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中世紀該不該被稱為黑暗時代?
如果可以被稱為黑暗時代,為什麼?麻煩舉出一些史實
如果不可以,為什麼?請舉出些史實謝謝!
中世紀(476年—1492年)。西羅馬帝國滅亡起到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止。
有個法語專用名詞辭彙叫「?ge sombre」,大致意思就是黑暗時代,代指的羅馬帝國衰亡後至文藝復興(Renaissance)時期。這個概念最早是由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詩人彼特拉克(Petrarca)提出來的,在18世紀的啟蒙運動時期(Siècle des Lumières),這種說法變得相當的受歡迎,大約19世紀開始,相關的學者將「黑暗時代」的稱呼限制在中世紀的早期(5th—10th)。許多現代學者由於其負面含義而避免使用這術語,認為其具有誤導性。
先不討論這個中世紀是黑暗時代這個命題正確與否,我們來看看以下幾個數據:
中世紀的經濟:
以上的數據是由英國經濟學家Angus Maddison 於07年出版的《Contours of the World Economy》以1990年美元作為標準計算出來的數據。
我們可以看出從公元元年至公元1000年,歐洲除了少數國家,大部分國家經濟是處於緩慢上升的狀況;反而圖二中的中國經濟狀況不升反而略微下降
從公元1000年至公元1500年期間,歐洲國家經濟翻了好幾番,經濟快速發展
上圖也表明,公元1年到公元1000年,西歐GDP佔世界總GDP比重皆呈現下降趨勢,但是至公元1000年左右,西歐的GDP開始迅速上升,至1500年中世紀結束之後開始曲線成平穩趨勢
上圖是維基百科土耳其語「Bizans ekonomisi」詞條中關於拜占庭帝國財政年度收入數額的一個近似值,拋開貨幣改制和戰亂瘟疫等因素,拜占庭帝國的收入是逐年上升的。世界銀行經濟學家Branko Milanovic估計,在公元1000年左右(巴西爾二世統治時期)人均GDP到達了680美元到770美元(以1990年的美元作為標準)。
西歐經濟除了在14世紀曾衰退過外,在中世紀早期幾個世紀以後,一直保持相當穩定的增長。其原因之一是,1000年以後,外來入侵隨著馬扎爾人和維京人終止進攻而告停止。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它使西歐免遭東歐那種因接二連三的外來猛攻所致的破壞;這種外來猛攻在東歐一直持續到17世紀末土耳其人慘遭失敗時為止。這一點也部分地說明了在10至14世紀間中歐和西歐的人口顯著增長的原因。當時,這些地區的人口約增加了50%;這一增長率在今天看來似乎微不足道,但在當時,卻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個面積大體相當的地區所無法與之相比的。人口的激增促使人們努力改進農業技術以支持人口的增長,而糧食的增長轉而又使人口的進一步增長成為可能。
《全球通史》[美]斯塔夫里阿諾斯
中世紀的人口
上圖,藍色歐洲的部分,從公元五世紀西羅馬帝國衰亡開始,至600年人口持續減少;600年開始人口緩慢增長;1300年到1400年發生大瘟疫後,人口急劇下降;之後的1400年開始又緩慢上升。由此可以總結出來,中世紀的人口趨勢總體上是呈現上升狀態的,甚至到1200年左右人口極速增長。
這幅圖是可以看出,在1300年到1350年左右發生的大瘟疫導致人口的急劇下降
1347年到1351年間的大瘟疫擴散圖
中世紀的文化教育
此圖是500年到1500年歐洲手稿數量圖,很明顯的是呈現遞增的趨勢
大多數的人應該都知道義大利文藝復興(Renaissance italienne),但卻很少人聽說過在義大利文藝復興之前還有過兩次文藝復興,分別是8世紀的加洛林文藝復興(Renaissance Carolingienne)和12世紀文藝復興(Renaissance du XLLE siècle)
- 加洛林文藝復興:發生在公元8世紀晚期到9世紀的法蘭克加洛林王朝時期,由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及其後續者推行,在文學、藝術、宗教典籍、建築、法律哲學、音樂等方面都有長足的進步,具體內容因為篇幅問題就不詳解。
- 12世紀文藝復興:12世紀開始波羅的海(Baltic Sea)和北海(North Sea)諸城市開展了密集的貿易活動,在這之後漢薩同盟(Hanse)建立,14世紀晚期—15世紀同盟達到鼎盛,加盟城市最多達到160個左右。整個時期社會、政治、經濟發生巨變。
「從許多方面看,歐洲在12世紀都處於充滿朝氣與活力的時代。在十字軍東征、城市崛起、民族國家建立的背景下,羅馬藝術達到了最高峰,而哥特藝術也萌芽。白話文問世,拉丁古典學、拉丁詩、羅馬法再興希臘科學與哲學經過阿拉伯人的專研後於歐洲復活,而歐洲也開始建立起來第一批大學。12世紀在高等教育、經院哲學、歐洲法學、建築、雕塑、禮拜式戲劇、拉丁詩、白話詩都留下了印痕」
——Charles.H.Haskins
特別注意的是義大利文藝復興文學三傑:但丁(1265—1321)、彼得拉克(1304—1374)、薄伽丘(1313—1375),三人的生卒年皆是標準的中世紀時期;就連美術三傑:達芬奇(1452—1519)、米開朗基羅(1475—1564)、拉斐爾(1483—1520) 亦是在中世紀末期出生成長的。那麼試問,如果中世紀是所謂的黑暗時代,思想蒙昧、教化不開、黑死病蔓延的話,又是如何能夠憑空得孕育出14世紀的義大利文藝復興和為之後的啟蒙運動做奠基呢?
成立於1088年的博洛尼亞大學(Université de Bologne)校徽
成立於12世紀的巴黎大學(Université de Paris)校徽
中世紀的衛生條件
最後每個城市裡都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公共浴室,14世紀美茵茲有4個公共浴室,15世紀烏爾茲堡有8個,烏爾姆市有11個(如果算上私人浴室竟有168個之多),紐倫堡有12個,而巴黎1292年有26個公共浴室。……洗浴在中世紀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還清楚地現在每個幫工在星期六都能得到浴資的習俗中。在這一天,仆伇們會下班早一些,以便他們能有足夠的時間去洗澡。
《歐洲洗浴文化史》[德] 黑勞斯?克來默共同沐浴的風俗在十三四世紀之前就極為盛行。在這種風氣越演越烈之後,各地才頒布禁止男女共浴的條例,作出了男女在不同時間或不同地點分別洗澡的規定。《中世紀生活》[英]大衛?尼科爾
天主教教會
羅馬帝國解體後的幾百年里,書籍的出版和出售在歐洲幾乎不復存在。實際上,這一時期的教育機會如此匱乏,以致只有基督教僧侶和修女獻身於文化事業才避免了書籍的完全消失——這是「黑暗時代漫漫長夜」時期里搖曳的亮光。為保護這種文化亮光,宗教機構在6世紀致力於保存過去的知識。修道院建立了圖書館和閱覽室,又將它們變成更小的閱讀室。在這些小閱讀室——僧侶將文獻抄錄到用動物皮製成的羊皮紙上。
《騎士時代—中世紀的歐洲》
說到這裡應該有人會說:『明明基督教就是反科學的,還成立異端審判所燒死了這麼多無辜的人,還燒死了伽利略、哥白尼和布魯諾,阻礙科學發展』。
額,給你一個數據,成立於1478年的西班牙異端審判所(Inquisition Espagnole)到1820年被取消的這342年間,被火刑處死的不到2000人。伽利略(Galileo Galilei)和教宗的私人關係很好,怎麼可能燒伽利略。人家哥白尼(Kopernik)不僅是天主教神父,而且還是教會法學博士,至始至終都是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徒。說到布魯諾(Giordano Bruno),他真是因為異端而不是因為日心論被燒死,有以下文獻參考。
「在1600年,天主教會對哥白尼體系並沒有官方的立場,日心說當然不屬於異端。當布魯諾被視為邪教而燒死在火刑柱上時,也與他支持哥白尼宇宙學的著作無關」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布魯諾被定罪,既不是因為他對哥白尼天文體系的辯護,也不是因為他『有人定居之多重世界『的大膽言論,而是因為他在神學上的錯誤,其中包括:基督不是神,只不過是位少見的高超魔術師,聖靈是這個世界的靈魂,魔鬼將得到拯救等等」《Catholic Encyclopedia》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這樣說,中世紀既不是一個經濟停滯文明衰敗的黑暗時代,也不能說是一個黃金時代。你可以說它只是一個緩慢發展了一千年為之後義大利文藝復興和啟蒙運動做鋪墊的時代,也可以說它是一個歐洲近代崛起之前的過度時代,但是絕不能簡單的用黑暗時代就把這一千年的成就抹殺和概況過去,這不公平,也沒有任何的理由,故歐洲中世紀不該被稱為黑暗時代。
