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警方辦案是不是過度依賴監控視頻了?

最近在看撒貝南時間,總結髮現最近五年左右時間,破獲的案件,很大程度上都是依賴於監控視頻,當然不能說不好,畢竟技術在進步,最典型的的就是廈門碎屍案,一女的在廈禾路上失蹤,最後警方通過調取事發路段幾千小時的視頻最終鎖定嫌疑人。

但是潛意識裡覺得現在警方離開監控視頻就無法破案,十幾年前破獲的那些大案都完全沒有視頻資料,比如經典的97系列槍案,新疆和北京警方通過大規模走訪調查,最後通過關鍵物證,編織提槍帶的線的來源取得重大突破,現在我們的警方還是否不依賴監控或者在沒有監控的情況下破案能力下降了?


本人是公安大學刑事科學技術專業大三學生,現在基層刑警隊進行為期三個月實習,只談了解得只談可說的。

完全同意 @迷人的人生贏家 的2和3的說法,總結一句話:並不是視頻監控本身使警方破的案,而是視頻監控作為偵查思維運用的載體使得案件得以偵破。所以決定案件偵破的實質是偵查員的偵查思維,視頻監控只是作為科學技術發展的現代,協助偵破案件的一種手段。

圖像視頻偵查技術作為現代協助偵查破案的四大技術支柱之一,的確在很多案件的偵破中起到重要的作用。比如在某起案件中通過視頻監控的梳理,總結歸納出某犯罪嫌疑人在案發時段的行走特徵,最後在收集而來的海量視頻中,發現一穿著裝扮完全不同的人,在行走時右腳相比左腳邁步快的頻率幾乎與案發現場的相同,最終將此嫌疑人認定。又比如最近幾年比較火的,很多公司都在研究的例如視頻濃縮、視頻摘要、人像識別等等技術都在偵查中起到重要作用。

但儘管如此在運用視頻監控的時候還是面臨了很多的難題,我個人簡要歸納三點吧……

一、硬體難題:市面的視頻監控設備良萎不齊,不可能做到每一台設備都達到最先進的技術。這其中有我們公安安裝的攝像頭,也有非公安自行安裝的攝像頭,每一台視頻監控設備都有色差、時差、圖像畸變、受環境影響的功能問題等,這都需要偵查人員或技術人員進行校正。我們刑事科學技術專業有一項分支叫做刑事圖像技術,其中一個門類就是視頻圖像的處理,包括在圖像當中建立坐標系判斷嫌疑人身高、處理飛速行駛一晃而過的模糊車牌、處理大霧天的霧氣……(還有很多就不多說了)或許你從你從法制欄目上看到的視頻監控只是輕鬆一言帶過,但那也都是凝聚偵查員辛苦奮戰的血淚。

二、偵查難題:其實在很多時候獲取現場視頻監控資料的第一人並不是公安的偵查人員,因為很多視頻監控資料並不來自我們公安自己設置的監控探頭,他們或許是商場保衛科、小區物業保安隊、村治保主任或者事主自己,他們往往也會在偵查人員來到之前反覆觀看視頻監控,但效果往往差強人意,這就是我最開始說的偵查思維決定案件偵破本身。舉個例子:前段時間我去某村委會調取該村某戶被盜案件視頻監控,但在第一個監控探頭記錄下嫌疑人情況之後,犯罪嫌疑人就消失在茫茫山野之中。接下去就是岔路有通往鎮區的,有通往別村的,也有通往山中的,再接下去又有岔路,這逃竄方向的可能性少則十幾種多則幾十種。我們在現場認真分析作案手段、嫌疑人人當時的心理、可能的居住地,最終將車開進了山路,途徑了很多岔口,因為前夜大雨的原因路上有大大小小几十個水窪。最終在距離案發地點有兩三公里遠的地方的一處監控,發現了逃竄的犯罪嫌疑人蹤跡。

