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占庭的選官制度是怎樣的?
如題
拜占庭(羅馬)的官僚體系和選官制度在幾個不同時間段變化都非常大。
具體來說,我們可以大致分為這麽四個大階段期。
君士坦丁大帝改革-君士坦斯二世簡化行政改革【四-七世紀】
君士坦斯二世-阿萊克修斯一世【七-十二世紀】
獨樹一幟的科穆寧親戚聯合帝國【科朝】
殘破崩壞逐漸趨向封建化的晚期拜占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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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所熟知的一切的【拜占庭官僚】方面問題的源頭,都是始於晚期古典時代的翻天覆地的超級變革,軍區制度與君士坦斯二世的簡化行政改革都是基於原君士坦丁時代的遺產,而科穆寧的的確確是一個全新的{異數},我在這也就簡單寫一些晚期古典拜占庭選官和人才提拔的內容
在晚期古典時代,羅馬官吏選拔的的確確不再是完全依據個人出身,更多的是秉承著「選賢任能和以能取人」的原則
而掌管著全國政府官員升遷的就是所謂的 Magister officiorum 【直譯即辦公總長官,此處我翻譯為國務總理大臣】
而國務總理大臣的任命均有皇帝親自選定,他們中的絕大部分都不是貴族出身,但是所受教育均都優秀【這在後來也逐漸演變成了君士坦丁堡大學幫把持中央政府頂級官僚的情況】
在君士坦丁體制內,羅馬國家的官吏是不分的,官僚圈子自然也有自己的潛規則,那就是出身天子腳下的學府【君士坦丁堡大學】無論是在仕途上還是在人際脈絡和受重視程度都遠超地方學府。
君士坦丁堡大學是整個國家內規模最大、影響最為強的學府,君士坦丁堡大學創辦於425年,是由政府設立的世俗性教育機構,由政府任命教授和支付教師的薪俸。而在當時的羅馬國家裡,同樣也存在著【北大與清華之爭的情形】。沒錯,新羅馬除了一所君士坦丁堡大學外還存在著另一所一直與其競爭的高等學府----新羅馬牧首大學(Patriarchal School),其歷史可追溯到公元5世紀,它主要是一所神學院,但也提供世俗學科。該校起初擁有三名神學教授和一名傑出的修辭學家,三名神學教授分別教授福音、使徒書信和聖詩。
但在帝國其他地方,不論是教會的還是私立的,仍有一些頗為高水平的學校。如埃及的亞歷山大,雖然晚期古典時代亞歷山大作為東地中海智力中心的地位大大下降,但還是依舊保持著相當的繁榮。除了亞歷山大以外,還有大名鼎鼎的貝魯特法學院,其也是查士丁尼的母校,安條克、尼西亞、帕加馬、尼科底米亞、以及色薩洛尼卡也是相當繁榮的地區智力與學術中心。
而在官僚任用上,晚期古典時期羅馬國家大部分官吏來源於四種
1、從地方學術中心以及首都國立大學聘用
2、從底層事物小官吏一步步做起
3、買官【個別時期】以及走關係【一直貫穿全歷史】
4、皇帝欽定【這種情況非常稀少,因為無疑是破壞官僚圈子內部運作規則】
國務總理大臣手下的稽查官的選拔任用也極為重要,他們是皇帝控制並掌握帝國官僚機構的重要助手,也是提拔中央和地方官吏的搖籃。稽查官分成五個等級,分布於帝國中央與地方大區-行政區與行省。按照當時政治規則,稽查官是拒絕顯赫家庭的子嗣出任的,當然也絕不可能徹底排除走後門托關係以及權錢交易,但是稽查官這個群體絕大部分的組成毫無疑問是不那麼顯赫的『寒門』【城市市民/富農及小地主】
國務總理大臣依據他們的業績而非出身進行賞賜和逐級晉陞。榮譽和晉陞的機會都可能賜給業績最好最有才幹的人而非家庭背景。
在此基礎上,許多高級稽查官也逐漸因其工作出色而被推薦成為行政區、省區的重要官員。有時國務總理大臣還將處於上層而極有本領的高階稽查官引薦給皇帝,使他們升任行政區或行省的政務長官。鑒於業績升遷的基本原則,以及這種遴選提拔官吏的方式,使帝國御前會議對手下官員了如指掌。但是,下級官員承高級官員提拔之恩必然與其互相照應,不可避免形成官僚集團,不同的官僚集團因利益糾紛也會展開鬥爭,形成內耗,這對當時的政府將產生一定的消極影響,這是官僚制度不可避免的非理性問題。