先說一句:這個問題下面@孫志超的回答寫得最好,把整個觀點與態度的演進講得很清晰,很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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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克勒高夫:雖然中世紀是「黑暗時代」早已被被駁斥,但是我也不認為它是一個「黃金時代」,它只是歷史演進的正常進程。 一一《試談另一個中世紀一一西方的勞動,時間和文化》我一直都覺得這句話蠻好(剛又看了一些言論於是想解釋幾句)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從古典時代走向中世紀是個攤餅的過程以西部為例,初期衰退是一定有的,但是社會也在隨著形勢的變化而做出調整,諸多小的聚居點出現,城市的職能也在發生變化(關於這個可以參考馬克垚先生的《西歐封建城市初論》);而且衰退也是要分視角,貴族們當然覺得衰退了,但是曾經的奴隸現在的平民們可不會這麼覺得,至少他們不再是奴隸了。這就是我對於5-8th西部的看法,這種衰退某種意義上稱之為分散化可能更合適,而這種分散又為11-14th西部的擴張以及之後轉入近代打下了堅實的物質和社會基礎。要史實的話我給你推薦幾本書自己去看:《劍橋插圖中世紀史》《西歐中世紀史》《歐洲中世紀史》《十二世紀文藝復興》《中世紀文明》《試談另一個中世紀一一西方的時間、勞動和文化》《中世紀勞動史》《封建社會》在"A History of Flawed Teaching」這篇文章里,斯坦福教授Sam Wineburg說:精英們在上大學之前只需要背一些關於「歷史真相」的答案以便應付考試,而從來都不曾學習過歷史學者的思考方法(historical thinking):如何從看似矛盾的原始文件出發,評價這些文件的價值與可靠性,通過複雜地檢證過程,搜尋相關佐證,比對與拼湊真相,最終「生產」出關於歷史的認識與理解。
史學界早在二十世紀初開始刻意排除「黑暗時代」這個詞當中的貶抑成分,把「黑暗時代」解釋成「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了解的時代」;後來出土的證據顯示中世紀的文明水準毫無倒退現象,因此許多史學家早已廢除這個詞。而大英百科全書在1942年起就已刪除這個詞,因為它「不包含任何事實」。
歷史書籍一直都是各種意識形態、政治力量與事實的角力場所;如果沒有這種警覺,我們隨時都會被歷史書籍洗腦而不自知。
1、異族入侵與羅馬帝國的滅亡
在一世紀至四世紀之間(羅馬帝國後期),匈族( Hun,至今難以確知是否為匈奴人)從東方入侵歐洲,而導致原居北歐的民族南遷:日耳曼人(東哥特人、西哥特人、汪達爾人、勃艮第人、倫巴第人和法蘭克人)及斯拉夫人入侵歐洲,而導致羅馬帝國的滅亡,以及四百年的民族大遷徙。
這些日耳曼人和斯拉夫人佔領了原屬羅馬帝國的領域,各自建立起他們的王國,跟原本在當地的居民通婚,並且逐漸地基督教化,而成為今日歐洲人的祖先(日耳曼人在民族大遷徙衍生出斯堪地那維亞民族、英格蘭人、弗里斯蘭人和德意志人和奧地利人)。但是從羅馬人(或懷古的義大利人)的眼光看,歐洲變成「蠻族」統治下的國度。
根據傳統的說法,因為「蠻族」入侵,在緊隨的四百年內,歐洲的羅馬文明被徹底摧毀,工藝與技術水準倒退,生產力與經濟衰退,城市鄉村化,不時有暴力、戰亂、疾病、大遷徙與饑荒,農民與工匠生活艱苦。
然而考古學家Peter S. Wells卻在「Barbarians to Angels: The Dark Ages Reconsidered 」這本書里匯聚考古證據,企圖說服讀者:(1)在這個期間的文字記錄者都是受到傳統羅馬教育的人,他們的立場和觀點經常帶有偏見,不盡可信,相形下只有考古的發現比較中立而客觀;(2)其次,儘管日耳曼人沒有留下文字記錄,考古證據指出他們統治下的歐洲主要大城市沒有衰落的跡象,她們在工藝、技術、貿易和農業方面持續著強旺的活力與創新;當時的德國人營養豐富,身高超過文藝復興與啟蒙運動時期;這些厚實的物質基礎為後來查理曼大帝在九世紀的卡洛林文藝復興奠下豐厚的基礎。(3)歐洲的文明並沒有因為異族的入侵而覆滅,而是被改造並發展而成為後來的中世紀基督教文明,還在科學與思想等領域為後來的文藝復興鋪路。
既然如此,十九世紀的史學家(以及我們的教科書執筆者)為何會認定歐洲有數百年的「黑暗時代」? 主要是受到十七世紀(啟蒙運動時代)歷史著作的影響。
2、啟蒙運動觀點下的「黑暗時代」
「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這個名詞就已經預設了在它之前必須有一個「黑暗時代」,以便這個運動可以去照亮(enlighten)它。尤其是伏爾泰等提倡民主、自由與人權的法國文人,必須要極盡一切地詆毀皇權和教會的權力基礎以贏取民心,更是要刻意地詆毀皇權和教會權力的源頭(中世紀和「野蠻人」),以便卸除「君權神授」的神聖與莊嚴。
不過完整來看,敵視中世紀的十七世紀法國思想家可以被分成兩大陣營:古典派與現代派。古典派學者敵視中世紀,因為他們所酷愛的希臘、羅馬文化被摧毀了。現代派敵視中世紀,因為他們所在乎的哲學、文學、藝術與科學在「黑暗時代」幾乎都被忘光,直到文藝復興時期才重獲記憶。
譬如,在蒙田心目中,法蘭克人是蠻族,查理曼大帝是充滿迷信的時代,而接下來的法國(卡佩王朝)則是無政府時期。在伏爾泰的筆下,中世紀充滿思想上的混亂、無知、殘暴統治、戰爭、野蠻不開化,而民眾則活在悲慘的泥沼之中。孔多塞筆下的中世紀則到處是凶暴、殘忍、腐化、不講信義,而人們則活在神學建構的夢想,和充滿迷信的各種騙局裡。在他們眼中,中世紀一無可取之處,並且在查理曼大帝駕崩之後的兩、三百年達到人類歷史上的最低點。
即便是聖像畫、哥德式教堂和格里高利聖歌等中世紀的藝術,在伏爾泰眼中也是低劣至極:雕刻與繪畫幾乎是形狀模糊的,繪畫的功能只不過是在巨大而沉重的石頭建築表面敷設有限的顏色,人們唱著歌卻對音樂一無所知,所有的工藝和美術品都沒有任何的品味,文筆粗劣而失去曾經有過的流暢與雄辯,對於詩更是一無所知。
至於中世紀神學,在達朗貝爾眼中更是荒謬、野蠻、無知、欠缺智性,完全是智力的濫用與浪費。而伏爾泰則認定中世紀神學只不過是「從野蠻的無知變成學術性的無知」。
不過,啟蒙運動時代的法國學者並非最早將中世紀貶為「黑暗時代」的人,始作俑者是十四世紀的義大利人文學者兼詩人Petrarch。
3、義大利文藝復興觀點下的「黑暗時代」
根據Theodore E. Mommsen的論文" Petrarch"s Conception of the "Dark Ages" ",Petrarch很可能是第一個把中世紀八百年看成「黑暗時代」的人。
他緬懷在「蠻族」入侵之前古羅馬的偉大,因而把「蠻族」統治下的歐洲(第五世紀至地十四世紀)看成「黑暗時代」。這個詞意味著他對古羅馬的懷念,也意味著他對異族(「蠻族」)的鄙夷,政治意味遠遠濃過於歷史事實。
就像「文藝復興」這個詞,也是一種充滿意識形態的措詞,它意味著中世紀是「黑暗」的,而第十四世紀對古典希臘與羅馬文化的重新認識才是「文明的重生」 。
然而,事實上中世紀的藝術和精神文明真的一無可取之處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了解英國史學宗師科林伍德揭櫫的「問題與答案的邏輯」。
4、問題與答案的邏輯
科林伍德是個罕見的天才,他4歲開始學拉丁文,6歲開始學希臘文,21歲時以第一名的成績取得牛津大學的學位,並且在畢業之前就被聘為牛津大學的教師,最後當上英國史學界最高榮譽的牛津羅馬史講座教授,以及牛津大學Magdalen學院的形而上學講座教授。
他的名著「The Idea of History 」對英美史學界影響深遠,尤其是書中的歷史哲學;此外,他在1939年出版的自傳中所提出的「問題與答案的邏輯」,也對史學界產生深遠的影響。
「問題與答案的邏輯」是用來駁斥科林伍德大學時代牛津哲學系教授(以Cook Wilson 及其學生為代表)對待哲學史的「惡習」:這些自命為「唯實論」的邏輯學家把柏拉圖的著作拿來從字面上去解讀,並且從字面上凸顯出其前後不一的各種矛盾,然後藉此駁斥與鄙夷柏拉圖思想。從學生時代就對柏拉圖與康德深有好感的科林伍德,在牛津大學當學生時對這些哲學教授很不以為然,卻又不知道該如何駁斥。
