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看待「導購因口角掌摑懷孕顧客,後遭對方丈夫暴打」?
女導購掌摑懷孕顧客,遭猛踹拽發拖行_@所有人_澎湃新聞-The Paper
女導購因插隊掌摑懷孕顧客 後遭對方丈夫拽發拖行
11月5日,山西大同,某商業廣場一女導購因洗手間插隊掌摑懷孕女顧客。女顧客丈夫上前將導購踹倒,揪住其頭髮拖行,女顧客也對其拳打腳踢。目前女導購已被開除。
註:原標題和描述中存在歧義,既可以理解為插隊行為是導購做出,也可以理解為是懷孕女顧客做出。目前事實尚未查清。
有時候吧 暴力不能解決問題 但是可以解決腦子有問題的人
-----------------------------------------------------------------以上是原答案 我一個字都不改-----------------------------------------------------------------這個回答爭議很大啊 還順便招來了一些思維方式和我不太一樣的生物在評論區里像狗對電線杆最常做的事一樣留下點口水 我不知道你們什麼心態 但是我脾氣和性格都有缺陷 也就是說 我持一個觀點 你可以有不同意見 但必須能說服我 要麼合理 要麼合情 最重要的是還必須能解決問題 但你要是跟我評論區里那個什麼祝昱豐 @祝昱豐 一樣和我扯淡 我就罵你全家(沒錯 我就是特意把這貨掛出來的)說的好像挺在理似的 實際上玩的是我多少年前在學校時候玩的偷換概念 直接把暴力定了性 誰給你的權利?還用「欺負」這種主觀色彩濃郁的詞 什麼叫「暴力本質就是強者欺負弱者」?你把使用暴力就當作不義?你讀儒家史書讀傻了吧?什麼年代了還玩春秋不義戰這套?孔子周遊列國沒個定數 說白了就是他那套說法在春秋時期根本沒人信 後來漢朝以儒治國 無非就看中儒家教人忠君愛國方便管理 符合自己利益 然後才捧臭腳粉飾周遊列國 怎麼不說秦國是以法強國 怎麼不說孔子丫挺的周遊列國時候飯都快吃不上了?
強弱就是個相對概念 你既然提出了 我倒是想問問 你想怎麼界定強弱?還好意思讓人多讀幾遍 讀爛了也改變不了你在偷換概念把強弱和義與不義對等起來 然後說使用暴力就是強者 強者使用暴力就是不義?要沒那麼點邏輯常識興許還真被你糊弄過去 張口閉口別人邏輯有問題 我看是你腦子有問題 使用暴力就是強者欺負弱者?感情正當防衛讓你吃到狗肚子里去了?遭遇侵害的時候我反抗是不是使用暴力?按你這麼說我被欺負時候是弱者 反抗時候是強者?法律支持我正當防衛對抗侵害行為 是不是法律支持我使用暴力去當強者?是不是說法律夥同強者一起欺負弱者啊?簡簡單單一個歸謬法就能把你說那玩意玩壞 你那論點還有什麼立足之地?然後說你那處理方式 譴責?譴責有用的話要軍隊和警察幹什麼?譴責美利堅合眾國的時候 人家哪次是看在你弱你有理的份上?哪次不是看在你核彈頭潛水艇四千多萬服過兵役隨時扛槍就能上戰場的子弟兵上?你活在真空里是嗎?指著現階段執法部門什麼部門能給你答覆?等他們答覆的時候你親人墳頭草都一丈多高了 你倒是說說 你這個譴責倒是合法了 解決問題了嗎?
最後 歪曲我的說法是不是?回答前面「有時候」那仨字讓你吃了是嗎?什麼是有時候?什麼是這句話真正含義?這句話語氣多無奈你感覺不出來是嗎?
