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同學讓做貸款擔保人,是否應該幫助呢?
01-07
剛剛出國讀博士,然後一個高中同學過來讀碩士,需要學費貸款,需要擔保人。她說他們同學都相互擔保的,但是她來的晚,所以沒有擔保人了,讓我給她做擔保人,而且說沒有任何風險。
我也有自己的考慮,如果給她做擔保人,如果萬一她不能及時還清貸款,那麼我就麻煩了,作為一個窮學生PhD是不可能給她還清的貸款的;但是她剛出國門,沒有認識的朋友,如果沒有人幫助她,她會很麻煩的,而且以後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會不會不太好。
所以現在很糾結,不知道怎麼處理。求幫助。
我就想科普一下:只有保證金100%覆蓋本息且保證金不存在借款人名下的才能叫完全沒有風險。以銀行信用保證或存單質押只能算低風險。
什麼擔保都沒有的那叫純信用,屬於最高風險的借款方式。
啊!首次被邀請很好激動啊!說正題,很堅決的告訴題主,不要!簡單的告訴你同學,我已經給別人擔保過了,然後開玩笑說,同時背負兩個人的債務很累,就不給你擔保了,輕鬆搞定,還規避了尷尬。
99.9%的擔保人在簽合同的時候都不覺得自己最後會需要付這個錢。
如果你有錢,你就自己借給她。
沒錢就絕對不簽擔保合同。如果你覺得你的面子比她比你借的金額更值錢,就當我沒說。銀行信貸狗告訴你,作死。
肯定是有風險的,如果不熟悉,建議還是推掉。畢竟設計法律風險。
肯定拒絕的,這麼沒有底線的同學,無需在乎面子了
她要是沒錢還貸款,這個錢就會找你來還。你覺得這個叫沒有風險?
從法律角度說個話,在中國,真是為貸款做擔保的話,如果貸款人還不上,銀行就可以找擔保人了;美國的具體制度不了解,但如果是擔保,銀行肯定會有權力找你要錢,風險肯定是有的
擔保可以,但是前提是你可以承擔風險,而且要評估風險,比如她借5萬,違約風險10%,那你就要收5000的保險。
既然你猶豫了,你也一定知道這有風險,所以還是要跟著自己的想法走,不然最後吃虧了倒霉的是自己
不應該。我有個同事,他就是做擔保人,借款人走了,他作為擔保人被債主告上法庭,搞的焦頭爛額。
不要!!!風險太大
不要,你要是想替他/她還債就去。到時人跑了,找你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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