大戰期間,科林伍德的上班路徑上總是要經過一個銅像,在他眼中奇醜無比,讓他嫌惡而又納悶誰會想要在這個地方樹立一個如此醜陋的東西。後來,有一天他突然想到:他嫌棄這個雕像,因為這個雕像沒有他想要的特質(美麗);然而立這銅像的人目的可能不是要展現一個美麗的雕像,而是要引起觀賞者別的感受(一個科林伍德不在意,也沒感受到的東西)。於是,他警覺到:他嫌棄這雕像,是因為他沒有搞清楚立這雕像者原初的目的;如果他能搞清楚立這雕像者原初的目的,這個雕像就會超越「美醜」的問題,而變成是一個達成原初目的的合理設計。
這個想法把他帶回到英國羅馬史上的一個長期謎題。公元122年時,古羅馬的將領在接近英格蘭與蘇格蘭邊界的地方建立了一道高約五米,厚約六米,而長達117.5公里的石牆( Hadrian"s Wall )。歷史學者對於這一座牆的建造目的有過許多種假說,但是各有不合理之處而無法獲得共識。儘管如此,所有歷史學者都假定這座牆的存在必有其合理的目的,而沒有任何學者敢認定蓋牆的羅馬將軍是個白痴。
也就是說,歷史學者都假定:蓋牆的羅馬將軍面對著一個他必須解決的問題(Given a problem),而這一座牆就是他構思出來用以解決問題的答案(to find a solution);而歷史學者的任務則倒過來,他們面對這一座牆(given a solution),必須去思索這座牆到底是用來解決什麼問題(to find the problem)。如果一個歷史學者提出來的回答讓這一座牆的存在顯得極其荒唐而不合理,錯的並非蓋牆的羅馬將軍,而是歷史學者沒搞清楚這將軍真正面對的問題。
同樣地,科林伍德認定:哲學史教授的責任並非從字面上去理解過去的哲學著作,並批評其中的不合理處;而是要把哲學著作當作哲學家用以解決其問題的答案,並進一步去揣測哲學家寫這著作時想要解決的問題到底是什麼;如果哲學史教授所提出的見解讓柏拉圖的著作看起來荒謬可笑,那是因為哲學史教授誤會了柏拉圖所要解決的問題,而不是柏拉圖真的荒謬可笑。
因此,比較羅馬史學者面對羅馬將軍時態度上的審慎,以及牛津哲學系邏輯學者面對柏拉圖時態度的傲慢,素來很有教養的科林伍德說:「瑪德! 你們憑什麼認為柏拉圖會比一個羅馬將軍更愚蠢?」
我想,科林伍德還有一句話沒說出口:「瑪德! 你們這一群除了邏輯之外什麼也不懂的哲學系教授(死後不會留名的平庸學者),憑什麼認為柏拉圖(一個啟迪兩千年無數後進的哲學天才)會比你們更愚蠢?」
5、科林伍德史觀下的聖像畫與中世紀精神文明
從科林伍德「問題與答案的邏輯」的角度看,當我們以為中世紀是「黑暗時代」,真正的事實有可能是:他們想要表現的我們毫不關心,而我們想看到的卻是他們不想要的。
以拜占庭的聖像畫為例,拜偶像是十誡禁止的事,寫實的風格當然就會是個禁忌。
聖像畫是在狄奧多西一世把基督教定為國教之後才逐漸地開始盛行,但是聖像畫有多流行反對的聲浪就有多強烈,因此教會基本上勸阻不具有宗教意義的人像畫。
然而勸阻不足以抑制聖像畫的流行與發展,以至於從754年至843年的近百年內拜占庭的統治者時而禁止聖像崇拜,時而恢復聖像崇拜,直到843年才最終地確認聖像崇拜不等於偶像崇拜。
在這近百年內,許多早期的聖像都被國家或私人的力量破壞,因此留存至今的聖像畫幾乎都是第十世紀以後的作品。此外,為了跟偶像崇拜「劃清界線」,聖像畫的寫實風格更加地被壓抑,也更注重聖像的精神性與象徵性。
以常見的耶穌聖像「全能者基督」為例,它想呈現的(也確實呈現了的)是耶穌莊嚴、神聖的權柄(赦免的權柄),而食指與中指(象徵聖子與聖靈)豎起,拇指(聖父)自然張開,無名指與尾指彎曲,代表三位一體。
如果你想在這一張聖像畫里尋找寫實、解剖的技法,或者臉部的細緻表情,那是枉然——因為那根本不是創作者想要表現的,反而是創作者想要消除的。反之,如果你覺得這一張畫很無聊,那是因為你不關心創作者想要表達的(耶穌的權柄)。如果你認為崇拜這張畫的人很幼稚,那是因為你不相信人的原罪,不怕末日的審判與煉獄的苦痛,更不曾全心全意地期望著靈魂的救贖。
很多人會覺得伊斯坦布爾蘇菲亞大教堂里的聖像畫比較「美」,那是因為這一張鑲嵌更富有人文氣息,更接近當代的寫實風格。但是,這一張畫里也同時失去了神聖、莊嚴與威嚴,而很難感受到耶穌「萬能」的權柄——在我的理解中,人文精神的復甦,其實是因為宗教信仰的消失,而不是「進步」。
從「問題與答案的邏輯」來看,如果你想要了解中世紀的作品,首要之務是先了解(揣測)那些畫家和作曲家所面對的問題——作品是他們對於問題的回答。
你先閉上眼睛,像演員一樣地試著引導自己進入一種中世紀的情感狀態:認真地相信原罪與末日審判,相信人的靈魂在這世上所受的苦難,相信耶穌赦免的權柄。然後,你去聽格里高利聖歌,就會聽到那種發自靈魂深處的吟唱,向聖母與耶穌傾訴著內心的無助與悲苦,以及祈求救贖的情感;那種情感的深沉與深刻,遠遠不是當代音樂所能比擬的。
同樣地,唯有當你真心地沉浸在中世紀的情感里的時候,才會感受到聖像畫里耶穌的權柄,並且讚歎創作者表現這種精神力量的能力遠超乎當代人。
6、現代繪畫與「問題與答案的邏輯」
「問題與答案的邏輯」可以被用到現代繪畫的欣賞。許多人面對現代繪畫時充滿不解:這種畫怎麼會被當作「名畫」? 因為,他們在現代美術館裡還在期待畫家展現寫實的功力,以及創作「美麗」的作品;但是現代藝術關心的主題太多,而關心「寫實」與「美麗」的作家太少。
就像蒙克最為人熟知的名作《吶喊》,它既不美麗,也不寫實,簡直像是拙劣的漫畫。因為,作者想要表現的既非美麗,也不是一個人的外形、外貌,而是他內在的難以宣洩的焦慮、壓力、痛苦等難以用語言名狀的情緒。
所以他用極端不穩定的紅色扭曲色塊來誘發觀眾心裡不安的情緒,用形似海灣的藍色色塊和扭曲的線條在觀眾心裡誘發沉重的感覺,用畫面前方骷髏般的人臉誘發觀眾心裡恐怖的感覺。如果你拋開「寫實」與「美麗」的執念,就有機會感受到畫面傳送出來的那種讓人想吶喊(卻喊不出來)的焦慮、壓力、恐懼。
從「問題與答案的邏輯」的角度看,現代繪畫之所以讓人困惑,是因為創作者面對的問題(以及想要在作品中解決的問題)太多元,而觀眾心裡卻經常誤以為每一張畫都只想要畫出「寫實」與「美麗」的畫面。觀眾想看到的並非畫家想呈現的,自然就會留給觀眾一大堆的不解與謎團。
7、小結
每個地區、每個歷史階段,人們最關心的事可能大相徑庭,使得他們想要表現或解決的問題大異其趣。我們必須堅守「問題與答案的邏輯」,以同情的角度去試圖理解不同地區,不同時空下的文化表現,才有機會看到各種民族在不同時空下所創造(浸淫)的各種莊嚴、神聖的情感,並從而體認到人類心靈之浩瀚、瑰麗、偉大。
許多歷史學者都說過,歷史的最終目的是讓我們了解人性,並且變得更有人性。了解歷史(尤其是文化史),是為了了解過去五千年來人類在各種歷史情境下的行為與情感,以便藉此了解人類在各種情境下最偉大與最卑劣的作為和情感,從而實證地認識人性 (而不是像中國古典哲學或歐洲古典傳統那樣地靠直覺、想像與思辨去武斷地或以偏概全地認定人性的本質)。而其最終目的,是認識人類心靈中最美麗、高貴與莊嚴、神聖的各種情感與巔峰經驗,以及人類難以克服的弱點。
在中世紀以前,羅馬帝國是歐洲唯一的文明國家。它是以地中海為中心的。即使在羅馬帝國的極盛時期,萊茵河流域,就是法、德之間的地帶,也不過是羅馬帝國的邊區。羅馬帝國也統治了不列顛,但是衰退之後就撤了出去。
從五世紀到七世紀,法蘭克人在萊茵河流域建立的政權不斷強化,到了查理曼的時代,萊茵河流域儼然成了一個大帝國的中心。然而即使是查理曼的帝國,戰勝了弗里斯蘭人、薩克森人,也沒能有效地統治這些人所居住的地區。如今的德國領土上,大部分地區仍然是野蠻而未開化的。
奧地利成為基督教世界的一部分開始於查理曼的征服,然而當時的奧地利還只是戍衛領(march),被作為邊境地區看待。薩克森(和後世的薩克森有差別,主要在易北河以西,也就是今日德國的中北部)的臣服也是在這一時期。而勃蘭登堡,也就是今天德國首都柏林附近的地區,原本生活著斯拉夫人,(連「柏林」這個詞都是斯拉夫語言)被基督教世界征服,則是在十世紀。波希米亞,就是如今的捷克附近,也是斯拉夫人的土地,這個地區直到十一世紀才作為波希米亞王國併入新成立的神聖羅馬帝國。也是在十一世紀,游牧的馬扎爾人皈依基督教,建立了匈牙利王國。斯拉夫人的一支,波蘭人也在此時期建立了波蘭王國。諾曼人向北征服了不列顛,雖然安茹王朝時期的不列顛帶給安茹家主的收入只不過是法國領地的一個零頭,英國真正成為一個自立的強國要到三四百年之後。條頓騎士團不斷殖民波羅的海沿岸。而立陶宛,天主教世界的東端,皈依基督教則已經是14世紀末的事情了。
這些野蠻人的地區,在一千年間,逐漸成為了人文昌明的地區,基督教世界的東界也在不斷擴展,這一切總不是充話費送的吧?