有時候指的是 當你或者你的親人生命財產遭受侵害的時候 作為一個男人 使用暴力保護自己和家人是你的最後手段 這樣的例子實在太多了 如同日本保地煮起街壘對抗政府強拆的農民 如同北美十三個英屬殖民地守護獨立宣言的戰士暴力於我們 實際上也就像外交發言上經常強調的那樣 我們承諾不首先使用城管。。。。哦不對串詞了 應該是我們承諾不首先在戰爭中使用核武器 但是我們要保留我們使用武力的權力 這種權力在於如果真的有那麼一瞬間 你需要去行使 並且甘願承擔其帶來的一系列後果
回歸到題目 視頻中那個打人的男子我不覺得他做的對 但我也不能說他做的不對 但是最起碼 在視頻和文字報道中我看到了我最想看到的東西 第一 我看到了他保護妻子的行動 以及第二點打人後樂意承擔後果的言論 我認為 這才是我肯定其作為的關鍵 我看到的未必是全部真相 但並不妨礙我基於現在了解的這些給出一個暫時肯定的態度這個新聞我最震驚的是:在萬達這樣大品牌的商場,一個導購服務員帶了左右找顧客麻煩。職業素養都成擺設了啊?!
周生生金店導購三人巴掌扇孕婦,丈夫表示導至孕婦出血,希望商店賠償。
如果丈夫不打,那麼這樣的標題大家滿意么,文明了么。以下摘自北京青年報,
「正當網友對此事議論紛紛時,事件發生反轉。有網友發出兩人毆打服務員之前的商場監控視頻,視頻顯示,11月5日17時40分許,三名商場服務員陸續上前,圍住之前視頻中打人的女子,其中一名女服務員動手掌摑該女子。隨後,一名男子從不遠處跑來,將打人的女服務員踹開,女服務員隨即摔倒在地。
當事人發朋友圈自述事件經過 11月6日,視頻中打人的男子張磊(化名)在微信朋友圈自述事情經過,並貼出妻子的受傷照片和產檢照片。從照片中可以看到,其妻子的小手臂上有一處約五厘米長的淤傷。張磊稱,其妻子楊欣(化名)懷孕已3個多月,在洗手間排隊時,一名在一旁玩手機的商場服務員上前推楊欣說「哎哎哎,你在我後面呢」。楊欣回應說「你也沒在隊列里,你哪是排隊啊,你用意念排隊嗎?」楊欣隨後去了商場三層的洗手間,之後繼續逛商場。正當楊欣準備離開商場時,一名服務員走過來,問楊欣「你剛才是不是罵我了」,楊欣回應「我罵你幹啥,那麼多人你怎麼知道是我罵你了」。
張磊稱,這名服務員當即推了楊欣一把,還打了她一巴掌,這一幕正好被自己看到,就上前踹了這名服務員。「作為一個男人看到自己媳婦挨打,不可能當做什麼事都沒發生。我們打她也不對,但我媳婦正懷著孕,所以我就動手了。」 商場方面稱此事正在處理 11月7日,大同萬達廣場招商營運副總侯女士告訴北青報記者,當時是周生生品牌導購員在下班休息時間因洗手間插隊與顧客發生口角,從口角發展到肢體衝突,商場管理人員也及時出面勸阻了,但當時雙方情緒較激動,事後都意識到自己行為過激。「品牌方及時將受傷的顧客和導購員送到醫院檢查,也負擔了顧客的醫藥費,現在兩人都還在觀察中。事發當天,顧客就報警了,7日下午,品牌方和顧客家屬都到派出所做了筆錄。」 據侯女士介紹,打人的導購員還在試用期,因此事被周生生解除勞動合同。由於此事被傳到網上引髮網友熱議,11月8日,警方還會到事發現場還原當時的事情經過,給關心此事的公眾一個交代。」 文/本報記者 戴幼卿當事人的朋友圈截圖:
如果他說的是真的,作為丈夫,看到自己懷孕的妻子被打還能冷靜地跟導購說:「打人是不對的」嗎?當然是直接去以最有效的方式保護老婆了。
對,以暴制暴雖然不是最正確的,卻是當時那個情境下最正常,最有效的。
--------補充一張監控動圖:即使一路有好心的路人阻攔,也要從十米開外的地方沖向危及妻兒安全的那個人,我相信他是真的憤怒,也是真的擔心他的老婆。清醒的時候,情緒平和的時候,我們大多數人都知道打人不對,也會克制動手。-------能逼逼的就盡量不動手。
但是在情緒激動的時候,在失去理智的時候,我們會忍不住動手。
比如新聞中的丈夫,看見自己懷孕三個多月的妻子被導購扇了耳光,他是忍不住了。
我們代入想像一下,如果我們(男人)的老婆懷孕三個月被其他女人打了一耳光,我們會幹什麼?
