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came, I saw, I conquered」怎樣翻譯比較合適?
「我來到我看見我征服」如此翻譯一點霸氣都沒有。
來,信,砍。
英語翻譯成 i came i saw i conquered 跟拉丁原文 VENI VIDI VICI 相比也完全沒氣勢,不還是把你震住了?我來我見我征服和英文翻譯版本比哪裡沒氣勢了?
從拉丁文語源來看,這話有一種『從待辦清單上劃掉已完成事項』的感覺~哈哈,從這個方向翻譯大概會是這樣的吧:
來 [√]看 [√] 贏 [√]記得小時候一本世界歷史上寫的是:「我到、我見、我勝!」
「I came, I saw, I conquered」翻譯自拉丁語的「veni, vidi, vici」,但這句拉丁原文其實是沒有第一人稱「我」的。英語翻譯中有「I」,因為「veni, vidi, vici」這裡的都是第一人稱完成式(first-person perfect tense)。
因此,「veni, vidi, vici」在中文裡可以翻譯作「至之,見之,征之」或「來之,見之,勝之」。前後兩者,信達雅兼押韻,第一人稱「我」則隱晦在語境中。其次,前者的讀音,也能體現出這一段句子在原文的輔音相似性:zhì zhī, jiàn zhī, zhēng zhī。而後者則在漢語中,讀起來更流暢更自然,可是輔音之間並沒有相似性。
不過,漢語的詞彙畢竟是沒有第一人稱完成式的,這樣翻譯可能還是有點不妥。所以翻譯的時候,可以考慮在句頭重新加上第一人稱;比如「吾至之,見之,征之」。但這樣一來,字和音節的數量就不湊合了,所以其他回答者提到的「我至,我見,我勝」也是不錯的翻譯。只是,這種句式放在文言文的語境中,可能有些奇怪。
簡而言之,以下的譯文都可以考慮:- 「至之,見之,征之」
- 「吾至之,見之,征之」
- 「來之,見之,勝之」
- 「吾來之,見之,勝之」
- 「我至,我見,我勝」
XXX到此一游
我至見則無敵
--源自翻譯「我至,我見,我勝」
鐵蹄所至,目力所及,皆為王土。
2014.12.22 updated
我就隨便說說。最後列了5個參考翻譯的那位匿名用戶,是我最想贊的。以他為藍本,增加一個任性的翻譯:來了!看了!佔了!
仿馮唐翻譯風……我悄然而至你胴體如玉我執鞭躍上
全選 複製 粘貼
其實感覺很多很美的句子一旦譯成另一種語言就完全失去了味道,所以我贊同翻譯中的不可譯論。試譯:腳踏片土,鳥瞰四方,為我臣服!(登山小感,全然沒有凱撒大帝的霸氣)
抵、目、拔 ———維基文言詞條
我去,我就瞅你了,信不信我砍你~
知而能致,致而能戰,戰而能勝
我來過,愛過,戰鬥過,我不在乎結局。
——《悟空傳》我飄飄然而至,只是就瞥了那麼一眼,從此你便再也不屬於自己了。
跳踩,點燈,猛A
我赴約,我打量,我推倒
神來,殺神;佛來,殺佛。
原文是三V文書吧(veni vidi vici)我認為譯作「到,見,勝」比較妥,更能體現語言想要強調的簡潔性,加上「我」總感覺很累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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