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新約和舊約是否有矛盾的地方?

新約中耶穌就像一個革命家,推翻舊社會,建立新社會。推翻舊陳腐的舊教條,建立新的上帝教會。

這一點是否在新約和舊約中有所體現?耶穌是否定過舊約的內容?

耶穌的產生是不是上帝的一種自我的辯證發展(類似於黑格爾對歷史發展的闡述)?


新舊約之間的確有很多表面矛盾的地方,題主很敏銳觀察到,耶穌如同一個改革家,改革了猶太教的很多東西。以世俗眼光看,就是如此。

這一點,耶穌非常清楚,他來就是要帶來新的內容,翻開登山寶訓——被稱為天國憲章——他的很多教訓的開頭都是:你們聽見有話說云云,只是我告訴你們云云。耶穌就是在宣告新的國度里新的規章制度,這和以往是不同的。(但注意,這種特殊的句式中,後一句話並沒有否定前一句話,而只是前一句話的升華,補充,或用耶穌的話來說:成全)

在另一個地方,耶穌說:【可2:21-22】「沒有人把新布縫在舊衣服上,恐怕所補上的新布帶壞了舊衣服,破的就更大了。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恐怕酒把皮袋裂開,酒和皮袋就都壞了;惟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

這段話說明了,耶穌來不是要對猶太教以及舊約這件衣服進行縫縫補補,而是要帶來一件新衣服,來宣告全新的內容,從內容到形式都要更新。

我們更宏觀的角度來看新約的意義。

知乎上有個問題:如何用最短的話概述聖經。可以這麼回答:

1.神造萬物。

2.始祖犯罪。

3.基督救贖。

4.重返天家。

舊約從第四章開始就一直處於2-3步之間。四福音則寫的是第三步,使徒行轉及以後都是處於3-4步之間。

所以,基督救贖是人類歷史上的重要節點,從此以後,人類有了方向,有了靠著可以得救的名,就可以踏上天路歷程,新的國度降臨在基督徒身上。

新的國度當然有新的憲章,制度,原則。這是在救贖之後的新形勢下適用的。這些原則很多和舊約時代似乎矛盾,但其實有共同的精神內核。舊形勢下的具體法律條文當然不適用了,這很正常,普通的法律隔一段時間還會根據情況變化而修改,神針對猶太人在特定情況下頒布的律法當然也會修改。但律法的精神總綱是恆定的。如耶穌所說,就是:愛神,愛人。

我們生活在新的國度里,我們依然懷著敬畏的心去看舊約以及律法,這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如經文所說:【加3:24】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在基督神學看來,大多數基督神學家大致持相同立場,都強調舊約與新約本身連續性的聯繫同時,也注意到了二者的區別,這可能似乎也正是新約本身的立場。

首先,我們可以從新約中可以看到其與舊約的連續性。1.在舊約和新約中,上帝的行為,目的和身份是連續的,新約作者強調,新約所見證的上帝,與舊約所記載的在以色列人歷史中出現並起作用的,是同一位上帝。

2.就是兩約的職分的連續一致性。我們知道舊約中三種主要的職分:先知,祭司和君王。耶穌的祭司身份和意義也可以用這三個職分的詞來概括。耶穌身份的先知層面,指的是他的教導和所行的神跡;耶穌的祭司身份指的是,他為人類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復活後繼續為他的子民禱告;耶穌的君王身份指的是復活的基督對其子民的統治。耶穌將這三種非常重大的職分集於一身。

3.就是神學家加爾文對此的論述,加爾文認為新約與舊約具有根本的相似性和連續性。首先,他強調上帝的意志的永恆不變性。上帝在舊約時代所做的事與在接下來的新約時代所所的事不會完全不同。在兩個時代,上帝的作為與意圖一定具有基本的連續性。第二,舊約與新約都是在頌揚和宣告在耶穌基督里所顯現的上帝的恩典。舊約只能「從遠處,隱晦地『見證耶穌基督。然而,舊約對耶穌基督來臨的見證確實真實的。第三,兩約都擁有同樣的「神跡和聖事」,都見證著上帝同樣的恩典。因此加爾文認為,舊約和新約是一致的,兩約的實質內容並無根本的間斷。在上帝的救贖計劃中,雖然舊約與新約在時間順序上佔據不同的地位,但是,按照正確的理解,兩者的內容確實完全一致的。