也許我會打回去,只是也許,因為沒有發生,所以我不確定,只是希望永遠也不要發生那種我懷孕的媳婦兒被別的女人扇耳光的行為。
也許也會有男人上前拉開,讓老婆裝暈,索賠大額醫療費用和精神損失。
有很多種應對的方法,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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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新聞下的各種法律、道德、規則分析談得很多了,就不重複了,我想談點其他的,關於男女出門,遇到女的被打了,男的怎麼做的問題。
這是十個月前的一個提問,嗯,我自己提的。在那個問題下面可以看到很多種回答,提問的起因是看到夜場的類似爭鬥。
假設一個女的沒懷孕,跟男的去夜場喝酒,一男一女。
我看到的打架糾紛不少,如果女的被打了,一般是這樣的。
1:男的很牛逼,對方很慫,衝上去就開干
2:男的很牛逼,對方更牛逼,男的慫了
3:男的很慫,沒實力,打了就被打了,也許會打個110,但是打女人的人在跑光了
4:男的不牛逼,對方很牛逼,但是男的擺出了一副老子拚死也要保護女人的勁頭。
出來玩,安全、開心最重要,我們要儘可能地避免暴力衝突。
但是如果真的有了暴力衝突,很悲哀。
我看得很多,這社會本質上是「弱肉強食」的。
什麼意思呢?
落後,弱小,就是要被挨打的。
如果被打的女導購的情人是個黑社會扛把子,深愛著導購,導購只是暫時來打工玩,那到時候衝冠一怒為紅顏的人就該是扛把子了。
很幸運的是:該導購似乎也沒什麼背景和實力。
相比起要不要打架,更重要的是如何避免暴力衝突。
我理解這個男人為了保護自己懷孕妻子或者是說出氣而打這個女導購;
但是我也相信這個女導購能被這樣打,拋開她先動手不說,還因為她太弱了。2016年初,CBA總決賽激戰正酣,在遼寧隊下榻的四川某酒店門口,四川球迷辱罵了郭艾倫的父親,郭艾倫和隊友不顧個人的聲譽和可能面臨的處罰,跟球迷打了起來。
郭艾倫當時並沒有被廣泛聲討,因為球迷中大多數人理解的是:
自己的爹被欺負了,做兒子的要站出來。也許方式過激,但是動機值得肯定和理解。
跟郭艾倫打人事件差不多的,這件事情之所以很多人站在孕婦以及家屬這一邊,是因為大多數人心中認可:
自己的媳婦兒被欺負了,當老公的要挺身而出,幫助的方式、行為不重要,態度更為重要。」
能不能打是一回事;
敢不敢打是一回事:這是個態度問題。
如果這個男人站在旁邊勸架;
如果這個男人拉開了談索賠;如果這個男人叫來了幺幺零。也許會被媳婦兒認為不是個男人,也許以後的日子不好過。
如果你懷孕了,被別的人打了,你希望自己的丈夫怎麼做呢?
