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變性手術對得起父母嗎?
前些天看到一個男孩不顧父母反對 做了變性手術 父母也只有這一個兒子 現在他已經跟他父母斷了關係 這樣好嗎?
被刪了。但還是要再發一遍。
沒選爹媽喜歡的專業對不起。
沒上爹媽想讓你上的學校對不起。沒娶爹媽看上的媳婦對不起。沒選爹媽稱意的工作對不起。沒生兒子對不起。沒生二胎更對不起。哎…她父母本可以有個女兒的…
不讓孩子治病的父母對得起孩子么?
之前,有人加我微信,跟我說,醫生說這個病治不了,真的治不了么?能不能改回來?我很愛孩子,但是變性太變態了,無論如何我都不能讓孩子去做手術!我接受不了!醫生說孩子有抑鬱症,我多鼓勵鼓勵孩子,孩子堅強點,不會有什麼事吧?
如果明知道這樣會讓自己孩子過得更好,那麼那些窮凶極惡阻撓的父母對得起孩子嗎?
父母可以選擇是否接受子女手術,但是子女不可以選擇性別認同。所以,究竟是誰對不起誰?
很難回答的一個問題。關係到整個人類的歷史發展問題。希望有大神給出乾貨足的從歷史角度分析的答案。簡單說一下,對不對的起是一個道德體系內的評價,是人類語言邏輯中一個東西,既然是語言,自然可以偷換概念混淆邏輯,如果從道德體系本身出發,得到的答案將永遠沒有統一的說服力,即雙方依舊會各執己見誰也說服不了誰。再加上道德是權力體系的延伸,是統治階級維穩的工具,這裡的統治階級可以是強奪的也可以是某個文化共同體內自發的,懲罰手段自然是邊緣化違反這個階級道德的人達到政治經濟上的放逐。可悲的是現代社會人類根本不可能像古代那樣一言不合就隱居,社會的高度分工也導致了人類對社會大環境的高度依賴。所以這一部分違抗父命的「叛逆」者就陷入了兩難的境地,矛盾激化,改革再所難免。當然許多性少數群體並沒有深刻地認識到事情的本質,大多都以「自己的身體為什麼不能自己控制」這一最原始的本能來為自己辯護,卻並沒有拋棄已經不符合當代社會的舊的思想體系或者舊的權力體系,在關係上繼續默認自己屬於父權的所有物,將自己低劣化,企圖從一個低的位置來求得權利,這麼做的結果是這群人必須隱忍到他們當了父親之後才能得到話語權,才能為他們的下一代打開大門,但於他們自己,卻浪費了數十年,不勝唏噓。這也是某些上一輩家長最愛的吹噓手段「這種事情現在是行不通的,為什麼不等以後社會開放了再做?」殊不知推動社會開放恰恰就是現在的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權力不會憑空降臨到你頭上,任何權力體系都有其慣性,畢竟人都是懶的,既得利益者想的必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回到這個問題上來,這樣做究竟對不對,現在的我們迫切地需要建立並宣傳一種新的道德體系來與舊體系對抗,萬幸的是,繼奴隸與奴隸主的戰爭,農民與封建君王的戰爭,工人與資本家的戰爭,女人與男人的戰爭之後,性少數群體同舊社會男權的戰爭乃至社會上一切弱勢群體與既得利益者的戰爭已經有了豐厚的理論和物質基礎,我們要做的就是咬咬牙打完這一仗爭取在自己中老年到來前儘快享受這一革命果實。我可以很大聲地說,至少在現階段乃至近一百年的未來之內,這絕對是對的,是先進的思想。當然我們不能操之過急,道德話語的制定需要權力體系的滲透,權力的改革必然要求更加先進的生產力。