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歌曲有俗氣和高雅的區別嗎?大街上放的流行歌真的那麼俗氣?是不是一首歌臭大街了就是俗了?
如果有統一的標準就有雅俗,這標準也有時間空間的差異而且不斷變化。歸根結底雅俗也是人為造就的區分事物的概念。不是個客觀屬性。舉個栗子,郭德綱在台上唱個蓮花落,如今很少人會覺得很俗,往前放幾十年,那是流浪藝人要飯的唱著乞討的,很少人覺得這個高雅。如《伊豆的舞女》中村子前面都寫「乞討的江湖藝人不得入村」。歌曲也是這樣,確立一個標準就有雅俗之分。但不應該是受眾多少決定雅俗。人少就雅人多就俗顯然不靠譜。
一般都能接受的俗的標準如,無創造性的模仿(李宇春why me等),唱空虛的讚歌(汪峰),喬裝高雅(菊花台),喬裝庸俗(獅子座),不能體現人的智力(老鼠愛大米等),不美喜歡審丑(小瀋陽),注重感官快樂(擦乾眼淚陪你睡等大部分流行音樂),空洞無內涵(選秀節目的歌),無個性粉飾太平(鐵路修到家鄉),無藝術性的情感發泄(張楚姐姐)等等。
比較寬泛的答案。
到底什麼是「俗」。我總覺得,一切大眾化的事物早晚都會墮入「俗」這個分類中。而一切俗物在未流行之前,都是屬於少數人的浪漫。當年卡農(特指Pachelbel 的 Canon in D)還沒有流行的時候,第一次聽到它,我覺得很驚艷。彼時克萊德曼早就成了大俗代表,馬克西姆好像也緊隨其後,卡農也成為讓人聽著膩煩的名字。很多事物的發展就是這樣,發現——推廣——泛濫——消失。泛濫前後,就是【俗】。而比較專業的領域,把非專業人士耳熟能詳的名字全部都定義為【俗】,也就不奇怪了。無論什麼東西,看得多了,聽別人說得多了,全成了俗。當一些網路語言還沒有進入現實時,大家互相模仿,覺得好玩。但當這些詞登堂入室甚至登上人民日報時,它就已經過了。鉛字的【神馬都是浮雲】的黑體大標題,只讓人覺得噁心反胃。Ganam Style以及大多數網路【神曲】也是一樣的。當G剛在youtube上點擊量狂飆的時候,人們覺得有趣好玩,新奇的心態讓這首歌在世界範圍大行其道。但是當一批批的模仿視頻出現,同樣的信息一遍一遍沖刷大腦,俗不可耐。所以俗背後的心態是什麼呢。這是一種居高臨下,在知識量上的鄙視。我知道的A別人都不知道,這表示了我的品味。而你知道的B大家都知道,這就是你的無個性和B的俗氣所致。你是俗的,所以你不如我。這種無意識的心理讓許多人對已經發展到推廣之後,在社會上或者某一個圈子裡泛濫的東西心生厭惡,因為喜歡這種東西就說明自己沒有品味,沒有個性,沒有鑒賞力,只是張口接受最容易得到的信息並且把它作為自己的標籤。
立足在這個社會上,貼標籤和被貼標籤都太容易了,只是不同的人理解不同。一個人在公交車上拿出iphone,有的人覺得他裝逼,有的人覺得他可笑,也會有人覺得他有錢。愛好,興趣,習慣,都在表現一個人的相對地位,而人們潛意識中的攀比和對這些外物的判斷,很輕易地讓大家把位於自己之下的物件和人都視之為俗,反襯自己的品味高雅,具有格調。所以大眾=俗就不難理解了。
回到真正的問題上:
俗氣和高雅當然有區別,但這是主觀的判斷。一些人認為俗氣的東西,另一些人也許很能接受,甚至可能覺得其是高雅的。這和那個人的生活環境和視野有關。至於流行歌,你真的覺得當你在路上一臉不屑地瞥到一個農民工模樣的人拿出音量開到最響、以最炫民族風為鈴聲的山寨機,開始用家鄉話大聲打電話的時候,那位農民工的腦子裡,會閃過一個【俗】字嗎??就像人民日報一定覺得自己對於【浮雲】這句話幹得非常漂亮。P.S. 沒有要黑誰我認為有。
我覺得要討論這個問題,首先需要確認的是,這個世界上俗氣與高雅的區別是存在的。
好比說,一群人在街邊滿是油煙污漬的小飯館裡吃飯,邊吃飯邊大聲胡吹海侃,敞胸露懷、醉氣熏熏、勸酒交杯不絕於耳,各種「不太入流」的用語(或者說「髒詞」)不時的穿插其間。這樣的一群人我們印象中往往認為他們是俗氣的。
而倘若是一群人在一家裝潢考究、菜肴精緻的飯店吃飯,言談舉止文明而有度,則往往會給人高雅的印象。
如果說不承認以上的兩種「印象」,硬是要說第一群人是豪放不羈,第二群人是裝逼遭雷劈。那麼接下來俗氣與高雅的討論也就沒有意義了。
明確了俗氣與高雅的「印象」後,我們再來看音樂。
大街上的流行歌曲適用於怎樣的場合?