(我相信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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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些事情,講道理是沒用的,拳頭有時候比嘴巴管用
2:
打了別人,就要承擔代價。
導購為此付出了被別人丈夫毆打的代價。
3:
遠離是非之地,少跟惡人鬥嘴,最好是莫跟任何人鬥嘴,真沒必要。
4:
落後就要挨打。
努力提升自己的威懾力,爭取努力做一個大多數人不敢輕易碰你、打你的人。
如果可以,我們都希望沒人敢動我們懷孕的媳婦兒,大家加油哦。
共勉,祝各位孕婦生產順利,一路平安。
(當然,也許這導購併不知道該孕婦懷孕了,不過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們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要亂先動手,打錯了人,打到了有脾氣的人,後果還是有點嚴重的)拖行距離太短,不夠解氣。
捋一捋
孕婦因在衛生間排隊與導購發生口角。孕婦去三樓衛生間。(孕婦通場尿急經常要跑廁所,估計也耗不起。)
孕婦和老公下樓。
孕婦在單獨逛街時被導購圍住(這裡不清楚是誰先找到誰的。)
再次發生口角。
導購推一把孕婦,又扇了一嘴巴。
孕婦老公正好走過來看見這一幕,衝上前去一腳踹倒了導購。
其他導購拉架,導購起身。
導購起身後繼續對罵。
孕婦老公在次衝上前去抓住導購頭髮在地面上拖行。
孕婦也上前踹導購。
後三人去派出所處理,導購被開除。
從法律上來看這是一起打架鬥毆事件,因為雙方均有動手,這類事件一般不會上法庭,只是派出所調解,導購打的是一位孕婦,老弱病殘孕屬於弱勢群體,所以責任會大一些,但造成傷害最大的無疑是孕婦老公,在醫藥費方面他應該是賠大頭。
但是講道理的說,因懷孕期間荷爾蒙的作用,很多孕婦脾氣都會比較大,情緒不穩定,所以在開始的口角中估計也沒說什麼好話。
導購這樣明顯是喜歡拉多點人仗勢欺人的主,自己一旦有優勢就立刻實施肉體侵害,推,掌摑孕婦。
孕婦老公見到自己懷孕的老婆被打,做出了所有正常男人會做的事,踹丫的。
孕婦在導購倒地後上前踢打有些不妥,畢竟老公已經打過對方一遍了,自己又有身孕,這個行為是將自己置於危險境地,並且一點搶男人活乾的嫌疑。
最後我覺得不管是路人還是派出所民警,在看錄像時都會在心裡誇男主一句:好樣的!私力救濟從來都是公力救濟的必要的合理的補充,不應該被摒棄,只不過要掌握好度,避免己方行為達到刑事犯罪的起刑標準。現有視頻還不能完全還原事實。只就現有視頻來看,開頭是三個導購先圍住白衣女子,然後一個導購先給了人一巴掌,接下來黑衣老公才一腳踹倒先動手的導購。總的來說沒毛病。先外交談判,不開第一槍,但也絕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但是文明社會,要有法律意識(至少也要有刑法意識),不要下手太狠造成輕傷及以上的傷情,否則容易構成故意傷害罪。不過視頻中這種打擊力度,除非黑衣男子會小無相功、斗轉星移、降龍十八掌等絕學,否則不至於打成輕傷。說正當防衛的其實跑偏了,正當防衛本身其實是個(大陸法系)刑法範疇的概念(至於法律後果,構成正當防衛時無需承擔刑法規定的刑事責任或侵權責任法規定的民事責任),但是這次事件充其量是個治安管理處罰法範疇的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為,無論是導購的掌摑還是黑衣男的反擊,都尚不構成刑事處罰的標準。而且現實中你打個架斗個毆,公安往往也懶得理你,警力有限不容易cover所有治安違法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我覺得是事情搞太大了,男人不理智
我也遇到差不多的事兒,不過是在百貨店。
我是直接卡住售貨員的脖子來了兩巴掌,然後叫他帶我去找他們的經理然後我把他們的經理揍了一頓
對方的後果最大化,而經理因為自己職位的問題是穿著鞋的人
所以壓不住自己烏紗帽不保自然只能白吃一頓打,或者是兩頓。首先一點,懷孕三個半月是看不出來的,所以在導購看來這個孕婦是一個普通婦女。
看了視頻,大快人心。導購三人圍堵孕婦,可以看出明顯是導購惹事,我不信孕婦這麼牛逼拉著三個人出來1V3,丈夫蹲在一盤伺機動手,以為釣魚執法呢?而後丈夫一腳飛踢把三人踢蒙逼了,顯然一開始導購們以為孕婦是獨自一人,另外兩人看到有成年男性肯定也不敢上前討打。
然後我知道法律上不會把丈夫的行為認定為正當防衛,我們的法律對壞人就是這麼寬容。而我認為,有人侵害了我,我就有權利把他打到不能侵害我為止,而不是他停手我停手,等他再動手我才能跟著動手,強姦犯抽 插過程中是不是抽的動作不算在強姦裡面啊?
