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人聽歌基本上都不願意再買CD了,音樂人還能活下去嗎?
以前在做學生的時候很窮、但都會從生活費為喜歡歌手的專輯買單,至今我的CD架(很遙遠的東西有木有)還放著很多歌手和偶像的CD。現在已經工作了,其實從消費能力上應該說提升了許多——但回頭看近幾年幾乎沒有購買過一次真正的實體專輯,除了去看過兩次演唱會外,音樂對於我好像成為了0成本的服務。
本人經常買書、幾乎每周都去電影院看電影,玩手游也願意為喜歡的服務或道具而付費,但音樂對於我來說好像成為了一件不花錢的事,這種感覺有點怪。我也有點好奇,大牌偶像還能從演唱會、商演中賺錢,許多咖位不是那麼大的人還能活嗎?
謝邀
寫答案先說一個例子吧,大概是一個月還是兩個月前,我在知乎微信群里分享了一首重編,結果得到了一些朋友的讚許(比如有知乎上的 @式微@莫菇 等朋友),本來我的目的只是想分享給大家聽,但當下莫菇親就給我發了個微信紅包,說好聽。包括後來發原創也有朋友賞臉打賞,說實話我還蠻受寵若驚的,覺得受之有愧。不過心裡當然是開心了,說明得到了肯定,也是一種勉勵。
從這個例子可以側面印證一件事情:
並不是所有人都不願意為音樂付費,但是前提,你必須要有說服他們的作品以及打動他們的理由為音樂花錢是從互聯網普及後開始斷層的,早期國內都流行於磁帶、CD等傳統實體方式購買音樂,並且多數人習慣認為這種方式是正常且合理的。但由於網路與免費盜版的盛行,從某種程度上已經讓用戶們潛意識的有了「聽歌不需要付費」的觀念。然而像國外的iTunes(Music)Store在國內互聯網起步階段,就已經形成比較良性且完善的在線音樂付費模式。然而iTunes音樂商店已售出了10億多首歌曲,這樣的體量與數字音樂市場,簡直是傳統實體CD不敢想像的。
而且國外在音樂消費形式上真心領先國內很多,不論是模式上還是理念上,都是存在創新與多樣的。這樣不僅給了上游更多的選擇方式,也更了用戶更多的購買選擇。最典型的就是單曲銷售、包月收聽、播放頻次展現(廣告)、音樂周邊等其他你意想不到的商業合作模式。
反觀國內,國內的朋友受到互聯網以及消費習慣的轉變後,已經淡化了購買音樂的消費意識。你說網路對實體書籍有衝擊嗎?肯定有,衝擊也不小呢,網上的PDF、TXT泛濫,實體書能奈我何?而且有人認為音樂是應該甚至是必須免費的。甚至還有這樣的人,他認為:「我能聽你的歌已經是很給你面子了,你還敢收費?」爛歌我們就不說,如果是一首佳作還得到這樣的評價,真的很寒心。
如今音樂人的工作分工越來越清晰,幕後的在老老實實地做幕後,幕前的在乖乖地跑宣傳。尤其是受到綜藝娛樂化的影響,對於較為知名歌手或音樂人出身的歌手來說,收入方式已經呈現出許多變化,比如題主提到的「商演」、「通告」、「廣告」等,他們是滋潤了,但地下音樂人怎麼辦?
其實地下音樂人,尤其是條件並不好的地下獨立音樂人,很辛苦,真的很辛苦。你要知道如果你寫了一首甚至多首公認不錯的作品,但卻在影響力與傳播度上比不過某些網路神曲,這多麼的可悲。
每次不論是小到酒吧還是大到音樂節,都會看到一些為了推廣宣傳自己作品的獨立音樂人從早忙到晚,一邊要宣傳演唱一邊還要搬設備器材,即使是這樣,他們仍然在音樂里是得不到可觀收入的。
這也是為什麼有時候自己在民間遇到一些質量挺好的音樂人,我說你為什麼不去寫歌?他說寫了沒人聽,他們都聽明星的,我又不帥,還不如閑了幫人寫寫歌編編曲,還能賺點錢增加些收入。也是從那開始,我才知道,網路上,甚至是現實里,有些歌曲里的「詞曲」並不一定就是專輯上標註的那些人,很可能就是找來的托兒,然後署上了自己的名字去混名混利,你們說原作者多可憐?所以我始終認為如果沒有一個完善且正確的音樂消費觀,並且慫恿提倡好音樂要免費,甚至有人灌輸音樂理應免費的概念,那麼對於數字音樂行業來說,是沉重的,是非常不利的。你想啊,那幫寫歌都他喵快餓死了,你還讓他們寫歌,這不是逗嗎?地鐵天橋的街頭藝人翻唱一首歌,還有幾十塊的收入呢。為什麼原創者卻遭受這般待遇?用理性的邏輯去想想,其實是很沒道理很不公平的。
那麼這些「苦逼」的音樂人還能活下去嗎?
