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流行的洗衣片是騙局嗎?

老婆想做這個,怎麼聽起來像是傳銷一樣,又有點像安利。網上也沒有找到負面評價


今天專門花點時間來講這個所謂的泉立方,因為有兩個同學天天MD刷微信圈,看我的眼疼D疼,決定反擊。基本是下面的圖

打開百度,搜索「泉立方」全是軟文,讚美傳大的高科技。看來他們的功夫做的真深,可怎麼說俺也是老司機,直接上工商局系統,哈哈,還有行政處罰。

我還記得前一段天天發什麼熒光劑呀,什麼的讓老婆非要買一盒試試。懷著不滿把行政處罰原文貼上。

行政處罰決定書

穗工商處字[2016]59號

當事人:廣州笛梵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住所:廣州市白雲區雲城西路888號3504房 法定代表人:楊晶晶 註冊資本:伍佰萬元整 經營範圍: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
2016年6月16日,根據投訴,本局對當事人位於廣州市白雲區雲城西路888號3504房的經營場所依法進行檢查。通過當事人電腦瀏覽其官方微博「1958笛梵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DIFO1958DIFO」,發現當事人在微信公眾號和微博上發布標題為《記者親自實驗,太嚇人!這樣洗衣服可能致癌,對小寶寶危害更大!》的文章,對包括其他洗衣粉、洗衣液品牌的產品進行熒光增白劑檢測實驗,宣傳熒光增白劑的危害,並與自身產品對比,貶低其他品牌的洗滌產品。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商業詆毀,遂立案調查。
經查明:2015年10月28日和10月29日,當事人分別在其微信公眾號
「DIFO1958DIFO」和官方微博「1958笛梵官方微博」上發布標題為《記者親自實驗,太嚇人!這樣洗衣服可能致癌,對小寶寶危害更大!》的文章,對「汰漬」「藍月亮」「超能」和「碧浪」等四個品牌的洗衣粉、洗衣液產品進行熒光增白劑檢測實驗,在實驗結果顯示上述品牌的洗滌產品含有熒光增白劑的情況下,引用醫生意見說明熒光增白劑具有致病致癌的危害。經調查,當事人承認上述內容為其公司網路宣傳設計師虛構、捏造,該熒光增白劑檢測實驗和所引用醫生意見都不具有真實性。最後,文章得出以下結論:「可以看出,電視台最後給出的辦法是多麼的令人尷尬和無奈『盡量』、『建議』、『最好』。省級電視台,省級醫院況且不能有效避免,更何況普通老百姓呢。你再怎麼對比,再怎麼檢驗都不能徹底的杜絕熒光劑的危害,因為它是洗衣粉、洗衣液。對人體有危害的東西這些廠家不知道嗎?能不添加嗎?答案:是不能。因為它的清潔能力有限,很難清除衣物上的頑固污漬,為了達到衣物洗過後光亮如新,而採用的一種掩耳盜鈴的做法」。當事人在沒有任何科學論據和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宣傳其他品牌的洗衣粉、洗衣液清潔能力有限,很難清除衣物上的頑固污漬,為了達到衣物洗過後光亮如新,而採用熒光增白劑;宣傳其他品牌的洗衣粉、洗衣液不能徹底杜絕熒光增白劑的危害;宣傳其他品牌洗衣粉、洗衣液的廠家添加對人體有危害的物質。而根據國家輕工行業相關標準(QB/T
2953-2008),衣物洗滌劑實際上可以使用特定的熒光增白劑。
對比其他品牌的洗滌產品,當事人緊接上述結論,宣傳其產品「泉立方」超濃縮洗衣片「能力出眾,一片能讓3公斤-4公斤的衣服變的神奇般的乾淨;安全無害,告別磷、熒光劑、PH值中性,杜絕任何有害添加」,片面突出自身產品的優勢,但無法提供相應的科學依據或權威數據證實。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加以證明:
證據一:當事人《營業執照》複印件,當事人法定代表人楊晶晶、總裁胡清華、法人助理潘慧珍的身份證複印件,當事人對胡清華的授權委託書,證明了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相關人員的身份。
證據二:當事人於2015年10月28日和10月29日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DIFO1958DIFO」和官方微博「1958笛梵官方微博」上發布的標題為《記者親自實驗,太嚇人!這樣洗衣服可能致癌,對小寶寶危害更大!》的文章的列印件,投訴人提供的當事人於2015年10月28日和10月29日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DIFO1958DIFO」和官方微博「1958笛梵官方微博」上發布《記者親自實驗,太嚇人!這樣洗衣服可能致癌,對小寶寶危害更大!》文章的公證書,對當事人總裁胡清華的詢問筆錄以及當事人對胡清華的授權委託書,當事人的自述材料,證明了當事人商業詆毀的具體內容。
證據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行業標準》(QB/T2953-2008),中國洗滌用品工業協會出具的《關於衣物洗滌劑用熒光增白劑的說明》和巴斯夫(中國)有限公司出具的《證明》複印件,證明投訴人藍月亮(中國)有限公司的洗滌用品所使用的熒光增白劑符合國家輕工行業標準。
當事人依法進行了陳述和申辯,2016年8月9日收到本局送達的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後未申請聽證,對本局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和處罰內容沒有提出異議。
本局認為,根據國家規定的行業標準,使用符合規定的熒光增白劑是安全的。當事人作為衣物洗滌劑的生產經營者,通過其微信公眾號和微博發布文章,在說明其他品牌的洗滌用品含有熒光增白劑的情況下,不考慮熒光增白劑的種類和用量,片面宣傳熒光增白劑的危害性,誤導消費者降低對其他品牌洗滌用品的評價,從而醜化同業競爭者的形象,對同業競爭者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造成損害。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辦法》第九條第(五)項「經營者不得採取下列手段,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五)以其他公開或者非公開的形式向用戶和消費者捏造事實、散布謠言,貶低競爭對手」的規定,構成商業詆毀行為。鑒於當事人該商業詆毀行為違法所得無法計算,依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九條規定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並沒收違法所得,可根據情節,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本局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商業詆毀行為,消除影響,並處罰款80000元。
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憑本局開出的《廣州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前往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廣州銀行、廣州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中信銀行、廣發銀行、浦發銀行、華夏銀行、招商銀行在廣州市(含區、縣級市)內的任一網點繳納罰沒款。逾期不繳納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廣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複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廣州市鐵路運輸第一法院提起訴訟。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08月12日

