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不能通過孤立的經文來解經?
有個基督徒叫小明,平時不聚會不讀聖經,對聖經缺乏了解。有一天遇事了,就隨手翻開聖經、隨手一指,心想,「這就是神指示我的話」。一看,指的是馬太福音27章5節:「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里,出去弔死了。」小明就對自己說:「呸呸呸,真晦氣。這次不算,再來一次!」於是又隨手翻開聖經,隨手一指。一看,指到了路加福音10章37節:「你去照著行吧。」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哥林多前書 10:25-26 和合本)
「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空一格神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使徒行傳 15:19-20 和合本)
所以到底應不應該吃鴨血粉絲湯?
今天我就斷章取義了一下(滑稽)做閱讀理解的時候,老師沒讓你們結合上下文?
不好意思我又來甩圖了(實在懶得打字)作為對最高票里小明同學的補充與總結
(材料依然節選自白恩拾《翻轉天下的信》,答題總是提到這本書是因為最近課程在修,不是推書)有趣的矛盾。
聖經到底可以憑藉人的理解讀明白么?能,還是不能呢?
以賽亞書
34:16 你們要查考宣讀耶和華的書。這都無一缺少,無一沒有伴偶;因為我的口已經吩咐,他的靈將它們聚集。雅各書
1:25 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馬太福音
4:6 對他說:「你若是 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4:7 耶穌對他說:「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 神。』」解經的目的是理解神的話語,聆聽神的旨意,而不是用聖經來佐證自己想表達的內容。不是所有孤立的經文都不能表達神的旨意,如」不可殺人「大概就不需要上下文(有時也需要。。。)。
基督徒引用聖經,很多時候目的是用來加強表達,因為聖經更簡練更清楚,而且有時能帶給他人超越自己能表達的意義。
很多用孤立經文解經的人的邏輯是:你看聖經里有這句話,這證明基督是這麼看某個問題的!這種邏輯,即使想證明的是基督徒公認的真理也是不對的,因為基督徒也不可以指著聖經說,你看聖經里是這麼說的,所以我是對的!因為聖經是真理並不能證明於你對這句話的解釋就是真理。
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
--馬太福音 5:34 和合本
錯的不只是「孤立」,而是僅通過經文來解經,以自己的智慧解釋神,而不是聆聽理解真理的指導。聖經的權威,在於是上帝留下的話語,是人理解神,理解真理的渠道,而不是這些文字寫得非常精彩。
不以對神的信,不以追求真理的態度來讀經,使得很多找bug人士無法對聖經有更深入的理解,而這種思想傾向,也使得他們更容易斷章取義。
但斷章取義從來不是他們最大的罪。
你看你這個問題缺了一個主語。
或許存在斷章取義的情況。但是!聖經不是一個人寫的,也不是在一個人時期寫的,所以解經本來就可以孤立的。然而總是會有人跟我說你這麼理解是不對的,要結合這個那個來一起理解才對。實際上這就是耍流氓。如果把A單獨理解是對上帝旨意的誤解,要A+B才對,那麼這就沒有一個標準了。你可以A+B,那為什麼我不能A+C,不能A+B+C?如此一來,你可以從聖經中解讀出幾乎你想要的任何觀點。實際上基督徒確實也是這麼做的。對聖經的理解,對上帝的認識,從中世紀一來一直都在變化,不過就是人類根據自己的需求來做各自不同的解讀而已。實際上聖經,包括整個基督教,都是經不起推敲的。你可以認為本身就是建立在虛構和謬誤上的,所以你才不能隨意去解讀。下面給大家推敲一下。上帝依照自己的形象造了人。
那上帝的屁股長什麼樣?有沒有屁眼?如果有屁眼,屁眼除了放屁拉屎應該就沒別的作用了吧。(我們暫且不考慮上帝搞基這回事)那上帝如果也需要拉屎(否則他就不需要屁眼),那他拉的屎從哪來的?他肯定要吃東西吧?不然哪來的屎?那他吃的東西是什麼呢?他吃肉么?豬肉還是羊肉?那天堂是不是也有養豬場?有養豬場肯定就有屠宰場?豬死前會叫么?會流血么?屠宰場是不是很血腥很骯髒?天堂不應該很平和的么?屠宰場里的屠夫是哪來的?難道也是人死後去天堂當的屠夫?聖經中有說人死後有可能去天堂當屠夫么?
