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邏輯清晰的事實陳述,是否情感澎湃的雄辯更能獲得更多人的認同?

源於好友念叨的GRE作文考試題目。

覺得非常有意思,希望大家一起討論。正例反例歡迎多舉,題主想起的正例暫時有:

1 2001年國際大專辯論賽 武大vs港大

黑方辯手言辭犀利激情澎湃讓人信服。但是冷靜下來白方辯手說的才是事實?

經@宋炎峰 師兄提示,補充一個兩者勢均力敵的著名辯論賽 金錢是萬惡之源_2001國際大專辯論會大決賽。

2 曾經怒贊+感謝的答案,時間久了會發現「情緒抒發絕贊,客觀分析偏少」的問題。(並不是每一位知友都這樣,但是概率啊概率各位╭(╯^╰)╮)

so,問題是否成立?


看了一下,比賽評判是新加坡評委的問題。趙令茂 _百度百科

當然,評委沒那麼弱的,只是他不懂辯論,更不懂將辯論引入足夠好的走向。

整場評述中,他只是用三句話表達了三個觀點:

1.辯論賽中關於新加坡政府「保護環境的條件下才去提高經濟」,辯手你們這個觀點太幼稚。

2.反方詭辯,因為反方立場從一開始「不表示並行」到後來「對立」到最後「協調」。認為這樣是不好的。

3.正方定下的目的(立場)很可惜在最後談起。

然後比賽結果就直接出來了。

總的來說,評委的話都說了一半,原因部分說了,為什麼這個原因會導致怎麼樣,全都沒有說清楚。而光從這三句話評述來說,是推不出他到底想說誰數輸誰贏的。雖說比賽評得油滑點顧全面子也算難免,但作為辯論賽中全國最高級別的比賽,是有上行下效的結果的。一個至少是打過辯論的人,這麼說話評比賽是對辯論的發展很不負責任的行為。他私貨而不論證,並且把自己的評委評述義務降格到「不出錯」的狀態。事實上,作為一種比賽,評委的義務是高尚而重要的。

任何比賽,什麼是對,什麼是錯,怎麼樣才可以勝利(辯論賽到底是靠邏輯清楚還是靠渲染感情),不是靠選手自己思考出來的,而是靠評委告知的。

評委告訴你哪個會贏,哪個更好,作為選手(辯手)就應該在將來去使用那個贏、那個好。

評委告訴你邏輯清楚該怎麼用,感情渲染該怎麼用,作為選手(辯手)你就應該嘗試去那麼用。

這是所有比賽,能稱之為比賽的基礎,它有統一的目標,統一的評判,讓選手明確什麼是勝利,而不是經常去懷疑勝利的標準。

作為一場比賽,作為選手的武大港大的推戰場,推立場,一開始競賽手法想得再好,用得再出色,評委不理解,說你詭辯、目的太晚提起,一切都會是白做的。回家若還討論錯在陳述清晰還是感情渲染,那就是白輸,而且將來還是會輸。(就事扯話,不針對學校)

正式的辯論賽,評委是要出評判準則的:2012青年菁英判

準則是成冊的,在賽前發辯論隊的,讓辯手根據該比賽不同傾向的評委,做好比賽準備,並避開評委個人明令禁止,個人感情上會反感的行為。這份是黃執中的,網上找得到,其中「」內用詞不懂的,自行查閱定義,以及其它可能的選擇。

評委永遠都不會明著自稱(從來沒見大比賽自稱過)他既重感情渲染,又不可失邏輯的。因為那時他是說不清楚分別要求重到什麼程度的,哪裡是邏輯陳述及格線,哪裡是感情渲染加分線。

既然題主提了,我們再來看一下題主你補充提的第二場比賽的評委,是個國外的漢學家,叫王健,搜了一下,是個加拿大人,我們客觀點來看他怎麼評的:(去掉口語部分一字不差)

正方對萬這個字的意義,就是說,它不等於一切。在策略掌握由二辯點出這一點,失了先機。反方一開始就把金錢和貪念劃分開來,金錢和念頭,不是一回事。在貪錢不存在的時候,念頭照樣存在,也許在錢這個工具還沒有創造之前,正方把念頭定為獸性,但,仍然默認念頭是存在的。但是,正方強調每一個例子後面都有錢的因素,正方為了應付這個局面,就提出了萬不代表一切,所以只能證明有很多並不代表所有。談到自由辯論的時候,有同一個事件,兩方都講出來就是南京大屠殺正反都有不同的詮釋,我們認為,武漢大學的語文掌握能力很強,辭彙也算很豐富,當然,一切辯論的勝負除了語文之外,也要考慮到邏輯思維和內容的說服力。這一場辯論當中,有很多位優秀的辯論員,各有各自的風格,當然我們評判團認為這場比賽的最佳辯論員是正方第三位。。。。。(之後結果不打了,看得出,武大輸,馬大贏)

這位叫王健的漢學家,也不是職業的辯論評委,點評的時候語言有些破碎,但觀點很明確,雖然不是啥論證就基本是在罵人:我們認為,武漢大學的語文掌握能力很強,辭彙也算很豐富,當然,一切辯論的勝負除了語文之外,也要考慮到邏輯思維和內容的說服力的。

我解釋一下就是:我們覺得你秀語言華麗沒用,邏輯思維和內容的說服力在我這個評委這裡,你們完全不過關。(壓根沒覺得勢均力敵好嘛!!!這句話從哪裡能看出了勢均力敵了好嘛???後面說比賽難評,明顯是對客套啊,人家是漢學家啊,不會客套丟臉不哈哈我猜的)

漢學什麼的我不懂,不過加拿大人還是蠻敬業的,至少讓你明顯感受到了他對邏輯和感情渲染的及格線和加分線(雖然也缺乏陳述為什麼不及格),讓你感受到他的情緒和關注的論點,雖然也缺乏專業的論證,但到底比新加坡的那位好的多。

回過頭來,題主你的問題是,感情渲染還是邏輯清晰,哪個會得到更多人的認同。

這是一個總統大選的問題,發現了沒?