我認為能活下去,但活的怎麼樣,也分三六九等,吃饅頭就鹹菜也是活,吃海鮮泡溫泉也是活。然而你能看到的一些還能有滋有味做自己音樂的人,要麼是條件優越,要麼是自己本來就有工作,不用再為生活發愁。
所以做音樂不僅需要思想上的基礎,也需要經濟上的後盾,否則什麼也做不好,我是認真的。
對於題主說的傳統音樂銷售模式,個人有以下觀點:- 好的音樂應該值得分享,更應該培養更多人正確的音樂消費觀,讓更多人通過行動去支持優秀的原創音樂,鼓勵原創音樂,讓他們了解到購買音樂與購買書籍一樣的理所當然且沒有爭議;
- 不論是行業上游還是下游,都應該通力合作努力挖掘更多的音樂曝光渠道,建立更加優質的音樂分類篩選機制,讓更好的原創音樂可以被展現、試聽、分享與傳播,從而實現良性生態;
- 數字音樂時代我們擁有了更多樣的消費方式,不論是哪一種方式,都應當設定的更合理且人性化,讓不同消費水平的朋友都可以通過他們自己的方式去支持音樂,消費音樂,促進發展。
對於國內原創音樂的未來我個人持樂觀的態度,而在此之前需要先讓市場有規範可循。早期有豆瓣的文藝小眾發展路線,後有5sing在嘗試音樂眾籌,而現在巨頭們也在接力出招,比如騰訊、百度、網易、蝦米等,他們都是看重了國內音樂市場的潛力,投資於未來,投資於國內原創音樂乃至全球化數字音樂的未來。
5sing和豆瓣就不提了,這個大家都比較清楚。就拿給周董做數字音樂專輯的QQ音樂來說吧,QQ音樂對於規範輸出數字音樂市場靈感的方式,就是直推更符合互聯網用戶習慣的數字專輯,並通過騰訊的的大平台優勢進行傳播,最終形成一個歌手、唱片公司與平台本身都能互利共生的商業模式。
需要明確的是,QQ音樂的數字專輯模式對傳統唱片模式雖然是繼承和顛覆,但需要依靠付費支持是一樣的,這是產業需求;說到刺激用戶,那刺激點主要來自於兩面:一面是產業必須建立付費模式,這是硬需求;而對於用戶而言,更好的服務體驗,更多的增值內容,更便利的平台和終端是對他們的吸引。
從數據上來看,QQ音樂的數字專輯目前已破百萬張,除了粉絲經濟之外,搶先發售、專輯獨家ID、歌手私房內容、演唱會門票發售等比實體專輯更多元的玩法也的確在為歌迷提供更好的體驗,也便於「音樂有價」的音樂消費方式與消費觀念變得更貫徹人心。而且目前也有類似巨頭平台在跟進效仿,也從側面印證了該模式的可行性。
就目前而言,國內巨頭的音樂人計劃都還在初步階段,最近對百度、QQ、網易等都巨頭的音樂扶持策略有一些了解,相信未來不論是大牌音樂人,還是民間地下獨立音樂人,都可以通過這類模式找出可以為自己多元獲利、共贏共生的健康行業氛圍,而這也是我目前敢這麼樂觀的底氣。
我期望每個在用心做好音樂的音樂人,都可以通過「音樂」來體面的維持生計,讓自己服務於音樂,讓音樂服務於大眾,讓那份應得的讚許也好,打賞的小紅包也罷,都能成為理所應當的存在。靠能力吃飯,沒有什麼可丟人的。反而有人認為能力應該無限無償地供應並伺候他們,這才是悲哀。音樂人產出的是音樂作品,不是CD;
消費者希望獲得的是音樂作品,不是CD。CD只是一種音頻載體,而CD這種載體的局限性決定了其必定會被其他載體取代。網路下載並不完全意味著免費,也不完全意味著侵權。像APPLE的iTunes,由音樂人定價在線銷售,就是一種保護知識產權的嘗試;又例如網易雲音樂會根據版權方要求,下架侵權音樂的行為,都是音樂在線平台與音樂人共建保護知識產權氛圍的很好嘗試。CD這種載體,越來越成為情懷需求而不是剛性需求(例如黑膠)這是好事情。
歌手或音樂人如果現在還靠CD銷量賺版權費過日子的話,早餓死了。他們有各種生存的方法,例如商演、代言、走show、演唱會等各種賺錢的方法。CD這種載體的衰亡和電子專輯的興起對於音樂界是好事情。
回到20年前,音樂人要成名實在是太難了。像王菲、張靚穎、宋冬野這類型在酒吧或者迷你show唱了N年才被發掘,然後才紅起來的例子不勝枚舉。當然更多的是紅不起來的。20年前要出一張唱片,門檻實在太高了,歌手需要被「賞識」,然後找到投資方,投資方要願意捧你,幫你打造形象,錄音、製作、灌錄、發行、造勢活動等等。最終能不能紅還是靠運氣。
現在不一樣了,如果你足夠有才,足夠有賣點,音樂人完全可以繞過這一些,直接與消費者接觸。龐麥郎、張全蛋、王麟、筷子兄弟、Robynn Kendy這些,都是得益於新的音樂製作模式才能有自己一片天地,換做20年前,他們能不能被」星探「發現都難說。而現在,你只需要把你在宿舍錄的音樂發到網上去就行了,很有可能一夜爆火。
所以,音樂人活不活得下去這個問題,現在看來,跟CD沒啥大的關係。
謝邀,CD一直以來,都是作為媒介的身份存在的,互聯網替代CD就像CD替代黑膠唱片一樣,是一個歷史發展的正常走向,從CD時代,黑膠唱片開始漲價並成為收藏品一樣,未來CD依然會以一種收藏品的形式存在於這個世界,而且當人們的收聽水平越來越高的時候,收藏品市場也會還不錯吧。
