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女王可以給中國人授爵位嗎?
能夠被授予,但是只能是被授予榮譽爵位。我的外太公由於在英語教學和傳播方面被授予名譽爵位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88%B5%E5%A3%AB
根據英國的爵位,若果受勳人士並非英國或英聯邦國家公民,該名受勳人士只可歸納為「名譽爵位」,不可使用上述的頭銜。例如,前紐約市市長魯迪·朱利安尼在2002年獲授予KBE勳銜,但由於他本身是美國公民,所以爵位屬名譽性質,不可稱為魯迪·朱利安尼爵士,KBE,而只能稱作魯迪·朱利安尼,KBE。至於擁有雙重國籍身分的人士,若果同時是某一英聯邦成員國的公民,而該成員國又奉英國君主為元首,通常可使用上述的頭銜,但實際情況卻因地和因人而異,例如在2000年獲頒KBE勳銜的商人李嘉誠,全名應作李嘉誠爵士,GBM,KBE,JP,但他以「為人低調,從不標榜名銜」為理由,沒有使用「爵士」頭銜。
對於一些受勳時是英國公民,又或者受勳時是奉英國君主為元首的英聯邦成員國的公民,假如他們受勳為「爵士」後放棄那些國籍,他們將仍有權力使用「爵士」頭銜。以鍾士元爵士和李國寶爵士為例,他們皆因為要加入行政會議而先後放棄了英國國籍,但是他們仍能使用「爵士」頭銜。曾蔭權亦曾於1997年6月30日獲KBE勳銜,後來雖然加入特區政府,甚至出任特首,但他仍可以稱作曾蔭權爵士,GBM,KBE,JP,其「爵士」頭銜仍然生效。不過他在香港主權移交後,以「爵士」頭銜不適合政務司司長的身份,故沒有再稱呼自己為「爵士」。前面幾位回答的很詳盡,但都沒回答到點子上。英國榮譽制度很複雜,行文倉促,我只能挑重點說,望求諒解。
首先區分一下「爵士」和「勛爵」。
在英國榮譽制度里,爵士(Knighthood) 是低於准男爵(Baronetage)而高於紳士(Gentry)的一個階級,和紳士,准男爵一樣,並不屬於貴族。
勛爵(Lordship)這個爵位其實並不存在。勛爵是對英國公侯伯子男五級貴族的尊稱,比如Matthew Souza, Earl of Hong Kong 可以稱為Lord Souza。現在英國冊封的貴族幾乎全部為終身貴族(Life Peerage),而終身貴族和世襲貴族裡的男爵(Baron)是一個品級的,所以也享有勛爵(Lord)的尊稱。
現在來說說英國女王能否冊封中國人
爵士
英女王可以授予爵士勛位給任何國家的人。但只有英女王子民,包括擁有英國國民以及一部分英聯邦國家國民有權力享有「爵士」的稱謂。 打個比方,Kimchi Lee是韓國公民,英女王可以授予他大英帝國爵級騎士勛位(KBE),但Kimchi Lee不能管自己叫Sir Kimchi或者李泡菜爵士,因為他並不效忠英女王。
貴族爵位
對英國有貢獻的外國人幾乎都是被授予爵士勛位,而不是貴族爵位。即便授予了貴族爵位,因為不效忠英女王,受封者也無法使用貴族稱謂。若想詳細了解英國榮譽制度歡迎聯繫。P.S. 鄧蓮如女男爵是香港人,是英國國民(海外),法理上是英國女王子民,可以使用貴族/爵士的稱謂。在英國,女王每年封兩批爵位,每批1000人左右,其人選大多數由政府推薦。
推薦的標準是,接受榮譽爵位的人須在各自的領域,包括商業、藝術等,作出重大貢獻。如美國著名導演斯皮爾伯格因對英國電影業有貢獻,香港商業巨頭李嘉誠對英國教育、醫療和慈善事業貢獻非凡而獲得女王封爵。
對社會精英而言,獲封爵位是巨大的榮耀,可以為自己贏得肯定與尊重。而在皇室看來,頒發爵位無須成本,還可以激勵更多精英為社會做出貢獻,實是一舉兩得的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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