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廢棄的鐵軌國家不進行回收?我搞了去賣算違法嗎?

如題。


普及一下法律知識:

鐵路線沒有被廢棄,只是不使用。不使用情況下依然是鐵總的財產,拿去賣屬於盜竊和銷贓

這不是違法,是犯罪。違法只拘留,犯罪進過法庭審判是要坐牢的,審判之前犯罪嫌疑人是放在看守所裡面的。

@一笑風雲過


廢棄的也是國家準確是鐵路的財產,所謂廢棄只是不符合荷載列車的條件,從線路上更換下來。不代表是廢鐵,可以拿來做限高架,做柱做梁,也有專門的廠商回收重鑄。

你拿去買就是偷盜,當然違法


先講個真實的故事:

好多年前,某地廢品站被人舉報收有鐵路鋼軌,鐵路公安迅速介入調查,經審訊,大部分鋼軌都是從一個人手裡收的,通過這個人順藤摸瓜,發現了某地工務部門兩個工區部分職工有參與偷賣鋼軌的行為。

調查過程中鐵路公安發現,偷鋼軌似乎已經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存放鋼軌的貨場每天都有大貨車進出往外運輸鋼軌。很多新的舊的25米60軌(每段25m,60kg/m)被人鋸成了長度不一的小段方便運輸。

貨場附近的車站職工也有所察覺,但是因為不是一個單位,專業有差別,還以為是工務部門的合理合法的調配,據當事人講,大家對貨場往外運鋼軌都見怪不怪了,還納悶過為什麼很多剛運過來沒多久的新軌都被切割成了小段又運了出去。

隨後兩個工區的工長就出事了,一個死在了幹了一輩子的鐵路上,被客車碰撞死亡,是意外還是自殺不明。另外一個工長消失很久後被人在附近的河裡發現,因為屍體難以辨認,最後還是公安通過手腕上「鐵路安全生產XX天」的獎勵手錶確認是鐵路職工然後找到家屬確認的身份。

還有令人唏噓的是他們的上級領導,據說業務相當熟練,幹活特別精緻,因為這件事,被鐵路解除了勞動合同。

再回答問題:

首先,嚴格來說,鐵路不回收廢棄鐵軌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在更換較多的線路上,鐵路工務部門會把換下來的有磨損而無法繼續使用的鋼軌丟在鐵路兩側,但是會在特定的時間開行收軌車進行回收。回收之後,廢棄的鐵軌會被運往鐵路部門儲存鐵軌的貨場、倉庫保管,部分高標準鐵路的廢棄鋼軌會安裝到低標準的鐵路上繼續使用(有位同事曾經在某段貨運鐵路上見過民國時的鋼軌),無法繼續使用的鋼軌部分會運回廠家回收回爐。

當然也有堆放在貨場最後腐蝕掉和換下來埋到鐵路兩側的荒地里,這裡邊主要的問題是,因為舊鋼軌數量和質量的原因,有時候回收的成本比鋼軌本身的價值還要高,所以不得不讓它們腐爛。

(收軌車,圖自網)

其次,假如你是管鐵軌的鐵路工務部門職工的話,這些鋼軌就算腐爛在荒地里,也沒辦法給你,這裡邊的問題主要是,假如廢棄且無法重複使用的鐵軌可以隨意買賣的話,怎麼判斷一段舊軌可不可以在低標準鐵路上使用就會是個問題,就會產生一個灰色的空間。肯定會有更多的可以重複使用的舊鋼軌甚至新軌被當做廢棄鋼軌賣掉,當然也可以加大監管力度,這樣成本又就上去了,還不如讓它們爛在地里。而假如你連鐵路職工都不是的話,不要進入鐵路封閉區域,違不違法都算小事,小心被火車撞得連你媽都不認識你哦(參考:火車司機遇到「卧軌」一般情況下都是如何處理的?如果發生了不可避免的悲劇又是如何處理的? - NoPlan 的回答)…

然後,不僅你不可以賣,我估摸著也沒廢品站敢收,不信你可以先去打聽打聽,小心被舉報哦。

最後,根據國務院令第639號,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六)拆盜、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配件、標樁、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八)擅自進入鐵路線路封閉區域或者在未設置行人通道的鐵路橋樑、隧道通行。

當然,上面這都是理論上的東西。平時工務的同事還有其他人也跟我說過,工務職工偷著賣是很正常的,只不過沒人敢大量地賣了。所以你看啊,違法犯罪離我們也不是太遠嘛。

所以要加一句: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你又不差那倆錢,何必呢?