對於大咖來說,互聯網收取版權費和通過CD銷量收取版權費的結果是一樣的,所以不存在生存問題。對於小咖來說,隨著版權市場的健全(不一定對最終用戶收費,但做音樂服務的公司是必須要繳納版權費的),也越來越能獲取相應的收益。實際上,互聯網對於藝人來說是更好的,因為監管會比唱片銷售更簡單。對於地下音樂來說,互聯網根本不會太衝擊他們的CD銷量,且由於CD價格的上漲,他們的生存還是一樣維持。最後,版權環境會越來越好的。市場不景氣,沒人買CD,為什麼歌手還不乏出專輯的呢?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我覺得現在開演唱會的歌手越來越多,巡演的場次也是越來越多。以前,出專輯的投資在於收歌,編曲,錄歌,宣傳等等,
做出一張質量比較高的專輯,然後宣傳,歌手打榜,賣CD,CD賣不出去,唱片公司就要重新考慮一下這個歌手的定位和下一張專輯的投資力度了。現在,出專輯本身就是一個投資,做出一張專輯,宣傳照做,打榜照打,削減腦袋去各大頒獎禮,為的是證明這個歌手還在唱歌。
利用專輯作為一個歌手商演的投資,我認為是目前一個比較流行的做法。現在歌手商演價格真真的是不便宜,據聞《我是歌手3》總決賽陳奕迅出場費300萬,商演價格張靚穎是100萬,曹格似乎是30-50萬,Alin40萬左右,這是印象中的。陳奕迅的Eason`s Life和Eason`s Another life場場爆滿,他巡演了一年多了吧,這個收入想想都可怕。
當然,最近這一段時間對於版權的問題是越來越重視,付費聽歌也慢慢被越來越多人接受,你不能要馬跑,還不給馬吃草。歌手只有解決了自己的溫飽,才會去想著「藝術追求」這件事,飯都吃不上了,還在說「藝術」,別扯淡了。看看《阿密特2》,這就是吃飽了才能談的藝術追求。不邀自來
我在為什麼長大後很少聽新歌,而聽的都是以前聽過的的老歌? - 知乎用戶的回答中有相關回答
粘過來一部分跟本題有關的音樂產業越來越差了
有本書叫《聲音的再現》 有興趣的知友可以去看看 上面說到 從聲音可以記錄開始(斯科特發明聲波振計器以及愛迪生的留聲機) 音樂產業已經開始逐步走下坡路了(儘管這些發明家的初衷並不是為了音樂)試想 如果聲音無法記錄 那它只能是「唯一」的 對於音樂來說 想欣賞就只能去現場
從早期的膠片、磁帶到數字時代的光碟、各種格式的音樂文件(mp3、wma、wav等等)確實對音樂產業逐步產生了巨大的衝擊載體越來越小 播放器越來越方便加之網路的來臨(主要是國內) 想聽什麼都能下載 連盜版音樂產業都沖刷了常見mp3 128k來說 一首歌大概也就是3-5m一個256m的MP3播放器能存儲多少首歌你們自己去算好了想想以前(不用多 只退回到90-00年)一盒磁帶正版都是10塊 國外引進的15 CD就更貴 單碟60 雙碟120(西單圖書大廈價格為例)打折和盜版就不說了
那時候買來的磁帶、CD都是可勁兒的聽 來回的借現在呢?手機、MP3等播放設備動輒多少G容量 能存多少mp3?又有誰能完完整整一首首聽完?我覺得其實就是「物以稀為貴」 多了自然不值錢 也不會去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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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音樂人 私以為 音樂人分為樂手 歌手 製作人以及所有電腦音樂相關工作的人(比如錄音 混音 編曲 音效)拋開非專業人員說大體分為演奏(演唱)和錄音兩種前者靠演出就可以活的很好 這類的區別無非是演出費的高低和名氣大小(當然這兩樣是相輔相成的) 只要他們願意 還可以有副業——即教課 這也是一部分收入來源 當他們退居二線或者「退休」之後 一樣可以靠教課來維持 (比如郎朗)
錄音也可以算是「棚蟲」的一種 在錄音這個圈子內比較有名氣 有人品 有技術 然後活兒就會很多 他們的收入是按首走 多少錢錄一首 (比如李延亮 黑鴨子)
綜上 不論是樂手 還是歌手 他們都是這種路線來發展 當然 也有雙向同時發展的
製作人相當於電影行業的製片人 大家自行腦補
電腦音樂相關的比較雜 以前的模擬時代 錄音師 混音師 作曲 編曲 音效師這些職業都很神聖和偉大 擺譜拿架子的大有人在 進入到現在的數字時代後 這些人基本就跟搬磚工 碼農沒什麼區別了 在客戶眼裡就一臭「幹活兒」的 名氣大的還好 備受尊重 左一個老師右一個老師的叫你 沒名氣的那就當孫子吧 誰讓你喜歡這行呢?