你猜總統怎麼做的?

總統會看評委的啊!!!!!

哪部分選民需要什麼,老子給什麼!感情忽悠不了的選民,我用邏輯給實在論證,實在論證聽不懂或聽膩味了的地方選民,我給感情渲染嘛。你需要啥我給啥!

而哪些選民需要啥,他們會講,有訴求的啊,總統的團隊也會根據情況告訴總統的。

所以,看評委!!!評委你要說清楚,怎麼樣我才能贏!!!!

(根據對面是什麼人,選擇讓人認同更多的方法,而不是根據方法,判斷哪個認同的更多)

好吧,又回過來了,所引述這兩場比賽的這兩位大評委,在全國性的指導性的大比賽中,都沒有為全國的評委同學做好好榜樣。他們到最後都沒有明確的說明,辯手怎樣才能贏。(加拿大漢學家評委嘗試著說了些,但沒系統的說清楚。)

作為結果的,就是大家對辯論的疑惑,就是題主問的問題那樣,以及大部分人回答的那樣了。

作為一種比賽中的最高級別大賽,大賽中的評委錯了,其結果是滿盤皆錯。

辯論在進步,知錯就改,善莫大焉,玩辯論的諸位加油。

辯論的問題解答了,題主問題應該也算回答了的。「認同」這種事兒,看人,然後看方法。對你父/母,想來你自小交流的方法也是不同的。

加一句,辯論,的確是長期服務於讓人「認同」的,題主你問對了嗯。

以下非對辯論有很大興趣,且覺得辯論現狀應該改變的人,不推薦看。

我只是不想被人說對之前評委評判的問題破而不立。

事實上,評委的成熟,是一個很大很難的問題,牽扯一系列的東西,我只是嘗試告知,評委應該是什麼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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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是在大陸舉辦的比賽,為以免分散注意力,我已將評委名去掉,去研究評委是誰知道不知道這種快感這裡暫時沒必要。

需要注意的是,評判準則中的所有用詞都是有出處的,絕非評委自己編撰或者自己的理論。

這場比賽有個很有趣的規則。比賽中,每個參賽隊在每場比賽中,都有權利向主辦方提出拒絕大名單中的任何一名評委參加該場比賽。事實上每場比賽每支隊伍都很開心的使用了該項權利&>.&<

XX辯論賽評委判准匯總

該判准為評委個人對勝負評判所作之說明,供參賽選手進行參考。選手如有不明之處可在此日誌下留言請評委進行解釋。倘若對評委個人判准合理性存有疑義,請私下給評委個人留言。

評委A:

一、本人的評判標準十分老套,乃是依現行通采之「核心議題典範」:即於比賽結束前,若正方立場在合題性、需要性、解決力與損益比上皆能得證,則正方勝;若有任何一點未能得證,則反方勝。

二、正方若未能於一辯申論中達成初步成立,則擲判反方勝(除非正方倒推舉證責任)。至於初步成立的標準,將會依比賽層級與參賽選手的素質而略作調整。

三、本人認為,所謂的辯論,乃是一個辯證的過程,因此裁判對於場上的論點,有所謂「接受度」的差異,而這項差異,將會在論點分數的評分上展現。簡言之:本人的論點分數並非全判一方。

四、本人認為,比賽中,主席最大,他叫誰上台,誰就給我上台,凡是那些利用奧瑞岡「未發言前不計時」之規則,在座位上拖拖拉拉、抄抄寫寫、前後徵詢、左右討論的選手,其行止雖未違規,已惹天怒,屢瞪不改,後果自負。

五、本人認為,身為一位答辯者,其最重要且唯一的責任,就是誠實(當然,未必要老實)地回答質詢者的所有問題。所以每位選手的答辯分數,一律由滿分起跳,而隨著對問題的逃避,逐步扣分。至於若有過於惡劣者,不但扣分至零,且將嚴重影響本人觀感(關於裁判「觀感」的重要性,請參見第三條)。

六、本人認為,一位選手的質詢,唯有「從對方的響應中」問到某些關鍵點的時候,才有價值。所以每位選手的質詢分數,一律由零分起跳,再隨著所問到的關鍵,逐步加分。此外,質詢時原則上只准問問題,不準下結論,違者雖不扣分,但亦將影響本人觀感(觀感的重要性,同上述)。

七、本人認為,一段良好而嚴謹的推論,其證明效果,與資料無異;反之,一段缺乏調查背景的資料,其證明效果,有如斷言。

八、本人認為,評判準則,僅在用以宣告此裁判的心證標準,以免對選手造成突襲,因此前述一切的「本人認為」,都單純只是「本人認為」,而對於其他一切不同的觀點與看法,本人都將會親切的,以尊重但不接受的態度面對。

評委B:

辯論比賽為一口語傳播活動,傳播效果為影響比賽勝負的重要指標,也就是說,無論論點內容是否冷僻艱深,使裁判確實理解論點為參與比賽的辯士所負職責之一。裁判僅需以其在比賽過程中所理解的論點進行評判,而不論其與雙方辯士本意欲表達的內容是否有所出入。

包含裁判在內的任何人在做任何理智判斷時都是憑藉著己身所擁有的價值判准,而該價值判準的形成受家庭環境、教育訓練、社會經驗等許多因素影響。若是為去除評判中可能參雜的個人因素,而刻意扭曲價值判准,將使該判准失真並破壞其邏輯性,不但無法達成原本希望的中立客觀,反而使評判方向無從預測,更不符合現實世界中傳播行為發生的真實樣貌。故本人認為,裁判本身所具備的價值判准可以且應當影響比賽評判中對不同論點所需舉證效度的強弱判定,而僅需以不在未考量舉證之前依己身原有的成見決斷為底限。