上帝拉屎拉在哪?總不能在褲襠里吧。不過我猜天堂沒啥現代科技,所以應該沒有抽水馬桶。那可能上帝拉屎是拉在糞桶里。那麼誰來洗糞捅呢?難道是天使來洗么?還是哪個倒霉蛋死後去天堂洗糞桶?聖經里沒說過上天堂有可能去洗糞桶啊。沒有任何事物是孤立存在的,你看到一個蘋果,就知道一定有種蘋果的人,有種蘋果的果園,有賣蘋果的商販,有吃蘋果的消費者,這一切,甚至你細推的話能推出整個世界。你從上帝的屁眼一樣能推出整個天堂,但是你難道會認為這樣的天堂是合理存在的么?那這個天堂跟人間有任何區別么?到了這裡你還認為天堂存在么?上帝存在么?聖經所寫的一切都是真實正確的么?別傻了,都是在忽悠你呢。事物是整體性與部分性的統一
高中政治課本必修四《哲學生活》
不會被打吧(′?_?`)基督徒不吃祭偶像的物是為了別人的良心不吃。原文寫的很清楚,多看兩句不會少肉。聖經說不吃血是因為當年有喝生血的習俗,就算是現代,當年中國人也是流行過打雞血。喝生血或者往血管里注射血容易得病。燒熟的血製品可以吃,但最好少吃,畢竟餵給動物的抗生素以及打的激素在血裡面很多。
另外,聖經不是真理,聖靈是真理,在聖靈的帶領下,心裡的眼睛明亮過來,才能明白真理。
原答案:
盲人摸象的故事聽說過嗎,就算是瞎子,好歹也要把象摸一遍。並無不可,要看你需要怎樣的答案
不僅不能通過獨立的段落,而且不能通過字面意思呢,因為那樣的話,就解釋不了它的殘暴,無能,反覆無常了
其一,解經 與 釋經 有所不同;其二,以經解經有專門的步驟;其三,有些經文不易理解或拿捏,可以參考別處經文來旁通,這時,不一定就不能用孤立的經文來參照;其四,目前部分回答中舉的例子(有些是戲謔方式),如「猶大弔死」,這是教會裡拿來揶揄有人將經文當作「黃曆」用。這種揶揄還不少哈。至於能不能吃血的兩處經文,牽涉到一些背景。這些例子,個人以為,都與是否孤立引證經文不見得太相關,更多的是關於經文的應用而非解釋(雖然應用的基礎之一就是正確解釋)。
其五,我一般聽到的表述,不是問題所寫的講法,而是:不要在孤立的經文上建立基本教義。
這個就是聖經並非真理的最好的解釋。以數學推理為例,一個結論中間需要運用5條定理來推導,那麼單拿出來其中一條,必然是正確的(在有相同公理的情況下)。如果中間運用了錯誤的定理,那麼結果也是很可能錯誤的。再比如邏輯證明中,一個正確的結論其推導過程應該是每一句話單拿出來都是正確的,錯誤的前提條件推不出正確的結論。那麼聖經,如果是真理的話,那麼其每句話單拿出來應當是正確。如果聖經中存在無關真理的廢話,其又有正確爭議性的話,聖經本身不可能為真理。聖經論證部分存在有爭議性的前提條件,聖經也不可能為真理。
因為你不能直接倒黑為白。你需要一條從黑到白的光譜,然後把這條光譜接成圓形。」看,黑色的旁邊是白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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