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優妓伶四者的區別是什麼??
首先說「倡」。
倡,按照《周禮訂義》的說法,是「凡軍大獻,教凱歌遂倡之」。
這是啥意思呢?
說白了,就是軍中奏凱歌的時候,站頭上唱得最好的那個,負責領歌。這應該說是傳承了數千年的傳統了,班上也都有這種職位,名曰「領歌委員」。
「倡」在古代,用於作為一種行為的時候,意思是等同於「唱」的。譬如「一人倡之,眾人從而和之,已而倡之者眾,和之者益眾」。這本是「唱和」的由來,實際上「倡」有「導」的意思,「和」有「回應」的意思。那麼「倡」,很明顯就是能歌的歌者了。既然倡是這樣的,那麼豪門權貴、富戶宴請,就都請倡來娛樂大眾,高級的自然是宴會上請的的確唱得很好的歌者,唱完後可能什麼也不做,也可能什麼都做,我年輕,不太清楚。
而低級的喜歡玩的人,在聚會上也請。這種倡,則兼備了陪唱和被摸兩種性質。
本身,倡有男有女。
但經過群眾的選擇,自然是從業的女性居多,故而給換一個偏旁,換成「娼」。一旦這樣換了,就意味著「倡」本身專業歌唱性質的崩盤,取而代之的純粹就是假模假式地「唱」,實際上就是「玩」,進行性消費。但「娼」,多數並不是真正會唱,除了坐陪,也沒有其他拿得出手的「技」藝,不能叫做「妓」,故而屬於低等的性工作者。
接下來說「優」。
優在現在是富足的意思,也叫作「饒」「渥」。富饒、優渥意味著出眾,譬如我們說一個人得了「優」,那就是說Ta出色。「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這裡的「優」,是說「富餘的餘力」,「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而「優」的本意,可能就是「演戲」。
「優」原先右側不是「尤」,它是這樣寫的:
優者,憂也。一種觀點認為,優是戴著裹布哀傷佇立的人,是被僱主僱傭來喪禮上吹奏、表演的人。這依然是個傳承了數千年的職業,在農村被叫做「吹鼓手」。《馬大帥》裡頭,趙本山就是個「優」,專職被僱傭去喪禮上幫人哭爹。這就是典型的「優」了,所有的悲傷都是演出來的。
優也因此統稱所有演員,但分男優和女優,還有av女優。
在中國不太用這個字了。
再來說「伎」。
這從「倡」里提到過一筆,「伎」在古代是與「技」混用的,依然是有男有女。譬如《荀子》:「案謹募選閱材伎之士。」有技藝的表演者為「伎」,到後來人們更捧女性,故為「妓」。俗傳「妓」光賣藝,不賣身。我年輕,不太懂,只曉得「尖」字怎麼寫。既不賣身,又賣身的太多,成就了娼妓並稱的宏圖霸業。不過,相較於「娼」,「妓」的確是地位高一籌的。
最後一個,伶。
這個沒啥好說的,伶就是樂官,既掌管樂隊,又負責樂器和演出安排,自己還是精通音樂之人。伶在後來被認為是「令色之人」,這只是其中一種可能性。也有說「伶」本身就是黃帝時期的一個官職,還有的說「伶」是樂隊掌令之人。但不管怎樣,伶的地位是比上述幾種職業都高的。但通常的,伶官高而不離本行,以媚人而取寵。故而在古代,伶官和弄臣通常被相提並論,古人認為,一旦帝王寵幸伶人,那麼就離滅國不遠了。
娼:
1,妓女。這一點應該是沒有爭議的了。有人說娼也是動詞,意為進行性活動,但是我們經常說,【嫖娼】;古代也有【市娼】的說法,我認為娼應該只是名詞。
舉例:「私娼」、「男盜女娼」。
元·關漢卿·謝天香·第二折:「怎生勾除籍,不做娼,棄賤得為良。」
2,古同【倡】,唱戲的女子。
優:
