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被合伙人掌控的香港公司,不註銷有沒有問題?

早前跟合伙人開了一家香港公司 (其實還有一家深圳的!),然後現在已經沒有在經營了。

我現在去上班了,也沒有再管了。
這幾天合伙人跟我說要註銷那公司,要不然會很麻煩。

想了解一下會有什麼類型的麻煩?


建議進行改董改股。


香港公司不年審也不註銷會有什麼後果?

1、逾期不年審會產生罰款,而且罰款金額會隨時間越來越多,如果產生罰款以後再申請註銷,需要交齊罰款後才能辦理註銷。

2、產生高額罰款後,可能會收到香港法院傳票,法院會根據《公司法》相關條例起訴公司董事和股東。

3、產生高額罰款後,公司將列入黑名單,將被強制註銷,並凍結銀行賬戶。

4、影響董事和股東信譽,對於以後辦理香港業務或者出境會有影響,比如再次申請開立香港銀行賬戶,不良記錄會影響開戶成功率。

所以,如果香港公司不經營了,最好通過正規渠道進行註銷,如果存在僥倖心理,後期可能會產生不良影響,而且註銷的費用不高,所以也沒有必要去冒風險。


謝邀,涉稅的麻煩。


轉讓的成本低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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