於個人,我們要做到的就是向那群老頑固證明自己能做的比他們更好,好得他們難以望其項背,讓他們無話可說,我們才有資本和他們在同一張桌上談判,才有可能逼迫他們妥協,才有可能建立起新的秩序。不光如此,我們還需要掌握更加核心的科技,掌握更高的權力,並且能站在更高的高度來看待人類所面臨的苦難,而非貪圖一時享樂,據守一方,我們需要走出去向世界傳播自己的思想,讓所有弱勢群體都能受其恩惠,還要傳播先進的知識,讓所有人都能武裝起自己,捍衛原本應該屬於自己的權利。而這些才是現階段最需要做也是最艱難的事情。一個人的成功不難,難得是帶領一群人走出困境。
再來說說父母的思想邏輯。基於父權或者說是男權的思想邏輯根植於代代流傳的直覺,男性打獵維繫一族發展,戰爭保衛一族安全,在幾千年冷兵器的文化洗禮下,越是經歷過戰鬥的部族越是對肌肉力量的崇拜,這是人類的直覺,膚淺的邏輯,但在這一邏輯的長期熏陶下男人們從自我感覺良好走到了貪婪斂財,再為鞏固地位編造道德話語,又靠力量上的強大肅清異類,於是男權體系便形成了。但這樣的體系本身就是強行編造的,在近現代男性的身體優勢幾乎消失殆盡之後,靠著肌肉構建起來的強大帝國也必然會毀滅,男權主義者們感受到了強大的威脅,一方面加強內部的刻板印象來達到內部團結,另一方面通過吹鼓「自古以來」的理論來統治剩下的人。這樣的行為其實一直存在,延續至今,男權主義的危機自誕生以來便從未消失過,畢竟人類是靠腦子稱霸地球的生物,而科學研究表明,人類的智能跟兩性沒有什麼關係。
所以現在問題里的所表現出來的已經是男權社會窮途末路的一種反抗,父親沒辦法用暴力手段或者沒辦法百分百用暴力手段來限制其子女,所以只能大談孝道狺狺狂吠,但我們依然可以引經據典來反駁他提出的斷章取義的孝道,再者,原本為男權服務的平等正義,也漸漸被擴大到人類整體,男權體系的道德話語權正在被一步步侵蝕,這是他們的自取滅亡,也是他們與生俱來的弱點。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自己手術自己與父母斷絕關係挺好,這表明了自己為自己的未來負責的一種獨立,是這個群體最需要的一種精神,棄舊迎新正是人類發展的基石。現代社會比起家庭模式更依賴單獨個體的精英模式,傳統家庭的消亡,取而代之的將會是社會這個「大家庭」的模式。好在大多數文明社會也給自己下了套,原本服務於高層並粉飾其行為的「文明」「先進」現在也將被賦予更廣泛的意義。可想而知,至少世界大國的平權運動的全面勝利已經不再是有生之年了。做變性手術對得起父母嗎?同性戀對得起父母嗎?丁克家庭對得起父母嗎?先天性不孕不育對得起父母嗎?只生一個對得起父母嗎?生了二胎對得起父母嗎?生了三五個對得起父母嗎?
生的都是女孩對得起父母嗎?
生的都是男孩對得起父母嗎?父母想要180長成了160對得起父母嗎?得了癌症對得起父母嗎?出車禍死掉了對得起父母嗎?你死了對得起父母嗎?你活著對得起父母嗎?你不死不活對得起父母嗎?你生下來對得起父母嗎?你對得起父母嗎?對得起父母嗎?
父母嗎?嗎?要活成什麼樣子才算對得起父母呢?
是個跨性別因為父母反對而接受相反性別算不算?
是個同性戀因為父母反對而騙婚結婚算不算?
是個丁克因為父母想抱孫子而生育算不算?
這條生命的意義在於像聖誕老人一樣實現各種願望么?
那麼問題來了,小朋友們一般是從什麼時候明白世界上並不存在聖誕老人的呢?
抱歉,我大概生下來就是個怪物吧。而我亦為人之子。
就「這一個兒子」的父母啊,兒子又能有幾個雙親?
