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殺人犯辯護時,如何反駁「如果死的是你親人」之類的話?

比如葯家鑫,林森浩等事件


個人觀點:無須反駁且不宜反駁。理由:

一、反駁容易激化矛盾,激怒被害人家屬更加不利於己方當事人。說這種話的人,往往是被害人方的家屬(被害人代理人一般不會說這種話,如果作為法律工作人員的被害人代理人說了這種話,直接給他一個鄙視的眼神就好),而被害人的家屬遭遇到不幸之事,心存哀傷憤怒,情緒難免激動,言辭過激實屬正常。作為辯護人,又何苦與其針鋒相對、激化矛盾呢?火上澆油的結果,只會更加不利於自己的當事人。

二、有時,這種問法本來就是個坑,對方巴不得辯護人往坑裡跳。辯護人反駁會將火力吸引到自己身上,給對方把水搞渾的機會,一旦對方在這個問題上死纏爛打,法官會產生反感,並很容易將責任歸咎於辯護人。因此,反駁得不償失,實屬不智。

三、辯護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應當將之集中在對事實和法律的分析上,緊扣辯點做有效辯護,方能為當事人爭取最大限度的合法權益。辯護並非吵架,無需寸土不讓,字字反擊。真正的氣場來自於強大的內心,來自於專業的意見。

不予反駁不代表啥都不說,可以輕描淡寫一語帶過,比如:被害人遭受喪x之痛,作為辯護人在此深表同情。但法律賦予辯護人的職責是:blabla(藉機宣傳下自己,給自己臉上再貼點金,要抓住各種機會啊不是嗎?親)。因此,辯護人在此不假設任何事實,僅依據本案的證據和相關法律發表辯護意見,也希望被害人家屬給予理解和尊重……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以上。


如果殺人犯是你的親人呢?


無法反駁


正因為不是,我才能在情感上客觀的處理,協助法庭做出正確的判罰。


有判決資格的是法官 不是受害者的親人

以下為修改後的答案

有資格做出公正判決的是法官,不是受害者的親人


如果殺人犯是你獨生兒子 槍斃就絕後了


辯護人只需要在宣判前表達希望不用死刑即可


始終無法體會這種立場,所以無法站到法律的高度來思考。類似的問題我覺得不能隨意的代入情景,所以不如直接回答我無法回答或者說句明白的客套話。這也是為什麼我很不喜歡心理諮詢那幫人動輒就共情的原因。


客觀點看這個本來就不是,殺人與死者都是即成事實,換這個概念意義何在?


你可以問問對方,如果殺人的是你親人


拿人錢財與人消災,愛說什麼說什麼,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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