了解這些,就會知道,中世紀實際上是西方文明不斷深化、廣化的一個過程。提供一個角度。
大學時聽過徐龍飛的中世紀哲學講座,他說「黑暗時代」這個表述和基督教有關,是指耶穌死後到他復臨之前的時間,是過渡的世紀,也是希望渺茫、幽微黑暗的時代,因此被稱作「中世紀」、「黑暗時代」。我記得在基督宗教概論課上,也有過類似的說法。
時間過得太久了,已經說不出具體內容了,只是提供一個角度罷了。畢竟,人文領域很多詞是多義詞,既可以從歷史上解釋,也可以從哲學史上解釋,或許也能從宗教史上解釋。
1. 「中世紀黑暗。」
「黑暗」這個形容詞是強加給中世紀的。不是中世紀黑暗,而是中世紀開始於黑暗時期。羅馬帝國後期,西歐遭受蠻族入侵和佔據的厄運。其後又遭遇迅速崛起的伊斯蘭勢力的入侵和佔據。這個時期的歐洲由於沒有一個強而有力的政權來統治,導致了封建割據以及蠻族入侵帶來頻繁的戰爭,造成科技和生產力發展停滯,人民生活在毫無希望的痛苦中。而基督教則成為人們的精神慰藉。正是由於基督教的存在,基督教的努力,使得黑暗逐漸被光明驅逐,混亂逐漸走向統一。19世紀下半葉,考古學取得很大的進展,許多不為以前的學者所知的歷史文獻與文物被挖掘和整理出來。歷史發現使得學者們對中世紀的看法徹底改變。20世紀中葉以後,在英語國家中的專業學者文獻里,「黑暗時期」這個詞漸漸地消失。大量事實表明,在中世紀,政治、經濟、法律、科學、文藝、音樂、建築和文化等方面均有長足的進步。而這正是近現代文明的基礎。2. 宗教裁判所
任何宗教都排斥其他宗教,否則就不成其為「信仰」。而所謂「宗教裁判所殘酷迫害異教徒」1998年,梵蒂岡向來自世界各地的30位學者開放了宗教法庭(Holy Office,宗教裁判所的現代繼任者)的檔案。現在,學者們最終寫出了長達800頁的報告,並在羅馬召開新聞發布會將之公諸於眾。其中最令人震驚的結論是,宗教裁判所並不像人們想的那麼惡劣。拷掠並不多見,那些被送到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人中也只有大約1%被執行了死刑。不僅如此,宗教裁判所不但不是是產生於剷除異己或是壓迫人民的慾望,反而是一種阻止不公正死刑的嘗試。在中世紀早期,被控為異端的人會被帶到當地領主那裡接受審判。結果,有無數的無辜者被世俗統治者處死了。教會創設宗教裁判所是基於這樣一種需要,即讓被指控的異端分子得到公平的審判,這樣的審判由知識豐富的法官主持,並按照證據法的原則行事。這就挽救了無數可能被世俗政權判處死刑的人。布魯諾犧牲於傳播法術、企圖進行宗教改革,而不是捍衛科學。
布魯諾再認識
——耶茲的有關研究及其啟示(節選)全文鏈接:布魯諾再認識英國科學史家耶茲最初對布魯諾發生興趣,是想把布魯諾的義大利語對話錄《星期三的灰燼晚餐》翻譯成英文,並且想在導言中高度讚揚這位超前於時代的文藝復興時期的哲學家接受哥白尼日心說的勇氣。但在翻譯過程中,她開始對以往的布魯諾形象的解釋產生了疑問。耶茲認為赫爾墨斯法術傳統在布魯諾思想中佔據著核心地位,他堅持哥白尼學說、發展宇宙無限學說的思想動機也是源自對赫爾墨斯法術傳統的信仰與追隨。耶茲對布魯諾形象的重新解讀逐漸取代了早期的慣有看法,成為了西方科學史界相關領域的主流觀點。在國外比較權威的百科全書式專著在對「布魯諾」的解釋中,多引用、參照了耶茲的研究成果。如1981年版的《科學傳記大辭典》中關於「布魯諾」的條目文章是由耶茲撰寫的; 1998年版《哲學百科全書》中對「布魯諾」的解釋也引用參考了耶茲的研究成果。【布魯諾與赫爾墨斯法術傳統】赫爾墨斯傳統是古希臘哲學與古埃及、東方希伯萊、波斯等宗教文化因素融合的一種神秘主義法術傳統。...其目的並不在於追求嚴格意義上的哲學理念,並不是要提供什麼新的關於上帝、世界和人的具有一致性的說明,而是要在神秘力量的指引下得到一種由神賜予的對宇宙永恆性問題的答案。赫爾墨斯主義作為一種古代智慧、神秘啟示的傳統受到了文藝復興時期的人們的廣泛關注。很多人都以復興這一傳統為己任,對其加以信奉與膜拜,其中最為突出的人物之一就是布魯諾。【布魯諾與哥白尼日心體系】抱持著古埃及宗教信仰的布魯諾,一直都在試圖進行一場宗教革命,而其矛頭直指現行基督教。他還意識到要找到一個突破口,這時的哥白尼日心說為他提供了這個機會。因為在他所推崇的赫爾墨斯著作中,充滿了太陽崇拜的遺迹,其中太陽頗具宗教意味,被視作是可見神、第二位的神。而且這種太陽崇拜也影響了後來費奇諾等人的太陽法術。哥白尼日心說,延續了古代埃及的太陽崇拜傳統,它既是人對世界的思考,也是一種可見神的啟示。布魯諾恰恰也注意到了哥白尼學說與赫爾墨斯傳統之間的緊密聯繫。日心說就哥白尼而言,數學化的意義更甚於哲學宗教的意義,而對布魯諾而言,則恰恰相反,日心說有著更深層的哲學和法術宗教上的意味。...布魯諾堅持日心說,卻是要將哥白尼的科學工作推回到前科學的階段,要使其復歸到赫爾墨斯法術傳統中去。相應地,布魯諾將日心說解釋為一種神性的象形文字,是古埃及法術宗教復興的標誌。...布魯諾堅信:通過天上世界的改造可以改變地下世界。太陽的神聖之光居於宇宙中心,光耀萬物、驅散黑暗、迎來光明,與之相應的,地下世界中古埃及法術宗教將取代現行黑暗愚昧的宗教,實現復興。可見,這些都與布魯諾的宗教改革、社會改革的初衷相合。哥白尼日心說中對地動的闡述,也得到了布魯諾的支持。這在耶茲看來,布魯諾接受哥白尼的地動說是建立在法術傳統中「萬物有靈論」的基礎上的,即「萬物的本性就是其運動的原因……地球和天體的運動都是與其靈魂中存在著的本性相一致的」。【布魯諾與宇宙無限學說】科學史研究中對布魯諾予以極高評價的另一個原因,就是認為布魯諾又進一步發展出了「無限宇宙中無數個世界」的學說,摒棄了托勒密宇宙體系將世界看作是封閉的、有限的觀點。但耶茲通過研究認為,布魯諾並不是從現在所謂的「科學」的角度提出這個「無限宇宙中無數世界」的觀點的,相反卻是為了將人們的自然觀推回到赫爾墨斯傳統中,使自然成為一種神性象形文字,表徵神性宇宙的無限性。布魯諾堅信神性存在的必然性,也堅信只有無限的宇宙才能體現上帝無限的創造力,無限的宇宙就是神性現實存在著的最好體現。布魯諾的宇宙無限理論進一步擴展到哲學層面就是「太一」(所有即為一),耶茲認為布魯諾從無限學說到「太一」的擴展,在很大程度上也可被看作是將哲學引向法術。他通過「太一」的概念,進一步闡發了「法術師可以依靠萬物間神秘的感應力來認識整個自然」的觀點。從上述觀點出發,耶茲認為:布魯諾就是位具有強烈宗教改革意識的激進的赫爾墨斯法術傳統的追隨者,是古埃及法術宗教的信仰者,他本身就是一位法術師。...他所有的哲學和「科學」層面的探討都從屬於其宗教使命。【布魯諾犧牲於傳播法術、企圖進行宗教改革,而不是捍衛科學。】他毫不避諱地推崇督教禁忌的巫術...宣稱現行的基督教是作偽且作惡的宗教,就連基督教的聖物十字架在他看來也是基督教從古埃及人手裡偷來的。當時的宗教裁判所關注的更多的是他的神學問題,基督教對布魯諾的種種質詢很少是從哲學或科學的意義上提及的。布魯諾熱衷於赫爾墨斯法術宗教的復興,期望以此替代基督教,他的種種思想和作為都是為這一目的服務的,比如他堅持自己對「三位一體」的解釋,將神跡視作實行法術後的結果,而不理會基督教的權威解釋;他反對教皇、僧侶、反對敬拜偶像,並總是率性而為對他們極盡冷嘲熱諷之能事;他還去過異端的國家,與異端有過親密接觸等等,這些都是宗教裁判所足以定他神學異端,並處死他的有力罪證。由此,可以進一步推測,布魯諾很可能是一名以在整個歐洲傳播法術、實現宗教改革為己任的赫爾墨斯式法術師。在當時的宗教裁判所眼裡,他就是一個膽大妄為、不知悔改的宗教異端者,也就是說他並不像人們慣常所認為的那樣,是為了捍衛科學真理而被宗教裁判所處死的。他是為了他畢生信仰、追隨的赫爾墨斯法術傳統而死的。3. 十字軍東征
先看伊斯蘭的擴張史:公元622年,穆罕默德創立伊斯蘭教。636年,穆斯林在約旦擊敗拜占廷軍隊。638年佔領了聖地耶路撒冷。阿拉伯人不可阻擋地向北方和西方驅進。711年,阿拉伯軍隊渡過直布羅陀海峽,入侵歐洲。此後相繼入侵和佔領現在的西班牙和法國的領地,以及許多地中海島嶼。再特別看看基督教聖城耶路撒冷的情況:1009年,哈里發暴君哈基姆下令摧毀包括聖墓教堂在內的所有耶路撒冷基督教堂和猶太會堂。基督教徒到耶路撒冷朝聖的路被封。1071年,塞爾柱帝國哈里發政權在曼齊刻爾特戰役中大勝拜占庭帝國軍隊,並於1073年再度佔領了耶路撒冷。拜占庭喪失了大半的國土,其版圖只限於巴爾幹半島一隅和安納托利亞西北角。君士坦丁堡方面面臨重重威脅,不得不尋求西方的軍事援助。大片大片的領土被鯨吞,教民被肆意欺凌。這簡直是基督教世界的奇恥大辱。反擊的必然的,必須的。指責自衛反擊的戰爭是不義的、殘暴的,是典型的強盜邏輯。【十字軍東征的影響】遏制了伊斯蘭勢力無限制的擴張。加速了西歐經濟的發展,促成了近代強盛的歐洲。恢復和加強了歐洲與東方在文化、科技和貿易等方面的交流。導致羅馬教會權威的盛極而衰,為西歐各國統一民族國家的形成提供了有利條件。將西方的契約的、高效的、相對自由的制度和高度發達的文化移植到東方。顧鑾齋:中世紀的西方國王為何無法凌駕於法律之上?
