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來了》這個故事,你讀到了什麼?
烽火戲諸侯?
謝謝邀請!
我想,我讀到了一句話:
不要讓那些幫助過你的人,有任何拒絕救你的理由。
想想,這個故事其實滿悲哀的,甚至可以說是血腥。在伊索寓言的原版里,那個孩子只叫了一次狼來了,就被所有人拋棄了。下一次狼真的來了時,沒有人在乎他了。
但是,拋開故事想想,這些農民聽不到狼吃點羊時羊發出的慘叫嗎?他們聽不到狼吃掉人時人發出的慘叫嗎?
他們聽到了孩子喊的狼來了,清清楚楚,自然聽得到狼的吼叫,羊和人臨死的慘叫。但他們後面怎麼說的?
我們以為那個孩子又在耍我們。
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在那個時刻,每個農民耳邊都傳來慘叫,他們一邊種地,心裡一邊想著:這次真來了,算了我還是不去救了,那個小畜生上次騙了我這次吃到苦頭了吧!反正叫的這麼慘總有別人會去的……
於是,每一個上次伸出援手的人,都沒有去,雖然他們知道,狼真的來了,但是因為上次被騙,他們給自己找了一個完美的躲避危險和責任的借口,哪怕他們心知肚明狼真的來了。
其實說白了,他們就是希望看到孩子倒霉,甚至死。
平時,迫於責任,職務,良心,人們會伸出援手幫助別人,但伸出手的同時,也伴隨著一系列條件:被救助的對象一定要懂得感恩,一定不能濫用救助,一定不能說出傷害救助者玻璃心的話,做出傷害救助者玻璃心的事,如果上述任何一條違反,被救助者就自求多福吧。
記得以前看過一個新聞,一個生重病的孩子,用捐款買了個蘋果手機,結果被曝光,罵的狗血淋頭。很多人捐了錢以後,就容不得被捐錢的人過得好,一定要生活在平均水準以下很多,才證明錢捐的對,捐的值。
生活中這樣的例子就更多了,被幫助的人只要疏忽一點,都會被記在心上,如同狼來了的孩子一樣,失去下次被救助的機會。
哪怕真的需要救助。
記住,受到幫助,永遠自省,不要讓那些幫你的人,在你身上看到一點點狼來了的信號,不要失去被再次救援的機會。
而我想強調,這一切,無關任何道德的爭論,只是一個被救助者本來就應當承擔的義務。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更沒有白拿的錢。從前,有個放羊娃,每天都去山上放羊。
一天,他突然向著山下正在種田的農夫們大聲喊:「狼來了!狼來了!救命啊!」農夫們聽到喊聲急忙拿著鋤頭和鐮刀往山上跑,農夫們氣喘吁吁地趕到山上一看,連狼的影子也沒有!
放羊娃說:「雖然沒有狼,但是狼是存在的,有一天狼也會真的到來,讓我這樣的一個小孩子在荒郊野外放羊,本身就是一件危險的事,如果今天我被狼吃了,一個家庭就破碎了,明天還會有另一個小孩繼續放羊,繼續被吃,我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如果這個問題不從根源上解決,那麼就永遠都是個麻煩。我希望你們能意識到村莊里的平穩生活是真的,但危機也是真的,然後防範於未然。」農夫們覺得他說得很有道理,有些恐慌,齊齊望向了村長,村長面紅耳赤地說:「胡說!這個世界哪有狼?你見過狼嗎?誰見過狼?你這是在造謠!」說完,就帶著一頭霧水的農夫們下山了。
第二天,放羊娃又開始拚命地向農夫們喊:「狼來了!狼來了!快救命呀!狼真的來了!」 農夫們聽到放羊娃的喊聲,又要衝上來幫他打狼,村長攔住了他們說:「大家不要慌,不要輕信一個小孩子說的話,他懂什麼?我當村長這麼多年了,我說話是有權威的,你們還不信我嗎?希望大家能放下手中的工具,回去繼續工作,關於狼的事,我會緊密調查的。」結果那天放羊娃滿身是傷的回來了,他下山四處和別人說:「你看,村長是錯的,我真的見到了狼了,狼也傷害到了我的羊,還差點傷害到了我,求求大家幫幫我!」這件事情,迅速在村莊中擴散開來,每個人都意識到了危險,無心勞作,整個村莊陷入了一片恐慌之中。
