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思想和文化傳統會導致對聖經理解的偏頗嗎?

一直以來有個疑問,一個基督徒看聖經的時候,或者所謂的解經的時候,是否帶著原有的觀念去看聖經?當然僅從個人的經歷和見識來看會影響看聖經的角度,但我想討論的是普遍意義上的普通人的哲學思維,以及文化傳統是否會影響這樣對聖經的不同理解?

比如很多時候人理解聖經是基於自由意志存在的角度,但是自由意志存在與否在當今也沒有定論,且從聖經角度反推也是存在爭議的,那麼如果從沒有自由意志的角度出發,很多聖經的「真理」是有待商榷的。關於這個問題大家怎麼看?


謝邀。

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知乎有不少相關的回答,懶惰的我現在就把他們整合成新的答桉。

是的,因為年代和文化背景,我們讀《聖經》的時候無可避免地用有色眼鏡去解讀,也因為我們原生家庭和人生經歷影響,讀經時有時會遇到觸碰我們本身的包絥而生反感。如中國人讀以色列歷史時很容易因為「歷史由戰勝一方撰寫」觀念而產生質疑(當然這觀念不一定全無道理);有些西方人對團契(fellowship)的概念不太明白,因為他們崇尚個人主義。文化背景的包絥,大概可分為傳統(traditional)、現代(modern)和後現代(post-modern)幾類,以下引自本人對提姆凱勒(Timothy Keller)那本《Every Good Endeavor》的書評(工作的救贖:讀《Every Good Endeavor》 (評論: Every Good Endeavor)):

十誡第一誡:「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第二誡:「你不可為自己凋刻偶像。」但人類的偶像無處不在,不一定是凋刻的,而且偶像的力量異常強大。偶像包括名利、財富、權位、認同感、成就、戀愛、性慾,使人焦慮、不信任,這些東西使人治理何事都要捏得緊緊的,影響我們的生活。而且偶像的影響不只是個人,而可以是集體式的,使一整個群體都拜同一偶像,認響社會和公司文化。作者詳細總結了傳統社會、現代社會和後現代社會的偶像。

  • 傳統(traditional)社會:在這種社會中,智慧的傳承通過權威人物(牧師、父母、師長),個人的人生意義在於在其群體圈子的職責和角色。傳統不一定是壞事,其實現在西方的傳統社會成份很低,西方需要更多學習傳統價值。但傳統社會的偶像是社會穩定,而其重要性凌駕於個人權益之上,這導致種族歧視、員工剝削等情況。

  • 現代(modern)社會:這種社會拋棄了宗教、家族和傳統的重要性,取而代之的是理性、實證主義和個人權益。理性使人相信科學方法,認為通過此方法,人類可以解決所有問題,包括物理、社會科學、市場學、政治學、娛樂等問題,人類社會亦可由此達至幸福。而個人權益也被放大到極致,道德標準沒有高下之別,人人可按自己喜好、感覺釐定何謂神聖。工作變成如何定義自己的方法,使人不再根據自己的才華和志向選擇工作。亦由於科學方法盛行,僱主用理性去控制員工以求達至生產最大化,忽略員工的個性。當然,現代社會的價值觀也有正面意義,它把工作的尊貴重現,而這是符合《聖經》的。

  • 後現代(post-modern)社會:後現代的價值觀拋掉現代社會的兩大偶像--理性和個人權益,但卻認為所有道德教條均是權力遊戲和利益關係。社會並無絕對的道德標準,包括個人權益,科學方法的價值在於其產品及技術。後現代社會的偶像是實用主義和犬儒主義(憤世疾俗),不在乎目的,所以更不在乎所做之事的是非對錯。這導致系統性腐敗,這完全體現在2008年的金融海嘯。

所以,研經需要下功夫,其中我在這問題(對於聖經,有哪幾種查經大法?請推薦一二,活潑生動能激發查經研經興趣的更佳。? - 何史提的回答)下提到相關的東西:

