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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格物?如何做到格物?

《大學》:「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

個人理解,格物的意思是 格掉外物的牽引,保持內心澄明,如如不動之心

日積月累能體會到實物的相對真實面貌,是致知

一個終日心隨物轉的人,必定是過得暈頭暈腦,到不了更好境界的。

以上為個人猜測

希望聽聽你們的看法

什麼是格物?怎麼能做到格物?有沒有什麼具體的方法?


謝謝邀請,作為八目之基,這個題目我很感興趣,儘力回答。一家之言,請大家指正。

我認為國學經典之所流傳至今,一定是對個人及社會有雙相獲利意義的指導思想。格物致知是指對各種社會現象本源力量的分析,是對社會發展趨向性的預測要求。是一種基本的安身立命的技巧。

六歲的時候首次接觸大學,也問過父親同樣的問題。當時父親拿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那種方式來解釋。當時似懂非懂,也就過去了。長大後看十三經疏注及漢宋明聖賢們的著作卻越看越糊塗。因為秦的文化斷層造成了這解釋,天南地北的。

無奈間只能回到原著去理解,雖然被朱子改過了,想必也好歹保留幾分原旨吧。

大學在釋義格物致知前,先講了孔聖參加法庭開庭的例子,並複述了孔聖的話,大意是開庭宣判就是對奸妄的威嚇,希望以後開庭的事情不在發生。言下之意就是壞人都怕了,以後不會再作惡了。大學在講完這個例子後才進入的格物致知的解釋。所以我猜測

格物是指將表現不同的現象變得可以理解。或者統一的樣式,像做月餅一樣(格),這樣能夠推導出物本身的原因(知),根據這個本源其他的現象也就豁然貫通了。(致)

舉個例子,法庭的存在是為了保護正義嗎?是,但是為什要正義?因為有利於統治。法庭就是個物,有利於統治就是你的知。問題來了,當有利於統治和正義矛盾時聽誰的?如果你選擇有利於統治而放棄正義,那麼你就已經達到至的程度了。大家不要吐我口水,看看歷史上的名人海瑞先生。他是怎麼判案的?讀過書的有錢人和農民打官司,為錢的偏袒農民,為面子的(禮)偏袒有錢人。海先生還寫了本書,將自己的判案技巧大為傳播。看見嗎?正義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等級分明利於統治。

這樣事在歷史上書不可數,當仁義禮不足以支持統治,就有了破四舊。當民主集中不能維護統治,就有了【炮打資產階級司令部】的大字報。

古為今用,洋為中用,可謂格物致知的最高境界了吧。

那麼格物致知對你我有什麼用?試試看預測股票的走向,房產的漲跌其實也不錯哦。


我認可「格物」與西洋自然科學意思相近的說法。格,研究也,物,即是天下萬物。

並且,我認為中國基礎科學不行,根源就出在秦之後儒家對格物的歪曲釋義,因為他們要去做官,精力全用到政治鬥爭中了,不會有充足的時間去格物,而堅持格物者其職業多為巫醫樂師百工之人。但「格物」作為儒家八目之首,萬事之基,他們又不能棄之不顧。所以就歪曲「格物」的意思,將簡單問題複雜化,顯得特別高大上,玄而又玄,讓普通人無法理解。

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此八目並不是並列的,而是有先後順序的。

現在好多人,去掉前四目,直接從修身開始,無疑是欲建空中樓閣也。


你這個提問就是一種試圖格物的行為,是在格「格物」。


格物,我認為就是分辨事物,把事物歸於他適當的格子上。很多問題,從引申的角度解釋,或顯得高深莫測,但也讓大多數人越發弄不明白,所以,不如回到其最原始的意義上去。拿「格物」來說,在解釋為:窮究事物之理,這時已經很難搞清楚了。格,就是格子;物,就是物類。打個比喻,拿一把五穀雜糧,拿上相應的小方格,把不同種類的谷糧放到不同的格子里,然後給格子貼上標籤,這就完成了格物。

這麼講,似乎到了幼兒水平。再引申一點,「形名立,則黑白之分已」(黃帝四經)。格物,也就是把物分辨到他適當的名下,能夠把事物分辨,也自然就能看清楚黑白。物從實物引申到一切存在,格從格子引申到一切名稱,那麼無論一切精神的、物質的、現象的,你都能清楚的分辨,自然就達到「格物致知」了。


