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錢不還,我不想打官司,該怎麼辦呢?

我手裡有他的欠條,請具體說明我該怎麼辦


請攜帶著您的身份證和欠條,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即督促程序,債務人收到法院支付令,十五日內拒絕償還債務,您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支付令申請費是100元。

申請支付令,您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1、您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2、支付令可以送達債務人,比如債務人的工作單位或住所地

3、填寫申請書,註明欠款數額和相關證據

最後要注意向債務人住所地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申請。


直接打電話,上去第一句就說:你什麼時候還錢?

這樣說的好處是:對方很難迅速反應,但同時在潛意識中又會立馬給出回答,通常會自己說一個時間。

這樣做等於把難題扔給對方。

記住關鍵點:電話通了後不要說其他,就只說這一句。


借錢是毀壞友情的不二法寶,我輕易不借錢,也不輕易借錢給別人。


參考1:關係很鐵的,輕易不要借錢;借了,不要想著對方還錢,「給錢」就是了;對方還了,當做意外橫財。

參考2:關係一般的,研習《婚姻保衛戰》經典情節,許小寧文明追債:1、口香糖粘住防盜門的探視窗,然後假裝熟人聲音叫老賴開門,用腳抵住防止被關在門外;2、日夜跟住對方,找到其真正老巢(或經常出沒的地方),然後發傳單,對附近群眾宣講,在自己車上(注意,是在自己車上)貼宣傳條幅;3、對方與人談生意,在旁攪局;4、注意安全,隨身攜帶防狼噴霧劑……

參考3:某共同朋友婚禮,你借故不參加,打電話給此欠錢朋友,叫其代墊,以資提醒。


忍不住想來say 一say自己的經歷

首先還是想吐槽自己的傻帽

一朋友,從初中到高中關係都挺好,高中有很多人給我說他人品不好,然而還是選擇跟他一起玩耍也認識他麻麻

今年2月份,他回老家的時候手機在車上掉了,於是

打算分期買一個手機,因為之前他的身份證和銀行卡借給別人辦過分期,所以還不能辦,然後就借了我的身份證和銀行卡 我居然傻逼搓搓的借了

借了

借了

因為是用的我的身份證和銀行卡辦的分期,所以如果他不把錢給我就只能我自己給他墊i

分的6期

2月份的時候找他要他沒給

拖到3月份,跟他撕了一逼然後還了

四月還了

然後

5月來了

開始套路了

告訴我怎麼能有這麼厚臉皮的人

到這裡,再找他要就再也沒還了

你們告訴我

一個正常人被催成這樣會不還嗎

於是

我忍不住了

想辦法找到了他父母的電話

直接給他家人打電話

他媽媽說打電話問他

然後

高潮來了

過了一會兒他qq上找我

diyic

第一次見人炫富這樣炫也真是呵呵了

然後

就這樣

又不回我了

對於這種人我也真的是醉得五體投地

我儘力當一個文明人

不罵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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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兩個小時,我又給他麻麻打了一個電話,

她麻麻說,哎喲你怎麼要借錢給他嘛,你這是在害他

護狗犢子也能護到這種地步?

兒子欠錢不還先起初出於好心借他的人?

不先看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

真的是有什麼樣子的家長就有什麼樣子的孩子


都有欠條了,應該數目不小。

可既然還有心情在知乎上提問,數目也應該不是天文級別。

所以沒有必要訴諸法律,你的選擇很正確。

既然是朋友,就直來直去地說吧。這樣最簡單,說之前肯定會覺得不好意思,可一旦向他提起,你覺得非常痛快。他要真是你的朋友,也不會介懷。

他翻臉的話,說明你在他心目中也就值這麼不大不小的一筆款子;不翻臉,一切照舊。


不想打官司,那就拿出釘子精神來,對方只要有還款能力,雙方比的是意志和耐性。


如果真的是很好的朋友,那麼你可以旁敲側擊的提醒他,如果他真把你當朋友,一聽便能懂,什麼時候還會給你個答案;如果他裝不懂,那麼他便沒把你當朋友,你也沒必要顧及他面子,直接拿欠條讓他還錢,告訴他不還就採取法律手段。


既然是朋友,不打官司就要訴諸情感,比如找個都熟悉的人去討。或者以彼之道還以彼身,向他借錢......

不管怎樣,要留一手,債權訴訟時效是兩年。兩年內必須要主張權利向他要錢,而且要留下證據。否則打官司,可勝訴不了。


支付令在現實中作用不大,只要對方否認,不管是否有證據即告失效。

如果不想打官司是為了朋友關係,不是很好告。其實還有一種途徑,就是所謂的債務轉移法,找一個你認識的他不認識的人,以做生意抵押了那個人債務為名,將債權轉移給他,然後讓他來訴你的朋友。


1、一般借錢都得打著不還的普。

2、在人品沒有問題的前提下,有錢他自然會還,沒有錢你找他告他都沒有用。


1、抽自己一大嘴巴。借錢給別人,想著往回要就是自己和自己過不去。

2、買斷友情。看看借了多少錢,借了多少,你們的關係,他的人品就價值這麼多,以後別相處了,一槌子買賣。

如今的世道是好借不還,到法院你也沒轍,支付令也要看標的,去法院看看,就算是北京這種執法環境比較好的地界,走一趟就知道難不難了,到時候你都覺得自己這點小錢給咱人民法院添麻煩,流程很鬱悶,情況很複雜,時間成本超級高。


破壞朋友關係就是:借錢!這句話真的沒錯!


速度去法院。欠條有效期兩年。過期失去法律效力。我家的親身經歷呀。


我最近遇到欠錢者。他已經是個中年人了,竟然虧欠學生的錢。

他的心態是能拖就拖,能不接電話就不接,打持久戰。

如果你和他在一個城市,又知道對方工作地點,最好帶人直接過去談還錢事宜,當面說,而且多幾個人也起到了人多勢眾的效果。

欠錢者指望用「拖」來降低你的心理期待,不要給他們這個機會。想想董明珠是怎樣在40天內催回爛帳的。


吃一塹,長一智,頭回上當,二回心亮


大家幫幫我。我是江西省宜春市人。最近我外公被豬老闆叫城管毆打。事情我給大家細細說來。我外公是賣豬的中介。就是我外公對豬很了解,他會實地考察看看豬的質量然後聯繫買家。為買家供貨。做生意嘛,錢可以遲1天左右給,畢竟100多萬啊。然後一兩個星期了,賣家追債,買家卻遲遲不給錢。我們是宜春市上高縣。買家是隔壁的一個縣級市高安市人。我外公去過很多次了都不給。今天我外公也又去了,可是那可惡的豬老闆居然找來天殺的城管毆打我外公。當地公安局也不管。作為平民百姓的我們去哪討公道啊!


往死里催,然後絕交。


剛寫了一篇文,就說自己討債的經過的,也提到了借錢不還的心理。

希望能對有類似遭遇的人有點用。

知乎專欄:不討債,你就永遠失去了一位朋友

還好我沒遇到凶神惡煞的老賴,最多只是千方百計逃避還錢而已。

因為都是同學,所以磨不開面子追討,雖然匯款單的存根並沒有粗心扔掉。

而且拖延多年,也恐怕是要不回來了。


這樣的鳥人最招人煩。但現實中又會遇到錢財問題,窮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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