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為什麼現在都有智能手機了 Kindle 的銷售量還是這麼好,它有什麼優點?


謝邀。

看書。

只能看書。

唯其看書,又輕便,電子墨屏可以調至無光不傷眼,故久讀而不倦。差可抵消其看PDF或影印書不利的缺點。

唯其只能看書,自動排除干擾免分心。專註本是種需要訓練或強制才有的技能,kindle功能的簡潔(簡陋?),使其自帶專註特性了。

一切智能設備都是通向世界之窗,世界紛繁聲色,又不獨書能引人。

kindle是圖書館。只有書,只比書多了方便攜帶屬性而已。

許多人必須去圖書館才能靜心自習,也是這個道理。


專業的任務留給專業的人。

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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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kindle用戶會力推墨水屏保護視力的優勢,但這遠未觸及要害。

系統的閱讀需要完整的時間和集中的注意力。不幸的是,在信息爆炸的商業時代,時間和精力遠比金錢值錢。對服務業而言,奪取了用戶的時間就疏通了運輸資本的「石油管道」。因此,你所看到的每一個手機應用,包括番茄土豆、印象筆記,都在拚命的培養你的習慣,讓你離不開他們;你所瀏覽的每一個新聞網站、購物網站都在營造視覺刺激,讓你在關燈之後仍欲罷不能,甚至連性愛都不足以完全彌合由此產生的戒斷反應(所以,不要在凌晨被手機屏幕照醒後抱怨你的伴侶,因為上癮的人里未必沒有你)。在這種殘酷的精力爭奪戰場中,你還能指望自己打敗所有的應用商,無視推送、忘卻自己看到一排排精美App圖標後聯想到的刺激,義無反顧的在不到6英寸的屏幕上完成幾十萬字的嚴肅閱讀嗎?

卓有成效的閱讀需要長期堅持。我堅信知乎用戶有遠高於平均水平的自制力,但這並非抵制手機控的充分條件。毅力資源是有限的,積土成山的成就脫胎於習慣。優秀的自制力能提供強勁的百米加速度,但終究耗不過時間的沼澤。看看身邊那些堅持每天健身、堅持制定計劃、高分殺雞戰托的人無一不是把人生託付給了習慣。對他們而言,所謂的自製只是良好習慣的入門。因此,投入產出比超值的閱讀絕對值得成為我們生活中重要而固定的一部分。

高效的閱讀需要儀式感。雖然kindle的儀式感不如紙質書強。但模擬的設計與背光仍比電子屏幕更讓人心靜。紙質書籍,作為人類獲取知識最傳統最正式的渠道,其地位在被教科書陪伴長大的現代人心中尤為牢固。因此,天然的儀式感往往伴隨讀書的過程而產生,而這種儀式感恰恰是引導我們深入思考、並促進我們與作者發生思想交流的關鍵。而kindle的紙質視覺和觸感以及簡約的設計、清爽的屏幕完美的繼承了傳統閱讀的特性,真正將紙質閱讀過渡到了電子閱讀。這都是傳統屏幕所不具備的。

三星只生產設備,而kindle還生產服務。亞馬遜作為全球最早經營圖書銷售的大型電商之一,擁有海量正版的電子圖書資源。與漢王等靠設備盈利的閱讀設備商不同,kindle的盈利點主要依託於客戶後續在亞馬遜上的出版物消費。有的人可能會說kindle這兩年的銷量遠不如其剛面市時那麼大了,但這絲毫不能說明kindle的衰落。作為紙質書的專業替代品,電子書功能簡單,系統穩定,攜帶方便,背景燈等功能優化了閱讀體驗,對技術進步的需求也並不像手機那麼強烈,因此用戶不需要頻繁的換代。我們可以大致理解為,隨著紙質書擁躉逐步全面轉化為kindle的核心用戶,kindle設備的銷量也將逐步趨於穩定(增量主要依靠潛在新生核心用戶年齡的增長)。因此,隨著總和用戶數量的日趨穩定的增長,以及知識產權意識的提升,亞馬遜的正版電子讀物銷量必然更加可觀。所以,kindle代表的電子書時代沒有結束,而是剛剛開始。

以上便是kindle相比傳統屏幕閱讀的優勢。

最後,拿kindle裝X並不可恥。如果能讓每個不愛書的人都能因為裝X而多讀哪怕一本書,那都可能讓世上多一個因邂逅好書而幸福的讀者。所以,每個kindle重度用戶都是愛書人,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是書。


