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人民陪審員是種怎樣的體驗?

學習時突然很好奇,作為傳說中「陪而不審」、「形同虛設」的人民陪審員在真實案件的審理中到底是怎樣的地位?作為這種身份參與案件又是怎樣的體驗?


退休了之後,報名個陪審員,隔三差五去坐個庭,一次50塊錢,聽聽故事還有錢拿,多好,就是要又點耐心,但老了嘛,誰還坐不住呢?


實習的時候客串過幾次陪審員,感覺人民陪審員大概是這個世界上最舒服的工作之一了。中午睡個好覺,保證下午開庭不至於睡著;會寫自己的名字,庭後在合議庭筆錄上籤個字。一天一個庭,用時一小時,薪酬一百塊,做著群眾演員的工作,拿著公務員的工資。好好做人,爭取下輩子投胎做個人民陪審員。


沒成為過.....

不過可以說中國的陪審員就是個陪襯,起不到實際的作用。

美國的陪審員有歷史傳統,對於法院事實的查明來說相當重要,因此美國有的案件來說,大部分法官和檢察官都認為律師作用其實不大,陪審團都可以自動達成公正的審判,法律適用由法官來,所以事實上很少有錯誤的認定。

雷科夫法官在不否認有的案件中律師對技術性的處理上來說可能影響案件,有時出庭律師幾乎起不到多大作用,而法官和陪審員們幾乎總是能自動抵達 「正確結論」。

波斯納法官也對律師個人素質對於法庭的裁判結果表示:相比於陪審團審判的初審,我不認為律師素質對上訴法院的判決結果會有任何影響,上訴法院的法官與陪審員們也不一樣,他們熟練掌握法律,在如何判決上也經驗老到。

同時

傑德?雷科夫法官也表示「一個人遇到法律問題,卻請不起律師,就算這個問題稀鬆平常,最後也可能因為沒有律師代理而錯漏百出。任何一個審理不動產案件的法官都會告訴你,無論租戶還是房主,只要有代理律師,通常都能夠利用法律,從技術性角度避免被驅逐或被解除對房屋抵押的贖回權,最不濟也能搞定一份遲延履行協議。除非承辦法官本身就對被告抱有同情,否則的話,缺乏律師代理的被告要麼失去租約,要麼流落街頭。」

美國的法官第一是自信法官的素質,就像波斯納所說「相比於陪審團審判的初審,我不認為律師素質對上訴法院的判決結果會有任何影響,上訴法院的法官與陪審員們也不一樣,他們熟練掌握法律,在如何判決上也經驗老到。」;其次是比較相信陪審團制度,正如科恩所說「:我得重申一下對陪審團制度的信心,不管誰出庭,判決結果總是對的。」

陪審團在刑事案件中會就被告人有罪或無罪做出判斷,而在民事訴訟中則會就被告有無責任或損害賠償金額等做出判斷。基於陪審團制度的存在,很多美國律師將法庭的重點放在說服陪審團上。

但是我們國家並沒有陪審團制度,所有的判斷最終都掌握在法官的手中。基於兩者的差別我們對個別問題還要區別討論。但是不可否認,沒有技術性的案件來說,律師出庭基本上就是走個程序,對案件的結果來說可能影響不大,之所以說可能是因為對於「技術性」的判斷要區分案件來討論。


人民陪審員是由符合條件的公民,經基層人民法院院長提出人民陪審員人選,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的。這是官方定義!

陪審員沒有固定工資的,由法院給予補助,本地目前基層院是陪審一個案件補助二十到三十!

人民陪審員參加陪審之前法院組織培訓,陪審案件包括民刑行政三類!合議庭三人組成,可以有一個到兩個陪審員參加,但是不能擔任審判長!

你所說的陪而不審,審而不易,的確存在,不能否認!也出台了不少規定來約束這樣事情的發生!除了我們平時關注的法官不重視陪審員意見,陪審員地位成擺設等問題,這樣事情可能還有一些陪審員不配合工作,比如合議不來,比如二次或需要多次庭審的案件不願意配合!失去新鮮感,覺得耽誤時間等!

所以解決這樣的狀況不僅需要出台規定約束法院,還要同時約束陪審員!

你說的這樣的現象確實存在,從法院,到法官,到陪審員甚至到制度規則的缺失,是導致這樣情況發生的原因,而不是某個估計的問題!

其實陪審員不只是參與審,議,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作用就是調解,特別是民事和行政的案件,因為有了人民二字,在整起案件審理過程中,位置可能更中立,更好說話,基層院很多問題的調解,陪審員作用非常重要!這可以說是這個制度存在的可以看到的意義!