「格」是「至」的意思,「至」則可理解為「達到」和「極致」,連在一起即是達到極致

「物」是「事」的意思,這「事」不單單指自然界的品物,更重要還是指人事,但與「格」字聯繫在一起,則是指「事」之「理」,即對於某事,最合乎情理的做法

既已知「格」「物」的意思,「格物」的意思也不言自明了,「格物」即是「窮盡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

那麼怎麼樣才可以稱作「已達到極致」呢?必知其所以然,與所當然,然後可謂之窮理

換言之,不僅要知道這件事怎麼做最合理,還要知道為什麼這樣做最合理和為什麼只能如此做

既然已知如何做,又知為何要如此做,與為何只能如此做。那麼還有什麼理由不去實踐呢?如果還不能實踐,那隻能說還是不曾有個「真知」。於是判斷是否「物格」的一個可見標準就是他是否付諸實際。

另外談「格物」須得與「致知」聯繫在一起,二者本是連在一起的。「格物」是「致知」的過程,「致知」是「格物」須達到的境地。「致知」之「致」是「推極」的意思,「知」則指「知識」,連起來即是「推極吾之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換言之,「致知」要求的是(倫理)知識的廣度,須無「物」不「格」方可稱作「致知」。但落至修行處,其實也不是要每件事都「格」,但也不是只格一兩件。「格物」求的不是什麼自然科學或歷史學知識,而是待人處事之理,這理只能在具體的事中學,但學會後則可用於一切事中,因此「格物」只要能做到「豁然貫通」,便已是「致知」

但這中間最重要的一個問題還是如何「格物致知」,朱子和陽明子的分歧根源也在這。於此不做敘述,要學朱子法門可參看《近思錄》第三卷(致知卷),學陽明法門可參看《傳習錄》尤其是《大學問》一篇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9173399/answer/65337433


格物就是探究事物(的本質),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窮理然後足以致知,格物致知完全可以從實踐出真知的角度去理解。


這麼簡單的問題居然一堆的「我以為如何如何」!!!!!所謂格物即是察物,窮盡物之理,就是了解事物紛亂外表下的本然規律或性質,理學家稱之為理。格物格到了一定的程度就知其理了,所以叫致知。所以說:致知在格物。


我個人認為上古語言一般比較簡單,但是是從簡單裡面引申出很複雜的意思,所以要從格的本意來著手。

無論是說文還是詩傳,對格的解釋都是至,從此到彼曰至。鄭玄在注大學的時候,注的是來。其實在古義當中,至和來,是有區別的,而且是反義,但考慮到這裡用的是動詞,而且同時用了物格和格物,所以,不區分至和來也是可以的。

那麼,什麼是到達物呢,朱子把達物解釋成研究物的天理,怎麼說呢,你也不能說他就是錯的,但總是讓我覺得想笑。

我很喜歡的一句話叫物來相應,過去不留。雖然加了點別的東西在裡面,但我想這才是聖賢本意,「物至之時,其心昭昭然明辨焉,而不應於物者,是致知也」。物來為什麼知至,因為我們去接觸去探索這個世界,所以我們明辨了事物的道理,了解了世界的真相,這個時候智慧就來了。智慧來了心思才會澄澈,有正確的發心,有了正確的發心,我們才能修養我們的心靈,從而修身等等。

這個順序和佛陀給我們的教導是一致的,首先我們要去觀察我們的身心,這種觀察是對物的觀察,而不是對我的觀察。因為佛陀認為所有事物的本相是一致的,所以正確認識了身心的本質,就能正確認識世界的本質。認識身心本質的過程,也是我們增長智慧的過程,同時我們的心靈修養和對於生命的真實體驗也會增長。


格物有兩解,具體來說就是格物致知和致知格物的區別。

雖然看起來只是順序變了,但是意思卻變了很多。首先,朱熹講格物致知,把格物解釋為研究事物道理。這和他關於理的思想是分不開的,具體講理是具有超越性的事物的本源和根據。但是朱熹強調理一分殊,事事有理,人亦有來自理的道心,只是人自己不能認識到自己本來就有的道心。朱熹認為修養的最終目的自然是認識天理,而人又不能直接認識到本就有的理。所以,他提出通過格物,也就是研究事物中包含的理,日積月累,啟發內心的理,以達到對理的認識。總的來說,他的格物說,工夫的目的是認識理,最後的歸宿還是回到內在上,但是方式還是側重外求的。所以,是先格物後致知。致知,就是得到天理。