Kindle是哪年入華來著?2013年。我第一次看到它在2011年暑假。老姐回國辦簽證,Kindle在手形影不離。我一看就很喜歡,尤其是珍珠屏,當真有「字在紙上」的驚艷感,還用手機拍了幾張照片。當時Kindle還沒背光燈,老姐說「這算不多的缺陷吧」。正好畢業聚餐我喝高了,不小心弄碎了同學的電子書(貌似是漢王?),要命的是我毫無察覺,酒醒後才從同學處獲知,羞愧得想投海(捂臉。於是拜託老姐從美國買了Kindle,輾轉帶回國內,再寄給同學,算是還了債。

2013年Kindle正式引進國內,我買了Kindle Paperwhite,意識到這玩意兒太他媽適合我了。我常年居無定所,經常搬家,每次處理紙質書都很頭疼。畢業時《遊戲機實用技術》、《Hit輕音樂》、《科幻世界 譯文版》三種雜誌合計賣了六十斤——好吧,大概是銅版紙比較打稱。現在終於可以從紙質書的「負擔」中解放了。我一直是電子書籍的鼓吹者,巴不得所有書籍提供電子版——最近新版菲茨傑拉德全集電子版只要28.99元,簡直是白菜價大贈送。啊,《科幻世界 譯文版》電子書終於提上議程了……

Kindle有各種好處,比如排隊。假期在上海迪士尼兩天排隊時間超過十五小時,早有思想準備的我帶上Kindle和移動電源,購買額外的流量包,手機里還下了美劇……在個別遊樂項目排隊時間超過三個小時、排隊遊客差點懷疑人生、十歲以下兒童又哭又鬧時,我,除了老腰老腿吱吱叫,大部分時間心平氣和,在Kindle的陪伴下可以進入「禪」之境界(聽音樂不行)。在排隊和來回上海的路上,看完了《美國罪案故事》和《光明王》……

自從某年在飛機上連續顛簸二十多分鐘,我就失去了在飛機上談笑風reng的勇氣,也就說,我再也別想在飛機上睡著了——位於海拔一萬米的小小金屬匣子能讓我精神崩潰。於是我盡量選擇高鐵,即使得在另一個長長的金屬匣子里呆八個小時。去年坐上高鐵穿山越嶺,我看了《午夜之子》、《凱撒與基督》、《信仰時代》、《光與暗的生靈》、《莎士比亞》……

比起智能手機,Kindle更能讓我集中注意力——每次掏出手機,都得強迫症般把所有APP挨個摁一遍。而Kindle,只要看書就行,簡單、高效,時間唰唰過得飛快。這不是裝逼——如果你喜愛閱讀,Kindle是絕佳選擇。


智能手機是做加法,集成一切功能。Kindle是做減法,除了書一概不做。亞馬遜圍繞Kindle事實上把跟書有關的行為做到盡了,至少它的目標是如此,買書、讀書、批註、分享、評論……都可以通過Kindle來完成。

不是所有專心做減法的產品都能成功,但圍繞書一定行,因為圖書雖然不是特別大的產業,但真的是剛需,而且太重要了。即使在互聯網時代,讀書至今還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自我提升方法。

從體驗上來說,只要放下紙書情結,Kindle最新版的閱讀體驗早就超過了紙書,反正我個人覺得是吧,所以不太理解用Kindle吃灰的朋友哈。


……我覺得問題恐怕是,如果沒有智能手機,kindle的銷量到底能有多好。

它本來銷量應該更好才對。

你現在看到的銷量是有了智能手機之後它銷量不好的狀態。


這個問題本身的說法就很有趣,首先「Kindle銷量好」是什麼意思,為什麼說它賣得好?賣了多少算好?

