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BT人群和天主教教義是否衝突?
我是LGBT人群的一員,更是天主的信徒,一直很困惑,到底我們的存在是否和天主教教義相抵觸。另外由於我這類人群的特別特殊,我並不是同性戀者,而是GID,所以想知道對於我這樣的孩子,是否能夠接近上帝。謝謝回答,主內平安!
我倒是覺得樓上幾位新教的答案參考意義不大。
……色情產品和同性戀行為,都是嚴重違反貞潔的罪(教理2396)
……同性戀者被召守整潔。籍著……他們可以,也應該,漸次地並決心地,走向基督徒的成全。(教理2359)
(另外我不知道GID是啥,但是如果是以disorder結尾了話,我就不大清楚這玩意的性質了,抱歉。)
至於人群本身是違反聖經/教理/愛啥啥啥的嗎?斷乎不是!確實,同性戀行為是一種罪,但教會是罪人的教會,並沒有什麼人,不能成為教會的成員。嫉妒的人不能成為教會的成為嗎?殺人的人不能成為教會的成員嗎?他們都能,你也能,每個人都能。在基督面前,我不認為有一群人可以因為他們的性向/指責的人數就可以在上帝面前更義一點。想這麼乾的人倒是有,請參約伯記。是否因為神對愛的憐憫就可以繼續進行同性戀行為(我不知道這個名詞指代什麼)?並不。很遺憾,耶穌的話是,「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神是公義的神,嫉邪的神。教會會祝福同性戀者的結合嗎?並不會。教會堅信,婚姻是指一男一女的結合。同時,罪也不是主所喜悅的,教會也不喜悅。那麼,我應該怎麼辦?目前來說,在改變性向(我們並不知道這是否可以改變,但據說有這樣的例子。請千萬不要找民間心理/精神病學家!)前請守獨身。同性戀者應該不應該被按牧?就我個人的觀點來看,完全沒問題。罪是不可以量化的,同性戀行為亦然。在上帝眼前,並沒有誰完全為義,靠自己稱義,抱歉,是找死。因此,如果同性戀者因他們的取向不能被按牧,我也不覺得有任何人有資格被按牧。最後說一句,我認為被召守貞潔是一種福分,我記得保羅說過這話。但是我懶得找了,還有幾天要中考……希望您一切都好,別因為一些……過於極端的意見不開心。DISCLAIM:前新教徒。沒上過神學院,系統神學左眼進右眼出,大腦被藥物弄殘了,使徒信經和主禱文都背不下來,聖經有九本,本本都全新。
————————稍等,如果你變性了話,好像沒有提到這個吧……這種情況建議問專業人士!真的!——————update@6.22http://ai.eecs.umich.edu/people/conway/TS/CatholicTSDecision.html主旨就是「……the document instructs bishops never to alter the sex-listed in parish baptismal records,and says Catholics who have undergone "sex-change" procedures are not eligible to marry, be ordained to the priesthood or enter religious life……」我不大清楚enter religious life是什麼意思,但顯明地,貴教會不支持變性者(我不知道這個稱呼是否政治不正確)結婚或被按牧(你們應該有個專用的詞語)。衝突不衝突 看的不是神祇。而是解釋的人。衝突不衝突也只是時間問題。
循著歷史看過來。宗教的教義變了多少。一代一代的王朝把宗教改造的服服帖帖,一直以來,變的都是人們對教義的解釋。即便這樣,還是有人將其視為真理。那些口口聲聲說是罪的,
說是只關乎淫慾的,整篇整篇散發著酸腐氣味。
有的人以其作為控制的工具,
還有的人仍奢望從中獲得救贖。能救你的只有你自己,而不是什麼所謂的神。我就很好奇這些一口一個上帝的到底有沒有審題。
勸你不信,本來lgbt的枷鎖就夠沉重了(此處指社會歧視),還要加一道心靈枷鎖,何苦呢?砸碎宗教的鎖鏈,你會看到更多。
同性戀,或者雙性戀,或者變性,等等,都是罪,是上帝所憎惡的。索多瑪和俄摩拉的毀滅,就是上帝給世人的警告。
其他的基督徒(包括天主教徒),並不比這些人高明的了哪去,只是所犯的罪不同而已,有說謊的,有動淫念的,等等。如果我們願意悔改,我們的罪就會被上帝赦免,依然能夠見神的面。
今天我們教會的主日講道,來訪的鄭傳道正好講到羅馬書6:15-23:
6: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6: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6:17 感謝 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6:18 你們既從罪里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6: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6:20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6: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6: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里得了釋放,作了 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
上帝喜悅他的孩子,但不喜悅他孩子的罪。這位題主你的問題在聖經里都可以找到答案的,你現在雖然說自己是天主教信徒了,但你的生命通過你的問題可以看出還很幼小,不成熟,所以首先建議你讀經,讀神的話。關於你的問題,你可以在經上看到神是怎麼說的。神很明確的說了這是罪,如果你願意接受他做你生命中的主人的話,你需要認識到這是罪,你需要悔改。因為神說」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唯喜悅他們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神喜悅你的悔改,在悔改中你也能更加看見神是怎樣的恆久忍耐,怎樣先愛了你。最後建議題主跟教會裡的兄弟姐妹溝通,說出心裡話,詢問他們的建議,如果覺得不好意思那就單獨跟一兩個弟兄姊妹說就可以啦~
不要聽這些人亂講……找神父溝通
聖經舊約《傳道書》
31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 32 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 33 殺戮有時、醫治有時.拆毀有時、建造有時. 34 哭有時、笑有時.哀慟有時、跳舞有時. 35 拋擲石頭有時、堆聚石頭有時.懷抱有時、不懷抱有時.36 尋找有時、失落有時.保守有時、捨棄有時.