現實世界中傳播效果深受傳播者的個人因素左右,本人在評判時會很高程度的考慮辯士發言時的風度、形象、態度等因素對於說服效果的影響,而非僅針對所理解的論點內容作邏輯性的分析與組合,以期使評判結果更接近真實狀況。

其餘未特別指出之處准用一般台灣辯論裁判實務通則。

評委C:

一、 合題性

1. 正方的主張必須符合題目的要求;

2. 若反方認為正方有合題性的問題,必須於反方一辯申論中提出,若評委認定正方主張不合題則直接判負;

3. 若反方不提出,則以正方的主張為實際性議題,以一般辯論標準決斷勝負。此時,若反方不指出正方不合題,而自身不就正方所主張的實際性議題進行辯論,而提出合題的相抗計劃,則判定反方負;即等同於反方缺席的辯論;

二、 關於現狀推定

1. 反方在維持現狀的主張下,享受現狀推定之優勢,也就是說無論反方主張為何,若正方未完成初步舉證責任,或者在後續的辯論過程中,無法完成整體舉證責任,則判定正方負;

2. 針對上一點,正方擁有對於政策的定義權予以救濟,可以規定合題的政策的具體內容;

3. 若反方採用相抗計劃,必須在正方根屬性之內的反根屬,若超出部分,不計入評判範圍,若雙方均未完成初步舉證責任,則判定正方負。

三、 關於證據認定

1. 辯論雙方需抱著合理性辯論的態度來對待辯論賽,若存在惡意,則會影響評委的態度;

2. 一般情況下,我僅看雙方論點所構成的論證;在具體的論點之上,主張未獲得挑戰,即視為接受

3. 辯論雙方在關鍵性論點和論據上必須進行清晰的主張,此處評委以規則與邏輯為準則,無常識,無自由心證;

換言之,正方主張不取消計劃生育會遭受上帝的懲罰,而反方不予以駁斥,則視為上帝存在。主張方可以通過此獲得相關利益。

1. 但是,在此種情況下所獲得的利益會得到評委的鄙視。

2. 避免孤證。評委更樂意看到的是整體性的論證,而非建立在唯一核心數據上的鑒證攻防。因為從合理性的角度出發,若這樣的決定性的證據存在,那麼這個題目實際上是不合理的。

3. 若出現關鍵性且主張相反的孤證鑒證,則根據實際的攻防情況,評委進行自由心證。

四、 關於價值

1. 允許提出價值性主張;

2.接受合格的民意調查所體現出因價值而帶來的利益。

註:該評委拒絕反方採取「立場跳動之純粹反對」立場。

評委D: 本人為政策制定者裁(policymaker)

以下判准分為四部分

1,標準政策制定者裁的特點 (該部分是對此類評委的簡單介紹,如果選手熟悉英美辯論理論,可略過不看)

2,我對於辯論流程的特殊側重和心證要點。

3,我對於舉證法則的個人要求和心證要點。

4,誰該選我,誰該踢我的友情建議

1.1,我希望看到雙方對於辯所涉關的現狀進行深刻的反思,嚴肅得調查和嚴謹的論證。希望正方能扮演一個稱職的國會(根據良性政府假設,昧良心得假定中共政府是良性政府),進行對於國民負責任的政策制定和論證。

1.2,雙方任何為了勝負進行的規則漏斷鑽研,奇襲等等脫離實際意義的論點將會被我忽略。我會在點評中把由於我的政策制定者裁立場忽略的無效論點列出。

1.3, 我將要求正方負擔初步舉證責任(責任判准見部分2),在一辯申論中依次成功完成需求性,根屬性,正方計劃,解決力四個部分的論證和鋪陳,並且符合合題性。否則正方為負。

1.4,如反方立場為維持現狀或小規模修改,則對上述四點可以成功擊破任何一點,正方負。如果不能,則反方需要論證正方計劃的損益比不及現狀方能取勝。

1.4.1,如果進入損益比戰場,則反方對於正方計劃導致的弊端,要進行DA論證,也就是論證該避害確實是根屬於正方計劃的,而不是普遍存在或者僅僅為正方政策加強的弊害。對於不符合論證結構,隨意提出的正方弊端,不予受理。反之,對於需求性之外的正方計劃利益所得,也許論證其和正方計劃的必然關係。只是論證強度無需如根屬性那麼強大。

1.5,如果反方選擇反計劃,則需要論證反根屬,自動放棄推定優勢,並根據和正方一致的辯論流程進行論證。如不能完成且正方已經完成,反方負。如雙方均未完成,正方負。如均完成,則需進行損益比比較,劣勢者負。如損益持平,按照辯題推定,正方負。

2.1,我鼓勵辯論員進行多元化的辯論方案鋪陳,著眼於對現實問題合理而踏實的討論。大論點論證成功的前提下,我對於小論點和細節討論沒有苛求。

2.2,正方計劃無需過於複雜,進行簡單設定在我處即可初步通過。但是其牢靠與否視乎反方的攻勢,請辯士自己判斷。

2.3,我將嚴格要求反方對提出的主要弊端進行「DA」論證,沒有完成則視為該弊端的主張無效。

3.1,作為評委,在採信風格方面,我聲明,我是一個擁有初中生知識水平,但是邏輯能力超群的人。任何基於「常識」的論證,請再三確定這是真正基本的常識。我不受理高門檻的常識推斷,請多做推導和舉證,切勿隨便根據常識來斷言。請千萬注重邏輯,對於任何論證和推斷,如邏輯不通,則絕不受理。