諸如此類的情況還有很多,偵查人員往往通過一些行走上的特徵、驅車的方式等一下發現嫌疑人,但缺乏偵查思維的人卻很難做到,很多犯罪嫌疑人往往會在案發地七拐八串、巧妙躲避擾亂偵查視線,又或者在一個監控下是徒步行走,在下個探頭下已經披上一件外衣騎上摩托車,這都需要運用偵查的方法去想問題。在一些案件中,起到決定性作用的並不是案發現場的監控,而是距離相對較遠的視頻監控。我本身在學校是學習刑事技術出身,但在刑警隊不斷被教育要以偵查的思維想問題。

三、戰法難題:要想高效率,必須形成模式,視頻圖像技術的運用也是如此。在公安內部,偵查破案中對於各類案件其實也形成了不同的視頻監控運用的技戰法。有基本的技法的模塊運用,亦有各種基本模塊相結合的高效戰法……什麼排他法阿圈蹤法阿(不可多說..自己想像吧)這些也都是凝練了偵查員無數實踐中總結出的經驗。

或許所談的當中有很多模稜兩可的地方,還請見諒,因為學識尚淺,亦涉及機密,所以只談知道的只談可說的。願能掃清題主一些誤解與疑問。


現在人是不是太依賴汽車了——你走路吧。

現在人是不是太依賴手機了——你扯嗓子喊吧。

現在人是不是太依賴印表機了——你手寫吧。

現在人是不是太依賴菜刀了——你手撕吧。

現在人是不是太依賴打火機了——你鑽木取火吧。

有工具幹嘛不用?


1、過去的那些沒有監控的歲月,你知道出了多少起冤案么?

2、你這是典型的loser心態,認為別人的能力都是不堪一擊的,別人的貢獻都是不值一提的。能用工具本身也是一種厲害的能力。

3、你該不會認為,只要有監控,換做你也同樣可以破案?如果不改變這種心態,你將一事無成。


朋友,少看點偵探片和所謂的撒貝南時間,那個上面的視頻片段都是剪輯的。監控再多也不可能360度無死角覆蓋,而且還有受到角度、亮度、清晰度的影響。往往一個案件從初期介入到突出嫌疑再到視頻接力,你知道要有多少工作量嗎?突出作案嫌疑要用到多少邏輯分析,你以為簡單啊?還有啊,不要以為我們只靠監控,監控只是一個工具而已,如果事事靠監控,我可以說,事事不會成。監控之後的信息,還需要做大量的常規的偵查工作的。

打個比方,監控好比中、前場的倒腳和盤帶,推到門前的臨門一腳還得靠走訪調查、摸底排隊等等的這些前鋒們去完成。畢竟沒人會在監控下作案後還會把自己的身份證拿出來亮明一下。。。。


這個問題類似「現在程序員寫代碼是不是過於依靠電腦了」。

除非出現真正的非人智能,科技的進步為各行各業帶來了便利,但解決問題的還是人


這麼好的固定證據手段為啥不用


我擦屁股太依賴紙了,以前人沒有紙怎麼辦?

我還是養條狗,拉完屎就讓狗舔舔吧。


以偏概全,只要能破案,什麼手段管用儘管用好了,結果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檢方拿出一段視頻,然後跟我說看,這個人是兇手。

怎麼說呢。

我肯定會把法錘砸他臉上。我認真的。(☆ω☆)


那你期望怎麼樣,「警察在案發現場冥思苦想,忽然一到金光閃過,靈感乍現就是他啦,抓!」,還是「警察在案發現場努力的聞著,順著氣味一路追尋下去終於找到了嫌疑人」?