還有就是 數字時代 錄音 混音 編曲 音效這些工作 分化不那麼明細了 可以說不會編曲的混音不是好錄音 不會錄音的混音不是好編曲 不會音效的錄音不是好編曲也混不了音。。。。。還可以調整出好多種作曲相對好一些 但也只是好一些 有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聽什麼歌的時候突然覺得好熟悉 似曾相識 或者跟某某歌很像?有就對了 因為很多所謂的作曲者都是聽著別人的歌就開始寫自己的歌了 不信?我就見過某作曲者寫一首作品的時候 磕著瓜子兒狂聽鳳凰傳奇 為什麼是鳳凰傳奇?因為客戶要求是類似鳳凰傳奇的什麼什麼歌 他也沒轍
再差一些的 不想轉行 那就帶學生唄 再差的也只能轉行了
國內玩兒樂隊的音樂人不能歸類在這裡
因為他們分兩種 一種是真正熱愛音樂的 有錢沒錢也必須堅持自己音樂路 做自己的音樂作品另一種是生活所迫 所以拿先保證有份基本收入的工作 然後再來談理想以上
---------------------------------------------------------補充一點 國外對文化產品的保護做的到位 國內很差 所以國內的網路資源很豐富即便是網路 在國外也需要消費才行 國內免費下載和試聽最後就是民眾意識了 國外有文化消費意識 國內卻很差某些方面而言 也是「免費下載」把百姓慣壞了謝邀能活,巡演就是一個,不過其實也掙不多。「我拍廣告、拍電影、出寫真、出書、做潮牌、做餐飲、炒股、走穴,但我知道我是好音樂人。」——馬雲就現在這種市場風氣下還在好好做音樂的音樂人,真的只能靠內心強大的信仰在支撐了。
1、不論再不景氣,音樂還是需要有人做的
明星不靠賣專輯掙錢,靠商演掙錢幾乎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識了。明星現在拚命上各種綜藝真人秀,看看現在,連周杰倫如今都要當評委上綜藝,這個時代有時候想想有時確實令人很絕望。
但是不論在不景氣,新歌還是要做的,就算不掙錢,歌手還是要每年發一張新的作品,就像印新的名片一樣。所以音樂人還是能做的,只是能靠此完全為生確實比較難,國內的大活基本就被幾個業界大咖壟斷完了,也就是那句話,資源、財富、百分之九十的活兒集中在少數人手裡2、CD的不景氣、消亡只是一種媒介的消亡,但是音樂是任何時代都需要的,不會消亡
就和以前磁帶被CD取代一樣,如今CD受到網路的衝擊,只代表唱片界的衰亡,但是音樂不會消亡,它以後只是換了一種媒介傳播但是音樂依然需要原創,需要有人來做,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音樂人還是能存活下去的只是時代提高了它的門檻,還有就是真的掙得沒以前那麼多了你以為各大音樂軟體播放歌手的歌曲是免費播的嗎?他們是要向歌曲的版權方支付版權費的好嗎?例如QQ音樂花好幾億獨家買斷周杰倫的數字音樂版權。
謝瑤!
