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或理解)聖經舊約前幾章中耶和華類似於原始部落領袖以及巫師一般的行為?

例如沒人見過祂的真容,只有摩西是祂的傳話者;擊殺不聽自己話的以色列子民……

祂讓我感覺不到慈愛,甚至覺得耶和華擊殺自己人比外族人還多,制定十誡約束以色列人的行為,為統一言論拿自己人開刀,不可信奉別教,施神力警醒以色列人。還具有人的意志,摩西的意見祂偶爾也會聽取。這樣一個比較鮮明的原始部落領袖以及巫師的形象。


在回答問題前,我首先做個大膽的猜測:你的真正問題不是想聽別人是如何理解聖經前幾章中上帝的形象,而是在困惑:為什麼在基督徒口中上帝是慈愛的,但在你實際閱讀聖經的過程中,你並沒有此種感受。

如果我的猜測沒有錯,我的回答就可以開始了。

  1. 我個人認為閱讀和感受是一個非常私人的領域,有著與眾不同的體驗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就像有句老話說的,一千個人讀《哈姆雷特》,就會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你有自己獨特感受,這是一件好的事情,說明了你在真誠的、用心的閱讀、思考和領悟。雖然你的體驗與作為基督徒的我有很大的區別,但我絕不敢斷然的說,你是錯的,我是對的。我的建議是請繼續深入的讀下去。
  2. 關於上帝的形象,你的感覺祂像原始部落的領袖或者巫師。哈哈。我覺得你的想像力很豐富。一下聯想到電影里土著部落:野蠻、暴力。我覺得你的感受有一定的合理性。那時的猶太民族,或者所有的人類,在文明程度上都還很落後,上帝作為猶太人實際的領袖,給你如此的感受,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只是,我想提醒你注意的是,即使在一些落後的土著部落里,並非只有「野蠻和暴力」,同樣還有慈愛、忠誠和勇氣。我們在電影院里為《阿凡達》納威人勝利歡呼,不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么。所以在此,我要指出的是,你的所謂「原始部落領袖和巫師」在心理學上被稱為「刻板印象」,是否需要自我質疑一下呢?
  3. 關於十誡,猶太民族最初的法律。在你看來,這很像是獨裁者對付草民的手段,不能這樣,不得那樣,約束行為,限制言論,完全沒有自由可言。但我要告訴你,這十誡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多麼的重要。僅以不可崇拜偶像為例吧。中國現代史上最慘痛的教訓,就是文化大革命中對毛的神化和無限崇拜所造成的。假如人人心中有不可崇拜偶像的信仰,這一歷史浩劫完全可以避免。這也就是為什麼目前的憲政國家都有強烈的基督教傳統的原因。政府是人民創造的,不應被人民崇拜。美國獨立宣言中:人人生而平等,被造物主賦予若干不可讓渡的權利……為保護此權利,建政府於人民之間。其精神部分來源於此。
  4. 我的建議還是,請更為深入的把聖經讀下去。可能因為歷史久遠的問題,我們會產生很多疑問,這些都不要緊。多找些輔助資料,多像現在這樣找人探討。我想你一定會有更多收穫的。當然,最為令人鼓舞的結果就是,你通過閱讀聖經,感受到神的慈愛和恩典,最終與神一同做工。

更多的閱讀推薦:

《聖經故事》,馬克斯威爾,上海譯文出版社

《標杆人生》,華理克,上海三聯書店


在正統猶太教派人眼中,聖經《舊約》部分就是以色列的歷史。一些以色列學者也認同這個觀點。在舊約中,以色列史記文士甚至記載了很多以色列民犯罪的事實,若按照很多皇家歷史記載,往往忽略或改寫所有不利於自己歷史形象的內容,但聖經舊約中則將很多負面歷史一一記下,這是有別於其他歷史傳記的地方。

  關於聖經舊約中記載,上帝「禁止」人看見祂的真容、制定十誡、擊殺不信的民和悖逆的以色列人等,如果以我們現在的所謂「現代」眼光來看,似乎是有點「巫師」的感覺。但我們可以藉助在中東美索不達米亞及巴勒斯坦的考古發現,我們就能看出,這種類似「巫師」的做法,在當時是必須的。