原文:

明天早上三點起來上夜班,剛好車站的工務部門的同事有收鋼軌作業(就是趁不跑客車的時候把以前換下來扔到道邊的舊鋼軌裝到專用的收鋼軌的車上運走)。

以前聽說過某地工務職工大肆偷鋼軌然後被發現的故事,但是隻言片語的沒什麼意思,明天早起我再跟工務的同事打聽打聽,回來跟你們講。

如果沒被他們打死的話。


你家門沒關, 可以進去搬空么?


前幾天有個報道,江蘇某地,兩個傻逼覺得水泥路沒人走,就雇鏟土車挖了410米的水泥公路,當廢渣土賣了1.2萬。還來不及分贓就被逮捕了呢~~·問主的問題簡直和這2個人沒差,但是你肯定不是傻逼,因為你上知乎問了,而不是直接去偷。 假如你拿了這些鐵軌去買,拿和偷能一樣嗎?那麼盜竊的數額不是賣廢鐵的價格,而是重建你拿的鐵軌需要花費的金額。換言之,那個兩個偷了水泥公路的傻逼,影響他們量刑的金額,就是重建這410米水泥路,到底要花多少錢。這方面我是不熟悉,問主可以自己算一算,看看合算不合算。

還有一個切題的回答就是。偷指的是秘密竊取他人的財物,使得佔用權非法轉移後包括但不限於非法對財物進行處置的行為。而即使是別人不使用、甚至是廢棄的物品,在沒有明確表示放棄所有權的時候,所有權是不變的。通俗點說,不用、不喜歡,不代表我不要!問主不經過同意、在他人不注意不知情的情況下使佔有這一狀態非法轉移到自己身上,就構成盜竊行為咯!而拿去賣,更是非法處置,因為你根本不具有所有權嘛。


我也想啊,我經常換軌淘汰下來的鋼軌就埋在路邊,只是有前人的教訓在哪給我108個膽子我也不敢啊。

十年前,有工長將換下來的鋼軌偷去賣錢,被人抓住了,工長當不成了,路籍也沒了,進了警局就再也沒出來。

順便,既有線磨損到一定程度但是沒有斷裂,淘汰下來後是可以去道發線的,道發線淘汰下來的還可以去車場線,既有線淘汰下的只能說是暫時封存,而不是淘汰

@Enzo Jiang歡迎指正


奇葩小偷驚呆辦案民警 竟盜走400米水泥路


回收鐵軌等設備的成本也就比得上回收鋼鐵賣的錢了。幹嘛要多此一舉~


長城還廢棄了好久呢,你怎麼不一塊兒搞了去?


中國的鐵部部門不差那點錢。

另外回收的成本和回收的利益相比沒多少利益,也是重要的原因。

中國肯定存在廢舊鐵軌丟在野外生鏽的情況,但那個浪費的財產是國家的(私人承包鐵路這裡的不提),國家財產理論是屬於全民的,實際只是政府的。

因為只有政府才能代表國家,普通民眾是不能代表國家的。

也許你做為「主人」覺得家裡的「管家」在廢舊鐵軌的問題上太浪費了,

但三公消費、各種福利、超國民社保待遇。

這種「浪費」也就正常了。

你覺得浪費很正常,但如果把那些東西拉回家就是犯罪了。

即便那些鐵軌已經爛成廢鐵,用不了多久就會完全「回歸自然」。

富人的閑置浪費與國家(政府)的閑置浪費,不一樣卻又一樣。

在今天的中國,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對方的道德約束上。


因為不回收鐵軌和鐵路都是鐵總的,回收了就只有鐵軌是鐵總的了。


1為什麼不回收,鐵軌事實上是回收的,高標準鐵軌(如京滬線)用到使用年限後會淘汰給低標準線路。一層層淘汰,最後廢棄後,回收價值不大,而且成本很高。

2是否違法,肯定違法,但很難發現


第一個問題很簡單啊,就是成本問題

一是回收的成本,包括人力、物流、再銷售、倉儲等的成本

二是未來重建的成本,畢竟現在廢棄了不代表未來永不使用

三是管理維護的成本,老房子放著也不花錢,誰要買就說,犯不著我去四處宣傳還要花一大堆錢


這個。。。。你家的老屋不住了人家把它拆了你咋說?


不違法,因為屬於犯罪


你看到的廢鐵軌是國家戰被物資


你的單車只是舊了,少個一個輪子,騎不了了,請問我可以拿去賣嗎?


警察叔叔,就是題主!


地下挖掘出來的東西都是國家的,地面上面的東西就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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