於是村長站了出來,先關押了放羊娃,然後警告大家不許談論這件事,安心工作,狼的問題他自有安排。有農夫站出來大聲質問:「你的辦法是什麼?能否告知我們?不然我們是沒有辦法安心工作的!」這時人群一片附和聲,村長說辦法我會在日後公布的,請你不要著急。第二天,那個農夫也不見了,村長裝作什麼也發生的宣布了解決辦法:
「為了加強村莊的安全穩定和諧,以後放羊娃這個職位,必須經過我的審核才能出村上崗,不具備資格私自上山放羊的,一律嚴懲。放羊回來在村莊宣揚負面言論的,一律嚴懲。放羊娃從今天開始進行全面整改,務必為廣大村民們營造一個更加安全的村莊。「
從此,村裡多了一項不成文的規定,只有啞巴才可以當放羊娃,雖然這些放羊娃總會莫名其妙的消失。但村民們再也沒有聽到過狼來了的聲音,大家相信了這個世界上沒有狼,村莊又回到了平靜的生活里。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狼是不存在的
Bayes 公式
我們再來看一個用貝葉斯推理分析伊索寓言「孩子與狼」的例子。
伊索寓言「孩子與狼」講的是一個小孩每天到山上放羊,山裡有狼出沒。第一天,他在山上喊:「狼來了!狼來了!」,山下的村民聞聲便去打狼,可到山上發現狼沒有來。第二天仍是如此。第三天狼真的來了,可無論小孩怎麼喊叫,也沒有人來救他,因為前二次他說了謊,人們不再相信他了。現在用貝葉斯推理來分析此寓言中村民對這個小孩的可信程度是如何下降的。
我們用E表示「小孩說謊 用H表示「小孩可信」。不妨設村民過去對這個小孩的印象為P(H)=0.8,則P("H)=0.2
我們現在用貝葉斯推理來推斷P(H/E),也即這個小孩說了一次謊後,村民對他可信程度的改變。
在貝葉斯推斷中我們要用到概率P(E/H)和P(E/"H),前者為可信的孩子說謊的可能性,後者為不可信的孩子說謊的可能性。在此不妨設P(E/H)=0.1,P(E/"H)=0.5
第一次村民上山打狼,發現狼沒有來,即小孩說了謊。村民根據這個信息,對這個小孩的可信程度改變為P(H/E)=0.8x0.1/((0.8x0.1)+(O.2x0.5))=0.444這表明村民上了一次當後,對這個小孩的可信程度由原來的O.8下降到了O.444。
在此基礎上,我們再一次用貝葉斯推理來推斷P(H/E),也即這個小孩第二次說謊後,村民對他的可信程度改變為P(H/E)=0.444x0.1/((0.444x0.1)+(O.556x0.5))=0.138這表明村民們經過兩次上當,對這個小孩的可信程度已經從O.8下降到了0.138,如此低的可信度,村民聽到第三次呼叫時怎麼再會上山打狼呢?[1]
幾乎每個人小時候都讀過一則寓言故事:《狼來了》,這幾乎成了學校老師用來教育小朋友不能撒謊戲弄別人這個道理的標配故事。這個故事很有力,比較見效,因為它有個很血腥殘酷的結局,小朋友為自己愚弄他人,和撒謊行為付出代價—生命可仔細想想這個故事的價值觀,它的確在教導我們-撒謊,騙人不對,不好。可是為什麼不好呢?因為這樣的行為導致的結果是大家都不相信我,大家關鍵時刻不幫我了,我的需求得不到滿足了,很現實,但很片面,甚至有點「考慮到自身利益而規範行為」的嫌疑……好好考慮一下,為什麼我們不應該玩弄人,不應該撒謊,是因為自己的行為會給別人帶來傷害,重則是心靈上的,輕則是身體上添了麻煩。可是《狼來了》這個故事的結局沒有停在小朋友的行為讓大人很麻煩,一定程度上傷害了別人,反而結束在「這種行為給別人帶來了麻煩,可最重要的是他們嫌麻煩不相信我讓我很慘」如果大人們依然善良地選擇了信任,那這個孩子是不是會永遠把玩弄別人當成一種樂趣呢,他們難道不會想,這事兒對我沒威脅,我何樂不為呢?小孩子永遠不會對看到大人們因為自己的行為很辛苦感到愧疚,他們只會在自己的行為讓自己倒霉的時候後悔。