看題主的意思,明顯是在拿Kindle和智能手機對標,那麼我必須告訴題主——在智能手機面前,Kindle的出貨量根本不算什麼,如果讓這兩種設備對比,Kindle是沒法說自己賣得好的。

但是我們都認為Kindle是成功的,這是因為我們認為Kindle「在電子閱讀器市場里」賣的很好,它戰勝了SONY、Nook、漢王和國內其他一些生產商,成為E-ink電子閱讀器的代名詞,而這個成就,和智能手機沒有什麼關係。

我來整理一下題主的邏輯

P:智能手機很厲害(True)

Q:Kindle賣得好(True)

R:Kindle不如智能手機

S:Kindle不會熱銷

命題P能推出命題R(True)

命題R能推出命題S(True)

命題R與命題Q矛盾(題主懵逼)

所以我認為題主困惑在於,用正確的條件推出的正確結論,卻與另一個正確命題矛盾

(當然也不排除釣魚的可能…………當我沒說)

理論分(che)析(dan)結束,開始討論實際問題,我打算用一句話作為解釋清楚這個問題的核心——電子閱讀器是個小眾市場。

Kindle銷售量好,是在這個小眾市場里銷售量好,確實,Kindle已經擊敗了很多對手,但是這無法改變小眾市場依然小眾的事實。智能手機作為一個泛用設備,它是無法消滅細分市場里的小眾需求的,最簡單的例子,智能手機崛起,卡片機式微,但無論如何智能手機也威脅不了單反——對於一般用戶,卡片機作為數碼相機里的低端分類,其提供的功能智能手機也已經可以提供,所以他們拋棄了卡片機,但是高端攝影愛好者,自古以來就是單反的用戶,智能手機從未完全滿足過他們的需求,他們永遠不會選擇用智能手機替代單反。

換做電子閱讀市場,也是一樣的,有的人覺得手機就夠了,不值得為Kindle花錢,他們就用手機看書,有點追求的買個便宜Android平板享受一下大屏。有的人覺得手機夠用了,不用特意買照相機,他們也就用手機拍照,有點追求的就買旗艦機或者針對拍照特化的機型裝一波B,但是就是有人覺得單反以下都是辣雞啊!就是有人覺得手機看書不能忍只有Kindle才是電子閱讀啊!真的有這麼一種人,他們很在意E-ink和LED的體驗區別,在意到他們甚至願意多花錢添一台設備。

智能手機作為一個泛用設備,它註定無法在任何方面做到最優,什麼都會,但什麼都不精。這樣一來,它是無法徹底消滅任何一個專業設備的,只能打敗普通消費級的設備,因為那些設備本業做的其實也不咋的,被幹掉活該。

MP3死了,HiFi播放器不會死

卡片機死了,單反不會死

MP4死了,但便攜視頻播放器領域裡沒有高端設備,所以這個物種就被手機滅絕了

掌上遊戲機雖然勢頭弱了很多,但不會死

PC的任務被手機分走了很多,但也不可能死,至少我不會在手機上寫這麼長的知乎答案

電子閱讀本來就沒有專用的設備,更無高端低端之分,智能手機連剿滅的對象都沒有,Kindle產品線從誕生起就在和不同的能看電子書的設備(MP3、MP4、傳統手機)戰鬥,以確立自己的專業形象,現在它站穩了腳跟,智能手機是不能把它怎麼樣的

Kindle是專業設備,跟那些遊戲機單反什麼的一樣,是專門為了解決某種需求而被設計出來的,只不過賣了個消費級的價格,題主注意不要被迷惑了

而Kindle能賣得好,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它便宜啊,聽別人說Kindle這麼好,買個試試,然後吃灰,最後跑到知乎上來提問題:「Kindle到底有什麼好?智能手機還不夠嗎?」


在手機里,好像踏進了全世界。

在kindle里,我來到了自己的世界。

pass:(有無數的手機我可以選擇,但kindle只有一個)


首先亞馬遜似乎沒公佈過 Kindle 的銷量,這點很有名。所以銷量算不算好我們不知道。

我從第一代 Kindle 開始用,說實話最新的和第一代的區別並不是本質性的。電子墨水閱讀器不方便做的事(例如多本書快速對比閱讀,例如黑白屏幕對圖書種類有限制),現在還是不方便,原來方便的地方,現在還是一樣方便。

如果是說「同一本書前後快速翻閱」這個常用的功能,目前 Kindle for iOS 通過 Page Flip 功能做得比硬體 Kindle 好,見這個視頻:

https://www.instagram.com/p/BHNlPvHhM-e/


這是三個問題:

1. kindle的銷量真的好嗎?