  首先是上帝的「忌邪」標準。這在上帝向以色列民頒布十誡律法時就已經看出,上帝對自己百姓的要求非常嚴厲,但也極為正常,根據考古發掘,在兩河流域一帶的古代部落,曾敬奉各種不同的「神」,塑造了大量的偶像,也有自己部落一系列的祭祀儀式,這在聖經舊約中也提到,僅迦南地(即現在的巴勒斯坦地區)多個民族部落,就分別敬拜不同的偶像。因此當上帝召希伯來人祖先亞伯拉罕出迦勒底(現在的伊拉克)的吾珥城,就告知亞伯拉罕在敬拜上帝之後,不可以再事奉偶像,當時的吾珥城主要敬奉月神,當地建有大小多座月神廟。現在我們知道,月亮只是一個星球,將月亮當作神來敬奉,絕對是錯誤的。當亞伯拉罕出吾珥後,就不再敬拜假神「月神」了。也是從這時起,以色列民成為被召出的獨特的民族,又稱為上帝的「選民」。根據這些原因,希伯來人只能事奉獨一真神上帝,不再祭拜各種假神偶像。

  再看上帝「禁止」人看祂的真容。從上帝忌邪的特性,以及以色列民是從祭拜偶像的列邦中出來這一點看,以色列民或多或少總有曾祭拜偶像的歷史,也曾參與過祭拜偶像的祭祀活動,看出以色列民已經沾染了很多罪性惡習,但上帝忌邪的品性決定了祂不能與具有罪性的人見面,帶有罪性的人一見到上帝的面就會因上帝巨大的能力而亡,上帝之所以不讓百姓見到自己的面,正是為了免得百姓恐懼而死,導致他們的靈魂永遠不能得赦免,這種「禁止」反而顯出上帝的慈愛。

  最後來看上帝對迦南列邦的「屠殺」。據美索不達米亞地區考古發掘表明,當地原始部落崇拜多種偶像,在其祭祀儀式中有大量現在我們認為非人道、有悖道德倫理的行為,比如這些部落普遍用活人、兒童作為獻祭的祭物,在祭祀活動中常有如今我們稱為「聚眾淫亂」等群體行為。考古資料也顯示,當地很多偶像的寺廟有專門的「廟妓」,敬拜這些偶像的人認為與這些廟妓發生關係會使農業豐收。僅從行為角度來看,這些民族確實屬「邪惡」的。從醫學的角度看,當地人性.生.活混亂也必然導致各種疾病的流行。以當時的醫學科技,無法去除這些疾病的根源。加上這些部落民族普遍犯罪過甚,被判「死刑」也不足為奇。並且,如果這些部落的罪惡思想、行為若有一點保留下來,就必會使以色列民重新回到犯罪的道路中去,以至於得罪上帝,違背了上帝專門將以色列民從列邦中分別出來保持聖潔的本意(從以色列民的歷史我們已經看到,以色列人的確曾效仿四周列邦的拜偶像行為,多次悖逆上帝)。所以上帝以自己忌邪的標準,判這些部落的百姓「死刑」,或親自動手,或由以色列民動手,剷除這些罪惡的部落。這即使根據我們現在的法律,也是再正常不過。


這種問題很容易引起爭論,因為到底是站在信徒的角度還是站在第三方研究的角度來看待這些問題是不一樣的。你所質疑的這些事情,在基督教的世界觀里都能夠得到完善的解釋,因為很多被外部人士廣泛質疑的基礎,比如三位一體理論(與問題無關,僅作說明),對信徒來說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果拋開基督教世界觀,那麼可能得到的結論就完全不一樣了。


敏感問題,隨便說說,無意冒犯。

新約和舊約是兩個東西。

作為一個新宗教,要想說服別人信教,當然要為自己的教義增加可信度。作為猶太人,選擇舊約,是很正常的。這就跟有人想當皇帝就要證明自己是真命天子一樣。

但是畢竟教義的核心,是在新約。舊約只是來標上正統的名號。所以舊約貴為聖經一部分,卻只是從屬地位。

為了表明正統,新約中處處都是引舊約的例子,比如耶穌也要去沙漠,對峙撒旦,登山顯聖,都是對應出埃及記,事實上,新約的主要故事線就是把出埃及記重來一次,重新立約,所謂新約。這種手法,叫預表(typology)。

所以看舊約,尤其是摩西五章,可以暫時忘了新約,忘了聖經。

這樣看,就是問題中說的,「這樣一個比較鮮明的原始部落領袖以及巫師的形象」。

古代部落里有自己的神,是再正常不過了。只不過,大部分宗教是多神論,泛神論,而猶太教和它的幾個同源宗教是一神論。

多神論是常態,因為有很多事都要神的幫助。看希臘神話,戰神愛神智慧神......需要啥就有啥。

而猶太教是一神,所以這個神,就是一官多能。

對於古代部落來說,最基本的一個神就是戰神。所以你看到上帝動不動就毀滅對手,就是典型的戰神,庇護神。對自己人危言立律,是法度神。

不同類型的部落對神的功能要求也不盡相同。比如游牧民族,生育率低,所以,當亞伯拉罕還是放牧時,上帝就變作求子的神,後來當猶太人定居務農了,就變成了土地神,龍王,灶神。等等。