3.2,作為評委,在取證信度方面,我規定,任何中共政府公務員的證言不採信。來自中共機關黨報,CCAV等中共官方喉舌媒介的任何證據不予受理。當有中共官方背景的調查數據VS國內外其他機構的獨立調查時,當其他要件相當時,優先採信其他機構證據。

PS:補充解釋-3.1說的中學生的常識,指俗稱的常識門檻。3.2指的是取信準則,兩者不衝突。舉例來說,你舉證說某某專家如何如何,就算我知道他是黨棍家奴,我也會取信該證據的,因為中學生的知識不可能涉獵如此廣,如此敏感。但是如果對方指出此人是黨棍家奴了,我就不採信了。3.2的意思,不是我主動知識介入,而是給了反對方一個打鑒證戰的特殊陣地。

3.3,作為評委,在論點初始成立的舉證強度方面,我規定,核心論點的基礎不可以僅為常識,必須輔助以其他證據。非核心論點,可以為常識,但是請慎重判斷我是否會認可這是常識,參看3.1。

4.1,希望依靠情感及其他非理性因素取勝的隊伍,我討厭你們,也請你們迅速踢掉我。

4.2,數據控的隊伍,請慎重選擇我。

4.3,邏輯控的隊伍,放心吧,我是你們的親人。

4.4,價值控的隊伍,如果你們擅長價值分析,參見4.3,如果擅長價值訴求,參看4.1

4.5,五毛,六毛以及一塊二的隊伍,請果斷ban了我,我不能保證我一定不會在貴方引用毛澤東語錄的時候不突然用杯子扔你們,(台灣的選手如果不明白沒關係,請果斷選擇我作為你們比賽的評委,因為你們不可能是五毛,六毛或者一塊二)

註:該評委拒絕反方採取「立場跳動之純粹反對」立場。

評委E:

聲明:

1、以下本人「奧瑞岡政策性辯論賽」裁判準則之內容,若與比賽規則與大會定義、決議有矛盾抵觸者,比賽規則與大會定義、決議應優先於本判准適用。

2、在整體框架分、辯手分合計計算勝負的比賽中,本人所言判勝負意即決定整體框架分的歸屬。

一、裁判基礎

判決之形成以雙方場上言詞辯論內容為基礎,依照本人對其理解為限而做出,不另增減。

二、程序判准

2.1.合題性

正方採取之政策制度應合全稱命題;反方應採取之政策制度應不合題。

(1)正方不合題或反方合題者,經對方次位辯手在質詢或申論中提出,本人直接判負。舉例而言,若反方認為正方一辯申論中所提出政策不合題,應不遲於反方一辯申論時提出。若認為反方一邊申論合題,則正方應不晚於正方二辯申論提出,以此類推。

(2)所謂「全稱命題」,以「我國普通刑法應廢除死刑」為例,正方若僅取消海盜罪判決死刑之規定而維持殺人罪之死刑,固然普通刑法廢除了部份死刑之規定,仍非「全稱」;反之,以「我國應允許安樂死合法化」為例,「全稱命題」並不要求正方必須允許所有的安樂死申請。

2.2.現狀與相抗計劃

反方所采新制度之變動成本高於正方計劃時,視之為相抗計劃;不被評價為相抗計劃者一律視為「維持現狀」。

2.3.立場跳動

雙方於一辯之後所提出之新制度若與之前主張之制度抵觸或矛盾者(立場跳動)視為拋棄前制度:原有利益亦隨之拋棄,其他利益則屬「新利益」,不予承認。

故此本人不接受反方採取純粹反對之立場,而不涉及論點跳動的純反立場與維持現狀無異,本人可以接受。

2.4.初步成立

變動現狀之一方必須於一辯申論結束前,在需求性、根屬性、解決力三個方面得證。

凡初步不成立者,直接判負。

(1) 初步成立後,一辯受質詢時其利益因受攻擊而不存在,不影響已成立之效力。

(2) 若反方被視為「相抗計劃」則亦屬變動現狀,受「初步成立」之判准拘束。

(3) 正方有論證命題之優先義務。故正反雙方均變動現狀且均初步不成立時,正方因違反該義務,而判正方負。

三、舉證責任與實體判准

3.1.單點舉證責任

利益/弊害評價上為利益/弊害,或制度與利益/弊害間之因果關係、強度,其論述合於經驗法則者毋庸舉證;若不合,則應論證。

不合經驗法則又未論證者,其論述視為未提出。一方成功舉證後,則舉證責任由他方負擔。

(1)合經驗法則者,仍須由主張之一方清楚說明。

(2)論證之強度,應至少使本人認為「價值可接受」、「邏輯可支持」。

(3)因他方舉證成功而負舉證責任之一方,其論證強度須等於或大於他方前次論證之強度。

3.2.整體舉證責任與損益比

反方維持現狀者,正方應負起整體舉證責任。

反方采相抗計劃者,反方應負起整體舉證責任。

比賽結束時,負整體舉證責任而未完成核心議題——需求性、根屬性、解決力和損益比較的一方將被判負。

(1)負擔整體舉證責任之一方,須論證該方制度利大於弊;若結果為弊大於利、利弊相等或無法比較時,均未完成整體舉證責任。

(2)負擔整體舉證責任之一方,比賽結束時若有以下情形,毋需損益比亦視為完成損益比:一方只有利益沒有弊害,該方視為完成損益比。

(3)弊害提出方的弊端需舉證該弊端與對方所提政策之間的因果關係,否則該項弊端不予承認。以「我國普通刑法應廢除死刑」為例,反方僅以巴西廢除死刑之後,監獄接連發生暴動這一事實,在不解釋其發生原因的情況下,直接將其作為弊害進行損益比較,本人不認為其攻擊有效。

四、辯手得分

評分之標準,本人以場上辯士表現,依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評價所形成之自由心證為評分判斷。