當然,我拿不到數據,但相較於kindle現象的「發生地」燈塔國,國內kindle持有量實際上是算不得多的。就我身邊而言,同學+同事擁有kindle的人也才不到5位(算我),大半人看到我拿出kindle都是不解的,包括認識的覺得裝逼/不認識的不知道這是啥。

所以,國內而言電紙書的普及度大概是不怎麼樣的。

2. 為什麼要選擇電紙書

有兩方面的原因:

紙質書的固有缺點,包括攜帶不變、佔地方、太容易辨認(有些書其實不適合被別人看見,比如……),以及容易損壞。鑒於這些原因,電子化閱讀是大勢所趨。

另一個是現有移動設備不足以滿足閱讀需求。這個很容易理解,不外乎其他答主說的那些續航、護眼、專註閱讀沒有打擾等等。這點我自己也說了太多次了,就不贅述了。

3.為什麼是kindle

因為亞馬遜的服務:

雖然我不是中亞買的行貨,但我是實實在在體驗過中亞的優秀服務的,這方面我只能說一句服。我就問一句:電子書七天無理由退貨你怕不怕!

因為逼格:

kindle應當是現在在售的所有電紙書中最漂亮簡約的了(排除那隻土豪才用的起的信仰!),一眼看上去就是高檔東西,比那些圓頭圓腦的傢伙好看!

因為系統優秀:

有些同鞋可能用不習慣吧,但是kindle的系統真的算體驗非常好的了,一點多餘的內容都沒有,從挑選、購買、下載、推送、閱讀到切換,整個流程非常順暢。

因為資源豐富:

不僅僅是已經出版的書,很多新出版的書在kindle 上都能第一時間找到,比如@張亮的《從零開始做運營》我就是先買了電子版,即買即看,很方便。而且,諸如知乎周刊這些網路出版的內容,kindle都是第一時間有的,這點應該國內沒有第二家了(以後大概會有,國內廠商在這方面也開始用力了)。

以上。


kindle 最大的優點就是 除了看書,它什麼都做不了

講真,拿個智能手機你確定你不會一會兒回個微信,一會兒玩個遊戲,一會兒看個直播視頻啥的?


1、遠離手機,可以讓你除了手機以外的一種閱讀媒介。

2、方便攜帶,特別是在你看內容較大的小說的時候。

3、與手機相比,長時間閱讀對眼鏡的傷害沒那麼大。

4、資源豐富,在不管什麼內容都要花錢買紙質書的情況下

5、裝13神器,不管你是不是用kindle認真讀書了,你用kindle,別人看你的感覺就不一樣。

6、更新換代慢,有滿足感,比起手機的更新換代的速度,kindle非常慢,我12年買的kindleblack到現在還在正常服役。而我12年買的手機,不知道是不是已經變成了灰。

7、督促你讀書,你手持kindle,如果落灰了會有負罪感。手持手機,不會落灰。。

8、和其他電子書相比,各種第三方服務到位,使用相當方便。

以上。


等到有一天,手機用上eink,並且解決eink的刷新慢,沒彩色等問題後,kindle估計就要退出舞台了。

來個類比:這個有點像,手機和以前的MP3播放器。手機可以100%複製MP3播放器的功能,還能藉助APP使得原來的音樂播放功能有革命性的提升(在線聽歌,社交,自動歌詞,智能記錄等),所以,MP3的市場就急劇萎縮了。

等到哪一天,有廠商研發出像電子墨水這樣優點的屏幕的時候,大屏手機就可以取代Kindle,不過屆時還是離不開亞馬遜,只是從一個專用設備看書,到用一個App看書而已。


謝邀。

手機都有拍照功能,佳能和尼康怎麼還不倒閉?

超市蔬菜水果都有,我家樓下的菜店和水果店怎麼生意還那麼好?

看到這兩句話題主是不是覺得我在找茬?傻瓜都能想清楚的問題我拿來逼問你不是找茬是什麼?

那同樣,這個問題放在超市、相機這種語境下你能想明白,怎麼放在閱讀領域就想不明白了呢?