本文系鳳凰網歷史頻道對話顧鑾齋教授文字實錄,採訪整理:唐智誠嘉賓簡介:顧鑾齋,山東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西歐中古史、西歐中古經濟史,古希臘史,英國史,西方文化史和中西歷史文化比較。著有《西方憲政史》、《世界通史教程.古代卷》、《中西封建社會比較研究》等。中世紀的西方國王為何無法凌駕於法律之上?鳳凰歷史:在中世紀的西歐社會中,雖然有一些持帝制立場的思想家認為「王在法上」,但是卻很少有國王公開發表「王在法上」的言論。即使出現一些集中了強大王權的國王,也沒有產生「王在法上」的結果,這是為什麼呢?顧鑾齋:「王在法上」的宣布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是王權強化到一定程度的結果,如17世紀英國國王詹姆士一世、查理一世即是在都鐸王朝王權加強的基礎上宣布「王在法上」的。但中世紀的西歐王權因受封建勢力的諸多制約,只能稱為「有限君主制」。即使英王征服者威廉、理查二世、法王腓力四世等國王,我們通常認為權力很大,仍不具備宣稱或實施「王在法上」的條件。這時的政體可否稱為「有限君主制」可以討論,但將「王在法上」視為君主專制政體的重要特徵應該沒有問題。所以西歐中世紀有些國王雖稱強大,卻沒有產生「王在法上」的結果。具體說來,強大的國王所以無法將自己置於法律之上,是因為西方中世紀各國都存在強大的貴族勢力和教會勢力。這些力量很早就對王權不僅形成了分權,而且形成了制約。我們通常說西歐封建制度,內涵之一即指公權衰微、私權林立。如英法的稅權,通常是由某一權力集體控制。一般說來,國王徵稅須滿足或一定程度地滿足賦稅基本理論設定的條件,這就是「共同利益、共同需要、共同同意」。這種理論將國王與臣民規定為一種分立甚至對立的關係,國王要徵稅,必須徵得納稅人的同意。而同意的前提是國王的徵稅要求須符合納稅人的利益和需要。須知,其後和今天歐美的議會財政撥款制度就是中世紀賦稅基本理論的濫觴。這方面,國內的研究還不多。而國家基本的法律也是國王與教俗貴族共同制定的,立法機構先後經過了賢人會議、貴族會議、議會等形式。像這樣,國王不能執掌稅權與立法權,如何將自身置於法律之上?在世俗貴族之外,教會或教皇對王權也形成了有力的分權和制約。儘管那時還沒有形成系統的分權制衡理論,但作為史實早已經存在了,而且教俗思想家、法學家已經做了很多探討,洛克和孟德斯鳩正是基於這類史實和探討才創建了分權制衡的理論。在這種情況下,國王即使有「王在法上」的野心,也無法凌駕於法律之上。「貴族」有功於西歐憲政應該去貶義化顧鑾齋:關於貴族,這裡多說幾句。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年代裡,貴族成了一個貶義詞,因為它與地主、資本家一樣,屬於統治階級,壓迫剝削工人農民,屬於反動勢力。有學者認為,這是民主制度造成的惡果。我們的看法正好相反,這恰恰不是民主造成的,而是專制的結果。這一點,我在書中也有論及。近年來,有學者提出對於貴族「去貶義化」,我覺得是很好的倡議。只有去貶義化,才能還貴族以本來面目,才能看到真正的歷史。在中世紀的具體條件下,組成賢人會議、貴族會議、議會的主要是教、俗貴族,他們在西歐歷史文化的發展中承擔了更多的責任,發揮了更大的作用,在與王權的分立或對立中,使西歐走出了一條憲政主義路線。西方中世紀的主流思想理論是限制王權的,所以,偶然有人主張王權至上,也無法形成王權統治的理論基礎。國王既不掌握稅權,沒有主流思想做基礎,又受到教、俗貴族兩股強大勢力的分權和制約,強大的國王也就不會產生「王在法上」的理念。鳳凰歷史:那麼,羸弱的王權是英國避免大規模流血衝突而實現憲政的必要條件嗎?顧鑾齋:關於這個問題,回答是肯定的。只是需要說明,英國的王權並不是一直羸弱。1640年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爆發之前,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統治時期的王權就很強大,他們提出了無限君權的理論,主張王權等同於神權,國王等同於上帝,王權位於法律之上,鼓吹政治是國王的事情,與議會無關。結果,爆發了資產階級革命,致使查理一世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詹姆士二世即位後,仍然走前王的老路,但當奧蘭治·威廉從荷蘭來到英國時,他不得不選擇逃亡。「光榮革命」使英國避免了重蹈1640年革命的覆轍,避免了你所說的大規模流血衝突,從而在一定意義上實現了權力建構的憲政目標。權力把持一旦走向極端,「血與火」的衝突和動蕩也就成為題中之義。也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憲政制度建設十分必要。它可以分配權力,調適關係,化解矛盾,為國家和社會的發展營造一個和諧的環境。古代中國臣民從未意識到他們在賦稅徵收中應該享有怎樣的權利鳳凰歷史:英國都鐸王朝的建立雖然空前地強化了王權,但是與中國古代的君主專制相比較,英國的王權仍受到貴族、教會的制約,您認為是什麼原因讓古代中國的君主專製程度遠遠高於西歐?顧鑾齋:古代中國的君主專制不僅在程度上遠高於西歐,而且長期延續,歷時兩千多年之久。學術界曾就中國封建社會長期延續的原因進行過多次大規模的討論,這些討論與你的問題密切關聯。西方王權之所以受到教、俗貴族勢力的分權和制約,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教、俗貴族或議會控制了稅權。賦稅問題非常重要,沒有賦稅,任何一個政府都將一事無成。英法國王進行戰爭首先要徵稅,征不到賦稅就不能開戰;征不到賦稅,進行中的戰爭就必須停下來,就不得不以失敗而告終。因此,詹姆士一世、查理一世、詹姆士二世強化王權的主要內容之一便是剝奪議會的稅權或強制徵稅。中國則不同。基於家天下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基本理論,人們無不認為納稅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皇帝如此,官員如此,臣民也如此。政府的職責是徵稅,臣民的任務是納稅,各安其業,各守其位,各盡其責。而政府就如一架高速運轉的徵稅機器,運轉到夏季,就完成了夏稅的徵收,運轉到秋季,就完成了秋稅的徵收。不僅臣民不會質疑他們在其中應享有什麼權利,即使是那些抨擊「苛政猛於虎」、為臣民鳴不平、甚至為民請命的受過良好教育的高素質官員,也不會認為這裡存在什麼問題。稅民從來計較於徵稅的頻率、稅率的高低和稅額的大小,卻從沒將稅權執掌作為問題提出來。農民起義雖因賦稅問題而頻頻爆發,遭到鎮壓後卻又一切復歸於舊。人們甚至不會想到,中古社會的這種狀況深深影響甚至制約著中國學術史的發展,以至於歷代史家、經濟史家或食貨論者,都不會也想不到去研究這樣的問題。更為重要的是,由於傳統學術視野局限,方法單一,治學理路千年一貫,代代相襲,陳陳相因,由於歷史審視的熟視無睹,視而不見,稅權問題也就必然成為學術的「盲點」。中國皇帝掌握稅權,又有儒學作為它的思想理論資源。儒學是一個高水平的倫理學體系,如同一件工藝品,精緻而嚴密。西方古典文化、基督教文化也都有自己的倫理學體系,但就社會控制而言,這些體系似乎都無法與儒學相比。它將社會建構為一個細密有致的網格,然後將不同群體、不同階級和階層、不同身份的個體置於不同的網格之中,這就大大便利了皇權的統治。不可否認,儒學在中央集權專制制度的維持和鞏固、中國中古社會的長期延續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正因為儒學有這樣的作用,中國中古社會的歷代王朝大都利用儒學進行統治。儒學有很多思想文化精華,但它畢竟是一種古代文化現象,所以難免有糟粕,這些都需要我們認真進行研究,有選擇地吸收繼承和發揚光大。基督教學者反對專制與暴政:確立了宗教大會權威高於教皇的原則鳳凰歷史:民眾對中世紀西歐基督教會的印象往往是專制、黑暗和壓抑人性,但是您在書中卻提到,基督教體制里蘊含了豐富的民主精神,教會法學家的理論觀點閃耀著憲政主義的光輝,您能為我們詳細解釋一下這個觀點嗎?顧鑾齋:中國民眾對中世紀西歐基督教會的惡劣印象應該是在改革開放之前特別是十年「文革」期間形成的。那時的中國,出於政治的需要,對宗教,包括一些民間信仰,實行排斥政策,將之視為封建迷信。據說這種惡劣的印象來自經典作家的論述,即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鴉片。可是研讀原著可見,馬克思的論述有一定的語境,這句話在引用時卻忽略了這個語境。而且,經典作家在不同的場合對宗教有不同的評價,很多是肯定,甚至有時評價很高。在那時的政治環境里,結合經典作家的「定性」,任何宗教便都在劫難逃了。而受時代政治的影響,我們的教科書也紛紛傳播、詮釋經典作家的「論述」。即使是學者,也多受現實政治影響,「攻其一點,不及其餘」。這樣,基督教的思想理論精華,或束之高閣,或明珠暗投,而基督教,特別是在文化素養不深的人民大眾面前,就變成了漆黑一團、戕害人性的邪惡勢力。只是在此之後,隨著政治對學術干預的減輕,隨著相關知識的增多,中國學術關於基督教的看法才趨於好轉。但直到今天,還很難說已經走向客觀。基督教思想理論的憲政精神可以概括為以下幾方面。首先,它富含民主、平等、人權等要素,在許多神學家的著述中,還活躍著自由的思想。