1,演戲的人。也同【倡】,古代表演樂舞、雜戲的藝人。宋元以後,也用來泛指戲曲藝人、演員。現在也用來指演員,比如:男優,女優等。
如:「倡優」、「俳優」:指演滑稽戲,表演雜耍的藝人。
南史·卷三十四·周朗傳:「弘正丑而不陋,吃而能談,俳諧似優。」
紅樓夢·第二回:「縱然偶生於薄祚寒門,斷不能為走健撲,甘遭庸人驅制駕馭,必為奇優名娼。」
2,古之弄臣,如:「優孟」、「優旃」
妓:
1,古代以歌舞娛樂賓客的女子。字本作伎。
如:「歌妓」、「舞妓」、「藝妓」。
洛陽珈藍記·卷四·法雲寺:「妓女三百人,盡皆國色。」
元·劉時中·端正好·眾生靈套·塞鴻秋曲:「一家家傾銀注玉多豪富,一個個烹羊挾妓誇風度。」
2,今則專指賣淫的婦女。
如:「娼妓」、「雛妓」、「妓女戶」。
伶:
1,舊稱表演歌舞、戲劇的人,以演戲為職業的人
如:「紅伶」、「女伶」、「名伶」、伶官(古代樂官)、伶界(舊稱戲曲界)。
賣身不賣藝賣藝不賣身賣藝又賣身賣藝且在方便時候賣身
說「娼優妓伶」中的「倡」是唱軍歌的是搞笑的吧。《周禮·春官·樂師》的原文是「凡軍大獻,教愷歌,遂倡之。」在賈公彥疏上寫道「故書『倡』為『昌』,鄭司農云:『樂師主倡也。昌當為倡,書亦或為倡。』」最初寫作「昌」,所以《康熙字典》上將這個「倡」解釋為「唱」。不論是「倡」還是「昌」都是男的樂官。到了漢代,「倡」的地位也下來了。《七緯》中的《春秋元命苞》中寫道:「」翼宿,……為樂庫,為天倡,先王以賓於四門,而列天庭之衛,主俳倡,近太微而為尊。」「俳倡」即雜耍跳舞之人。
至於「倡優」一詞,據我所知,漢代就這麼用了。·司馬遷《報任安書》:「仆之先,非有剖符丹書之功,文史星曆,近乎卜祝之間,固主上所戲弄,倡優所蓄,流俗之所輕也。」到漢代,「倡優」就徹底成了一個詞,專指唱戲的。
至於為什麼一個詞會向下發展,想想身邊就清楚了。開始都是尊稱,慢慢成了中性詞或貶義詞。比如稱醫生為「大夫」,古時讀書人自謙的詞「學生」,現在就是指在校的學生,或某人的弟子,但在清代,老師本人也常常在弟子面前自稱「學學某某」,看《儒林外史》中周進與范進二人的對話就明白,這些就是中性。貶義的這裡略過。
「優」在春秋時代就是藝人的意思。《左傳·襄公二十八年》里寫道「陳氏、鮑氏之圉人為優。慶氏之馬善驚,士皆釋甲束馬而飲酒,且觀優。」《史記·滑稽列傳》里有優孟(故楚之樂人)、優旃(秦倡侏儒也),按《史記索隱》上的解釋「索隱案:優者,倡優也。孟,字也」。先秦時代「優」就是藝人的意思。
「伎」在先秦時代通「技」,「妓」一出現就在現在的意思。最早見於成於唐代的《漢武外史》上「至漢武始置營妓,以侍軍士之無妻室者」。
「伶」最初作「泠」,因為泠氏掌樂官,所以後世稱樂官為伶官。到後來也是引申為藝人。
「娼優妓伶」四個字也就「妓」出現時就身份低,後來都是下九流的賤民。不過「優伶」還可以以「玩票」為名義掩掩,其餘的真是沒法當「業餘愛好」。
就是近代女藝人也被人看不起,原因無它,想乾的好,得和窯姐認干姐妹。窯姐很少有能唱戲的,有時候為了讓客人高興,或者客人願意多給小費,就讓她們的干姐妹來唱。當年奉天這邊管唱書的女藝人叫「竄窯子口的」。「娼妓」和「優伶」的界限,只是在於能不能當愛好的區別罷了,真要幹了這類行當,性質不那麼大的。
娼是只賣肉妓是賣藝,會琴棋書畫,然後酌情賣身伶是樂師或者歌舞演員優是戲曲和雜技演員優和伶可以是男的
娼是底層人嫖的,妓是文人官員有社會地位的人嫖的。優就是戲子賣藝的,伶是給官員唱戲的戲子好像
是不是非得搞的很複雜,大家才會贊?
