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斯諾克比賽不限制做斯諾克的次數?

NBA有進攻24秒,排球限制了調整球次數,網球有發球時間限制,從更好的推廣斯諾克運動的角度來看,斯諾克是否也應該添加限制做斯諾克次數的規定?畢竟做斯諾克的時候昏昏欲睡的情況太多了。


請問 糖如果是苦的,你什麼感受?


為啥我覺得做斯諾克和解斯諾克的魅力遠比單桿清台要大。。。


從理論的角度回答:斯諾克這項運動的精髓在於:防守反擊。在那張一丈見方的檯子上,要做到遊刃有餘,進退得當,並非易事。做斯諾克一方面體現的是這項運動所要求的精確,同時也是球員職業精神的表現(紳士風度:不言棄)。在很多時候我們往往能夠看到一桿漂亮的斯諾克會得到觀眾的高聲喝彩,而這恰恰就是這項運動的一種魅力所在。

從技術的角度:做斯諾克對技術的要求很高,即便是國際頂尖的斯諾克球手,都很難做到很精確的控制,在剛過去的這個賽季中,丁俊暉曾經在對陣羅賓遜的一場比賽中作出無解斯諾克,迫使羅賓遜運用罕見的撞袋角解球。同樣在一場丁俊暉對陣墨菲的比賽中,一桿斯諾克迫使墨菲解到連聲嘆氣。。。但是像這樣的斯諾克一般都不會出現,而對於一些常規的一庫乃至兩庫或扎桿解球,對職業球手構成的難度並不大,所以規定做斯諾克的次數對於場上掌握有防守主動權的一方來說,就有點不公平。

從規則的角度:在斯諾克的有些站賽來說,主辦方是規定了比賽時間和出手時間的,這就迫使球員在時間範圍在儘可能拿分或出手,雖然這樣的比賽觀賞性更強,但是對於像一些「磨王」艾伯頓之類的球手來說,很可能就是一輪游。

不知道我的解釋能不能令樓主滿意,畢竟本人喜好斯諾克已有小十年啦,只是自己的一些見解,懇請不吝賜教。。。


就說昨晚剛剛結束的中國公開賽決賽,丁俊暉和羅賓遜在第11局的攻防讓人特別的賞心悅目,尤其是丁,每一桿力量控制和線路的計算都極為精妙。這也許是我最近打撞球比較多的緣故,深知做到這些有多困難,所以更佩服頂尖選手的防守。

所以我覺得,做斯諾克作為防守中最為成功的結果,是撞球比賽中,尤其是斯諾克比賽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如果選手們都不顧球形冒然進攻,斯諾克比賽骨子裡的縝密與讓人心醉的鬥智都蕩然無存


如果是艾伯頓上的話···說不定會為了時間!!!限制次數(╯‵□′)╯···


snooker的本意就是障礙,斯諾克的精髓也在於防守而不是清台。當然不會限制做斯諾克的次數。


跟為什麼打乒乓球不限制回合次數一樣,回合次數越多越精彩。


這就是斯諾克的魅力所在,突出的是精準、風度和講究。


第一。斯諾克本來就有阻礙、障礙的意思。斯諾克最大的魅力在於對母球精準的控制。而最能表現出來的就是做斯諾克。第二。如果限制做斯諾克的次數。那麼斯諾克就會演變成以進攻為主的撞球運動。這違背了斯諾克的原意。


為什麼斯諾克不限制每次擊球必須有貼庫或進球呢,這樣子做斯諾克難了一點,觀賞性更好了,也能加快比賽節奏


每個人的興趣不一樣吧


有部分比賽是有擊打球時間限制的,如果你需要長時間思考的話得按鈴申請才可以。這個應該是跟NBA里的24秒違例類似的。至於限制做斯諾克的次數,這不可能的,你能限制籃球場上的進攻與防守次數嗎?


斯諾克比賽怎麼能限制做斯諾克次數


防守和進攻是撞球的兩個端,一樣精彩啊。問這問題是不懂撞球吧。


很簡單,因為斯諾克翻譯成漢語就是障礙球,這項運動做斯諾克也是其中魅力之一,當然不會限制次數了


題主覺得斯諾克精彩的可能是球進洞的瞬間和一桿清台的爽快,殊不知斯諾克真正的魅力就在於做球和解球

如果斯諾克限制做斯諾克的次數,那足球是否就也應該限制傳球的次數呢

我猜題主覺得足球最好看的是進球和精彩的爆射,殊不知足球的魅力遠不只那臨門一腳,多次的倒腳和傳控更讓人心曠神怡

俗話說 外行看熱鬧 這話倒是沒錯的


一切以迎合觀眾要求。走位是斯諾克的魅力所在,而做斯諾克能將走位體現的淋漓精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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