接著從實際角度出發,也該打。如果丈夫不出手,不把事情鬧大,導購會得到相應的懲罰嗎?一巴掌而已,多大點事啊,大雙十一的,算了算了。那換我我也打啊,先打一波不虧啊,後面有什麼賠償就是賺到了。
惹事的是導購,打人的也是導購,被人打了就是活該。
有評論認為我對事實下的判斷有些草率,沒有充分依據說明是導購惹事。我本來是覺得有些顯而易見的事情不用費那麼大篇幅說明,現在看來是我想當然,還是詳細說明一下吧:
首先聲明一點,我不是上帝,我想在座的各位應該也都不是,所以我不可能知道所有信息,我所有的推斷都是基於問題中的視頻,和高票答案中貼出的丈夫的朋友圈,適當篩選可信的信息後,排除一些可能性不大的情況,最後得出的推斷。我認為這些信息基本可以還原出事情的原貌,如果要抬杠說「不了解事件全貌就無權評論」可以自便,畢竟按這個標準除了上帝沒人有權說話。你可以不說話,畢竟什麼都不說是最好的,肯定不會錯。但我做不到,我說的話不一定對,隨時可能被新的爆料打臉,但你們若覺得有道理可以姑且聽之。
單從視頻中看,導購三人圍堵孕婦並打了孕婦,事實已經很明了,當然也可以說視頻經過剪輯,其實前一秒孕婦先打了人,但是不太可能,畢竟自己懷有身孕,並且對方人多,自己肯定吃虧,正常人不會選擇這時候動手。那麼下一種可能性,孕婦把導購騙出來,並言語上挑撥誘使其打人,之後由埋伏在一旁的丈夫伺機出手。可是導購上班有這麼自由嗎,說約架就約架的?還能帶上兩個同事?所以導購既然一行三人,那麼一般考慮,可能是導購找機會偷懶,並拉上兩個玩得好的朋友一起在商場門口堵人搞事。更有可能是三人剛好休息,出來散散心,恰巧遇到孕婦,並上前搞事。不管怎麼樣,搞事的都可以認為是導購方。
接下來說洗手間的爭執。信息只有丈夫的朋友圈,有些事實丈夫肯定做出了隱瞞,但是有些沒必要撒謊,還容易被揭穿。首先爭執是起始於洗手間無疑,插隊的事情只有片面之詞,無法判斷是否屬實。但這是兩人間一定有著激烈的言語衝突,說的話應該非常難聽,這點估計丈夫出於形象考慮隱瞞了,因為如果兩人文明交流,導購不至於後來帶人搞事並動手。也可能導購就是橫行霸道慣了,看誰不爽就要打她,不過我選擇相信最可能的情況。不管怎麼說,衝突是停留在言語衝突的,雙方沒有明顯優勢,不太會主動出手。而且孕婦有身孕,身邊也都是不認識的人,最不可能出手。不要拿孕婦之後視頻中打人多凶來說事,你被人扇一個耳光搞不好比她還凶,何況那時還是已經佔優勢。
最後說說拖行毆打的視頻,視頻中丈夫已被人拉開,但是後來又掙脫路人的勸阻過去毆打導購併拽發拖行。本想說這是不對的,畢竟你打也打了,沒必要得理不饒人,但是看到有回答說導購一直在謾罵,並威脅」等著,我喊人「。這個問題就很嚴重了,我看視頻是沒聽到有這麼說,如果真的有希望有人可以指出出處。這是恐嚇,並且是可置信的(導購此前已經喊人來打媳婦了),如果屬實,那麼對不起,丈夫只能用暴力控制住你,不讓你喊人了,畢竟丈夫還帶著個孕婦,讓你喊到人那還得了?