電紙書和蔬菜水果沒什麼本質的區別,kindle和檯燈、勺子、書桌板凳也沒什麼區別。

kindle賣得不錯因為有人喜歡啊,為啥有人喜歡kindle呢?淘寶還有人買「一瓶屁」呢,喜歡kindle有什麼好奇怪的。

kindle只是一個商品,和耳機戒指寫字檯沒有什麼區別,不要神話它。

閱讀只是一種愛好,和抽煙喝酒跑步沒什麼區別,也不要神話它。

我們買kindle,跟老煙民買個電子煙嘴沒什麼區別。


沒用過kindle,手機閱讀夠用了,也不會被打擾


你們手機每天要充電


在我大二下學期的時候,在信息服務這門課上做過一個presentation,是關於kindle的用戶體驗。我覺得其中有些內容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對於kindle的主要優點主要從一下三個方面展開的:交互設計、情感認知和自我實現

1.交互設計

以上的三個特點再加上續航時間長讓kindle具有易用性,即我想要的功能都實現了,我不想要的功能都沒實現。對於kindle本身,我想要的功能就是方便讀書。Kindle這款產品的優點就是它做了減法,所有的功能圍繞方便讀書,將方便讀書這個功能做好。

而且對於學生黨來說購買kindle的電子書相比實體書便宜太多,平時也不用帶著厚厚的書,體驗很贊。

2.情感認知

正是由於kindle的特點,從而能夠讓用戶在讀書的時候有一種沉浸感,能夠專註於讀書。因為讀書這件事不像其他,需要你專註。比如如果你用手機、平板看書很容易被各種簡訊、遊戲所干擾。

3. 自我實現

其實這一點也不能算是kindle的好處,應該說是讀書的好處。但是kindle讓我們在這個數字化的時代也能安靜點的看書。就像圖中貝索斯拿著的kindle寫的:Books aren』t dead. They』re just going digital.

以上的感受基於499元版的Kindle電子書閱讀器。


先說使用場景:我是個人在國內,看進口原版書,租著個小房間住的人。在我的使用場景里,Kindle怎麼看都是完美的選擇。

以下答案只針對於英文原版書

一. 體積

下圖是我過去一年(2016)買的看的書:

嗯,我有倆kindle,裡面買的書比擺出來的紙質書只多不少。體積上卻只佔了紙質書的多少分之一。Kindle簡直是出租房小書架的福音啊。

二. 價格

上圖中紙質書的均價在每本150-250元,或購於實體書店或購於亞馬遜。而kindle裡面內容差不多的書均價在100以下,買一本書就能省100塊,毫不誇張,相信看進口原版的同學都會有同感。

當然,這還沒算上kindle unlimited和免費公版書這些逆天的免費資源的存在。手握kindle,可以盡情薅資本主義羊毛。

三. Accessiblility

很多原版書是只能在kindle store里買到的。嗯,裡面的內容基本沒有被當作出版物審查。

差不多就這些,其他大家說的輕便性和電子墨水屏什麼的就不重複了。不過題主能問出這個問題,應該是有用手機看書的習慣?那我的回答可能是沒有幫助了,我只對比了一下我的使用場景中的kindle和紙質書相比的優勢。因為在我看來,看手機的時候,就沒有在看書。


簡單,直接,內容豐富。

護眼、省電、輕便好用。


謝邀(話說這裡明明是個正經的老司機,為毛這麼多kindle相關的問題邀請...)

這個問題其實和五年前我剛剛買kindle的時候很多親戚朋友的想法完全一樣

買個那破玩意就為了看書?隨時壞你還隨時買?

題主說的是現在,其實五年前的手機,雖然屏幕小點,解析度差點,但就好像汽車出現之前大家對完美的馬車很滿意一樣,大家也認為用手機可以方便快捷的實現看小說的功能,並且該功能已經足夠好用了。

而那個時候就算還有多看,用kindle其實也遠遠不如手機方便。

那麼我為什麼買kindle?

1.直到現在(2017年1月29日),kindle屏幕的閱讀體驗總還是要比手機舒服一點的

2.用手機除了看小說還能看別的書?反正我是不行的。

3.續航時間足夠久的電子設備,讓你在出去不方便充電的時候,朋友的pad全跪了的時候照樣有玩的,或者就是平時隨手一踹,拿出來都能用。


去繁就簡,返璞歸真。

重劍無鋒,大巧不工。

人類一開始從穿樹葉,在山洞的牆壁上,寥寥數筆勾勒圖騰,到後來巴洛克風格的教堂里富麗的裝飾和雕刻,再到現在盛行的極簡主義裝修風格。

就連現在手機頁面,UI設計,也統統從擬物轉向扁平。

這種現象,並非偶然,而是一種輪迴,一種螺旋式的上升,一種更高層次上的返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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