我們知道,查士丁尼法典中有「涉及眾人之事應由眾人決斷」的規定。這原本是古羅馬的條律,卻被基督教繼承下來,收入了教會法中。可以說,教會的選舉、人權、會議至上等問題都與這一條律相關。在基督教史上,在絕大多數時間內,基督教教職大都由選舉產生。在12、13世紀,教會系統曾經形成了一個關於人權討論的高潮,上自教皇,下至基層教士,很多人都參加了這次討論,形成了自己的權利話語系統。他們認為,查士丁尼法典中的「自然法」概念蘊涵著「自然權力」內容。這種自然權力或稱個人權利,或稱主體權利,具有人皆有之,與生俱來,不可剝奪的特點,而無論膚色、信仰、貧富、高下、貴賤等方面存在多大差距。正是依據這一概念,他們提出了窮人的自然權利的命題。綜合有關論述,所謂自然權利大體包括:財產權、自衛權、婚姻權、表決權(the rights of consent to government)、信仰權(rights of infidels)等。後來,通過法律的復興運動,這一概念或理論得到了廣泛的傳播,直接影響了那裡的賦稅理論和賦稅徵收的實踐。所謂「共同利益」、「共同需要」和「共同同意」,無疑都融涵了人的主體權利精神。而從稅權的演變過程看,西方賦稅理論中由賦稅「協商制」到「議會授予制」的轉變,無疑更體現了這種精神。其次,蘊含著深刻的分權制衡精神。對此,基督教的教父和教皇多有闡釋和論證。奧古斯丁《上帝之城》的二元世界觀奠定了教、俗二元權力結構的基礎。基拉西烏斯一世的「雙劍理論」主張教會執教權,皇帝執俗權,同時隱含了教皇高於皇帝的主張,為分權制衡提供了理論依據。教皇格里高利七世「改造」了「雙劍」理論,頒布了著名的《教皇敕令》,宣稱上帝最初是把教權和俗權都授予了教皇,後來,教皇又把俗權委託給國王,強調教權對王權的整肅權,如果國王濫用權力,教皇有權對國王實施罷免,將王權收回。敕令以強勢的姿態將教權置於王權之上,規定了教皇至高無上的地位。1198年,英諾森三世著《宇宙的創造者》一文,闡述了著名的「日月理論」。他以日月分別比喻教皇的權威和國王的權力,強調王權對教權的依附性。此外,很多神學家或基督教思想家、法學家都表達或闡述了分權制衡的思想和理論。但是,王權得到了制衡和限制,教權卻呈現出集中專制的趨勢,特別是英諾森三世的統治,得到了高度強化。這使基督教學者不得不從對王權的制衡轉而思考和討論對教權的制衡問題,終於在14世紀形成了會議至上主義的討論。這場討論歷時200年之久,稱為會議運動或稱會議至上主義運動,討論的核心在於教皇權威與宗教大會哪個居上的問題,討論的結果是形成了新的基本原則:宗教大會的權威高於教皇的權威。而隨著服膺這一原則的教士人數的增加,一個影響深遠的教會思想家流派——會議至上主義流派也隨之形成。這是教會史和西方思想文化史上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可惜國內相關研究還幾乎沒有涉及。會議至上主義者將宗教會議置於教皇之上,強調教皇的統治權威必須依靠被統治者的同意。後來,這一原則又被人權倡導者用來制衡王權,反對國王專制。他們認為,如果教會能夠通過會議決議廢除教皇,那麼男爵會議也可以廢除殘暴或專制的國王。有經院學者主張,「王權不屬於國王,因為只有有了人民,才有他的存在」。帕多瓦的馬西利烏斯認為,由於好的政府都是對自願者進行統治,這種政府必須通過同意才能得到建立。統治者只有通過選舉,而不是通過他的法律知識,慎思明辨,或過人德行才能獲得權力。赫爾維尤斯提出了一個系統的觀點:「所有合法政府都必須建立在被統治者同意的基礎上。」人生而平等,如果國王未經同意而據有政權,那麼,他便是通過暴力而據有它。鄧斯·司各特認為,正當的政治權威只有通過共同體的共同同意和選舉而獲得。所有政治權威,無論依存於個人, 還是依存於共同體,都必須通過共同同意才能證明是正當的。奧卡姆的威廉說得更直接,合法政府必須建立在同意的基礎上,因為人生而自由,而不是依附於其他任何人。共同體不可能將絕對權力授予統治者,因為它本身沒有凌駕於個人之上的絕對權力。庫撒的尼古拉斯認為人生而平等,除非經過自己的同意,人是不能服從政府的。每個政府都必須建立在個人同意和公民同意的基礎上。政治權威未經他人選擇和同意是不能建立的,而基督教的本質恰恰在於排斥強權與專制。同意意味著所有人是在聖靈指導下取得了完全的一致。他宣稱教會是一個自由社會,這個社會是經過成員的自願同意而構成的。龐奈特撰文強調:「無論教皇、皇帝,還是國王,都不能不經同意做傷害人民的事情。」蒂爾尼概括說,當教會法學家問管轄權從哪兒來時,他們的回答通常是「選舉」。他們將「涉及眾人之事應取得眾人同意」的格言推而廣之,說「統治所有人的人應接受所有人的選擇」,如果沒有經過這樣的選擇或同意,他就不能成為統治者。這些觀點與近現代憲政理論相比,已經沒有多少不同了。還應說明,教會選舉體制和「同意」理論的形成,與王權對教皇權力的制衡密不可分。在教會內部限制教皇權力的同時,國王與皇帝也在挑戰教皇權威。德意志皇帝和英格蘭國王都曾利用這一理論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由於教職人員的雙重身份,涉及他們的任何問題都應該得到國王和教皇的共同同意,而不是由教皇一方決斷。國王皇帝與教皇權力的爭奪與分割,形成了對教皇權力的強力挑戰,促成了中古教會憲政體制的形成。教會法學家、思想家、神學家的思想理論體現了基督教文化的普世價值,正是由於這些思想理論的指導和制約,西方既沒有形成萬能的政府和專制的王權,也沒有形成一統天下、唯我獨尊的教權,反而通過雙方的妥協形成了分權制衡的政教二元憲政體制,這對英國光榮革命、啟蒙運動、法國大革命和美國獨立戰爭等都產生了深刻影響。對這些思想和理論進行細緻研究,有助於我們認識基督教思想理論及其體制在歐洲中世紀憲政體制形成中的重大作用。但必須說明,教權對王權的限制也是有限度的,一旦突破這個限度,不僅王權得不到保障,教權本身也會受到影響,因為兩者在一定條件下是一種聯盟關係。沒有基督教思想理論 西方憲政體制的形成是難以想像的顧鑾齋:基督教當然有專制、黑暗和壓抑人性的一面。這點,我在書中已經做了分析。但相比這些負面的材料,它的基本的方面是進步的、積極的、憲政的。特別是當我們將這種專權傾向置於漫長的教會史中進行縱向考察,並同時置於王權的參照系中予以橫向考量的時候,我們就會發現,教皇的權力常態並不是專制的,而是憲政的。即使在教皇權力呈現明顯的專制傾向時,也總有一些異己的力量予以制衡,王權自不待言,就是教皇屬下的各級教職,也常常依據教會傳統和教會法規予以抵制和阻止。甚至通過分裂教權加強王權的方式達到限制教皇權力的目的。與此同時,教會先後在羅馬、拉特蘭多次召開宗教會議,重申教會法的基本精神並確立了新的基本原則:宗教大會有權代表教會;教皇權力必須接受大會法規的約束;宗教大會高於教皇權威;教皇不是專制君主,在某種意義上只是憲政統治者。西方文化中的「同意」因子、教會體制中的選舉與法治傳統,都大體得到了教皇的堅持、傳承和發揚。教皇如此,教皇之下上至紅衣主教,下至基層神父,整個教會系統也都大體遵循並發揚了這些傳統。總之,我們不能因為教會的劣跡甚至罪責就否定基督教在人類歷史上的地位和意義。另外,基督教具有強烈的契約精神和法制精神,這種精神構成了西方憲政主義的重要來源。聖經的《舊約》和《新約》是指神和人以約定的形式制定律法。這包括兩種,一是上帝與人訂立契約。這種約定是普世的,不限於特定國家特定群體,人類都是上帝的子民,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且都須遵守上帝的律法。另一種是世俗國王與人民定立的契約。它確定了俗界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規定人民服從王權,同時王權也必須尊重人民的權利和增進人民的福祉。而人民也享有反抗王權的權力。由此,《聖經》確立了契約和法制的神聖性原則,同時開啟了王在法下的思想先河。在聖經原典的契約精神和法制精神的基礎上,中世紀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實踐,對西方近現代政治體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如果沒有基督教思想理論的支撐,西方憲政體制的建立是難以想像的。希特勒上台是低度民主情況下發生的連鎖反應鳳凰歷史:有很多人認為希特勒通過民主選舉上台,德國人民用選票一次次贊成了他的暴政,這說明民主選舉並不可靠。您在書中提出:希特勒被選上台這一事件並不意味著民主制度的失敗,為什麼這麼說呢?顧鑾齋:我覺得最大的問題是我們以現代民主的尺度看待和衡量德國20世紀2、30年代的民主,將二戰後形成的納粹概念等同於大選和大選錢的概念。這裡,我們必須提出一個「民主度」的問題,即區分民主的兩個不同概念,一是比較健全或比較成熟的現代民主;一個是不夠健全或遠不健全的低度或有限民主。在我看來,20世紀20、30年代德國民主屬於後者。當時德國的制度系統,民主、封建、帝制、專制等錯綜交織,是多種文化的「大雜燴」。如果將民主從這些異己的因素中剝離出來,我們會發現它其實還很有限很脆弱,所以我們稱之為低度民主。封建主義、專制主義、軍國主義和帝國主義根深蒂固,選民對議會政治淡漠無知,拒斥毀損。正因為如此,魏瑪共和國頒發了具有專制精神的《魏瑪憲法》,並授予總統以獨裁權力。也正因為如此,選民選舉「效忠君主制」的興登堡繼任共和國總統,而總統、總理每每利用《魏瑪憲法》中反民主條款撇開議會而行使獨裁之權。反過來,如果民主政治比較健全,議會政治深入人心,而共和國總統不是興登堡其人,又有誰去任命希特勒為共和國總理呢?