4.1.個人/結辯分數

技巧分數:規則所定辯士職責、流暢度、感染力、表達態度、論點整理能力。

內容分數:利益/弊害與攻防成立之數量、成立之強度、損益比較能力,及正確判斷論點層次與重要性之能力。結辯中提出的所有新觀點,若與原框架相違背,則視同論點跳動,若與原計劃不相違背則不計入評判。

4.2.質詢與答辯

質詢:本人認為,一位選手的質詢,唯有「從對方的響應中」,問到某些關鍵點的時候,才有價值。所以每位選手的質詢分數,一律由零分起跳,再隨著所問到的關鍵,逐步加分。此外,質詢時原則上只准問問題,不準下結論。

答辯:本人認為,身為一位答辯者,其最重要且唯一的責任,就是誠實地回答質詢者的所有問題。所以每位選手的答辯分數,一律由滿分起跳,而隨著對問題的逃避,逐步扣分。

評委F:

1.合題性:

1.1正方所闡述之政策應符合題目之要求,反方所持立場應違反題目之要求。

1.2對於正方不合題的指出,反方應不晚於反方一辯申論階段。對於反方合題性的指出,正方應不晚於正方二辯申論階段。一經確認正方不合題(反方合題)則直接判決正(反)方為負。

2.舉證責任及現狀推定:

2.1正方應負擔起初步舉證責任,即首先必須論證命題成立。在正方一辯的申論中需要完成需求性,根屬性及解決力的基本論證。如有一點未能完成論證,即為初步不成立。

2.2在正方完成初步舉證責任後,反方應負擔起反駁責任。可以採取維持現狀、在不違反現狀原則的基礎上修改現狀或相抗計劃。

2.3反方採用維持現狀和修改現狀的立場時,享有現狀推定優勢。既認為如果沒有明確證據的反對,則現狀政策沒有問題或現狀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

2.4相抗計劃指反方提出不合題但又違反現狀的政策。例如色情特區中的,全面開放色情業。賭博特區中的,全面開放賭博業等等。而在現有認定色情不合法的基礎上加大懲治力度和警力投入則為修改現狀。

2.5採取相抗計劃的反方不享有現狀推定,即需要論證其計劃相對於現狀而言更優更佳。而修改現狀方的修改措施也不享有現狀推定,即需要論證這些措施為何能夠使得現狀更優更佳。

2.6無論正方或是反方的基本立場需要在雙方一辯闡釋清楚,一旦確認則不能更改。如出現立場跳動,例如正方在後續辯位中修改其需求性,反方先維持現狀,後提出修改現狀。則後提出的立場不被經受,並不計入評分,並扣除相應提出辯手的個人得分。

3.證據認定和心證

3.1採信準則方面,由於對於現代學術分工和現代學術體系權威性的認同,本人秉持,多數專家證言高於少數專家證言高於大眾常識高於個人斷言的評判標準。同樣價值中立,權威,具有公信力的調查機構發布的調查數據等同專家證言的證明力。

3.2所有的證據需要有明確的作者,出處等調查背景。如若缺失,則證明力下降為常識等級。

3.3這裡所說常識,指得的是高中畢業生應該掌握的基本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知識。任何低於這個準則的謬誤共識,例如正反雙方達成太陽是方的等觀點為無效。

3.4任何挑戰常識的論證,都必須舉出比常識證明力更高的證據,才能視為挑戰成功。舉出同等級的證據則為打平。基於數個常識的嚴謹推論得出的論證,證明力等同專家證言。

3.5鑒於3.4,雙方在核心論點上應避免孤證。如果出現關鍵性且主張相反的孤證檢證。則由評委進行自由心證。

4.損益比和勝負評判

4.1正方舉出的利益和反方舉出的弊端都需要論證其和計劃本身的必然聯繫。即該弊端和利益是否由是由計劃帶來的。

4.2比賽結時,採取維持現狀和修改現狀的反方如果成功使正方在需求,跟屬,解決方案中的一點不成立,或者證明該計劃將造成弊大於利,則為反方獲勝。反之則為正方獲勝。

4.3採取相抗計劃的反方,需要證明其需求,跟屬後。論證新計劃的損益好於正方計劃。成立則反方獲勝,反之則正方獲勝。

以上為本人的評判準則

評委G:

我對於政策性辯論的理解是辯手在場上通過整體配合,解決「what」和「so what」兩個結構性問題,前者需要對現狀準確定位和論證,後者需要提出具體的能或不能的依據。以下闡述具體的評判準則:

1. 合題性

1.1. 所謂合題,是指政策的制定與施行以解決實際存在的社會問題為目的,任何企圖通過解釋學方法對辯題作出 超出實際意義的解釋,即使解釋本身具有合理性,也將被視為不合題。

1.2. 如反方質疑正方合題性,必須最晚於反方一辯申論時提出,之後提出概不受理。

2. 推定優勢

2.1. 反方在比賽開始時,享有推定優勢,即推翻現狀的舉證責任在正方,且正方必須在一辯申論中闡述完整的需 根解損。

2.2. 正方完成初步舉證後,反方提出正方已論證的論點之外的攻擊點,不享有推定優勢。反方必須承擔部分舉證責任,如反方總是以:「你如何保證不出現這種問題,如何避免那種問題?」方式提問卻沒有絲毫進一步論證,則該等攻擊不計入評判範圍。

3. 證據認定

3.1. 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必須具體詳細的說明,並且以其他證據印證為宜。

3.2. 核心論點證據應當以多組證據為宜,如果只有單一證據,需要就證據作出具體詳盡的合理性解釋。

3.3.

