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後產生的污泥為什麼不能直接進行土地利用呢?
01-07
當前污水處理廠污泥的主要處理方式是,
1) 沼氣能源回收和土地利用為主的厭氧消化技術路線
2) 土地利用為主的好氧發酵技術路線
3)污泥干化-焚燒技術路線
4) 建材利用為主的污泥高幹脫水處理技術路線
請問為何不能直接用來進行農業耕作使用?
僅僅是因為重金屬可能超標和含水率過高么?有請專業人士
答案很直接,污水處理廠污泥達不到土地耕作利用標準。
如果要達到土地耕作利用標準,所進行的技術成本、推廣應用成本投入極高。污水處理廠污泥包含什麼?80%的水分;10%的無機分;10%的有機份、分。病原微生物、重金屬、有毒化合物、有毒有機物、柵渣雜物等。所以要進行厭氧消化去除病原菌、穩定有機份;進行除雜、烘乾、粉碎,去水分,顆粒化;去除重金屬、難降解大分子有機物;運輸成本。這就是技術可行、環保有益、成本不可行的典型。
污泥焚燒發電方向提出的時候,國家或地方是有發電補貼的。但是很多發電廠寧可不要補貼,也不接收污泥。味道太大,廢氣臭氣處理成本增加,人工成本增加。掙小錢吃大累。
回到土地利用,局限範圍太小了,上海,北京怎麼辦。越是廢水排放量大的地區,可以消化利用污泥的土地越少。
即便土地夠用,土地耕作也是有季節性的,誰一年四季動地?這是利益驅動發展的社會。技術可行,成本不可行,也就是有人想,沒人做。你都知道要發酵後才能用作土地利用了,為什麼不能直接用?難道不就是因為要發酵後才能用?
第一次回答,如有考慮不周之處請指正。污泥的土地應用實踐了好幾年,而現在只限於處理消化污泥。即使污泥的營養成分有利於植物成長,顆粒特性也可用於土地改良,但這些應用局限有飼料作物和非人類消費,而運用於支持可食用植物的可能性正在研究中。污泥土地應用的主要限制因素為植物富集金屬毒性和水體富營養污染。污泥處理是處理污水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污泥處理的好壞直接影響污水處理的效果,如果在農業灌溉中污泥中富營養成分和一些污染流入水環境中,之前的水處理等於白治理。就像處理完的污水可以被用於工業冷卻和城市景觀灌溉,但不能直接飲用一樣,能用於直接人類消費的農業的污泥處理技術尚未成熟。
關鍵是經濟問題,污水廠提供的污泥含水率約80%,固體物質裡邊一大半是礦化物,氮磷鉀加起來估計也就是大約0.5%,沒用的東西太多了。這些濕乎乎的玩意,首先要送到地頭(已經玩不起了),還要灑開(累死人了),白送俺都不要,俺村就有賣化肥的,比這玩意合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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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堆肥以後的都沒人願意用啊大兄弟
不同的污泥性質差別巨大,不是那麼容易就概括的。比如說處理生活污水產生的剩餘污泥,可能重金屬含量沒那麼多,但隨泥外排的磷含量較常規土壤要高很多,也不適合直接用於農業。至於其他類型的污泥,也會因為各種物質超標而無法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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