最近我在看一本釋經學(hermeneutics)的書,是Duvall和Hays寫的《Grasping God』s Word: A Hands-On Approach to Reading, Interpreting, and Applying the Bible》,當中有提到釋經的五大步:

第一步:在經文寫作的地點、時間理解,要問對當時當地的人,經文對他們有何意義。

第二步:要理解當時當地的情況和此時此地的情況有何差距。

第三步:要理解這經文的神學原則。

第四步:要理解這神學原則如何在整本聖經體現出來。

第五步:要理解如何在當今處經應用經文。

另外可多讀幾個譯本作比較,使用歸納式查經法(inductive bible study)。

總的來說,哲學思想和文化嚴重影響我們對《聖經》的解釋,所以研經需要多下功夫。

最後提到自由意志的問題,又或二分論(dichotomous theory)或是三分論(trichotomous theory),那其實是神學觀念的問題。神的啟示只有一本《聖經》,有一些東西《聖經》沒有補充一些缺失(那是神選擇沒有透露),而不同類型的神學則是補充這些東西。很多神學都是自洽,但互不相容,但又互有相似。不過,這些神學分歧沒有我們想像中的大,對於我們的生命,神學上的分歧影響很少。如果你有志深入認識神學,你的知識體系一定要自洽;如果你的認信來自不同神學系統,那你的信念之間便互相矛盾。


會。

請自行翻閱歌羅西書2:8


有影響。

所以聖經裡面有一句話才這樣說:

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 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 (以弗所書 1:17 和合本)

信耶穌需要在聖靈的帶領下 真 知道上帝。


哲學思想和文化傳統會導致對聖經理解的偏頗嗎?

謝謝邀請。

如果說一個人一生的身體,思想,才華,思維,時間和能力是一個載體,那承載的就是生命。無論是亞當還是亞伯拉罕,仰或是耶穌,還是使徒保羅,還是我們所知道的古今中外的哲學家,文化、政治名人盡皆如此。

哲學和文化是生命載體的外延。如同雞蛋蛋黃,蛋清和蛋黃的關係一樣。哲學會有異議,文化會有異同,哲學是人用有限思考無限,文化受時空和時間的限制。永恆的真理,真道體現在生命的道理中就是生命之道。我們所講的透過現象看本質就是這個道理。

哲學和文化依託於生命,或助力於生命之道或成為生命之道的阻礙。更重要的是承載生命的載體的人。

千言萬語,化作幾行話語,與讀我答案的朋友分享吧。

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而發,有一種愛心是從清潔的心,無偽的信心和無虧的良心而來的。清心的人,虛心的人有福了。

一個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失去生命又有什麼用呢?從生命的開始,借著生命之道,上帝的道貫徹人類所有的哲學和文化。願我們都能得著豐盛的生命,承接更大的生命之福氣。願你平安。


當然有影響,這是毫無疑問的。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你認為一周的第一天是哪一天?國內習慣認為是禮拜一,但猶太人和基督徒認為是禮拜天,禮拜六才是一周的最後一天。

更進一步的,你不要說中國人這樣和猶太人有很大文化差異的民族,就算是猶太人自己,如果帶著傳統的觀點,也是無法理解聖經和福音的。約翰福音第三章記載的尼哥底母就是如此,他帶著世俗和傳統的觀點,無法理解耶穌的道;約翰福音第二十章的門徒多馬也是如此,雖然跟著耶穌和其他門徒已經三年多的時間,但仍然無法相信耶穌基督能夠從死里復活。

如果一個人不能夠放下固有的成見,我可以大膽的說一句,他是沒有辦法去真正理解聖經和福音的。

說到「自由意志」,人當然有自由意志。要不然,亞當和夏娃又怎麼可能受到魔鬼的誘惑,明知上帝的誡命,還要去偷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呢?


謝謝邀請。

普遍意義上的普通人的哲學思維,以及文化傳統是否會影響這樣對聖經的不同理解?