如果說過於依賴監控,那我覺得其實更依賴的是汽車,幹什麼都要開車去啊抓人也要看現場也要押送人也要。

刑偵和社會上的很多領域一樣都是要不斷利用現代科技提高水平和效率。剛才好像還看到一個為什麼警察破案率太低的問題,結合到一起分析,要我說,公安目前之所以破案率低就是對科技利用太少,還是傳統的刑偵手段來對抗不斷進步的社會和不斷提升的犯罪手法。社會管理隨著社會的進步會越來越吃力越來越有難度,這就要求社會管理也要不斷進步,既要在技術手段上升級也要在內部管理模式和機制建立上升級。很遺憾公安不僅在內部管理模式,即考核激勵機制,管理體系,協作機制等結構上沒有大的變化,科技手段利用也是明顯落後於社會發展。更可悲的是公安機關在整個公共部門中對科技利用還是最高的。

所以,公安機關應該進一步加大科技化力度,特別是在信息化上下功夫,不斷提升自己的水平和能力還會推動整個公共管理的進步。依賴攝像頭又怎麼樣,就是依賴他,一招鮮吃遍天,依賴到你犯罪也拿他沒辦法,就是人在做天在看。


你以為名偵探柯南是真的?


。。。。。。

倆士兵對打,一個拿槍一個拿刀,你是說這個拿槍的太依賴武器身體素質不如拿刀的?

。。。。。。

放著槍不用非要拼刺刀不是有病嗎?警察又不是拍柯南福爾摩斯推理劇。

最後說句,視頻監控也非萬能,有監控有時候也只是能看到顏色衣服


「現在醫生看病是否過度依賴儀器?以前只要望聞問切就好了」這個題目和題主是同個思維。懶得放鏈接了,具體題目請搜索。

除了這個問題和我上面舉得那道題,現代人還有很多毛病,比如,度量過度依賴尺子,數錢過度依賴點鈔機,洗衣服過度依賴洗衣機,出門過度依賴鞋,禦寒過度依賴衣物,取光過度依賴燈,出遠門過度依賴飛機,做菜過度依賴火,吃飯過度依賴筷子。

動動腦子就能想明白的事,不要在該動腦子的時候過度依賴慣性。


題主你以為從幾千小時視頻中找出線索是很容易的事情?沒有經驗沒有能力就算給你幾小時的視頻片段也看不出什麼來啊!就像某些知友說的,視頻監控只是一種工具,打獵你還只允許徒手了?!有些公安幹警就是看這幾千小時的視頻導致積勞成疾最後過世了你造嗎?!所以我們公司才出了大幅提升視頻精確度和壓縮瀏覽的設立技術啊!


換一種問法:監控技術被普及和不斷進步後,想要完成高明的犯罪是否更難了?


現在人是不是過度依賴手機、汽車、空調、知乎了


現代城市生活的人排泄是不是過於依賴馬桶?

也不是,沒有馬桶的時候也排泄,有它時候更舒服,雖然會有痔瘡,但也沒必要非得蹲在馬桶上不用它。


這個問題問的,有車開幹嘛用腿兒走?


柯南看多了嗎?


我來分析一下題主的提問:

「比如經典的97系列槍案,新疆和北京警方通過大規模走訪調查,最後通過關鍵物證」,這大規模走訪調查要花費多少人力物力和時間?

相信你也看過《少年包青天》,《名偵探柯南》等劇集,他們都是通過精彩絕倫的邏輯分析以及驚人的觀察力才破案的,儘管如此,他們也不是快速破案的,有的也拖了好幾個月。裡面最常見的一句話是「不在場的證據」,我就總想,如果當時有監控拍到了那不就立馬破案了嗎?

現在社會人口眾多,犯罪事件層出不窮,提高破案效率是永恆的追求,有高科技破案手段不用那是傻子。

就好比現在的戰爭,早就不是冷兵器的近身肉搏了,而是現代軍事武器和科技的較量。

不可否認,視頻監控等手段大大降低了整體破案的難度。未來的方嚮應該還是會將更多科技的元素融入到破案當中。提高破案效率可以讓犯罪必被抓的觀念深入人心,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絕大多數人的合法權益。

至於你說的「現在我們的警方還是否不依賴監控或者在沒有監控的情況下破案能力下降了?」我認為是有可能下降的。比如一個人習慣了用計算器進行複雜的運算,你讓他再去用算盤,他的熟練程度肯定不如古代的那些天天擺弄算盤的掌柜。

反過來說,我們有了功能強大得多的計算器又何必要去學算盤呢?(複雜的科學計算器也是需要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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