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否有權利選擇成為耶穌那樣的人即救世主,如果存在這種可能,那麼可以在《聖經》中找到依據嗎?
宗教改革後新教規定信徒都可以成為牧師,那是否存在一種可能,任何人都有權利選擇成為耶穌那樣的人即救世主,如果存在這種可能,那麼可以在《聖經》中找到依據嗎?
新教強調因信稱義、信徒人人都可為祭司和《聖經》具有最高權威三大原則。這是和天主教針鋒相對的,是新教各派共同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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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可能成為救世主,無關乎權利。 因為,人都有罪:- 人的罪使其與上帝隔絕,缺少公義、聖潔、真理等特性,因此人沒有能力救世。
- 因人本身的罪性,人有向下(墮落、沉淪)的慣性,卻沒有上升(聖潔、公義、全善)的內在 ,本質為非公義、聖潔、全善的人類,無法成為其他任何人的祭司。
- 罪的工價乃是死,必死的人無法成為他人的代贖祭。
同時:
- 信徒得稱為義,乃是因信靠基督耶穌的名,得基督寶血的潔凈與遮蓋,從而被天父看為義,但信徒本身仍是罪人,仍要不斷與自己的罪身爭戰。
- 無論羅馬公教會或新教,因信稱義的本質在於對基督的信,沒有基督首先的救世行為,沒有任何人可以得稱為義,更無法成為祭司。所以沒有人能因自己的意願而成為被上帝揀選的屬靈大祭司。
- 人可以選擇信或不信上帝天父的名,接受或不接受基督耶穌的救恩,但人沒有任何權利選擇成為或拒絕成為上帝的僕人,這是人一生中唯一的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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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不可能。原因如下。
「救世主」這個翻譯很有問題。為了不叫人領會錯,我比較喜歡用「救主」這個翻譯。「救世主」很容易讓人領會成地球要毀滅,需要一個救世主來救。其實耶穌不是救地球的,祂救的是人。神愛世人,所以這裡的「世」若領會成世人——所有人,才算差不多。
人為什麼要被救呢?因為神造宇宙萬物,有一個目的。在人這一方面看來,就是要人接受神做永遠的生命。人受了撒旦誘惑,吃了有毒之物,無法再接受神。根據神的公義,神不能對罪放任不管,所以人若要接受神做生命,就必須先解決罪的問題。罪的工價是死,意思就是犯罪了,代價就不能接受神這永遠的生命,最後就死了。這相當於人欠了債,解決這個問題需要人出這個代價,重新回到原來的地位。
所以要做救主,就必須有以下條件。第一,這位救主必須是一個真正的人。第二,這位救主必須付出這個代價。人自己沒有資格,因為人吃了有毒的,罪就住在身體裡面,所有人人都欠了債,沒有誰有資格替別人還債。所以神親自成為一個人,就是耶穌基督,祂是沒有罪的,所以祂有這個資格。祂替我們死,就算為我們所有人還清了債。當然還有第三個條件,祂是頭一個神而人者,祂人性的身體裂開,釋放出神聖的生命,也就把神的生命賜給我們,使我們回到神原初的計劃里。
而其他人呢,一方面不具備這個條件。人若說自己有資格,我就請問了,你是自己未欠債呢,還是能賜生命呢?另一方面基督已經成功了救贖,還清了債,不需要你再償還一次。你只要願意接受祂替你還了債這個事實,祂的救贖就應用到你身上了,你就不再欠債了。沒有人需要再來一位救主,因為主耶穌已經還清了罪債。
——————————————————————————————這個描述很有意思,來稍微根據聖經糾正一下不準確的地方。宗教改革後新教規定信徒都可以成為牧師,那是否存在一種可能,任何人都有權利選擇成為耶穌那樣的人即救世主,如果存在這種可能,那麼可以在《聖經》中找到依據嗎?