還有一點,知乎之前有人問你怎麼看最近朋友圈轉發《建議拐賣兒童死刑》的?受到了專業人士抨擊,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拐賣要死,撕票也要死,既然都要死,那必要時候就撕票。套用到這個問題下也是一樣,作為丈夫,踢導購一腳算打架鬥毆,拽發拖行一頓打也算打架鬥毆,那索性就多打會兒。所以我才說法律對壞人寬容,本應該算作正當防衛的事情卻被算作打架鬥毆,導致了真正的打架鬥毆的發生。
很簡單一點,在孕婦挨了一巴掌後,法律是否給了丈夫和孕婦合法討回公道的渠道?警察會為了一巴掌的事出警嗎,如果出警會如何處理導購?如果因為一巴掌起訴導購一般會賠償多少,能補償丈夫和孕婦浪費的人力物力嗎?不要跟我扯什麼執法司法資源配置不足的問題,我解決不了,我作為一個屁民,只關心我受到欺凌後法律保護不保護我。還手了說打人違法,報警了又說警力不足,那你們到底要我怎麼樣?
就從視頻看,三個人圍著一個,口角之後一個導購動了手,難道不是因為對方就一個人,如果對方丈夫就在身邊或者對方也2到3個人導購敢動手?再怎麼惡劣的口角,發展到動手,導購為什麼敢上這麼一下當時她自己心裡沒點b數么?所以開除沒毛病,挨打更沒毛病。哪怕最後劇情有反轉對方說話很惡毒,這種爭執誰先動手誰就是錯。何況視頻里這種情況下3對1動手明顯是有仗勢欺人的主觀惡意。說到當事丈夫,這也不用上綱上線到男人打女人這樣,視頻後段有個西裝男子在勸,那丈夫一樣推開一樣威脅,這種情況下我老婆挨打了管他是誰打不過我也要上,這是普通人的態度。最後我想說一下那個孕婦,你是挨打了,但是你丈夫也在旁邊保護你甚至可以說出氣了,你懷孕3個月不為寶寶考慮的嗎,還自己上去動手拉拉扯扯,從當事人朋友圈看說什麼可能流產,那你自己上去動手的行為我只能說苦了你的娃,你也不是一個好媽媽。
我覺得最恐怖的並不是男子毆打這位女服務員
而是在服務行業,身為顧客,居然被服務員扇了一個耳光!!!!
這位服務員是誰給了你扇顧客耳光的勇氣?
被評論區噴的一臉懵逼的我。。。。心裡真的是一萬個草泥馬奔騰而過。。。。這他媽的也能被噴????法律另說,但我先要保護孩子他媽。
其實打人也分「不道德程度」的,公式如下:
女人打男人&<男人打男人/女人打女人&<男人打女人&<打孕婦老人小孩殘疾人(弱勢群體)
簡單說就是你打的人和你相比越弱勢,你越不道德。
正常情況下男人打女人是被大家不齒的。
但你先打我家孕婦,我打你,沒毛病。警察叔叔你要拘留我可以,但當時我必須打她,不然還當個蛋的老公。
就好比你一個100級的號去野外殺一個30級的小號,這時候跑出來一個200級的大號把你殺了,是沒人會說他欺負小號的。
------------2017.11.12更新----------------------
看到很多人都在講,這男的上去踹那一腳是應該的,但踹完之後還揪著那女人的頭髮在地上拖就是過分了。
我覺得他們說得很有道理。
身為一個男人,你怎麼能這麼不冷靜呢?你怎麼能情緒失控呢?
畢竟被打的只是你懷孕的老婆而已嘛,又不是我老婆。
她肚子里懷的只是你的孩子而已嘛,又不是我的孩子。
所以啊,要剋制,剋制,現在是文明社會嘛。
各位鍵盤俠,是不是這個理?