現在的CD反倒是比原來貴一些了,因為大家都知道賣不出去,所以做量都很小了,而且做的一般都比較精緻,收藏和情懷的因素更多一些。
國外的話,因為獨立音樂的盛行及iTunes付費模式的普及,音樂人依然可以通過販售曲子來謀生,比如一首曲子0.99刀或者1.99刀這樣子,不過是從原來整張CD的「批發模式」變成了現在一首一首賣這樣的「零售模式」。
而且除了販售曲子,通過各種媒體與平台的點擊量獲取利潤也是可行的,比如YouTube做的就比較好,如果是原創音樂的話,提供版權證明就可以通過點擊量來獲得一定的提成。而且版權保護做的十分優秀,其他人如果上傳你的音樂進行盈利,是有可能會收到YouTube發過來的律師函的。
國內的付費音樂其實也是初有雛形了,比如百度音樂人、微博音樂人、蝦米音樂人之類的。然而,國內的版權保護卻嚴重跟不上,比如百度一方面推著自己的百度音樂人,一方面度盤和百度mp3又收錄著這些音樂人的曲目供大家免費下載。再者,大家多年來已經養成了免費聽音樂、免費玩遊戲、免費看電影的習慣,如果全面普及收費下載,大家應該也會比較抵觸。
不過題主也不必太擔心段位和名聲不足的音樂人的生計問題。國內許多三四五線歌手、甚至一些樂手和製作人也都是有其他職業的。而且比較反直覺的是,國外類似的情況可能更普遍一些,因為獨立音樂更加成熟,大家的受眾與市場更為狹窄,所以也許一個在某個圈子,甚至在世界範圍內的都小有名氣里的樂隊或者歌手也都是有從事第二職業的。本來現在買唱片就不是為了單純收聽音樂,同樣也是滿足收藏癖好,甚至身邊大部分人會先聽MP3,確認好壞才會去買唱片,另外隨著保存問題的出現,更多從CD轉到黑膠的也佔大部分。黑膠也經常推出同捆CD或者MP3下載碼的方式。
買唱片這事看你的立場,只有收藏癖才能堅持下去,所謂熱愛版權支持藝人的口號,喊喊不覺得自己都心虛么?
至於音樂人,不管國內的還是國外的,靠唱片收入過活的只有那些主流,大部分仍然靠演出,廣告等公眾活動,國內認識的大部分電子音樂藝人甚至會接一些廣告電視劇電台等活去做一些音樂,要比發專輯賺錢太多。發唱片理論上是個賠本賺名氣的事謝邀。
關於CD,確實是我要說一說的話題。從初中開始每每碰到放學能得空就要去,學校附近的圖書批發市場蹲點,去翻一個壯漢小哥膝蓋旁邊的手提箱,因為裡面有很多張漂亮封面的CD,那時候對於音樂認知不高的我,就是外貌協會,看見封面就想買。小哥給我推薦了很多不錯的曲子,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年夏天,他突然說他不在這裡擺攤了,我從他笨重的箱子里翻出來了一個CLAMP BOX,我說「那最後一次,我拿個貴的」。看著盒子上的打口的印記,其實心裡還是有點小膈應…
後來07年到了高中,發現淘寶開始有海外代購了,又開始笨拙地去郵局用網匯e給自己的淘寶賬戶充錢買CD(哈哈,支付寶還沒有發展起來)。為了防止手賤多買,給自己制定了嚴格的計劃,每當學習上有一些顯著進步的時候才會去充值,每次去郵局充200塊錢還要交3元手續費,那時候的我感覺超級貴。一通淘寶之後,就是漫長的等待,運氣好的話從日本郵到中國等1個月,然後在從賣家那邊轉運到我的城市,運氣差一點,就是2個月……夏天都快變成秋天那麼漫長。但是日子久了,真的就把CD當成了來自平行世界的另一個自己送出去的禮物。「聖誕節要送自己什麼呢?」「從現在夏蟬鳴叫的夏天開始著手準備!」「麻衣的CD每一張都要集!」
從挑選到購買再到收貨,一切的一切全都變成莊重而不可肆意的儀式。這種詭異的珍重經常讓我在拆掉CD外包裝時有一種「這東西是無價之寶」的錯覺。
再到大學,我有好一陣再也沒有買過任何的CD,因為新同學、戀愛、社團各種紛紛擾擾的事情讓我一度忘記了這個自娛自樂的愛好。
但當某一天我處理傷心舊物時,翻出來自己兩個紙箱的CD
這才意識到,原來這些記憶才是不會被任何東西扭曲的美好青春。所以又開始收集了,依然患上了收集癖的偏執症,經常把一個作曲家的作品一張一張成套的搬回來,不論要多複雜,不論是多費盡口舌跟日本製作人說明我很想給他們一筆CD製作的眾籌款。有時候堅持了還是失敗了。
但似乎就在這些糾結和死纏爛打中,我又發現了音樂可以帶給我的樂趣。逝去的人兒啊,總是在音樂中復活,這真的再令人開心不過了。自己還是會深情地去買每一張CD,他們都是我柔軟內心的某個角落,是情懷的縮略體,跟錢已經沒有太大的關係了。一期一會。
-------------------------------------------本文獻給所有收藏過CD的愛好者(題主不要生氣,我確實寫跑題了。)(忍不了跑題的小夥伴們可以參考 @李嫑嫑的答案~)你看過小眾歌手的專輯CD賣多少錢么?——便宜的60。。貴的一二百。。基本上專輯至少能做到不賠錢。。他們生存主要靠演出。。
而且,你在網易等音樂軟體上下歌雖然是免費的。。但是他們是付給樂手錢的。小咖幹什麼都難過,不光是音樂。
電影人也都是跑龍套開始的,排除一部分有兩個以上爹的人和一些天上掉餡餅的。那麼小咖音樂人怎麼辦?