我媽經常和我說生第七胎的時候沒做性別鑒定,我是個男孩真是太好了。
每次聽到這種話我是都覺得對不起父母,但是同樣內心也同樣在悲鳴。為什麼之前懷的女生都被墮胎了?為什麼生我之後還有一個男生也因為我被墮胎了?生個弟弟不好嗎?因為怕他和我爭奪家中的財產?我一直在思考,難道這是我的錯嗎?——不,不是,這不是我的錯。墮胎是他們的選擇,生下我也是他們的選擇,而成為mtf只是我的選擇而已。可為什麼,之前對我的關懷無微不至,在我選擇成為mtf後,就好似路邊的螞蟻,肆意蹂躪。因為怕丟面子?因為要傳宗接代?為了這些,所以可以剝奪我一切為人的權利嗎?那人心可真是醜惡。我並沒有對不起他們,對嗎?
ps.我還沒有做變性手術。在後排提醒各位:這個問題很可能是個釣魚的問題
1、在國內的手術需要家人同意,即使去泰國做手術,所付出的時間成本與金錢成本也是很大的。
2、國內手術需要社會性別轉換後才可以進行,去泰國手術就是曼穀雨之類的黑車手術,父母不知道的可能性為零。
3、百度搜索「變性」,在近來的新聞列表裡沒有看見相關新聞
4、問題描述模糊,「前些天」「一個男孩」「斷了關係」這種描述,但是極其容易引起跨性別人士的反感
5、所謂的「斷關係」,如果她的父母想斷,那麼應該才出櫃就斷,而不是大勢已成才「斷絕關係」
綜上,題主可能只是拿一個模糊的問題來釣魚罷了。
接下來論證:做變性手術對得起父母嗎?
以這個問題展開一個辯題:
正方:做變性手術對得起父母
反方:做變性手術對不起父母
正方論據:可以以一個自己順心的面貌,在改善自己抑鬱狀態下好好侍奉父母;
反方論據:按中華傳統道德來看這是有違孝道的,父母生養這麼大,忤逆父母做手術,與父母斷絕關係,不孝不順。
所以,按題主的觀點,變性手術是「有違孝道」的,因為「一個男孩做變性手術與父母斷交」是大不孝。
但是,做手術的mtf,有多少人是在父母完全不知情,甚至斷交的情況下做的?
父母知情且了解,並在SRS手術風險書上簽字的那一刻,「做變性手術」其實是父母同意了的,這時候「做手術」是對得起父母的,因為父母愛自己的孩子,孩子也愛自己的父母,「親所好力為具」總沒錯吧?這時候做手術,並不是不孝的表現。
父母不知情不了解,甚至與父母斷交的情況下做手術,按中國古風這已經被剔除出家譜了
這還有什麼孝與不孝的說法。
以上,期待題主能編輯下原問題,拿出來你看的那個新聞再來RPG吧。
如果你真的看過那個新聞,那麼我也給了你解釋,希望以後對變性人的成見改善一些,論述完畢。
明知孩子深受GD之痛苦卻不讓孩子做變性手術是否對得起孩子呢?
