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在初期就出現多次的意見不和,該直接放棄合夥還是如何處理。?

我與幾個同事合夥打算做輕餐,我作為負責任離職處理合夥事物,並且前期商議提升股份作為回報。他們的表決權僅限於在投資類的事物,店鋪運營不得插手。基調定好了,準備開干,但是就在合夥合同簽訂前出現了很多問題。一開始準備加盟,一切談妥了,也找了比較合適的鋪面,可是中間因為加盟品牌的提點問題,合伙人起了爭執,之前,加盟什麼品牌,店鋪定址的問題也都出現了意見的分歧,分歧也不是多麼嚴重的問題,可是很難按照我的想法做一些事情,最終導致我現在覺得特別嚴重的問題就是我們的進度太慢。請問現在這樣的情況下,我還應該繼續合夥嗎?還是有別的什麼處理方法。


先拋出我的基本觀點,有空再來具體補充。

第一,君子和而不同。

第二,利不可獨,謀不可眾。

第三,合夥生意是真他媽不好做!

慎重選擇合伙人!


過來人表示,合夥生意,能不做就別做,又不是幾千萬的大生意,合夥的生意一般都有起碼三分之一到一半精力消耗在內耗上面了


我前幾年和一個女的合夥開了一家餐廳。媽的,意見多數不合

最後我把她給泡了,現在還管她合不合~


目前也在同一個問題上思考。目前狀況是項目他在操作,我自當是做了個有風險的理財。順便說一下!合同,關係再好也要簽!當身份從朋友轉變成生意夥伴,那麼同一件事,你對一個陌生人要求的權利和義務,也要求自己和朋友做到。


直接放棄合夥

及時止損真的非常非常重要

合伙人意見不統一,沒有人能最終拍板是非常忌諱的,會陷入無休止的內耗

以上是個人的親身經歷得出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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