法院+律所實習,見識了不少人民陪審員,也跟外地的同學交流過,或許是坐標的問題(外地同學說他們那裡的人民陪審員很盡職哦),但確實形同虛設

第一次見到活體人民陪審員是去聽律師的庭審,在一個區法院,審理的是民商事糾紛。人民陪審員在開庭時連案卷都沒有,提交的證據也沒有發給他一份,以至於他看到律師手上拿著的證據都恨不得飛出審判席靠近看一下。然而這並沒有什麼用,不知道到底是什麼讓他對司法失去了熱情,反正整個庭審他就呈現一個昏昏欲睡的狀態,對法官或原被告律師講的任何事都沒有意見也沒有異議,開庭完了,拍拍屁股走人。第一次震驚了我,坐在審判席上,連案卷都沒有,想也知道他來之前也不會在家看過案卷,甚至連案情都不了解

第二次是在法院實習。庭里有幾個常駐的人民陪審員,都是退休的阿伯阿姨(沒見過比較年輕的人民陪審員,我想是大家都要上班沒空吧),這次的法院是中院,審理的是商標、著作權、專利以及不正當競爭。叔叔阿姨們更加看不懂了。但是比上一次進步的是開庭起碼還是有案卷在手的。前前後後有五六次庭審(我去聽了的),沒有一次人民陪審員是有發言的,庭審結束之後也沒有看到他們跟法官交流意見,更不用說合議了。判決書寫了什麼,要怎樣判更加跟她們好像沒有一點關係。他們要做的就是 1.出席 2.每周找個時間上到庭里來,一堆書記員拿著材料找他們簽字


一、國家人大常委會任命陪審員——寶貴的機會、崇高的使命!親身見證司法審判:更加民主的接觸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審判,親臨法庭見證公訴機關和律師對案件的質證等。

二、自身提升——促進陪審員審判實踐的溝通與深度交流,豐富陪審能力與視野,在複雜的審判實踐中,綜合培養你的陪審邏輯思維、以及提升事實陪審的能力,在現實與陪審動態之間交錯思考案件過程,了解案情和洞察真相,提供廣泛的案件見識等。

三、它會給予你機會——參與到法院組織的全方位、多角度的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核心互動中。例如:正在進行的有:法院以舉辦各種講座(來自社會各行業專業領域的知識講座)、法院圖書館、庭審觀摩、「法官講壇」、「聞道講堂」、法院公開日等豐富多彩的活動項目。

1)作為人民陪審員能親身參與其法院文化建設的推動中;

2)應邀協助法院做相關專題研究或活動策劃;

3)為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人民陪審員有機會獲取相關資源學習支持。比如:陪審員來自的行業比較廣泛:涉及到保險、醫療、建築、工人、教師、農民、地產、金融、行政、社區、交通、軍人、基本涵蓋了社會各行各業的職場人士,行業知識與法律審判互動講座,能以情理滋補法理,以經驗印證邏輯,以感性涵養理性,法院提供交流的講堂,邀請相關審判庭法官深度參與,共同互動研究案件,維護審質。


我們這的人民陪審員也是苦逼的不行,除了出庭坐庭以外,因為本地實行司法改革之後,導致很多法官現在只審案,其他輔助工作都是交給書記員做,但是一般一個合議庭有三名法官卻只有一個書記員,奈何現在案件又多,書記員又是通知開庭又是做記錄又是寫文書,還有很多外出跑腿的事也是書記員干,根本忙不過來,於是沒辦法法院又把這些工作由書記員和人民陪審員分擔,所以,現在我們這的人民陪審員除了開庭的時候不做記錄,其他事情基本都干。


人民陪審員回答下,最主要的要求是你不能懂法,然後開庭時默默滴聽,或者默默滴玩手機。判決書上有你的名字,月底有案件補助。大多數時間你要學會像一個木偶一樣。


法院招陪審員的時候去報名登記一個自己體驗一把就知道了。


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普通法系中的辯訴交易(Plea Bargain)?在中國刑事訴訟中有無必要/可能引入?
如果艦N台服玩家,每人出點錢僱人DDOS攻擊派趣服,各種意義上是否可行?
商事法律中,「懲罰性賠償」和「補償性賠償」,哪種法律制度更能促進交易、減少訴訟?
暴雪為什麼在台灣訴《刀塔傳奇》?
如何看待羅永浩起訴李中秋的行為?

TAG:法律 | 訴訟 | 司法 | 陪審團 | X是種怎樣的體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