還記得超女么?很多人都是從酒吧駐唱開始的,慢慢有點名氣,或者自己有點頭腦,拉個樂隊,把架子搞起來,作品好不好先不說,至少看上去像模像樣的。比方說張靚穎,四川音樂學院畢業,原來是成都酒吧駐唱,後來憑藉自己的水平參加超女,一炮而紅,簽約經紀公司包裝,慢慢就紅起來了,紅起來就好了。比方說汪峰,他沒有選秀,但是他後來當了評委,難道我大華語音樂圈就離不開選秀了?汪峰早年是鮑家街43樂隊的主唱,自己還有作詞作曲的功力,加上搖滾歌手出身,歇斯底里的唱法那是基本功。後來頭條哥終於被經紀公司看中,要包裝他,頭條哥也就單飛了。汪峰確實是實力不俗,於是慢慢紅了起來,到了現在已經是章小姐的music king 了。可謂是事業愛情雙豐收,就他媽差個頭條了!還有的選秀沒上又想堅定的走音樂路怎麼辦?那隻能先找個業內工作,靜待時機,比方說和聲,比方說給活動去唱個野歌,或者先閉門造車創作,然後發表,市場反響好,興許就有公司看中你,當然你也可以不去,就成了自由音樂人,可以寫曲子填詞賣,或者先順手導賣二手音響,或者去經紀公司當創作人嘛,或者在裡面打雜,或者來個音樂輔導,教人彈吉他,打架子鼓等等。然後有少數人靠大北京的地下通道也他媽打響了!最出名那哥們兩還上了春晚!可峰哥不給機會了,不準唱了,拿老子的歌賺錢,還搶老子頭條!總之,把自己搞火,就不籌錢了,走穴撿錢,沒火之前就啥都干唄。所以不是才華橫溢,又不像我一樣富甲一方的人就不要搞音樂。
大抵也就是如此了。謝邀。
十幾年前,《Jay》剛剛出道。在某個《晴天》,周杰倫像一場《龍捲風》,唱著《愛在西元前》,從《千里之外》,像《忍者》般突然出現在你我面前。 有著《不能說的秘密》,會《雙截棍》,會《龍拳》,打籃球還愛《鬥牛》。愛喝《爺爺泡的茶》,媽媽叫《葉惠美》,他很《聽媽媽的話》。
在那時,年少的我用著《半島鐵盒》存著零用錢,《一路向北》來到音像店,買正版磁帶《八度空間》,買正版CD《范特西》。在《東風破》的晚上,聽著《發如雪》,聞著《七里香》和她一起騎車回家,看著旁邊的《可愛女人》,卻依然《開不了口》,去表達這份《簡單愛》。十幾年後聽著《星晴》,關於音樂的回憶都是《甜甜的》。
可敢問現在,還有幾個人知道音像店的門在哪兒?
免費網路音樂的衝擊,讓國內音樂現狀殘酷,音樂人生存堪憂已是不爭的事實。唱片銷量慘淡,歌手純靠音樂生存越來越難,在產業鏈環節中下游的樂手、詞曲作者等更是不必多說。更為致命的是,由於版權意識薄弱,加劇了盜版的猖獗,讓本來就不多的音樂收益還需與盜版狗「共享」。若中國音樂繼續免費下去,將很難再有好音樂出現,也將因缺乏健康的盈利模式,讓音樂產業難以正常發展下去。因此,「音樂有價」對於整個行業來說,非常重要。
和做音樂行業的朋友聊過,如今唱片市場不景氣,直接影響的是,很多唱片公司整體策略都變得很保守。沒有心思,也不敢冒風險去推更多的新人。只能炒冷飯,推一些老歌手。優質新歌曲也越來越少。和原創音樂人也聊過,他們的很多專輯CD銷量都挺一般。盜版也是導致了傳統音樂行業慢慢衰落的重要原因。
在國外,iPod等數字播放器和正版音樂網站的興起,改變了產業,大家在iTunes store等平台購買音樂專輯成了習慣,即便是流媒體,對數字音樂的付費也被大眾所接受,這也為國內音樂產業的發展提供了借鑒。從好的方面來看,國內正版音樂的服務包月、單品購買、音樂+廣告等模式都開始逐漸完善,正版音樂平台也在慢慢崛起,開始以開放的心態去與音樂人合作,並扶持新人。
從經常使用的幾個平台來說:豆瓣FM是包月模式+音樂插播廣告形式,我在其他題有答過;百度音樂盒是包月模式,這裡想分析下QQ音樂,他們採取的是綠鑽包月服務+數字音樂專輯的形式。尤其是數字音樂專輯,在去年底才正式起步,現在已經創下了超過100萬的銷量記錄,這樣的數字在近年來說挺難得的,可以算是音樂產業改革中亮眼的一筆。提供從私人訂製的歌手合影等周邊,到獨家首發、首唱會、在線演唱會等服務,在用戶體驗上,數字音樂專輯明顯比線下實體唱片要豐富得多。更重要的一點,其音樂能夠直接分享到微信,讓朋友一鍵聽歌,這個社交性很關鍵。經歷過周杰倫與QQ音樂對數字專輯的試水,作為周杰倫的歌迷來看,其對粉絲經濟這一點,開發的很到位。也正因為此,其所建立的數字音樂專輯概念,BIGBANG和周筆暢後來都被吸引過來,並取得不錯的成績,這說明數字專輯的商業模式在國內是可行的。