新教強調因信稱義、信徒人人都可為祭司和《聖經》具有最高權威三大原則。這是和天主教針鋒相對的,是新教各派共同的特點
這裡有一個理解上的偏差,好像牧師是一個職位,一個地位一樣。還有下面祭司也是同樣的問題。
「牧師」在聖經里是什麼呢?比較合適的翻譯應該是牧人和教師。牧人就是照顧人的,教師就是教導人的,就是拿神的話作食物餵養人。新約裡面提到保養顧惜。保養就是餵飽,就是教師的職分。顧惜就是照顧,從日常生活、心情各面的照顧,也就是牧人的職分。在信徒中間,照著聖經不該有這種專門的職位、地位,反而每個人都應該有這樣一份的職分。十歲的可以照顧餵養五歲的,五歲的還可以照顧餵養三歲的呢。以弗所四章說,神所賜一些有著特別的恩賜的人,為什麼呢,為要成全聖徒,就是建造基督的身體。後面很清楚說,基督的身體是由身體自己建造自己。而成全聖徒,就等同於建造身體。這是什麼意思呢?成全的意思就是,你有照顧、餵養的恩賜,或傳福音的恩賜,你就該教別人也做同樣的事,這就叫成全,這樣的成全才能建造身體。(我知道好多人的領會「成全」就是把人帶成一個穩固的宗教徒,逢聚會必到場的那種。)不是宗教裡面的神職人員,而是責任已經託付每一位了,只是你做和不做的分別罷了。
祭司也是類似。聖經從來沒有說,信徒人人都可以成為祭司,好像是未來並且自願的事。聖經是說,信徒已經是祭司了。在哪裡說的呢,彼得前書2章,請仔細讀讀。祭司不是搞儀式的,一句話簡述祭司的工作職分,就是把人帶到神前,把神帶到人前。你禱告嗎?這就是其中一種的把人帶到神前。你傳福音嗎?這就是其中一種的把神帶到人前。不論你願不願意,你都是祭司了,只是未必稱職罷了。
事實上天主教裡面講究聖品階級制度,也就是神父以上神職人員有特權。馬丁路德改教以來,新教眾公會開頭的時候都大力氣講要反對聖品階級,取消神父,人人只要願意都可以當牧師。牧師是個什麼東西呢?除聖經翻譯上的問題外,其實就是改教但又難以一下子脫去所有負面事物,神父給取消了,誰來帶領聚會呢?所以牧師加上執事就相當於以前神職人員了,牧師就和神父差不多了。照我看,正確的路是:一開始可以這樣,但要慢慢培養眾人的服事,到一個時候時機成熟了,就可以把特別設立的牧師也給取消了,這一點上就完全達到聖經了。但很多地方事實正好相反啊,不僅沒有進一步,反而在這一個點上墮落回天主教的情形了。我看留言里有人說,新教沒有人人可以當牧師這回事,我真是想請他們啊,把馬丁路德以降這些更正教的祖師爺的著作、各公會的綱領再翻出來看看好不好?我也看過一個姊妹用「平信徒」這個字指她自己,這是聖品階級的遺毒啊。歷史上的屬靈偉人反對過的事,現在全回來了。有誰要是反對,我就想請他去聖經裡頭找找,好了你說弗4:11裡面牧人和教師就是牧師,也算勉強可以接受,可是聖經哪裡說按立牧師的規矩呢?還有哪裡說讀神學院當牧師、拿工資吃這碗飯這一套呢?聖經里根本找不到啊!
倪柝聲弟兄當年盡職的時候,就照著弟兄會在這方面真理的恢復,不要牧師、傳道人了。我也不說客氣話,這個就跟改教開頭差不多了,雖然恢復了每周的擘餅,還是不得已的,長老來代替牧師做的事,還是一人講眾人聽,開福音大會找個人來講福音。這個就說明沒有一下子改對了,還差好多。但是慢慢的在後面60年間,就培養眾聖徒對真理的認識、團體的服事。慢慢的就有了教會傳福音,團體的事奉,最後也不要長老的主日講台了,回到聖經林前14章人人講道的光景。沒有要一下所有的都改到對了為止,但聖經說有就是有,說沒有就是沒有,總得有個前進的方向。不要停下不動,反而給不對的事情粉飾。
我看到網上有牧師寫文章說擘餅、主日聚會不一定每周一次啊,我就很無奈想,你這是何必呢?又沒人逼你一下子改,從以往一年四次到一周一次,一下子變太勤快了大家不適應,那就暫且不要那麼多,慢慢培養土壤嘛。你還可以說:對的,在聖經使徒行傳裡面,有每日挨家挨戶擘餅的,也有每個主日,也就是每周擘餅的,我們暫時還沒有,但我們希望以後能回到這個光景。但你這一個文章出來,自曝其短,證明了你是為自己說話,不是為神說話。
有些主耶穌所做的,我們無份,那基本上都是有關神格的,例如受敬拜、創造、救贖、中保、元首的地位。其餘所有的事情,有一處聖經給出了原則:約 14:12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入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這裡並沒有說,信入祂的少數特別的人,照我看,就是指所有的信徒。很明顯主耶穌是牧人,祂也親自把牧人職分託付了彼得,使徒們也都盡過這職分。按照這原則,牧人教師的職分必定託付給所有信徒了。有人可能會疑問,這樣大家都做了牧師,豈不是亂成一鍋粥?爭權奪利當然亂成一鍋粥,但問題是根本就不存在這個權力地位。聖經只給了我們職分義務,沒有給我們權力地位。聖經的原則就是這樣:人人都有這些基本的職分,路是大家都要走的,誰走在前面,誰就是給眾人做奴僕。在這些事上,主耶穌自己就是頭一號的奴僕,是我們的榜樣。新教又沒有否認三位一體……對新教來說基督仍然是神,所以他才能當救世主。就算你有當牧師的權力,跟救世主也八竿子打不著關係,因為神——救世主只有一個,是「當」不了的。而且從教義來說,基督殉難後救市……額,救世的工作就已經完成了。剩下的信徒要做的只要信基督即可得救,而救世主這個編製早就被撤消了。