4. 零立場

4.1 允許反方採取零立場,此模式即類似於英美法庭/仲裁庭辯論中允許在一個issue中採用不同層次或相互矛盾的論點,即允許「Even if」, 「In any event」來否定己方之前提出的攻擊點,闡述新的攻擊點。

4.2 如反方採取零立場,必須就每個論點都有必要的論證,防止出現2.2所述的扯皮攻擊。換言之,正方必須屹立不倒,反方可以以任何方式擊倒正方,但如果反方採取零立場卻無法最終形成足以擊倒正方的論點,則判定正方勝。

5. 價值導向需求性

5.1 可採用價值主張,分析路徑選擇、可訴諸的標準及必要的代價。

5.2 反對以缺乏分析的純粹民意支持率作為價值主張的基礎,更反對以純粹個人絕對自由及權利作為價值主張。

非核心論點的論證,如果以普通人可以理解的邏輯表達,不要求有詳細的數據論證,除非對方4. 零立場

4.1 允許反方採取零立場,此模式即類似於英美法庭/仲裁庭辯論中允許在一個issue中採用不同層次或相互矛盾的論點,即允許「Even if」, 「In any event」來否定己方之前提出的攻擊點,闡述新的攻擊點。

4.2 如反方採取零立場,必須就每個論點都有必要的論證,防止出現2.2所述的扯皮攻擊。換言之,正方必須屹立不倒,反方可以以任何方式擊倒正方,但如果反方採取零立場卻無法最終形成足以擊倒正方的論點,則判定正方勝。

5. 價值導向需求性

5.1 可採用價值主張,分析路徑選擇、可訴諸的標準及必要的代價。

5.2 反對以缺乏分析的純粹民意支持率作為價值主張的基礎,更反對以純粹個人絕對自由及權利作為價值主張。


其實很簡單的問題。從古希臘以來要說服別人不過三種方式。

Ethos, pathos, logos

不僅僅是澎湃的語言調動人的感情(pathos)有時比清晰的邏輯(logos)煽動人,如果對你的道德倫理(ethos)做出質疑,你一樣是很難反駁的。

三種輪流干你,這才是真正是大師。

連中文都有「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這個說法。(我看ethos這個應該是被同時分到情和理里去的)

這些都是修辭,並不是什麼價值判斷,人就吃著一套,不然demagogue從何而來?


我就不按照GRE作文套路來了。。。

如果面向的聽眾是普通人,我覺得是,理由:

  1. 人很容易被煽動
  2. 人大多數時候不是理智的
  3. 大多數人沒有很好的邏輯思維能力或經過邏輯思維訓練,你邏輯清晰的陳述事實他們很可能聽不懂,或者嚴密的邏輯對於他們來說沒有足夠信服力(具體參考新浪微博各派粉絲掐架,以及韓寒是不是代筆,轉基因能不能吃,中藥到底有沒有用的辯論。這些問題的結論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可以從他們的辯(互)論(噴)中看出普通人的邏輯思維能力)。


實踐中,的確大部分的觀點傳播的案例里情感渲染的效果都遠好於論據翔實、邏輯清晰的論證。絕大多數的商業廣告、宗教擴張、政治觀點宣傳,宣傳方為了獲得社會大眾的認可所採用的主要方式就是情感渲染,並經常性地輔以詭辯、事實的片面展示、有意誤導等與嚴謹論證相悖的策略。

這裡我無法給出一個嚴謹的數據證明上面陳述中的「絕大多數」這個表述,但是接下來我會解釋為何情感渲染在觀點傳播中的效果遠好於嚴謹論證。

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就是由於現代社會的高度分工體系,以及各種專業、行業的高度專業性的存在,每個人只能在極少數的幾個專業/行業有較深的研究、實踐,除此之外的其他行業,一般人能對少數一些做到「膚淺的理解」就已經很不錯了。但是生活在現代社會的文明人會接觸到的行業數量卻遠遠超過他們理解的行業數量。簡言之,一個人在生活中大多數時候都是外行。

在以上背景下,任何一種面向大眾的觀點宣傳必然會面臨這樣的現實:絕大多數受眾都不是這個觀點所屬專業/行業的內行人。在這種情況下基於正確事實和嚴謹邏輯論證來獲得認同的宣傳方法就會面臨極為尷尬的場景:大多數人根本就不具有理解這種論證的背景知識和必要的能力。他們最多就是發出「不明覺厲」的感嘆,然後一頭霧水不知所措,甚至基於自己外行的理解對正確的論證做出錯誤的解釋。由於難以理解,大眾對採用這種宣傳方法的觀點甚至經常不會有深刻的印象,更遑論去學習背景、參與討論了。

而情感渲染的本質就是誤導,將本來複雜的問題背景扭曲為大多數人憑常識就可以理解的表述,用共情等心理戰術取代艱澀的論證過程,讓受眾對觀點產生興趣並自以為可以理解並討論他們實際並不理解的事情。由於主要受眾群體都是外行,他們難以發現隱藏在情感渲染下的事實扭曲和邏輯錯誤,難以對觀點提出質疑。無法質疑,加上情感上的認同感,會讓一個人非常容易接受一種其實他根本不理解,甚至毫無根據完全錯誤的觀點。

與此同時,由於每個個體的時間和精力有限,每天需要接受、處理的信息又非常之多,他們在每個觀點上花費的時間其實是非常短的。要他們為每一個觀點的判斷都去學習相應的背景知識更是天方夜譚。這其實大大增加了嚴謹論證的宣傳手段被大眾接受的成本。接受一種情感渲染手法宣傳的觀點可以只用數分鐘,理解一個嚴謹的專業的論證卻可能需要花費數個月去學習背景知識。很顯然,大眾會選擇成本遠遠低於後者的第一種手法去接受和討論。

