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女子疑感染埃博拉病毒」這則報道,是不是媒體危言聳聽?

香港一女子疑感染埃博拉病毒 暫無有效治療方法

埃博拉病毒在西非擴散蔓延,全球響起警號。香港也接獲一宗懷疑個案,目前患者已被隔離治療。

一名早前到非洲肯亞遊玩的返港的女子,周一返港後出現發燒、頭暈及嘔吐,類似埃博拉病毒的初期癥狀,在伊利沙伯醫院隔離治療,目前情況穩定。

埃博拉病毒病是一種嚴重的急性病毒性疾病,其特徵包括突發性發燒、極度虛弱、肌肉疼痛、頭痛和咽喉痛。隨後會出現嘔吐、腹瀉、皮疹、腎臟和肝臟功能受損,在某些情況下更會出現內出血和外出血。暫時沒有任何有效治療方法,潛伏期為2至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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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之前看到埃博拉出血熱疫情(7/27/2014) - 流行病觀察 - 知乎專欄,只是覺得這種噁心疾病爆發確實挺讓人擔心的,但是這麼突然一下,很有可能國內就有人感染了。。。心理上略微有些難以接受

然而回過頭來仔細一想,「出現發燒、頭暈及嘔吐」並非是埃博拉病毒吧,瘧疾這類的也應該有這種表現吧,會不會本是醫院正常的隔離檢查,被媒體故意宣揚成這樣的呢?


作為一個媒體人來回答你的問題。

題主說

回過頭來仔細一想,「出現發燒、頭暈及嘔吐」並非是埃博拉病毒吧,瘧疾這類的也應該有這種表現吧,會不會本是醫院正常的隔離檢查,被媒體故意宣揚成這樣的呢?

首先,了解一下這條新聞的一些背景:

埃博拉在西非蔓延660人亡 村民無知妨礙疫情防控

今年3月在西非國家幾內亞爆發的埃博拉疫情,目前已經蔓延至鄰近三國,奪走超過660人性命。

村民對病毒的無知,再加上看到患者被送進無國界醫生設立的緊急治療中心之後都有去無回,因此對外來救援十分抗拒。

幾內亞衛生官員表示,當地疫情已經失控,而且通過人員流動,埃博拉病毒已傳播至鄰國。

獅子山衛生部上周透露,領導當地對抗伊波拉病毒的首席醫生也受感染了,而病毒已擴散至另一個國家奈及利亞,當地證實有一個死亡病例。

埃博拉疫情蔓延 多個組織工作人員撤出西非

上述兩機構運營的一個埃博拉治療中心不得不暫時暫停接收新患者,這主要是因為疾病爆發情況升級——病毒正在進一步擴散,而且速度更快。

我們可以從上述新聞中得出,埃博拉病毒在西非擴散非常快,並且由於種種原因,我們尚未得知非洲其他國家和地區是否有埃博拉病毒病例。

再看埃博拉病毒的癥狀:噁心、嘔吐、腹瀉、膚色改變、全身酸痛、體內出血、體外出血、發燒等。

香港的這位女子出現了發燒、頭暈及嘔吐的癥狀,由於她是從埃博拉病毒的潛在地過來的,所以從邏輯上會把她與埃博拉病毒聯繫在一起。

然後我諮詢了一下我學醫的也在疾病防禦和控制中心工作過的老娘,她老人家給我大概講了一下,我用自己的話總結出來。

香港這名女子身體出現不適,肯定是自己去醫院治療(因為目前還沒有消息說入關時官方會做檢查),她出現的癥狀是典型的傳染病癥狀,醫院會做病原體和抗原檢測,根據抗原抗體系統分析來確診她是否感染的是埃博拉病毒。

在檢查結果出來之前,根據流行病學分析,她去過疫源地、有相似的體征和臨床表現、流行病的潛伏期推定等等,都要把這種情況定義為疑似病例。

然後我再從媒體的角度解釋,媒體得到的消息當然是從醫院傳出來的。醫院接收病人—判定疑似病例—媒體得到消息—發稿子告訴你們。而且稿子里寫的是疑似病例。

不可能這名女子自己跑去跟媒體說我發燒頭暈嘔吐,媒體就趕緊說你這是埃博拉病毒疑似病例,我們要去發新聞博關注,我靠這個月的流量任務就靠它了!你覺得可能嗎!我們媒體是很負責任的好嗎!

