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預扣利息貸款的做法是否合法?

根據合同法明文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但是銀行貸款的時候為什麼可以預先扣除利息貸款,這種行為實際上造成了實際利率比名義利率要高,銀行這種行為合法么,是否有法律依據?


謝邀。

預扣利息肯定是不合法的,《合同法》擺在那裡。而且這種行為的實質是變相提高利率,也是違反《利率管理暫行規定》的。依據《利率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對擅自降低、提高或以變相形式降低、提高貸款利率的金融機構,轄區內中國人民銀行按其少收或多收的利息處以同額罰款。對多收利息的,責令其向借款方如數退還。

實際中,銀行以別的名目收取或設計一款業務,就能達到一種「當事人很難證明這是預扣利息的情況」,比較典型的是留置存款貸款。這不違反合同法,也是雙方合意,反而受合同法保護。畢竟條件擺在這裡,借不借隨你。

真的有證據能證明銀行就是預扣利息的,法院還是會確認違法的,如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 (2009)南民商再字第26號判決書中寫道原審原告(中國建設銀行方城縣支行)在貸款時,預扣利息和契稅的行為」屬變相提高利率的行為,本應責令如數退還借款方,故在計算時,應按實際出借的金額計算本息「。但一般銀行都有健全的合規體系,不至於直接預扣利息。

另外,銀行的行為目的一般確實是以擔保債權為主,而不是為了多掙那點利息。而民間借貸一般應該是相反,所以在預扣利息借款糾紛中,能找到大量民間的案例,而很少涉及銀行。

以上,非專業人士之見,供參考。


借款人按實際收到的放款金額償付本金及利息即可,現實中有類似案例。


銀行一般用其他名義預扣利息,規避法律監管。但這算市場規律,也不能怎麼指責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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