其實這個簡單的很了。
就是有編製的,和沒有編製的統稱!
有編製的妓女叫妓,納稅的,沒有編製的叫娼,就是地下工作者。
有編製的戲子叫伶,官用的,沒有編製的叫優,就是街頭賣藝的。
歌手,演員,妓女,演員。
(順序改了,感謝評論區大手指點)不應該啊,小約翰你不應該不知道這些的……
一下來自百度字典:
娼
chāng 形聲。字從女從昌,昌亦聲。「昌」義為「街市熱鬧」。「女」和「昌」聯合起來表示「站街女」(streetwalker)。本義:在大街上攬客,以提供性服務為生的女子。
辨析:古代提供性服務的女子有兩種,即娼和妓。娼沒有取悅男性專門知識和技能,多為中年女子,俗稱「娼婦」,在街市熱鬧處攬客,交易對象多為社會底層勞動者。妓者,顧名思義,受過專業訓練,有專門的技能,比如會琴棋書畫,會吟誦唱和,服務對象多為達官貴人,文人雅士。
妓女:娼妓。娼寮(妓院。亦稱「娼窯」)。
古同「倡」,唱戲的女子。。
◎ 優
優 yōu
〈名〉
⑴ (形聲。從人,憂聲。繁體字寫法為左邊是人,右邊是憂的繁體字。現今簡化聲旁,左為人,右為尤。本義:古代表演樂舞、雜戲的藝人。宋元以後,亦泛稱戲曲藝人、演員)
◎ 妓 jì
〈名〉
(1) (形聲。從女,支聲。本義:古代歌舞的女子)
(2) 同本義 [a female performer]
妓,女樂也。——《廣韻》
(3) 字本作伎
軍裝宮妓掃蛾淺,搖搖錦旗夾城暖。——李賀《三月》
(4) 又如:妓人(妓婦。歌舞女藝人);妓航(女妓乘坐的船);妓堂(第宅中女妓歌舞處);妓婢師(教女妓演習歌舞的人)
(5) 妓女 [prostitute;harlot]。如:妓家(妓院。妓館。妓女賣淫的地方);妓圍(以妓女圍繞作屏);妓弟(妓女)
伶
〈名〉
(1) (形聲。從人,從令,令亦聲。「令」意為「當面受役使」。「人」與「令」聯合起來表示「當面受役使的音樂人」、「街頭音樂家——現場演奏聽眾指定的樂曲」。
本義:古樂官名、相傳黃帝時有伶倫,世掌樂官。
說明:伶人表演在今天各地的娛樂場所依然可見——一個樂隊班子坐在亭子里,路過的遊客可以上前點曲,樂隊會按照遊客的要求演奏,奏完後付款。古代也是一樣,音樂人在街市上標價演奏。民間音樂人也可以被官府接納,作為官府專職音樂人,接受指派完成各種要求的任務,如現場演奏迎賓曲,為官府的客人助興等)
基本上指的是:
賣肉的。
唱戲的。
唱戲唱曲賣肉的。
唱曲的。
娼:1.唱戲的女子。
2.妓女。
優:演員。
妓:賣淫為生的女人。
伶: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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