我偽裝成騙子,人們就說我是個騙子。我充闊,人人以為我是闊佬。我故作冷淡,人人說我是個無情的傢伙。然而,當我真的痛苦萬分,不由得呻吟時,人人卻認為我在無病呻吟。——太宰治《斜陽》
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最重要的還是不要去戲耍別人。
————————————————讓一下———
1、生活中,不要想著一味利(享)用他人幫(li)助(yi),在用過之後,要跟存取錢一樣,取了之後,還要存一些進去(即幫助他人,做一些利於他人的事情),這樣才能友(li)誼(yi)共存。
後面有人看了,繼續更。政治敏感
狼來了結尾有的是孩子也被吃掉了,有的是只有羊被吃掉了。可見故事重點並非小孩是否以生命代價埋單,而是想說明一個道理:惡意愚弄/消耗他人的信任會導致他人的遠離。樓上有說第三次時村民明確知道小孩和娃在被咬,也可以不去救。我覺得故事本身,村民是聽不到狼咬人咬羊的聲音的,否則前兩次在聽不到狼咬聲的情況下也就不會去了。這並不是原故事的本意,當然可以作為一個擴展版本來講述另一個道理。
下面就站在被欺騙者的角度來看這個故事。故事中村民是被愚弄兩次之後徹底不再信任小孩,這說明信任被消耗的程度問題,在強烈的惡意消耗下,可能一次就徹底不再信任;在溫和的情況下可能要多次才會兩邊到質變。被同一個陌生騙子騙多次的人,大家應該不會再有褒義的評價。個體被騙多少次才會幡然醒悟?顯然是一次就好,這是學會自我保護並且同時懲處不法者/不道德者(報警)的重要過程。而對於熟人,已有的感情/交情會有沉沒成本的問題,即使信任被重創也會有可能原諒甚至原諒數次(有感情潔癖的人除外),比如對象出軌/頻繁出軌。
我們知道很多純粹而美好的東西一旦打破再復原就要付出當初所得N倍的代價,比如:存在過欺騙的情侶信任還能修復嗎?。放羊娃看到趕來的村民們臉上驚慌而又疑惑的表情,樂開了懷,但以小孩的能力再無力挽回村民的信任,即使只有一次愚弄。事實上這與法律罪罰相當的理念似乎是不同的,究其原因,弄壞了的東西陪個新的也就是了,說不定對方還很開心,而破壞了的信任/感情沒有可替換的東西存在,唯有點滴修補。在不分不離的情況下,若是未能極力及時修復,那麼感情上的支離破碎也只能維繫貌合神離的家庭,出軌方即使有意悔過也只能在被埋怨中生活,與當初出軌時的快樂相比,代價那是相當大的,還不一定能修復好。因為主動權在對方手上,即使做的補償再多,對方也仍可能難以釋懷,這符合當前最相對靠譜的科學道理「已經發生了的是不會再改變的」。有一種和好的方式叫「不計前嫌」大概是雙方均有同等過錯的基礎上實現的,雙方達到心理平衡,當然也可能就此別過,一刀兩斷。總之,對於純粹美好的事物要極力去維護而不是相反。
題外話,村民前兩次去救娃本身是非常值得讚揚的,冒著人身安全來幫助他人是無私的。有人把摩村民動機歸入團結下的個體利益最大化,但我覺得與其拐彎抹角的把英勇抹黑為自私,倒不如坦坦蕩蕩的承認村民本能的反應。誠然社會活動大都是利益交換,沒有真正免費的,但我個人認為「將心比心」雖然也是互動,但它並不是以利益交換為目的。「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要求個體要提高自身修為,要提高修為可不是一個人在那瞎琢磨,而是個體與萬事萬物互動中明善惡知事理行大義,做個好人。
小男孩堅持不懈做了一件事,最終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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