其次就再分幾點大致說說新舊約中的區別。1.路德堅持認為律法與恩典是完全對立的。在他看來,猶太教充滿了因行為稱義的思想,猶太教相信上帝會對人的成就賜予恩惠。而福音則正相反,福音強調,深義完全是免費的,完全是出自上帝的恩典。雖然在舊約中也可以發現恩典,在新約中也可以發現律法;路德似乎經常在暗示舊約主要是律法的宗教,而新約信仰的則是上帝的恩典。

2.加爾文認為新約舊約在形式上有幾個不同,但區別不是實質的。比如新約比舊約更多的清晰性,特別是對於不可見的事。舊約充滿了可見的,可感知的事,這可能遮蔽了隱含其中的不可見的目標,盼望和價值觀。有如兩約的律法和福音的區別,或者說是字句與靈意的區別。舊約缺乏聖靈所賦予的活力,而新約則能夠傳送這種能力。因此律法能夠命令,禁止和承諾,卻缺乏能夠從根本上改變人性的必要資源,而正是要實現人性的改變,才首先使律法成為必要。福音能夠『改變或糾正天生存在於人裡面的邪惡。再如舊約啟示針對的是猶太民族,新約啟示針對的是普天下所有人。還有就是新約對舊約的超越,上帝的目的和屬性從未發生過任何改變,只是按照人的理解力的限度,越來越清楚地顯明而已。新約比舊約更加清楚,更加完全顯現了基督和聖靈的恩典,上帝的計劃是逐步推進的,只有當耶穌基督降臨時,上帝的計劃才顯明出來。

OC福音 - 用心靈行走,與生命對話


《聖經》是上帝的親自啟示,既然啟示《聖經》的是同一位神,那麼新約、舊約在總原則上是一致的。

為什麼會覺得舊約和新約有矛盾呢?其實大多數的「矛盾」,來自於摩西五經和耶穌的教導的不同。比如舊約里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出21:24,利24:40,申19:21),和耶穌所說的「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5:39),這些經文看上去就是直接的衝突。但解經從來不是按照字面意思去解,寫《聖經》的是神的靈,解經的老師也是住在基督徒心中的聖靈。解經有一些重要的原則,比如要聯繫上下文和整本書的內容,了解當時的背景和面向的對象,以及新舊約對比,找全部的證據等。

結合上下文可以知道,摩西五經里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全部是摩西對審判官說的,這裡講的是社會倫理,即法治。而耶穌講的「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是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教導世人的,講的是個人倫理,即不要與惡人計較(結合《聖經》的其他教導,要饒恕仇敵,為他禱告,唯有神才是主持公義的)。

舊約里,上帝頒布的律法是針對以色列人的,主要記載在「摩西五經」里,被稱為「舊約律法」或「摩西律法」;新約里,耶穌基督的教導,是針對全部基督徒的(猶太人信徒、外邦信徒都包括),被稱為「基督律法」。「摩西律法」和「基督律法」的關係是:摩西律法涵蓋的範圍廣(包括很多獻祭的條例,新約里就沒有這些要求了,因為耶穌基督一次獻上,完成了全部舊約律法),包括了基督律法的全部內容。但基督律法的要求更深(比如摩西律法里說不能殺人,而耶穌說,恨人的就相當於殺人了)。

讀完全部《聖經》,不論舊約還是新約,都向世人闡述了一個真理,以及上帝在創世以先就制定的計劃:救贖與恩典。由於始祖的犯罪,人類雖然背叛了神,違背了神和人之間的約定,但神是信實的,是慈愛的,是憐憫的神,他仍守約,並救贖背叛他的人類。於是,天父就差遣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子神)來到人間,道成肉身死在十字架上,以無罪代替全人類的罪,作挽回祭,讓一切信他的人重新與神和好,獲得永生。舊約的一切都指向耶穌,新約是耶穌對基督徒的教導,所以舊約和新約並不衝突,也沒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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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8:6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8:7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

8:8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或作「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8:9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

8:10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8:11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8:12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

8:13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有的。

很多人就認為舊約和新約的上帝根本不是同一個。


聖教講抱團取暖,環境不同,生活方式不同。和兄弟們在一起,自可放心。和XX一起,必須小心。


所謂矛盾,也要看你怎麼理解。比如耶穌的很多話與摩西的相矛盾,但是如果你把它放到相應的時代背景中去理解,就不存在矛盾了。至少我讀聖經時,有幾個地方通過這種方式想通過。不要覺得舊約很腐朽教條,如果讀懂了,你會發現裡面蘊藏的智慧不亞於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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