看到這個問題很久了,當時就想寫點什麼,今天又想起來,那就寫點什麼吧
這是發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事。
五年前,我老婆正是孕中期,六七個月的樣子,肚子已經很大了,還在上班,家裡只有一輛車,她平常開著上下班,這事就發生在有一天她回來的時候停車時。
這裡要介紹一下當時的環境,當時我們還住在老房子,90年代初的小區,沒有地下車庫,也沒有固定的地面車位,小區裡面的車主停車都是見縫插針,原則是不能把路堵死。
大概畫了一下,是這樣的,兩棟樓之間圓形的是花壇,兩個花壇之間可以擠進兩部車,緊密得要從天窗爬出來那種,我家住在圖中上面那棟樓。
那天我回家後我老婆已經到家了,我一眼就看出她不對勁,臉上還有淚痕,躺在床上撫摸肚子。我一問,原來她今天回家的時候,圖上的一二號花壇中間還有一個車位,因為靠里的車車頭比較靠外,倒車進去的空間太小,她就直接車頭朝里開進了車位,沒想到還沒下車,住在圖中靠下面那棟樓一樓的一戶人家中的老娘們就在陽台上對著她開始罵娘,我老婆莫名其妙的問怎麼了,老娘們說我老婆把車屁股對著她家陽台,晦氣。我老婆解釋說一是不好倒進去,二停車狀態也沒尾氣產生,再說還離著兩米的距離怎麼得,沒承想她家的老不死直接沖了出來,大力拍打我家車,要我老婆把車開走,嘴裡念的更是不堪入耳。
甚至,他還詛咒我還沒出生的孩子,大意就是生不下來的,肯定要流掉之類的。
我聽我老婆講完後,當時順手拿了根棍子就準備往樓下走,被我老婆和家裡的老人一起拖著了,好說歹說勸著我不要和他們一般見識,我一句都聽不進去,心中只想著怎麼把他們教訓一頓,真的就是電視裡面那種發狂的狀態,耳邊的聲音根本不知道是在說什麼,心裡來來回回就吼著我操你媽,今天一定要弄死你。
最後還是被家裡人攔住了,整個晚上我老婆都沒睡好,肚子不舒服,心裡又憋屈,我一邊好言好語安慰他,一邊火氣從七竅八孔里直串,就這樣模模糊糊過了一夜後,我下樓上班,本來以為自己心情已經平復了,都走到小區門口了,突然就是一股邪火,回頭就跑回下去,對著他家的門狂砸,叫開門,叫他們出來,最後也不知道是他們躲在裡面沒作聲,或者早早出去了,始終沒人回應,砸了十來分鐘,心裡那股火氣才是逐漸消掉部分。
事後,在冷靜的狀態下,我想如果當天我回家早那麼半個小時,剛好在樓下碰上他們在欺負我老婆和我未出生的小孩,不管我平時再不贊成用暴力解決問題,當時要是沒人血濺當場這事肯定沒完,不管是那兩個老不死一起,還是他們那個欠揍的兒子也在,哪怕再多的人,我也會撲上去按住誰打到你死我活。
在大部分的情況下,我是個平和的人,我健身鍛煉,我跑步打拳,但是我始終願意做一個彬彬有禮的人,我願意用溝通來解決分歧和爭議,我願意和所有人在求同存異的前提下相處。
但是,我是一個男人,那是我的妻子和她肚子里,我未出生的孩子,如果有人蠻不講理欺負她們,我的第一反應,第二反應,第三反應……都是用我的拳頭好好和他講講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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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會說他們的兒子也欠揍,這是另外一個故事了,這事發生了一段時間之後,我和我老婆開車出去,在小區門口那條很窄的路上堵住了,前面一台車停在路上比較靠中間的位置,他對面一台要和他會車的車沒法從他的車邊上過去,可能也過得去,但是太窄了,開車的妹子不敢往前開,畫個圖吧
當時就是這樣,我是D車,C車是從另外一個小區出來要右拐,A車的妹子覺得太窄不敢往上開,B車的司機停在路中間反正就是不動,我一看情況剛好就下來到邊上小賣部買煙,這時C車上下來一哥們對B車司機說,兄弟你倒一把稍微往邊上靠靠,讓那妹子過來,不然大家都堵這了,說實話當時那邊確實挺窄的,就算能過去也得收反光鏡還得小心翼翼,B車往我這邊倒幾米靠個邊,大家都方便。