為了搞清楚洗衣片是什麼,在度娘無果後,我決定找馬雲去看看。就是把洗衣粉做成餅的形態嘛。再上圖。

大家猜猜我把它發到我的朋友圈她們什麼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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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跑到工商局查了他一下,果然又有收穫。又被處罰了。

內容如下:虛假宣傳,看看打誰的臉。

經查明:當事人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6月16日期間,在其公司網站泉立方官網網頁宣傳上宣稱該公司泉立方納米超濃縮洗衣片與傳統洗衣粉、肥皂、洗衣液的對比,其中有「首創納米清洗技術,針對多種污漬。潔凈力是洗衣液的6倍!及「潔凈如影隨形,首創納米清洗技術,潔凈力是洗衣液的6倍!殺菌除蟎率更是高達99%」等文字。
當事人在其廣告中使用的數據,無法確定其真實、準確性,且未表明出處。 以上事實,有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現場照片、當事人提供的相關資料等證據證實並確認。
我局於2016年8月26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依法告知我局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和內容,並告知其享有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或提出聽證的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或要求聽證。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並表明出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對廣告主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二)項「廣告引證內容違反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的規定,決定處罰如下:
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 二、罰款50000元。


流弊流弊,本狗子隨意吐槽了幾句給我舉報了兩次,有本事你去改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啊。嘖嘖。

剛數了下,舉報5次了,同一個馬甲= =佩服佩服反正我不會刪的。嘻嘻。

註冊資本改改,不要錢的,記得改成2個億,這樣看上去更可靠。

營業範圍這麼廣不是我說,皮包公司都這樣啊,我有說你們是皮包公司嗎請問???exo me???做啥產品走點心,記得營業範圍也改改。

至於產品到底怎麼樣?技術含量多少你們自己心裡沒點兒——數嗎???(樓上的那麼多大兄弟都扒皮了,還要怎樣請問)

答應我至少搞的企業信息角度看上去可靠一點啊好嘛???遇到這麼執著舉報我回答的微商也是迷醉,請繼續你的舉報,反正本狗子不會撤掉這個截圖的= =哼

機智的人都懂啦,我還需要說啥??別的啥也不多說了。

作為社會主義的接班人大哥繼續看新聞聯播去了


本人觀點,分析一下,洗衣液多少確實是存在熒光劑,但這種量的熒光劑會不會對人體有害呢,不好說。就如轉基因食物是否對人體有害,這也沒個定論。然後洗衣片就用絕無熒光劑來做文章。這也是有行業內不標明的原因。像轉基因食品一樣,別國家說無害而又不吃,而進口來中國,誰愛做白老鼠誰做,反正我不願。但洗衣片說成納米技術就有點過了。主要成分是表面活性劑,去污效果也沒那麼神奇,但不排除那神奇的效果是因為可以在局部特髒的地方撕一點貼上,只能講用法較科學,方便。但是如果這麼貼的用法那就比較貴了。賣點也就健康,方便,環保的概念。不該賣得太貴。至於大牌為什麼不做呢,這個問題在業內可知,洗衣液一斤成本1.5,賣10塊多錢吧?有必要花高點的成本重新買設備去做洗衣片?並重新投入廣告和自己原有的洗衣液搶市場?最終利潤不一定有洗衣液高,假如用量定下來了,用量少了。你覺得大品牌的是腦殘~會這麼做?還不如把熒光劑事件搞定,還有那麼一部分消費者是覺得那個價錢要買量大幾斤的才感覺划算,洗衣液的市場也不會沒。現在悲催的是,產品都是為了客戶心理而定,而不是以最佳最科學的配比而定。多泡,超滑,特稠對去污沒啥關係,而我身邊都有很多人認為這就是質量好。反正都是消費者開心就好。總的來說,健康性的產品總會有市場,不過是不該誇大事實,並讓所有人都用得起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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