是我想多了,我怎麼可能會有父母的面子重要呢?不過只是一個傳宗接代的工具而已。不管是不是釣魚咱也來答一個吧。
可能會有些偏題,請見諒。所謂「A是否對得起B」這個問題,從完全公平公正的角度來看,指的是「A對於B的作為,與B對於A的作為是否大致對等」。
如果A每次都問B借錢,借完從來不還,那僅論這一件事,A當然對不起B。如果B氣不過,找人把A揍了一頓,那兩者放到一起,就很難說是誰對不起誰了。放到父母與孩子這裡,事情變得有些複雜。
如果父母對孩子不聞不問,甚至連打帶罵,那麼這裡是父母對不起孩子。如果孩子對父母大吵大鬧,或是濫用父母的錢,顯然是孩子對不起父母。以上都是不包含感情的。算上感情以後呢?很可惜,這就沒那麼簡單了。A喜歡B,花了大量錢買禮物送B。B照單全收,然後轉眼找了C同時把A一腳踢開,或許可以說B對不起A。
A喜歡某著名歌手,花了大量錢買機票門票滿世界飛著追星,爭取一切機會與偶像見面。然後偶像結婚了,對象不是A,A茶飯不思日漸消瘦,可是能說某歌手對不起A么?兩種情形很相似。唯一的區別在於,第一種情況下,B有拒絕的權利和能力;第二種情況下,某歌星沒有。放到父母這裡,其實是兩種情形的結合。
很多時候我們可以說,我們不是自願被父母生出來的。但除去某些差勁的父母,雙親對於孩子的關照以及付出,客觀上確實存在。當孩子年幼時,若家庭的氛圍尚可,孩子多半會向父母提出某些要求,且對於父母的應允欣然接受。另一方面,父母對於孩子也有著各種期許,並願意為此犧牲本屬於自己的時間或機遇。這一切的公平之處在於,父母對於自身的「付出」不視作負擔,而收穫感情上的快樂與滿足。孩子對於父母的「期許」也不當成壓力,而是作為前進的動力或方向。若子女的要求超出了父母的承受能力,或是父母的期待超出了子女自身的意願,某種意義上,前面所說的「公平」就被打破了。舉幾個實際的例子。
以下僅考慮描述內的部分,無視其他未提及的周邊情形。一:父母要求孩子好好學習,孩子不聽,還天天花家裡的錢去給某手游課金。顯然孩子對不起父母,因為孩子「提出了要求」,卻沒能「讓父母得到回報」。二:父母要求孩子好好學習,孩子努力了,可惜無果。父母因此大發雷霆。父母沒能對得起孩子,他們的確有著「付出」,但孩子沒有拒絕的權利。三:父母要求孩子學會計,孩子不願意,擅自報了電子工程系。父母仍然為孩子提供學費,但每次提到專業的事情都沒幾句好話。父母給予了「付出」,卻不曾考慮「意願」。孩子提出了「要求」,但沒有達成「期待」。雙方都沒能對得起另一方。令人難過的是,很大一部分糟糕的親子關係,和例子三的情形是類似的。
我不同意的是,即使孩子早早獨立,有很多人仍然以「父母曾付出過多少」為理由,要求孩子做出這樣那樣的回報。不過,如果年少時的確向父母要求了許多,那麼將這些記於心中,在今後逐漸加以償還,也是件值得去做的事情。對於感情足夠好的親子關係,一切都沒必要計算的那麼分明。僅僅是從這段關係中收穫的快樂,就足以彌補大部分的施予。
可是,如果這段本應良好的關係,因為某些事情破裂了呢?有幾個人能夠不把以前的賬目翻出來的?即使能做到,若這段關係仍舊存在,哪怕雙方都已經獨立,又有多少人能夠不認為自己「吃虧」了的?到那時,爭吵,對抗,和「認為誰對不起誰」,也就是難以避免的了。以我個人來看。
若一方仍然依賴於另一方,無論是孩子啃老不去工作,還是父母對孩子過度索取(無論時間或是精力),都是「對不起另一方」的表現。若不存在物質上的依賴,而是觀念上的衝突,問題就回到了之前的例子三。工作的選擇,生活習慣的選擇,結婚對象的選擇,諸如此類。兩方都給予了情感上的「付出」,誰也沒能收穫情感上的「回報」。孩子沒有對得起父母,父母沒有對得起孩子。有些時候,這種關係可以修復。
但當關係無法修復時,將其斷開,避免「雙方互相對不起」,就成了遺憾卻是最好的方式。「沒有關係」,總比「每個人從關係中都只能收穫傷害」,來得要更好。回歸正題。所以呢……
如果生活來源仍然依賴於父母,那麼這樣的選擇,的確是「對不起父母」。否則,如同提問中所述的「斷絕關係」,或許是相當無奈,卻對雙方都好的選擇。可能的話,以天朝的文化背景,我希望每一對曾有著種種衝突的親子,都能夠最終互相諒解,和好如初。
另一些時候,如果完全看不到未來,及時的「止損」……又有何不可。從當事人的角度,應當說的或許只有——
「我會過得好好的,希望你們也好好的過。」
——了吧。
p.s. 當然,我還沒放棄呢。所以仍心懷希望的大家,也要繼續加油喲~嗯喵。嗯...那像新聞上父母要是逼著賣淫不賣是不是也是不孝?