這些都是在低度民主的情況下發生的連鎖反應,或者說都是封建主義、專制主義、軍國主義、帝國主義文化與低度民主綜合作用的結果。一個選民的觀念或心理中集中了這麼多成分,而且非民主成分與民主成分又如此失衡,投票的結果自然可想而知了。在我看來,這樣的材料無法用來證明現代民主的弊端。單就低度民主選舉而言,我們還可以獲得另一種認識,即「納粹通過民主程序上台」的結論其實是包含了一個理論預設,即上台前的納粹不是低度民主黨派而是現代民主黨派。但在我們看來,這時的納粹只是眾多黨派中的一個,因此從性質上說,應該是一個低度民主黨派,這個黨派大體上遵循當時的低度民主規則參與競選,而且,選舉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共和政治的框架內進行的,與其他黨派沒什麼不同。如果認為其他黨派屬於低度民主黨派,那就沒有理由認定納粹不是低度民主黨派。另外,參與競選的不惟魏瑪黨人和納粹黨人,選民不是在非此即彼的關係中做出選擇。而納粹所以獲得成功,是因為得到了更多選民的支持。雖然在1933年之前,納粹已有國會縱火案的劣行,但終究不同於1933年之後獨攬大權、實施獨裁、塗炭生靈的納粹,也遠沒有那樣罪惡昭彰和臭名昭著,恰恰相反,通過不遺餘力的宣傳更贏得了民心,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過去以及當時的一些惡劣影響。而通過宣傳達到競選目的是現代資本主義國家兩黨或多黨政治的一般現象。所以在1933年大選之際,納粹名聲很大,威信很高。否則,便不會獲得那麼高的選票。明白了這些以及上述多種文化的綜合作用,我們也就不會覺得這次大選是民主制度將一個殺人魔王推上了權力的峰巔。另外,由納粹產生、上台,到獨掌大權、實施獨裁,雖然不過短短的幾年,還有很多偶然因素促使其向1933年後特別是戰時的納粹演變。由此可見,這個理論預設與歷史實際不符。忽略了這些,對於客觀認識納粹上台的歷史現象,特別是對於認識民主制度都是無益的。既然1933年大選之前的納粹是一個低度民主黨派,選民選擇作為低度民主黨派的納粹具有必然性,那麼,問題的癥結又出在哪兒?二戰之後,納粹幾乎成了滅絕人性的代名詞。所以一提納粹,人們往往馬上聯想到血流成河的二戰戰場和屍骨如山的納粹集中營,於是,在情感支配下,歷史主義原則在不知不覺中遺失了。而這一旦形成定例,即使是理性、冷靜的哲學家也不能不受其左右了。如果說這種現象是在感情驅迫下也就是基本上在非理性的情況下發生的,那麼,下面的現象則是在理性的作用下出現的。問題是理性的結果卻並不總是正確的。對於事物的演變,人們有時很難據以預測它的結果。而一旦結果出現,又習慣於據此分析它們的初始性質。這種分析,由於過分依賴結果而向前推導卻往往忽略了它的初始條件,以致事物的初始也具有了結果的性質。對納粹的認識也經歷了這樣一個過程,這個過程開始於納粹上台前後,但真正獲得完整認識或定論則是在二戰結束之後的一段時間。因為此前,歷史學家還難以看到納粹和二戰的完整檔案資料,因而還不能做出正確判斷。而完整的概念只能在這些檔案得到一定公布、相當數量的研究成果問世之後。於是,在獲得了納粹是殺人魔王的概念之後,學術界便按思維習慣向前推導:既然納粹本性如此,處在演變中的納粹肯定也沒有兩樣,而就是這樣一個人一個黨,選民竟然推上了權力的峰巔。不難發現,這種推導雖然表現為理性的形式,卻是在理性薄弱或缺乏自覺的狀態下進行的。但是,假如我們生活在那個時代,那樣的環境,誰又能保證不去投納粹的票呢?以上兩點,雖然認識過程不同,結果卻很相似,那就是都因為背離了歷史主義原則而將戰時或戰後的納粹移位於大選之前,從而發生了時間錯位。但是,同一事物處在同一演變過程的不同階段一般具有不同的表現和性質。納粹的例子也一樣,如果將納粹歷史粗略劃分為早期、中期和晚期幾個階段,則早期和中期必不同於晚期。早期的納粹並非一開始就罪惡昭彰,即使在中期,也總要搞一點「善舉」,因為僅靠弄虛作假終究不會贏得民心。同時,選民的認識也一般隨納粹的演變而呈現階段性特徵。而由於選民是在彼時彼地選擇了納粹,如果設身處地地考察當時的背景,體認選民的要求和願望,我們便不會認為他們的選擇沒有道理或不具合理性。雖然學術界茫然無覺,通行的觀點的確是將二戰之後業已變為殺人魔王的納粹形象移位於二戰之前,從而取代了這時納粹的真實形象。但事實是,選民所選是二戰之前的納粹,而不是二戰期間更不是二戰之後的納粹。只有置身於二戰之前的德國政治、經濟、軍事和文化的複雜關係中,體驗大選活動,才能接近於做到對這時德國的真正了解。如果這樣,我們很可能不會以納粹上台來證明民主政治的弊端,甚至難免投票支持納粹了。民主程序造成納粹上台的結論是將複雜的歷史問題簡單化鳳凰歷史:希特勒上台時不是暴君,但他上台以後一步步摧毀憲法、走向獨裁,有人認為這說明民主制度同樣不能防備野心家走向獨裁,您怎麼看?顧鑾齋:希特勒的例子不能證明民主制度的缺陷。如前所述,希特勒走上獨裁之路是德國封建主義、專制主義、軍國主義和帝國主義「肥田沃土」或根深蒂固的結果。學術界所說的民主是現代民主,而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德國的民主則是一種低度民主。以一種低度民主下發生的事例來求證現代民主的弊端,或將低度民主制度視為比較健全的、成熟的、現代的民主,在邏輯上顯然難以成立。在低度民主下發生的事例以及由此引發的一系列後果,在現代民主下一般不會發生,或雖有相似的表現但性質不同,從而不會引起相關或相似的後果。這樣的驗證易於引起理論混亂。由於當時的民主是一種低度民主,選民難以站在民主的立場或從民主的角度辨識贏得大選後的納粹的本性,即使有所認識,也難以阻止其上位。投票或選舉只是民主藉以實現的形式,傳統認識卻常常將之等同於現代民主,這是不對的。民主不是空洞的形式,投票、選舉只不過是民主的工具和手段。專制制度下也非沒有投票和選舉的現象,或者說,投票和選舉也可以成為專制政治的工具。明白了這一點,你的問題中所描述的那些現象也就可以理解了。傳統學術對納粹的認識存在時間錯位,有違歷史實際。由20世紀20年代德國的低度民主推及成熟的或現代的民主並藉以論證民主的弊端,這在學理上難以成立。另外,民主程序造成納粹上台的結論事實上也將複雜的歷史問題簡單化了,它僅僅注意了事情的表象而忽視了問題的實質。這種簡單化在學術上或許只引起一些混亂,但在理論從而在實踐上,則難免招致禍患。因為問題的性質決定了這種理論與實踐的密切關係。不僅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都需要進行民主建設,即使歐美髮達國家也仍然需要對民主制度增進完善。民主建設需要理論指導,但以這樣的理論進行指導,又如何建立起科學完善的憲政制度?民主政治的歷史作用既未弄清,又如何指導政治實踐?中世紀歐洲主要是6、7、9、10世紀明顯落後於其它文明區域,其它時間不算黑暗
中世紀被罵的最慘的是近代初期。各路文人可把中世紀罵慘了。
那個時候,罵中世紀主要是因為反宗教。無論是新教徒們罵天主教。還是初萌芽的無神論者。都討厭中世紀。
而離得遠的希臘和羅馬好評就多了。
但是現在看來,對中世紀僅僅稱為黑暗時代實在是一個太過簡單的判斷。反而可以說,有了中世紀,才有可能有我們現代的自由憲政體系。
確實,中世紀宗教很專制,天主教一家獨大,壓制各種異端。但是也應該看到,中世紀的歐洲是一個多元主義的歐洲。在這裡,王室、諸侯、自治城市、天主教會之間充滿了各種鬥爭。而不是那種東方式的絕對主義君權一家獨大。
而可能更為重要的是,只有在歐洲出現了封建憲制,在這裡,君主和貴族之間,貴族和騎士之間有了較為明確的義務和權利關係。雖然這不能跟今天的自由憲政相提並論,而且還局限在政治高層。
然而這些為未來的發展奠定了可能性。
我們可以看看古希臘和羅馬的情況,就會更明白中世紀的意義。
古希臘搞出了世界最早的民主體制。但問題在於它的那種直接民主的搞法只能局限在一個城市裡。不能擴大。這樣的城市集團缺少保護自己的能力。所以到後來希臘就輪番被馬其頓和羅馬等征服了。它的民主實踐也徹底中止了。
而羅馬,早期是共和體制。在貴族、平民之間實現了比較好的平衡,元老院的精英執政也有利於做出合理的決定。因此羅馬保持了高度的戰鬥力。
但羅馬的成功反而破壞了它的政治體制。外部戰爭的勝利,讓羅馬的將軍們掌握了過去所沒有的權力。他們依照軍隊反過來摧毀了羅馬的共和體制。讓羅馬事實上成為一個軍事專制的帝國。
文人可能會讚揚羅馬帝國統治之下短暫的繁榮和文化的昌盛。然而在帝國體制是不會發展的。它壓抑了新生政治體制發展的可能。並同時帶來武德衰微。在皇帝之下俯首帖耳的臣民們再沒有共和時代的戰鬥力。
羅馬帝國的最終發展可能東羅馬帝國那裡最明顯的表現了出來。
這個羅馬帝國的真正後繼者承襲了羅馬帝國的真正體制。君權獨大,教權依附於君權而存在。但是在歷史上的發展卻是它越來越弱,越來越小。最後在中世紀的尾巴徹底滅亡。
中世紀早期,因為羅馬帝國的解體和蠻族的入侵。確實陷入了嚴重的混亂和倒退當中。
但是奇怪的是,或者也是值得慶幸的是,入侵的蠻族並沒有照搬羅馬的政治體制。而是建立起了封建制度。
在最初幾百年的混亂過去之後,歐洲表現出了強大的生機。在經濟上恢復了過來,即使遇到黑死病這樣的大災難,也沒擋住這個進程。在軍事上形成了強大的戰鬥力,十字軍即使跑到遙遠的異國,也依然能以少敵多,大敗穆斯林軍隊。
而隨著經濟和軍事強盛,文化也逐漸繁榮。文藝復興就是從中世紀後期開始的。
而可能更重要的是,現代憲政體制從中世紀的封建憲政中生長了出來。而沒有現代的憲政體制,工業革命和科技革命這樣的變化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
