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著作權,這幾大公司的軟體著作權可以記這個人名下?求解答?見截圖?


順著 @vczh的贊進來的,但是看來其他幾位答主不是業內人士。

首先,版權權利是在完成之日自動取得,如果為公司,是在發表之日自動取得。版權中心的軟體著作權實行自願登記制,但並不代表權利屬於申請人。

同時,軟體的著作權在申請時,需要提供相關的說明書(截圖,設計)和代碼,軟體名字只要不是完全相同問題不大。至於有答主說的版本號,一般第一次申請都是用的1.0,根據實際情況。

再同時,版權一般遵循《伯爾尼公約》(當然有幾個國家屬於完成制而不是登記制),只要在其中一個國家進行登記即可。

另外,有答主說著作權很水,只能進行加分什麼的。需要說一下,加分只是著作權實際使用中很小一部分。一方面,著作權的申請可以作為軟體的時間證據,能夠判別軟體的時間先後,有一定法律作用。更重要的是,著作權可以為企業申請免稅,以及申請相關資質(如高新企業,軟體行業的ISO29490)的重要組成部分。

至於說一個人弄幾十個不重樣的著作權,我只能這麼說,造假都是有風險和成本的,而且風險不可預知並長時間存在。再者,比如公司基本也隨便註冊,一個人註冊個好幾沒問題,但不能說所有的公司都是垃圾。


知道這個著作權很水,都是用來湊加分的,沒想到這麼水。。。

啊,不能說水了,好叼。。


不懂法律,不過覺得這個註冊的人是不是動機不純啊。

有個小問題:就是,如果截圖中的軟體,他們對軟體的名字有相關的所有權之類的嗎?就是說,軟體名字,可以像註冊商標那樣受到保護嗎?例如我現在寫一個hello world的小程序,然後叫做Visual Studio 16,這樣會不會被微軟家起訴(雖然我對這個毫無興趣)?

有點印象的是以前騰訊因為QQ還和奇瑞打過官司,似乎是騰訊敗訴了,後來鵝廠喪心病狂地把很多產品都註冊了QQ,似乎還包括安全套……


著作權還是有用的:用於申請政府的扶持資金。

我國不是鼓勵創新嘛?然後政府會設置一些扶持項目,申請的前提就是「創新」。這個「創新」很有意思,就是你提交的申請材料,由科技中心(科技局?)的人拿上面的關鍵詞去系統里搜索,叫「查重」,然後會出一份報告。如果沒有重複的,那基本上你就是創新啦!

程序員隨便寫個管理系統,然後起個冗長生僻的名字去申請,也是有很大概率的。

上家公司申請到了200萬,半年到手。有專門的公司幫弄的,提成40%.

哦,廣州的申請完了,又拿去深圳申了,換了個名字。匿!


十幾年前,校園外經常有人推著小車賣盜版書

有一本作者名叫金庸新


著作權這東西我以前上班幫老闆一晚上能編個幾十個不重樣的,並沒有什麼卵用


嘛,知產律師過來強答一發。。。

首先,著作權登記不是享有著作權的前提!著作權登記不是享有著作權的前提!著作權登記不是享有著作權的前提!(重要的事情說三遍!ps:而且發表也不是享有著作權的前提)

《伯爾尼公約》第11條2款: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九條: 軟體著作權屬於軟體開發者,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無相反證明,在軟體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開發者。

so,實際參與創作才是成為作者並享有原始權利的前提。

其次,著作權登記行為本身,應當被看做是確認作者身份的初步證據。舉個栗子,律師在做IPO盡調的時候,可以在版權保護中心這個檢索系統裡面檢索公司名下的軟體著作權登記情況,作為判斷公司有哪些無形資產的初步證據並在法律意見書中列出。

再舉個栗子:《劉漢雲與深圳市財富趨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市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申請再審民事裁定書》

本院認為:

...

第三,對於劉漢雲所稱其已經對「瞎子爬山法」KDJ示意圖進行了著作權登記,從而能夠獲得著作權法保護的主張,本院認為,著作權登記證書並不是認定某項客體具有獨創性並獲得保護的決定性依據。根據《國家版權局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第一條的規定,作品著作權登記的目的是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因此,涉案「瞎子爬山法」圖形獲得著作權登記本身並不能成為其當然能夠獲得著作權法保護的依據。此外,在個案中對某項客體是否具有獨創性作出審查判斷是人民法院的職權。即使著作權登記能夠成為權利人享有權利或者某項客體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的初步證據,在當事人於個案中對此發生爭議時,人民法院仍然有權對作品權屬或者獨創性問題重新作出審查判斷。因此,劉漢雲是否對「瞎子爬山法」KDJ示意圖進行了著作權登記,不影響本院對該圖形是否構成受著作權法保護作品所作出的獨立判斷。

最後,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文件應當包括: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軟體的鑒別材料、申請人身份證明、聯繫人身份證明和相關的證明文件各一式一份。(具體可參考這個鏈接: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而且,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對這些申請文件是做 形式審查而不是實質審查。所以說實話是可能出現拿到源程序但不是權利人的小夥伴屁顛屁顛跑去登記的情況。

以上,想到啥其他的再慢慢更新。


玩的一手好套路


我只想說,軟著是允許重名的。


強答,VB16年首次發布?是不是個人做個小軟體起名叫VB


據我所知ArcGIS沒有1.0的版本號啊……


如果這幾大公司都有給這個人授權呢?


冬天了,天亮得晚,早晨吃藥時沒看清,拿錯了。


為什麼放大你的圖片屏幕會一直有個小半黑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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