很明顯,它們十分適用於「大街」。全場一折跳樓吐血大甩賣的門口擺倆落地音響,用它們來招徠生意。殺馬特家族小王拆掉摩托車的消音器後,車前喇叭開到最大,放的也正是「大街神曲」。
而非流行音樂,諸如眾多古典音樂呢?
它們則需要聽眾如同裝逼一般正襟危坐,儘可能地將身心投入其中。
誠然,音樂可以被看作——無非是幾段旋律的組合。它本身不包含任何的價值取向。但是任何精神感受上的討論若是被完全拆解到物理物質層面上,都是沒有意義的。因此我們想客觀地反映出音樂的「俗」與「雅」,只能看它被運用的環境。然後再結合對「俗」與「雅」的印象來評判了。
是不是一首歌臭大街了就是俗了?
如同之前飯館的例子,當我們認為第一個例子「俗」的時候,大多看到的是一群俗氣的人。但往往忽略了周圍的環境。倘若給這群人換個環境,挪到第二個例子中的飯店去,按照一般人的行為習慣推測,他們就應該會收斂許多,以貼合周圍的環境,以免顯得過於另類,遭人白眼。
因此在吃飯前選擇飯館時他們就需要考慮到這些:假設是一群年輕人聚在一塊,兜里錢不多,但出來吃飯也就要圖個熱鬧氣氛,他們當然應該選擇街邊小飯館。
而在人們作出選擇時,其實也就選擇了你是「喜歡」或「需要」一個「俗」的環境,還是一個「雅」的。
進而讓旁觀者認為到你是一個「俗」人還是「雅」人。音樂也不外如是。另一點需要補充的是,假如你和你的朋友教養比較好,也許你在街邊小飯館裡吃飯也同樣會舉止文明得體。但是你的鄰桌可就不一定了。
———所以,當你開始發覺四周太過嘈雜時,也許就該考慮換個地方吃飯了。俗雅原本就都是相對的。問題就在於個人認識水平和角度了。有喜歡搖滾的朋友家裡擺放好幾架生僻的重金屬,讓他說起零點樂隊,好像是什麼至庸至俗之物似的。通常說的所謂俗歌,是指那些擁有易於理解,沒有什麼深層含義的歌詞,以及極易被人記憶的曲調,能夠廣為傳誦的歌曲。正是因為這些歌曲通俗易懂,曲調朗朗上口,才能拿來在大街上播放。但有時「通俗」和「俗氣」其實也是有區別的,看你能接受到什麼程度了。
我認為音樂雅俗之分,音樂也有好壞之分,但是雅俗卻無好壞之分。
如果先入為主的說一首「臭大街」的歌就是俗了,無疑是為這個問題預設了一個傾向性的暗示---雅既是好,俗既是不好。
樓上也有答案給出許多例子來闡述所謂的「俗」是一個怎樣的概念,並且給予了簡單的評價---無一例外的都是負面評價。陽春白雪與下里巴人之爭從古至今,滲透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但是大多時候得不出什麼像樣的結論,爭論這個話題的人也多是如我這般的閑人。說回來音樂,大俗大雅的區別自然是有,但是判斷標準來往往源於時代,環境,以及聽眾的自我判斷。這些標準,或易逝,或主觀,可是除此之外卻沒有其他辦法來對於雅俗定義。所以樓上有答案對於某些歌曲雅俗的舉例也許我並不認同,也不希望被當成大眾來代表,但是我也沒有任何反駁的意思,無他,對於事物的理解和判斷不一樣。大俗人也好,清高也好,自己舒服最重要。音樂也是一樣,沒有人逼迫你去喜歡自己不喜歡的東西,也沒有必要去為了假裝清高來所謂地提升品味----尤其是作為一個非音樂專業以及音樂產業的從業者而言。有,我認為最主要是製作的差距。
兩首歌的差距如此之大,讓你不得不把低俗二字送給它。
大街上播,特別是用次級的外放,這能把任何歌曲拉到和編曲、製作差勁的一個水平。這個東西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有些人就是喜歡鳳凰組合呀,有些人就是喜歡「終於你做了別人的小三」這種歌詞啊,哈哈,你不能改變他們啊,存在就是有道理的
也不是,爛大街,只能說明歌曲旋律符合大眾口味,節奏感強,大家記得住,之所以說俗應該是放的場合不對,或者歌曲聽多了,大家有厭煩心理。
隨機抽樣一個作品的受眾,受眾社會地位越高的,越高雅。反之則俗。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你不能因為聽一些所謂你自己覺得牛逼的音樂就聽出優越感了~
看了所有的答案與評論,發現題主根本不是來問問題的。
無非是聽了一首《闖碼頭》覺得很好聽,然後驚訝的發現:自己怎麼會喜歡這種大俗曲?莫非自己原來是個大俗人?
然後就上知乎來找不自在,希望能在知乎上碰見一些自己想像中那種「裝清高的雅人」,然後等人家回答了你的問題,你好方便去反駁批判人家,最後以證明:我原來不是一個俗人。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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