致知格物呢,則是王陽明提出的。可以理解為先致知後格物,但是王陽明的格物與朱熹是有區別的。王陽明把格解釋為正,也就是正物。朱熹的格物則是研究事物之理。致知格物,說來也就是先致得良知,這良知即是理,用這樣的良知去待人接物。具體講,陽明先生講心即理,心外無理。心,涵蓋了天下之理,除此之外別無理可求。當然,這樣的心並不是人的私慾之心,而是人本就有的良心。心之體是性,性即是理,心也就是理。所以,他強調工夫要在內求,將你本來就有的良知良能從人的私慾之心中得以顯現。具體來說,就是要誠意,戒懼慎獨,掃除私慾。如此,讓你個人的良知逐步顯現,再用這樣的心去待人接物,即格物。有點康德人為自然界立法的感覺。所以,從這點,可以看出王陽明的致知格物反映的是一種知行合一的知行觀,強調致良知實際是對道德本心認知與體驗統一的過程。而朱熹呢,則是一種先知後行的知行觀。

兩種觀點雖然有所區別,但是歸宿是一樣的,都是實現內在的一種超越性,只是手段有所不同。


格物就是和 外物打架,和格鬥差不多——某佛學大師。真的忘記是誰了。


簡單來說,陽明先生四句教-無善無噁心之體,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對的,為善去惡是格物。


末學是這麼理解的,

格物包括兩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

是格除心物, 簡單說就是格貪嗔痴,展開了,可以參看百法或者瑜伽師地論;

起心動念,沒有妄念。

第二個方面:

是格自然界的物,簡單說就是近代現代科學。

重視邏輯和客觀量度。

《大學》培養的是能成為「大人」的人才, 不說妄語,才能取信於天下。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至善是對善的超越,是真正找到自己的明德,如果只有善,必然觀念上還有一個惡,雖然

行為上超越了惡, 但是心念上還沒有真正明明德。

格物是明明德最基本功夫。


@王陽明


格,至也。物,猶事也。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


對於「格物」我也理解的不是特別透徹,換種說法,也可以理解為有些領悟我無法用語言儘力詮釋。

所謂格物,希望題主莫要拘泥於形式。其實無非與看到事物而引發的開悟。如若有所領悟而深陷其中,便生執念。

陽明先生《傳習錄》中寫到"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於吾心,此聖門知行合一之教"。希望對題主有所幫助。:)


真的貌似有點混亂啊!不知道你怎麼會把格物致知跟如如不動弄到一起了 我也來思考下格物致知的問題吧!不喜勿噴啊! 「格物」簡單的說就是就是用一種方法來定義和分解認識諸物的過程 比如時間 其實時間是一體的 我們使用了年,月,日,時等單位概念把一個本來一體的東西給人為的劃分成了若干個單位 這一格把不可知的不可量的東西變成我們可知可量的東西了 「致知」就是探求達到這個「知」(隱藏在事物中的規律法則) 「格物致知」是一個人探索和認識事物的過程

佛法中的「不取於相,如如不動」是要求我們要用無上正等正覺去去除攀緣的心 去除分別妄想的心 來達到不為物轉 如如不動的那個狀態


現在很多自稱弘揚傳統文化的書院,但是裡面根本就沒有人是真正的國學大師,他們的教學方法就是「勞其筋骨」、打、守紀律,「御、射、禮、樂、易、書、數」,他們恐怕也是不懂的。心就是理,是良知,學就是格物致知,以致良知的一個的過程,格物即是格心,達到至善的境界,不必去外物上求,不然學再多也是沒有用的。

格物和致知不可分,格物就是學,學的目的就是格物致知,以致良知,知行合一,達到致良知。

知和行不可分,心外無物,心念一動,便是行了。


1.什麼是格物?

格式化事物,方便大腦提取分析。不格物也可,就是混亂點。

2.如何做到格物?

去偽存真--確保真實性有效性

編號排序設置關鍵詞--數據組織

記住--永久化

3.格物致知?

笛卡爾積以前格過的物,將結果再格物


格物可以理解為從表面現象看本質,格物並不是什麼虛無縹緲的東西,西方文藝復興到現在,就是一部格物史。


我個人體會,最簡單最樸實的舉個列子,你去跑步,你估計能跑5圈 但是你實際跑了6圈,這就是格物----(跑了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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