會的。例如一個人從小毫無選擇地受教了人是猴子變來的...在看到「起初 神創造天地(創1:1)。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1:27)」時自然不屑一顧。

關於自由意志,別忘了伊甸園裡有分別善惡的樹「耶和華 神使各樣的樹從地里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創2:9)」。

如果沒有自由意志就不需要存在選擇,也不需要「分別善惡的樹」這個象徵了。

顯然,伊甸園裡的人類始祖有選擇的自由,不然他們對上帝的愛根本不可能受考驗。(創2:15-17;3:2,3)耶和華是造物主,很清楚自己對亞當和夏娃有什麼期望;聖經表明,上帝希望人出於衷心的愛戴,全心全意地崇拜他事奉他,絕不希望人毫無感情、像機器人那樣服從他。(參看申30:15,16;代上28:9;29:17;約4:23,24)如果亞當和妻子根本沒有自由選擇的能力,他們就沒有達到上帝造人時的標準,是有所欠缺的了;要是這樣,按照上帝的標準,他們就不算完全,稱不上完美了。

要記得,人的完美畢竟有種種局限,不是絕對的。儘管亞當受造時身心完美,他卻不能越過造物主為他所定的界限。例如,亞當如果吃泥土、砂礫或者木頭,身體準會出毛病;如果吸水代替吸氧,也準會嗆死。同樣道理,亞當如果容許自己的心靈頭腦存有歪念,容許錯誤的慾望在心裡滋長,結果就會犯罪,招致死亡。(雅1:14,15;另見創1:29;太4:4)

由此可見,受造物的個人意願和選擇始終是關鍵所在。在是非對錯的問題上,如果說完美的人不可能走歪路,其實就等於說不完美的人不可能走正路了。但事實證明,亞當夏娃的不完美的後代確實選擇了走正路,選擇服從上帝,寧受迫害也不屈服。另一方面,有些人明知不該做壞事,也偏偏去做。所以,一個人選擇行惡,是不能歸咎於身心不完美的,因為個人的意願和選擇才是關鍵。同樣,亞當不能單靠身心完美來確保自己永遠行走正路,他必須本著對上帝和對正義的愛,好好運用自由意志和選擇的自由,才會擇善而從。(箴4:23)

哲學思想和文化傳統會導致對聖經理解的偏頗嗎?

一定有。所以真正尊重聖經的人會以經解經。

以上,供參考。


本人愚見,所謂偏頗才是正常教徒基督教起碼有十幾個分支,Lutherans, Quarker, Puritan, Methodist等等,不都是因為某個人或者群體的獨有見解,經歷和文化傳統建立的嗎?還有假設完全拋棄原有觀念接受聖經本意,好像跟完全被政治家洗腦的五毛公知美分區別並不大。信教應該是因為支持宗教的教義與信仰而信,支持教義和信仰與否不就是基於個人觀點產生的想法嗎? 我在的天主教學校宗教課本里,講到一個被父親性虐待到二十歲的女性無法接受天父的形象,課本認為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在是一個教徒的同時,她也是一個有自我思想的個體,這兩個身份是不應該衝突的。 信教本來就是個人思想+宗教教義的結合,如果為了更理解教義而放棄個人思想,應該是得不償失的。黃口小兒胡言,勿噴。


有影響。

人的本質是社會人,不存在絕對意義上完全孤立的人。

這決定了正確的信仰(神本主義)必然是一個歸正的過程。

如果不存在信仰的偏差,歸正就沒有意義,信仰本身也就不存在了。

至於人本主義信仰的錯誤性無須贅述,其表現千千萬萬種了。

關於自由意志,沒聽說過不存在的說法。

個人認為自由意志是存在的,是上帝賜給人最重要的恩賜,也是人成為人的本質之一(自由同時也是上帝的屬性之一),但是人的自由意志是有限的自由意志,因為你可以選擇自由呼吸,但不能自由選擇不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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