結果,想要獲得大眾的認可的觀點如果使用嚴謹論證的宣傳方法,必然是會完敗於使用情感渲染方法的對手。因此,絕大多數針對大眾的宣傳都會以情感渲染手法為主,而這個過程又必然會使用大量的誤導手法。嚴謹論證的宣傳手段基本只能存在於針對內行的業內宣傳,在行內由於錯誤的邏輯和事實很容易被看穿,情感渲染更多時候會起到反效果。

下面舉一個例子:

蘋果公司在2013年9月發布最新的智能手機iphone5s的時候,著重介紹了5s使用的「劃時代」的64位A7處理器。

蘋果介紹A7是第一款64位架構智能手機處理器,性能比上一代A6強1倍。注意,這裡蘋果並沒有詳細說明為什麼A7比A6快1倍,只是給出了這個結果,並同時強調A7是64位,A6是32位架構。於是消費者很容易就會產生這樣的印象,亦即64是32的兩倍,所以64位的A7速度是32位A6的兩倍。進一步消費者還會聯想,認為64位的A7會比其他32位的手機晶元快1倍。事實是A7的性能提升主要來自於增加的發射管線、拓寬的SIMD單元和增加的大容量L3緩存,和改用64位定址關係很小。但是蘋果難以向消費者解釋這些專業術語,於是選擇了最簡單、看上去最容易理解的方式告訴消費者A7性能提升的原因——可恰恰這是誤導。但即便事後很多專業人士指出了這個錯誤,大部分消費者也沒有渠道或者沒有興趣、沒有時間精力聽他們的糾錯解釋。這裡,一個簡單、強有力事實上卻是誤導的數字對比的宣傳效果遠遠勝於正確但複雜艱澀的論證過程。

在知乎上普遍存在的「抖機靈、一句話吐槽」高票答案的情況是類似的。能在極短的篇幅內做嚴謹論證的問題本來不多,而這些答案之所以僅用極短的表達獲得大量贊同,主要原因就是它們獲得了支持者的情感/直覺認同。類似地還有不少「講故事」類型的答案,常常用一個沒有足夠代表性但是可以打動人的事例來獲得支持。贊同者經常會因為一個觀點表達了和自己類似的情感而產生共鳴,而非觀點本身嚴謹、正確而去投票,過於專業性的答案往往無人問津。

總之,大眾傳播市場中情感渲染手法效果遠強於嚴謹論證手法的現象是必然存在的,也是難以改變的。


是的。

這裡有一個現成的例子。

從點贊數來看,@筱蕾 的回答 如何恰當地回答「女友的三個經典問題」?已經超過了 @安嘉門院 的回答 如何恰當地回答「女友的三個經典問題」?


好問題,這也是我參加辯論賽幾年來一直在思考的問題,現在終於把坑填完了,長文慎點

  一、說服的概念:短期or長期

  在展開我的論述之前,我想先說說一些更加基本的東西。

  不同於@莫志霖的意見,我認為一場辯論(不僅是辯論,事實上,所有類似的交鋒都是如此)的雙方所表達的並不是一個【事實】,而是一個【觀點】或者叫【論點】。辯論界有位黃執中前輩有句話說,事實不可辯,唯價值可辯。事實本身就是擺在那裡的,是客觀的、全面的,只是因為看的人抱著不同的價值觀去看,同一個事實就可能被看出了不同的方面,這樣被加工後得到的事實就變成了【觀點】,其實質就是在某種價值觀作用下的對某種事實的認識。

  舉個例子來說。馬路上有位老人跌倒了,有一個路過的小夥子走上前去扶起了老人,但恰好老人有老年痴呆,就一口咬定是小夥子撞倒了他,於是小夥子將老人重新放迴路上轉身離去。前面發生的這一件事本身就叫做事實,事實的真相是不因為我們意志的改變而變化的。但是同一件事,不同的人就會看出不同的東西。有的人站在小夥子一方,潛意識會選擇性忽視老年痴呆這個誘因,由此出發感嘆人心不古世風日下;有的人站在老人一方,考慮到老人的病因,由此感慨這名路人完全沒有尊老愛幼寬容大度的傳統美德。在這兩種對立的看法中,「人心不古世風日下」和「完全沒有傳統美德」就是在價值觀影響下產生的【觀點】,其形式主要表現為某種價值判斷,換句話說就是主觀評價,而這就是雙方對立的實質。

  多句嘴,事實上現在幾乎所有媒體在報道發生的事件的時候都不會採用純粹的客觀報道,研究其用語我們就能夠感受得到作者傳遞的某種特定的價值,典型案例參考《環球時報》和《南方周末》。

  回到正題。因此,在雙方乃至多方的爭論當中,所要達成的「說服」的目的,就是要讓第三方(即獨立於爭辯各方的觀眾)能夠接受並認同自己的觀點,基於上面的分析,我們會發現這種認同的實質是接受並認同了得出這種觀點的價值觀,這種價值觀有時會表現得相當明顯,例如知乎有些答案中明確的反中醫傾向、反處女情結傾向(當然,我並沒有說這兩者有什麼問題,這裡只是作為一個例子加以運用),有時價值觀也會表現的很模糊很隱晦,往往隱藏在答案的字裡行間或者整體感覺中,例如我的這篇答案,就是隱藏了我更喜歡邏輯表達的這種價值取向,但是表現並沒有很明顯。

  從上面的結論中我們可以發現,我們在認同某種觀點的時候,就是在認同某種特定的價值觀,而價值觀不同的表現形式就決定了不同的表達方式帶來的說服效果是不同的。我在這裡將說服效果分為兩類,短期認同和長期認同。短期認同就是題主說的「怒贊」這種情形,長期認同就是我們會放在自己的收藏夾里,每當遇到疑問就可以拿出來看看的答案。而題主所列舉的兩種表達方式,在不同的價值觀之下會具有長短不同的影響效果,這就進入了第二個部分,針對不同價值觀的說服方式分析。