當時的歐洲相當於一個大型的政治試驗場。封建制度、帝國制度、城市共和國乃至伊斯蘭的政教合一等並存。
在最後的實踐中,只有英國的政治體製取得了最後的成功。它即不像歐洲絕對主義君權國家甚至那些伊斯蘭和東方國家一樣君權獨大,又不像波蘭一樣全無權威。又比城市共和國更適合大國,能夠保證足夠的力量。
歐洲能夠從世界脫穎而出,沒有中世紀這一段是絕無可能的。
如果歐洲一直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之下,或者進入歐洲的蠻族都學會了羅馬的那一套的話。那麼現代憲政制度的誕生不敢說絕對不可能,但是再拖很久,乃至再多個幾千年,說不定都完全有可能。
從個人的理解來看,歐洲的中世紀比一直稱讚的希臘和羅馬要重要的多。
「中世紀是歐洲歷史上的黑暗時代。」這種說法早已過時,且不可信,但仍廣泛接受。這種過時的觀點源於中世紀末期的文藝復興人文主義者和新教徒。人文主義者希望回到古羅馬的盛世,新教徒則希望恢復基督教最初的傳統。對於這兩類人而言,中世紀這一千年是一個障礙。由於各種原因,這種觀點持續了500年,我們對中世紀的習俗,生活方式,價值觀的評價也是不公道的。
事實上,中世紀是一個充滿變化的時代。從公元500年到公元1400年,歐洲的變化十分驚人。從中世紀早期的動蕩不安,變化不斷,以及西羅馬分崩離析延續到較為穩定的歐洲,到中世紀中期人口增長,財富匯聚,城市發展,宗教改革,學術進步。以及中世紀晚期的社會形態變化和各種災難。在1300至1350年間,歐洲爆發了瘟疫,饑荒。在1500年時歐洲的生產技術,政治結構和經濟組織與其他文明相比有絕對的優勢。
直至今日,中世紀關於教育,政府,社會結構等觀念仍影響著非歐國家。美國,墨西哥,加拿大,日本,以色列等國家,其立法結構源於中世紀的國會和議會。共產主義政體,也源於歐洲的思想,一部分可追溯到中世紀晚期農民反抗社會階層。
以上。當然不應該,甚至中世紀的提法本身就有問題,700年大敗阿拉伯的法蘭克,與百年戰爭時期的法國差了十萬八千里,可是他們同被歸為中世紀時期的法國~這合理嗎?傳統上中世紀結束是在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羅馬最後的餘威消失,可是在我看來君士坦丁堡的陷落還遠不如蒙古西征的影響大!蒙古人帶去了火器,紀律和常備軍~同樣,1453年以後很長時間歐洲大部分地區的歷史與1453年以前並沒有什麼區別,義大利戰爭時期西班牙已經發現美洲,在歐洲依然苦撐法國壓力,直到哈布斯堡聯姻開掛,可是聯姻繼承是典型的中世紀東西。
中世紀的重要性,很多人回答過了,建立在日耳曼習慣法基礎上的封建采邑制是現代資本主義和憲政的鼻祖,日耳曼人幸好沒有學羅馬那一套,當然可能也學不了,畢竟習慣的力量是很大的。同時中世紀的歐洲也不光是日耳曼人的歷史,斯拉夫人馬扎爾人阿拉伯人蒙古人突厥人伊朗人都留下了很重要的印記,這是一個多個民族互相競爭學習,互相效仿最後優勢大增的時期。這種競爭帶來了工商業和思想文化領域的空前繁榮。
說說中世紀歷史的結束,我個人認為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條約的簽訂,標誌著30年戰爭結束,新教地位得到承認,荷蘭正式獨立,同時更重要的是,確立了「國家主權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歐洲王室之間的聯姻不能再影響國家主權,只能以共主聯邦的形式存在(奧地利因此大為削弱)。第二個階段是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標誌著哈布斯堡王室的解體和老式帝國的結束,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同時打垮了奧地利西班牙和法國三個帝國,歐洲北部資產階級小國興起,英國普魯士和俄羅斯這些邊緣國家開始進入歐洲中心。第三個階段是拿破崙戰爭,徹底終結了封建領主權力殘餘,民族國家出現,大家了解的比較多我就不多說了。中世紀有一千年的時間,僅用「黑暗時代」來概括,是非常武斷的行為。
據本人觀察,現在黑暗時代這個詞一般指極度缺乏史料,難以「還原歷史真相」的時期,不知道對不對……如果確實是這樣的話,整體來講中世紀顯然不缺史料(滑稽)
在拜占庭光照下〈除了異教徒佔地外〉,歐洲有那寸土地不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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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光明,那來黑暗,所謂無比較,無傷害,這不單是以文藝復興去比較,也是當時近東比較下的結果。
用宏觀的視覺去看中世紀,歐洲絕對是黑暗的,在羅馬滅亡後(其實在這個之前已經如此),東帝國是當時文明的中心,不論財富,教育、知識水平,生活水平都不是西歐可以比較,在蠻族統治下的各處,文明都在大幅倒退。
舉一個例子,由於回教入侵,拜占庭失去主力唯有向歐洲求要救,發起第一次十字軍東征,當時的十字軍已經是封建領主階級,在拜占庭皇帝眼中只是一群粗鄙的野蠻人,對文明生活一無所知,大失所望,可見當時歐洲的文明程度。
有拜占庭作為文明之光,而且在這個漫長的時間,異教徒的狀況也遠勝於西歐各國。那歐洲被稱為黑暗有何不妥?
上次看了某個小說,
某個現代人穿越回了中世紀,
立馬就被屎尿惡臭給臭暈了.......
騎士一年不洗澡,喝的酒灑在板甲里也不擦,最愛的零食是生大蒜,鎧甲有鋼鐵丁丁......
狂戰士披著獸皮,咬著木盾,茹毛飲血,眼神獃滯
就像這樣
黑暗倒是不至於,但肯定是西方文明的低谷。 縱向看,無論是之前的希臘,羅馬時期的輝煌,還是後來文藝復興至今西方的高歌猛進,中世紀的成績少的可憐。 橫向看,相比於同時期的中華帝國,阿拉伯帝國,中世紀時的歐洲不佔優勢。 當然中世紀歐洲不是一無是處,游牧的蠻夷部落皈依基督,完成了向封建社會的轉型;大學誕生,宗教哲學有發展。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同理的是中國魏晉南北朝時期,相比於之前的強漢與之後的盛唐,魏晉南北朝也是低谷。但這不等於那個時期一無是處。
歐洲的中世紀如果不該被稱為黑暗時代,也應該被稱為「相對黑暗時代」或者「灰色時代」
-------你只需去看這將近一千年的中世紀之前古希臘羅馬的榮光,以及中世紀之後的文藝復興以來歐洲的迅猛發展-------都是史實,都不需要具體舉例。
-------畢竟黑暗和光明是一組相對的概念。
文藝復興的第一朵迎春花
中世紀前期就是個羅馬爆炸以後,羅馬的碎片被炸飛,接著被鋪到整個歐洲的過程
到法蘭克帝國時期,文明水平就逐漸恢復了
類似我國南北朝吧,確實很混亂,確實很黑暗,但是本身也孕育著盛世的種子,因為人死的差不多了,活下來的人可以佔有的人均資源大幅增加,加上戰亂使人口大量外遷,文明的種子傳播得更遠更廣了。帝國核心區碎了一地,邊疆區的文明則大幅進步
突然覺得,「羅馬帝國滅亡以後歐洲就進入了黑暗時代,發展停滯,文化落後」 這個說法是有所偏頗的,為什麼呢?首先,羅馬帝國並沒有滅亡,東羅馬帝國基本上繼承了古希臘羅馬的衣缽,還延續到1453年,這還不算教皇在文化精神上的影響力;然後,從整個歐洲的角度而言,西羅馬滅亡之後顯然比西羅馬滅亡之前發展了不少,逐漸從原始部落發展到了分封制的中世紀,再到百年戰爭後的中央集權化,即使是西羅馬滅亡時,他們也比剛接觸羅馬時要發展得多;那麼,之所以大家一直怎麼說,原因其實是,#歐洲的中心轉移了#,希臘羅馬時期,歐洲的中心在地中海沿岸,西羅馬滅亡後,歐洲的中心就向北轉移到了西歐或者平鋪到了整個歐洲,只是,尷尬的是,這次轉移不像從希臘轉移到羅馬那麼輝煌,而是拿不出什麼可以和古地中海歐相媲美的東西,也沒有馬上繼承古地中海歐的文化與精神,所以顯得停滯又黑暗。其實,從整個歐洲來講,中世紀絕對不能算是黑暗和停滯,而是各種原始積累,古希臘時期,連羅馬都很原始,羅馬帝國時期,也只有頂多加上現在法國的地中海歐比較文明,其他地方全是蠻夷,歐洲在文藝復興前能從原始部落整體發展到中世紀的水平已經很不容易了。所以,所謂的「黑暗『』只是與同時期其他文明相比找不到什麼耀眼的東西了,並不能因此就認為沒有發展,而是真的『』先富帶動了後富『』[捂臉]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應該明確兩個問題
第一什麼是黑暗
第二是對誰黑暗
如果以貴族的角度來看,在古希臘的雅典,你可以站在港口前看到整個東地中海的貨物來到雅典,而雅典的貨物也會遠銷埃及和黑海;羅馬帝國時代你可以站在羅馬街頭看世界各國的使臣、貨物和奴隸;但中世紀您就只能在您自己的幾塊封地之間看著自己的村莊里產出的小麥和市鎮中從北方販來的鯡魚(鹹魚),如果參加聖戰最多去趟西班牙或耶路撒冷,搶些絲綢和檸檬回來;從靠海上貿易和航運支持的城市變成靠土裡刨食活著的農村,貴族們自然覺得世界變黑暗了(之前並不是沒有農村,只不過中世紀的農奴和農村在『光明』的希臘羅馬時代還不一定能算作人和住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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