講道理,題主你是不是985211呀?不能辜負了父母的期望呀,一遍遍讓你的父母降低對你的標準,不然不孝呀!是不是在本地上大學呀?父母在,不遠遊,不然很不孝呀!你父母住沒住上三百平的大別墅呀?別人家的孩子剛給他父母買了一棟,你父母沒住上你還不夠孝啊!有孩子嗎?另一半孝順父母嗎?兄弟和睦嗎?道德綁架別人前,先問問自己夠不夠好,不然不要垢病別人。我。。。我覺得挺對不起的(??? ? ???)父母一直想要個孫子,我媽天天看都市愛情劇,為處理婆媳關係做準備。。。可是。。。喔TM找不到女票啊所以把自己變成別人女票行不???
又不啃老把爹當飯吃你還想怎樣。尼瑪勞資要是不變性啃老日子比現在好過多,你們是不是又要大義凜然的出來逼逼跨性別啃老這樣好么。
愛咋咋,反正聖母婊們總能找到點高潮對不起,我愛你們。被壞人控制了,所以要去實施邪惡的性別反向計劃
的確對不起父母。
我活在這個世界上,我的每一次呼吸都會改變大氣的氧含量,也就會影響到其他人呼吸,所以我的每一次呼吸都對不起別人。嗯,所有人。所以我應該去死嗎?可是,這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成立的:每個人的呼吸都對不起其他所有人。所以所有人都該去死嗎?如果只剩下一個人還活著,那麼這又真的是ta所想要的嗎?我當然希望人與人之間沒有矛盾。我希望父母能自然地把我當他們的女兒看待,我希望我能沒有任何心理負擔地愛他們和被他們所愛。
然而這並不可能。人與人之間,即便有再多的善意與理解,孤獨和衝突依舊是常態。理解本身就是跨越迷霧的試探和猜測,而猜錯,或者說,猜得不夠精確,才是普遍的。這不是任何人的錯,而是人之間的個體差異所致。我的存在會讓有些人感到噁心,可是我有資格要求別人不把這些噁心表達出來嗎?如果讓別人壓抑自己的想法,也會讓別人痛苦吧。
這是一個兩難的處境:要麼選擇自己痛苦,要麼讓別人痛苦。依據人與人平等,似乎可以給權利劃分一個邊界,然而到底怎麼劃才稱得上是「平等」呢?我所追求的,又是哪一方面的平等呢?
如果是「平攤痛苦」的話,我怎麼知道別人不是在承擔比我更多的痛苦呢?而且,在不能量化的情況下,什麼叫「均等的痛苦」呢?幸好我是一個自私的人,不太受這種問題的困擾。可能將來會瞞著父母手術吧。這問題換個問法,如果一對父母生了個有先心的孩子,卻拒絕給她治病,你覺得是誰不道德?有些事情打還沒出娘胎就決定了,這真的是從受精卵開始就對不起父母呢。有的選嘛,我也很絕望啊。
芽兒喲,能不能沒事別搓別人痛處。舉報不謝,nmb
emmm。。
反正我個人感覺
很多情況都不知道啊男孩多大?手術的錢哪來的?如果沒過18父母應該有監護權的吧這麼大的手術應該父母簽字同意的吧如果過了
emmm就不是男孩了。不過作為即將踏上和Ta一樣道路的人我個人還是支持Ta的。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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