至於說有的時候很人性,還能聽你意見,和你對談,我想這一定程度上還是因為舊約是多人在跨度很大的時間上寫成,拼起來的,所以對神的態度也不相同。

比如最著名的就是創世紀開篇:

1 起 初 , 神 創 造 天 地 。

2 地 是 空 虛 混 沌 , 淵 面 黑 暗 ; 神 的 靈 運 行 在 水 面 上 。

3 神 說 : 要 有 光 , 就 有 了 光

這莊嚴法度,因為,這段是後寫的,這時估計這教已經傳了許多年,禮法森嚴,也不敢有任何不敬,而且,也神學味相當濃(後寫的教義往往如此,比如福音書最後一本,約翰福音開篇:「太 初 有 道 , 道 與 神 同 在 , 道 就 是 神」,比起來別的福音書真像是居委會《好消息》這個級別的)

但這創世紀後半段,開天闢地的故事又講了一遍,就要輕鬆愉快的多:

4 創 造 天 地 的 來 歷 , 在 耶 和 華   神 造 天 地 的 日 子 , 乃 是 這 樣 ,

......

19 耶 和 華   神 用 土 所 造 成 的 野 地 各 樣 走 獸 和 空 中 各 樣 飛 鳥 都 帶 到 那 人 面 前 , 看 他 叫 甚 麽 。 那 人 怎 樣 叫 各 樣 的 活 物 , 那 就 是 他 的 名 字 。

......

18 耶 和 華   神 說 : 那 人 獨 居 不 好 , 我 要 為 他 造 一 個 配 偶 幫 助 他 。

23 那 人 說 : 這 是 我 骨 中 的 骨 , 肉 中 的 肉 , 可 以 稱 他 為 女 人 , 因 為 他 是 從 男 人 身 上 取 出 來 的 。

不僅不諱 Yahweh 的名號,還和你聊天。這個,就是早的作者寫的,更有神話色彩,而宗教味道淡的多。


舊約其實源自於猶太教的經典書籍,或者說其實就是猶太人的史書。

但凡史書最開始的部分總是一些怪力亂神的記載,到後面是巫師,在到後面才是正常的人類社會。就像中國的三皇五帝不也都是一些怪物么。


  1. 如果按照信徒們的說法,神是不可理解的,能理解神的只有神子。所以,這個問題對於信徒而言算不得什麼。

  2. 據我從幾個猶太人朋友那裡聽到的,他們基本同意的是《舊約》有很多他們民族的歷史在裡面。所以,很多地方趨於現實中某一類人的特徵很正常。而不要忘了,任何史詩、遠古故事,都是有其事實基礎的,在這基礎上,當時的人們為了解釋那些他們不理解的東西,而安排了很多神奇的力量進去,慢慢的,形成這些故事也就是必然的了。
  3. 關於上帝的慈愛與否的問題,信徒絕對會說,上帝是慈愛的,因為耶穌以寶血洗去世人罪惡,就是為了救世人,而耶和華制定各種規矩也是為了他的子民能進入天堂。但是,從我的角度來看,耶和華很獨裁就是了。
  4. 之所以沒見過上帝真容,聖經里有說明……因為上帝的榮光可以消去一切邪惡,所以,即使莫西見上帝的時候也只看到模糊的人影而已(還沐浴更衣,脫鞋呢)(所以我曾在一次聽某牧師的講道時,有信徒大喊,「神愛世人。[約翰3-16]」)。不過,我倒是覺得,上帝的形象(尤其是耶和華)更像是一個各種形象聚合而來的,就好像我們的龍崇拜一樣,而非單獨的一個具體人,所以才沒有具體形象。

所以,就當故事看好啦,不用這麼斤斤計較,除非你要研究神話還有宗教。


如果聖經有幾分真實的歷史隱藏在字裡行間,那這些再正常不過。

如果聖經是宗教領袖們的杜撰或演繹,那隱含的東西就無法述說了。

我個人傾向於認為聖經中包含著部分歷史的真實,當然,是需要解讀和史實印證以及考古發現來證明的。其實,很多口頭歷史也隱含著真實的歷史信息,只是這些信息需要還原很困難而已。

比如三皇五帝的傳說。

人類有了回憶,才有了歷史,有了歷史,才知道自己是誰,從何而來,這些話題都太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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