37 撕裂有時、縫補有時.靜默有時、言語有時. 38 喜愛有時、恨惡有時.爭戰有時、和好有時。 39 這樣看來、作事的人在他的勞碌上有甚麼益處呢。 310 我見 神叫世人勞苦、使他們在其中受經練。 311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 312 我知道世人、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 313 並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 神的恩賜。 314 我知道 神一切所作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 神這樣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 315 現今的事早先就有了.將來的事早已也有了.並且 神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我們所經歷的一切,都是我們那永恆的天父阿羅訶所安排的,無論我們的經歷是多渺小,多偉大,多卑微,或是多絢爛,在天父面前,都是不增不減的。
我有自己的坎坷,有自己的歡喜悲傷,也有我的定時。但這些,放在上帝的框架下,真的什麼都不算。上帝創造天地,亘古長存,他看著天地的成形,也看著我的列祖列宗的一代代的過去,將來我走之後,還要看著後世把我做過的,祖宗們做過的,重新再做一遍。人生有的時候很輝煌,很耀人,但那是因為在那個時間、那個地點,那個生命個體折射了一些上帝的榮光。他很幸運,在那個時間、那個地點、上帝選擇了他去折射自己的光芒。但生命總歸要回歸自己,時候到了,就要暗淡,熄滅,或者慘淡支撐,苦苦煎熬,這不是不幸,這是生命的本來面目,是一種回歸,人所做的,其實無所增添、無所減少,恰如那忙碌的螞蟻 。人生就是上帝規劃好的一部書,一頁一頁的慢慢的翻著,一章一章的慢慢的讀著。總會是按照上帝命定的計划去慢慢展開。有歡笑,有眼淚,這很正常。所以呢,可愛的小姐姐,天父已經將永遠安放在了我們的心中,既然我們被安排了這種身份,又受主感召,信仰發輝。難道這不是天父所安排的?首先,要接納自己,無論自己好壞善惡,傾聽自己的內心,天父所交代,所安排的,讓更多姐妹得到天父的榮光。一切榮耀皆歸於主,願主的光輝恩澤每個LGBT。當前教廷的意思是不歧視這類人群或信徒,但不承認他們之間的婚姻。
同性戀是基督教中最大最為排斥的罪惡之一,一提到罪惡之城,就首推同性戀之風盛行的索多瑪。希望你能想的開得到心靈上的自由,把束縛自己的東西統統甩掉。你沒有錯,更沒有罪,性向是天生的改變不了的,並不病態,接受自己自信活著,拿你的個性來無端指責你的人才是罪惡
從教義來看,衝突是肯定的但是每個人都有認識天主的權利,教會也從來不會放棄每個人
搞基下地獄——天主教徒留
很簡單:
教義錯了- 上帝不可能錯 - 錯的只能是人 - 你們的教會錯了 - 使勁改你們的教會或者換一個。
你錯了 - 那就使勁改自己。
至於到底誰錯了,這個答案只有你自己能回答。
如果你認為神是慈悲博愛公平正義的,那麼答案不言而喻。
如果你抱著那本把神描繪成暴君的經書不放,那麼答案也不言而喻。
後者叫因信稱義-但凡此類教會現在都在式微,有的人認為這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但是換個角度來講 - 神一直是全知全能的,你憑什麼認為他會不喜歡這個世界?
現代社會-正是他按照喜歡的樣子造出來的。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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