從歷史發展的眼光來看,數字音樂逐漸替代實體音樂,就像CD替代黑膠,是技術的進步,也是一種正常的發展。像QQ音樂這樣將數字音樂升級為一種全覆蓋的音樂服務,其實也代表了當前產業探尋新出路的其中一個方向。知名音樂人宋柯就表示,數字專輯的出現和發展是對產品的提升:「近年,我們行業老是存在產品不能升級的弊端。消費者擁有不同的需求,隨時方便聽到一首歌曲,和認真地將音樂作為產品很好地收藏儲存,這屬於完全不同的需求,是時候給消費者提供不一樣的、升級化的新產品了。我認為這一兩年這類產品一定會更多。」
從實體音樂走向數字音樂,正符合時代發展的規律,但要真正實現產業的健康運作,則需要全民的消費共識。因此,時代需要更多的數字音樂專輯,從音樂免費向音樂付費轉變,從而推動音樂正版化、促進音樂品質,讓音樂從業者可以真正靠音樂來過活。
對此,身為一個音樂鐵粉的觀點是:國內正版音樂平台以及新商業模式的崛起, 是一種多贏的局面。對於一個創作者來說,是一種鼓勵,也是謀生之道,能夠保障音樂人的收入,促進他們去創作好的作品。而對於唱片公司來說,有好的收入,能 簽好的歌手,能更用心去做專輯。對了聽眾來說,如果真愛音樂,也不差這麼點錢,應該為歌曲付費。總不能讓音樂人都淪落到天橋賣藝,總不能讓他們活不下去, 只能黯然改行。就算不買CD,能花錢為數字音樂付費,也挺好。除了能聽高品質的音樂,起碼還能讓喜歡的音樂人知道:
「你,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還有人在身後默默支持你」
That"s all about copyright law. 音樂產業其實是基於知識產權的一個產業,被稱為copyright industry也毫不誇張。
國內的人們總是說國外音樂產業各方面如何完善,在倫敦讀完一年音樂管理表示國外音樂產業不盡如國內各位朋友所想。
從生產者角度而言,現在主要賺錢渠道是live和演唱會,如果說以前live是對專輯的宣傳,現在出專輯就是為了開live開tour。從消費者角度而言,CD等形態化音樂產品讓消費者通過購買CD感受到獲得對音樂的所有權。如今,數字化的音樂產品下,我們購買的並不是一首歌曲的所有權而是播放授權。比如itunes,一旦某唱片公司取消對其授權旗下所擁有歌曲,購買者將無法購買或收聽,同適用於播放器等音樂服務提供商。但國外有一點不可否認的好便是著作權法的完善,但鑒於對法律了解不深,國內外法律體制不同,不宜評論,但著作權法是這個產業的利益根基與保障。謝邀。短短几分鐘竟然有三個人邀我╭(°A°`)╮看來不答不行了。
窩買碟其實不算很多的,除了小時候是很多明星的腦殘粉所以買了好些碟,後來就比較少買了。窩和之前有的朋友說的一樣,也是先在網上聽一下覺得好聽、值得買才會去買。比較可惜的是,現在我聽的不少歌手的碟子都比較難買,甚至連預定都有困難。當時那張卷卷的Compassion還有Corner of an endless road都是從美國帶的……還有Mario的那張Skoteinos Erotas……
但是錢還是可以賺的呀。他們主要都是靠演出賺錢,臉書上面po的全是他們現場演出信息還有照片,當然如果像我這種腦殘粉的話,還是會去買碟的~~~( ????? )卷卷他就是比較小眾的獨立歌手,成天跑演出~~~
如果之後錢還是不夠,還有一種方法可以出碟子,就是pledgemusic!卷卷出那張Scattered Reflection就是這樣(雖然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因為錢的問題),相當於在發專輯之前網友和粉絲先付錢支持,如果籌款足夠,等專輯出了之後就可以拿到碟。這種pledge還包括其他的「套餐」,比如買簽名CD,簽名T裇,還可以買他在視頻里給你唱一首歌,買他在演出後台和你聊天的時間,再土豪一點的可以朋友一起籌錢在某人家裡做一個小型演出……差不多就是這樣!之前Azam Ali出Lamentation of Swans也是在pledgemusic上面。總之哪怕你暫時錢不夠也可以通過pledgemusic來試試看~~( ????? )
窩知道的就這些啦!可能會有說錯的,見諒嚕!謝邀
其實CD已經是挺晚的事情了,當年人們是買唱片、買卡帶的,早年的商業模式就是音樂發行人賣卡帶、CD,然後向音樂製作人支付版稅,那個年代動不動就是什麼白金銷量。但是MP3這個東西出來以後,任意一張CD都能轉成MP3,然後到處傳播,CD這個載體就不重要了。