B車司機卻滿不在乎地點根煙,說這麼寬怎麼過不去,不會開車就別開出來,我懶得讓,過不去算了,C車那哥們就冒火了,說你這有什麼意思,大家都別走了是吧,我還趕著有急事呢,兩人就吵了兩句,B車司機不知道怎麼的就說了一句你有種打我唄之類的話,結果沒想到真碰上刺頭了,C車哥們二話不說回車上拎了跟棒球棍,一把拉開車門把B車司機拖下來就開干,結果那慫貨還手都沒還,抱著頭就跑,C車那哥們自己把B車一倒靠邊,讓妹子過去後開著自己車就走了。
我在邊上嘖嘖稱奇,和小賣部老闆聊天說沒見過這麼賤的自己找打啊,小賣部老闆神秘一笑對我說,你知道被打那是誰嗎?我說我不認識啊,老闆說,就是上次罵你老婆那一家的兒子啊。
我靠,真的是奇葩會扎堆,投胎都投到一家去了啊。
不請自來。
按理說,事情起因經過不明確,我不應該被帶節奏,或者出來帶節奏。如果說要講道理,那麼我會說都有責任,導購不應該圍攻並且毆打孕婦,那個老公也不應該打導購。
不過呢,話又說回來,遇到這種事,我也會做這個男的同樣的事情。
我一直講,我不打女人的。但是,如果是我老婆在懷孕期間,被三個女人圍攻並且動手毆打,我只能夠用更加暴力的手段制止他們,避免他們進一步傷害我老婆。注意,前提是圍攻並且動手,如果說只是吵架,我絕對會保護我老婆離開,確保她和別人沒有任何肢體接觸。
該挨罰,該賠償,那是後話,我認,我做了違法的事情,作為一個成年人,承擔責任我還是會做到的。但是在傷害我老婆孩子的過程中,我不會管我的行為有沒有違法有沒有犯罪,我老婆孩子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你一個實施侵害行為的命,真的不重要。
對了,那個動手毆打婦女的導購,你們也應該對你們的行為負責任,保胎的相關賠償,你們也做好思想準備吧。
最後,這也給各位提了個醒,孕婦出門該認慫認慫,好漢不吃眼前虧,自己控制好脾氣,不去和別人爭論,遇到不開心的事情,就記住「被狗咬了被狗咬了,我不能咬回去」,但是,對於要人命的狗,咱們還是要先要了他們的狗命先,畢竟人命更貴。我平時是個脾氣很好的人,一向崇尚理性,崇尚法治,反對罵人,反對人肉,反對打人。
可是當初小粉紅組團辱罵打穀機反被噴成狗的時候,我是贊同的。我被自干五人肉,發簡訊威脅的時候,我是當場就順著手機號肉回去,連對方的戀童癖都扒出來了的。同樣,這位售貨員掌摑孕婦反被一腳放翻,我只能說幹得漂亮……因為那句話怎麼說來著?先撩者賤。
當你下臟手的那一刻,你就已經默認了要用這種方式解決問題,之後被按在地上摩擦只能說是技不如人,這你能怪誰……
在中國,只要沒鬧大,罵幾句娘、人肉個把人、單方面扇巴掌,基本是沒人管的。
在公力救濟無法起作用的地方,私力救濟也許是一個不壞的選擇。當然,真打壞了,該賠錢賠錢,該拘留拘留。這位丈夫做錯的地方大概就是窩心腳動作變形,後來又打得太難看了。第一腳踹肚子上把人放翻,然後沖著屁股補一大腳應該是比較合適的處理,一是踢實了沒半天爬不起來,二是這地方肉厚,不容易打出大毛病來。換我來我就這麼干。法不可赦,情有可原。很多回答里都在說三個月看不出是孕婦之類的,我覺得這不是重點。老婆在商場被三個導購圍堵,被扇耳光,對於一個男人來說,已經有了出手理由了。這觸犯了法理,但符合情理。所以男人出手和是不是孕婦沒太大關係。打人的時候,就要想到人家會打回來,這是最樸素的價值觀。是不是孕婦和出手多重有關係。如果不是孕婦可能回幾個耳光,因為是孕婦所以會有拖行。
本人女。從我懂事起,就認定了:我一定要找個,能在這種情況下,一腳踹飛那女導購的男人。幸運的是,我找到了。更幸運的是,我的丈夫,能夠確保一腳踹飛之後,她半年之內都爬不起來的。更幸運的是,我掙夠了錢,賠她三五年內都站不起來的錢,也無所謂。所以,可以讓我丈夫,完全沒有後顧之憂的飛踹。
沒什麼看待的,各自承擔各自責任,就醬。
換我也一樣。
法律很遠,拳頭很近。
身為男人,用最快捷的方式保護妻小,這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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