最後,公眾有知情權,媒體也有責任把這種事情報導出來讓大家知道,非典過後,隱瞞疫情已經是非常嚴重的過失了好嗎。而且如果別的國家報導了而我們沒有報導,很可能會被懷疑是否跟非典一樣消息被刻意隱瞞了,這樣會引起更大的恐慌好嗎。

我老娘說,這種病早期胃腸道癥狀和急性胃腸炎相似,很容易被忽略,就像題主說的可能被當做瘧疾之類的,不重視,錯過了早期治療,媒體報導出來給你們提醒一下,有利於大家提高警惕,有癥狀及時去醫院早期排查,從流行病的角度來說,也是有積極意義的。

再者,相比過去,信息透明度已經不可同日而語,就算媒體不報導,難度微博、微信里不會傳播嗎?相比微博微信里可能虛假的消息,看到真實的報導不是更好?


我覺得媒體沒什麼不對。

1,媒體用的「疑似」一詞,很負責任。

2,該女子從非洲回來,並出現疑似埃博拉癥狀,值得關注。

3,喚起大家注意,虛驚一場比病毒擴散要好。

4,當年非典疫情香港仍心有餘悸,這樣人口密度的地方經不起這樣的病毒擴散。


更新……

半小時前香港的翡翠台、本港台已經專版新聞闢謠了該項疑似病例,大家可以暫時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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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如果題主你說的「危言聳聽」指的是「無中生有」,並認為媒體是在用該病毒話題嘩眾取寵或博取眼球,那麼你的認知是錯誤的。

傳媒使命:

傳媒在西方社會又被稱為「第四權力」,內涵是新聞傳播媒體總體上構成了與立法、行政、司法並立的一種社會力量,對這三種政治權力起制衡作用。香港屬於全球性人員超高密度彙集地區,其人員流動性之大,傳染疫情防控嚴格程度之高,防控意識之強不是一般城市之市民所能體會。前段時間出台的不讓廣州市區
賣活雞的政策,已經讓廣州市民多有怨言。而我所認識的香港市民則不太會因為疫情防控政策而抱怨,而是多有配合:每年疑似H5N1及變種的禽流感,香港街市、雞欄都要撲殺難
以計數的雞。十年前的SARS與今日的埃博拉病毒,一旦在香港被傳染開,一種無法被控制的疾病在超高密度的人群中被擴散的危險程度簡直難以想像。香港市民有多恐慌,媒體就該負有多大責任。現在既然在本港已經出現這個病毒的相關消息,即便只是捕風捉影(事實上媒體也用的是疑問的語句),香港市民也會希望有更多信息見諸在大眾媒體和報端,而不希望信息被掩蓋。這種發布信息的權利是大眾賦予的,並且是獨立於其他三種權力之外的。媒體能夠向大眾發出負責任的消息而你能夠接收到,是你寶貴的權利,是你的財富。這條新聞因此應該被點贊,而不是被質疑。

如果(我猜的)題主認為「一條新聞應該被確認過後再發出,以免驚擾了大眾從而散布恐慌」,那麼第一,我只好說你非常適合干宣傳工作,你懂的;第二,題主你的這種想法其實不無道理,但是新聞與謠言還是有分水嶺的,其分水嶺就是新聞用詞的準確性。謠言的語句會極盡模糊之能事,如如何鑒別微博中的謠言?而新聞的語彙包括信源(Source)則是非常嚴謹的,下文會講到。

新聞定義: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真實第一,新聞第二。」

從定義上講:我國學者陸定一、李良榮給「新聞」分別下的定義是:新近發生事實的報道,或新近事實變動的信息

從內容上講,「疑似」二字非常精準,就像抓小偷就算抓了個現行,也只能叫「涉嫌」盜竊:在醫院確診病人前,在法院定罪嫌犯前,都只能是「疑似」和「涉嫌」。文章內容使用的就是「類似」、「懷疑」等詞,因此該條短新聞並不存在誇大事實和「合理想像」(並無展開的細節描述部分),是屬於題主你所認為的有節操的新聞。新聞的真實性底線,其實就是通過從業者在日常工作中的這樣一點一滴的文字使用來恪守的。

新聞選擇本來準備打開來講,但是發現其實並不用這麼複雜。一條短新聞若符合公眾利益,正確行使了大眾所賦予的監督權,字裡行間沒有合理想像與過於強大的組織意志,就是一條非常好的新聞了。

我下周還要去香港呆一周呢,你們就考慮過我的感受嗎!考慮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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