人們不買CD,聽免費的歌曲,傳統的模式就玩不下去。在MP3播放器、智能手機出現以後,這個趨勢就越來越明顯,特別是在中國這種對版權保護比較差的地方。版稅收入不行,歌手和創作人就得開演唱會,代言商品,參加各種綜藝節目,保持曝光率。如果是過氣歌手,長期沒唱得響的新作品,那就比較慘了。
大牌偶像其實也會很快過氣。你看 @王麟 的回答:過氣歌手的出路,首先還得看怎麼定義過氣歌手,如果是指那些不再發作品,不做宣傳,消耗老本的歌手,那麼出路這詞就不大合適,她們要的是活路。我參加過的很多演出都能遇到一些這樣的歌手,他們大多已經面目全非,演唱的都是我小時候很火的歌曲,投入,賣力,很感人。但我卻莫名的惶恐,如果這幾年我再沒有代表作,或者之後幾年沒有轉型的代表作,十幾年後讓我在台上繼續唱傷不起,真的挺想哭的。你再看看薛之謙,已經轉段子手了。 音樂人去當段子手,為了未來的生存擔憂。從業者這個狀態當然不利於創作,好歌就越來越難找,免費蛋糕最後沒有蛋糕,只有窩頭,那就麻煩了。其實音樂也得跟著時代動,唱片不行了有卡帶,卡帶沒有了有CD。網路時代,跟著網路走才是音樂的出路。
前幾天WWDC 2015,庫克花了很長時間在推Apple music,9.99美元一個月,14.99美元家庭裝,前三個月免費,除了iOS平台,同樣登陸Android和Window平台。6月30日將在全球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發布,這種方式就可以給音樂創作人和歌手帶來豐厚的收入。互聯網時代用戶未必是都不願意付費,蘋果的用戶習慣了內容付費,軟體付費,提供一個Apple music服務,他們也願意付費,只要你找對平台就行。有一個方便付費的平台,有網路消費習慣做支撐,用戶是會付費的。即使不付費,也可以用這個平台運營出來其他收入。來與歌手和創作者分享。
一個平台可以做廣告,可以推送遊戲,盈利方式很多。付費用戶掏錢,免費用戶看點廣告,看點推送,下載幾個APP,幾個遊戲也能帶來收益。國內音樂人要搭蘋果比較困難,但是國內有騰訊啊。看看去年QQ音樂數字音樂專輯:周杰倫,數字音樂專輯《哎呦,不錯哦》,20元一張,銷量突破16萬張;張學友,《Wake Up Dreaming醒著做夢》數位捆綁實體發行,銷量突破30萬張;BIGBANG,《MADE》迷你數字音樂專輯,5元一張,前兩張銷量目前已破76萬張。其實CD時代,台灣、香港過了5萬就算白金,QQ音樂這種數字專輯放到CD時代都算好幾十白金了。
這個路子是完全可以替代舊模式的。蘋果搞付費音樂靠譜,是因為蘋果有硬體平台,而且軟體、內容一直收費,用戶有付費的習慣。QQ音樂搞這個能成功,是因為騰訊手裡有數億用戶,而且有千萬級別的付費會員,肯花錢買鑽的人,花個幾十塊錢,買張歌星的數字專輯太正常了。而且騰訊做社交起家,社交本身就非常貼近娛樂,和歌星、影星、娛樂公司、唱片公司合作很方便,搞這個有天然的優勢。
所以我個人認為,未來的音樂的趨勢是平台化,國外是蘋果,國內是騰訊,這個平台把音樂銷售給用戶,還可以附帶產生廣告等附加收入,然後平台分成給音樂製作人和歌手。因為音樂的壽命很長,所以一首歌吃一輩子是可能的。音樂從業者的生存狀況會不錯,就可以專心創作更多的好歌,精品才能吃的時間長,我們也會聽到更好的歌曲。這種模式發展起來,王麟就不用擔心以後了,薛之謙也不用去幼兒園那麼拼了,不用轉行做段子手了。我們也就有好歌可聽了。
讓音樂回歸現場?
這方面我做過一些研究,結論是,這個行業已經扭曲到了極點。而扭曲的表現,體現在收費難度過大,導致商業模式及其複雜。
1、出歌曲本身是不賺錢的,只有演唱會才能賺錢。這也使得這幾年冒紅的歌手只有神曲型歌手,因為他們的覆蓋面廣,容易開演唱會。2、演唱會,門票是不賺錢的。門票根本覆蓋不了以場地費為主的成本,賺錢靠的是各種廣告和冠名。3、成本大頭是場地費,但是大多數演唱會的場地,不是靠出租的費用賺錢的,賺錢的是場地的冠名費和廣告費。整個產業已經完全走向注意力變現的模式,所以只有最為普世的歌手才能生存,小眾的都拜拜吧。現在音樂,遊戲越來越正視正版,無論是實體版還是數字版。所以前景會越來越好,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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