除非被上帝挑選,問題是如何確認這些
舊約中主張的是相信彌賽亞傳達的信息並遵行,而不是相信彌賽亞並把彌賽亞當上帝一樣來崇拜,所以現在的大部分基督徒所相信的三位一體那一套,仍然是拜偶像、背棄上帝的行為。
補充轉帖個網文,來回應可能出現的基督徒的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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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沒有什麼神性,希伯來聖經彌迦書5章2節 只是在說明這彌賽亞的祖先可以追朔到很古老的源頭。 指的就是創世紀從亞當一直傳下來的以色列人的祖譜。 基督教的中文聖經翻譯成[從亘古、從太初就有]是在迷惑基督徒。 在希伯來原文中這裡用的字與約書亞記24:2 中提到的[古時]你們的列祖是使用一樣的字。 24:2 約書亞對眾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古時你們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事奉別神. 如果基督徒以為提到[古時]這個字就有了神性,那以色列人的列祖通通都有神性了。2
希伯來聖經以賽亞書9章6 不是彌賽亞的預言,是在講當時發生的事情,也沒有神性。 這是基督教在中文翻譯上故意誤導你們。 首先是動詞時態的部分;在希伯來聖經這段經文,一個嬰孩出生、一個孩子賜給我們,是指一件已經發生的事, 而在基督教聖經里,它卻被描述成像是未來的事。 其次,在基督教聖經里,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都是這個孩子將得到的尊稱; 然而在希伯來聖經里,這個孩子只會得到耶和華所賜的一個美名,就是Sar-shalom(和平的君);至於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則是以賽亞讚美耶和華的用語。 根據希伯來聖經,將以賽亞書9:6訂正如下:因有一嬰孩已經為我們而生,有一子已經賜給了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那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稱呼他的名為和平的君。 從語境上來分析,以賽亞書第9章並不是有關彌賽亞的預言,而是關於以色列南邦(猶大王國)遭逢國難,而終能化險為夷的事迹。以賽亞用感性的口吻,說出耶和華如何拯救猶大王國脫離亞述帝國的蹂躪,如何使西拿基立王的大軍全軍覆沒。
在猶太人的文化里,耶和華的熱心是很少用到的感贊語,在整部希伯來聖經里它只出現過三次,分別在列王紀下19:31、以賽亞書9:7、以賽亞書37:32,都是在敘述猶大王國以弱擊強、戰勝亞述帝國的這個奇蹟, 由此更加能確認以賽亞書9:6所說的那個已經出生的嬰孩是亞哈斯王的兒子希西家,而不是七百多年後才出世的耶穌。 只要基督徒將以賽亞書第9、10、37這三章仔細讀過,同時參閱列王紀下18、19這兩章,當能看清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3
如上說明, 基督教找不到三位一體的希伯來聖經根據,就玩弄花招在翻譯上騙騙你們這些不懂希伯來聖經的基督徒。 請基督徒想想,在希伯來聖經中為了跟以色列人建立[獨一的神]的信仰,可是再三強調[除我之外,你不可以有別神]這個誡命。如果耶和華有意要以色列人後來得改信[三位一體的神],那應該也會再三的跟以色列人提出[你要信奉來的彌賽亞與我是三位一體的]的誡命。
可是整個先知書都沒有這樣的誡命。 基督教自以為的根據都是在玩弄翻譯的花招,並不是如[除我之外,你不可以有別神]這般明確沒有爭議的誡命。 基督徒可以理解我在說什麼嗎 話說回來,如果耶穌認為自己不是像大衛那樣的人類國王,那耶穌一直強調[我祖大衛]來替自己所為背書,這是為了什麼? 如果耶穌認為自己比大衛王還要偉大,那何必拿大衛王替自己背書?又何必強調自己是大衛的子孫? 古代以色列人就跟古代中國人一樣很喜歡強調自己的祖先是誰。 你想一個不斷強調自己的祖先是古代哪個名人的人,會以為自己比自己的祖先還偉大嗎? 既然基督徒相信自己信仰耶和華,那很簡單,耶和華的誡命怎麼說你就乖乖聽話, 不要自作聰明拿幾句經文斷章取義就想更改耶和華明明白白的誡命[除我之外,你不可以有別神]基督徒除了耶和華之外信仰耶穌這個人物為神,這是在褻瀆神且拜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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