 胡適做媒 梁本不願去 且小曼兩任丈夫都是他的弟子 最後雖然去了 說這噁心他們一頓也是極好的


,師徒一場,梁啟超也是愛徒心切。看看徐志摩在梁病危時候的關切就知道了,大家都不放在心上,文人的世界嘛。


有個高中歷史練習冊上的答案寫的 大意是徐陸二人的結合是當時男女衝破封建禮教的先進思想 摒棄舊傳統 有先進的思想意識和婚姻自由思想等等 而梁則代表著封建意識 對二人婚事的不理解 以及舊思想的保守。。。呵呵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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