羅馬國家的官僚機構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官員都受過良好的訓練,受惠於高標準的普遍教育。全國上到官家下到農村平民都享有受教育的權力【只要付得起錢】。格里高利說過一句話【我們認為任何有理性的人都將承認,教育是我們擁有的最重要的財富】。
在全國的學校里,地方城邦公立學校的教授是由國家或者當地政府支付薪俸,他們主要訓練有能力的行政官員。依照狄奧多西法典規定,高等法學專業學生必須有 5 年以上法學專業學習,全面掌握羅馬民法後,經過嚴格的國家考試,獲得證書,才可以從事法律工作【律師等等】。
貝魯特的法學院是帝國當時聞名的行省教育機構之一,他是律師和官員的主要訓練基地,《查士丁尼法典》也直接欽定其是「法律的搖籃」【畢竟查士丁尼母校】,貝魯特也是三所得到官方認可的法學院之一,另兩個在羅馬和君士坦丁堡。
初級的律師從業者以及市政官員必須學習一門特別的高級法律課程,帝國駐埃及的官員必須去初等學校、拉丁文學校和法律學校學習,並且要成為合格的從法律學校畢業的律師,以勝任自己的工作。御前會議與宮廷大總管的秘書們則要在學校進行「速寫」訓練。
還有一個非常因吹斯聽的事情,在君士坦丁之後的羅馬國家。【公公】也是國家官僚的一份子,這個官僚體系中,公公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但是這裡,公公與普通官吏的差別就顯現出來了。
在基督教化的羅馬國家裡,閹人並不被視作『殘疾人』,而是被認為是【第三性】,在官僚體系內部,有大量針對閹人的官職,比方說宮廷,而這也與羅馬國家的性別分工有關。大總管只能由閹人擔任也不是男性,相對應的,閹人也不能擔任絕大部分的政府官職,但是有一點是一樣的,那就是閹人官僚與男性官僚本身不存在【貴賤區分】官階、俸祿上宮廷大總管是與國務總理大臣平級的甚至高於財政大臣以及大區長官。
由此,可以看出晚期古典時期羅馬國家的官吏選拔機制是相對公平的。在早期拜占庭,官吏選拔的初衷的的確確是秉承著選賢任能、業績第一的原則。
在中國古代,科舉考試是中國古代標準化、普遍化的選拔制度,普通人士和官員自願向官府報名,經過一系列的分級分科考試,按照成績沖中選取人才和授給官職。從社會角度來說,中國古代的科舉考試的確為臣民提供了一個相對更加公平、公正、公開的平台。雖然晚期古典羅馬帝國並沒有形成制度化、標準化的公務員考試選拔機制。但是,以首都君士坦丁堡大學與牧首大學為核心、以地方高等民辦公辦學府為補充,從這些高等教育機構錄取聘用各種不同種類人才與學生來作為帝國中基層不同類別事物的事物官,並以各地事物官的自身業績與才能為核心進行考核與提拔,是相當的有活力與彈性的。
————————————再更新一點
晚期古典時代從國家領取薪資的官吏數量東部約有3.5萬餘名,西部2萬餘名左右。(城市庫里亞議員不算在政府官吏之內)
首都中央政府官僚數量約2500餘名左右,至君士坦斯二世簡化行政改革,東部的官僚數量縮水三分之二以上,首都中央官僚數量從2500餘人減少至600餘人。
臭不要臉的先佔個坑吧,等有時間寫一寫.......
中央的文官系統有一定的選拔制度,對官員的法律和文學素質要求都比較高,一些史料提到一些地方鄉紳把子弟送到君士坦丁堡學法律,謀求一官半職,也經常有平民因為學識被任用的。不過很多官員都是出身顯赫,但至少是受過良好教育的。一個文盲(查士丁一世)能成為將軍,成為皇帝,但當不上文官……
不過地方上從軍區制之後基本是軍政合一(?),估計都是欽定(?)。
科穆寧朝憑印象是感覺中央文官都是被大貴族壟斷了,拼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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