  二、不同的方式帶來不同的效果:邏輯說服vs情感說服(以辯論賽為例)

  如上所述,【觀點】背後的價值有兩種表現形式:清晰明確和模糊隱晦;同時,對某種觀點的表達也有兩種方式:邏輯推理和情感渲染。但是這兩種說服方式取得的效果究竟如何,還必須要結合具體的觀點來看。

  題主使用了2001年大專辯論賽武大和港大的那一場比賽作為例子,事實上,這場比賽並不能完全反映出邏輯說服和情感渲染兩者的優劣,使用邏輯方式進行推理的港大的失敗並不意味著邏輯說服就不如情感渲染,其根本原因是,打得太差

  相比於這一場,同樣是這一年的國際大專辯論會,決賽武漢大學vs馬來亞大學的那場著名的「金錢辯」(金錢是/不是萬惡之源)才更好地展現了邏輯說服與情感渲染之間的區別,由於對陣雙方實力勢均力敵,這種對抗才有助於我們理解兩種不同的說服方式各自的優點。

  貼個地址上來吧:金錢是萬惡之源_2001國際大專辯論會大決賽

  這場比賽被公認為歷年辯論賽最經典的對決之一,可以說已經被辯論界的人們從不同的角度出發翻來覆去討論了無數次,但我在這裡只想來說明邏輯說服與情感渲染各自的表達效果究竟如何。

  正如題主在之前那場比賽中看到的,2001年的武漢大學(即黑方)喜歡採用渲染式的說服方式,即在場上使用大量的事例、排比和華麗的語言來打動現場觀眾,讓人們聽後產生一種酣暢淋漓的感覺,從而在心裡不知不覺地認同他們的觀點。推薦題主去看2001年的半決賽,武大vs新加坡國立大學,成敗論英雄的那場比賽,在那場比賽當中,武大的這種特點被發揮得淋漓盡致(對武大的這一特點在最後有分析)。

  而回到我舉的例子,在這場比賽中,馬來亞大學使用的就是典型的邏輯推理式論證方式,從基礎的概念定義出發,通過嚴密的邏輯推理,一層一層逐漸逼近自己的結論,最終使己方觀點得到證明。這樣的說服方式具有比較強烈的可信度,但同時也有一定的缺陷,就是如果表達不當,容易讓觀眾失去興趣,但顯然,馬大的辯手們並不缺乏這樣的表達能力。

  兩種論述方式各有千秋。

  如果將一場爭論比作兩軍交戰,那麼武大模式的情感渲染(區別於後來世新大學黃執中的情感渲染,最後有分析)就是擂鼓三通全軍突擊,用排山倒海般的氣勢去發起全面進攻,這樣的論述方式很容易突破一般人的思維,首先從氣勢上就認同了這一方的觀點,然後在思維被打亂後就會不知不覺地跟著這邊的論述進行思考,最終得出「啊,這個答案好棒」這樣的結論。

  但是這種方式的缺點就在於,由於這種方式不強調邏輯的推演,而是直接從某一種價值出發進行大量的演繹升華,然後用比較激烈的語言為觀眾帶來強烈的衝擊,這就導致觀眾在初次聽到這樣的觀點時容易受到感染而表示贊同,但在之後使用一般的邏輯進行推理就會發現,這樣的答案其實有很多漏洞不堪一擊,即所謂的「短期」的說服效果。知乎上有很多言辭激烈的吐槽型答案都屬於這一類型,而這類答案卻總能在短時間內得到大量的贊同,就是由於這樣的論證方式導致的。

  另一方面,同樣是在戰場上作戰,馬大使用的邏輯推理式的說服方式就類似於穩紮穩打,我不追求一開始就全面進攻,而是默默地在部隊的掩護下一點一點向前推進,邊推進邊修堡壘,每拿下一處陣地就要經營得滴水不漏,一點點壓迫對手的生存空間,最終取得勝利。這是由邏輯推理的本質所決定的。邏輯推理一般的論證就是,先從一些公認的基本的概念出發,先證明某一個小論點,然後再從這個小論點出發去證明下一個中論點,最後綜合這些中論點從總體上證明我方所持的大的觀點。這種推理方式由於有堅實的邏輯作為基礎,因此會引導觀眾一步一步認同自己的觀點,最後觀眾有種彷彿是自己得出這樣的觀點的感受,對這種觀點的認同度會比較高,也比較持久,因為你的情緒可能會隨著時間的不同而變化,但邏輯是永遠不變的

  不過這種論證方式也有一個很大的缺點,那就是由於邏輯的要求比較嚴密,我們在論證的過程中可能會變成所謂的「乾貨」(事實上,自從01年馬大戰勝了武大之後,武大的「花辯」打法逐漸沒落,純邏輯打法開始興起,但這也使得比賽越來越無聊,往往陷入了對某種形式邏輯結構的爭論之中,這種趨勢發展到05年的電子科技大達到了巔峰,這讓國際大專辯論賽失去了很多觀眾的支持,最終沒落),而很多人根本會沒有耐心看完很枯燥的全文,或者是看完了卻也只是發出「不明覺厲」的感嘆,這也是為什麼知乎上有些很棒的邏輯性很強的答案得不到什麼贊同的原因之一。

  舉個例子來說。網上有時會有關於某歌星的唱功的評價,部分批判者和腦殘粉之間使用的就是兩種不同的論證方式。有些批判者會從樂理的角度出發,對歌手唱歌時的各種表現進行一個比較全面客觀的分析,最終得出「這位歌手的唱功並沒有大家想像得那麼好,甚至從專業角度來看,有很多地方是不正確的」這樣的結論,全文論述下來往往要幾百上千字。但是腦殘粉們就不一樣了,像幾乎已經變成笑話的「你不知道他們有多努力嗎?」「You can you up ,No can no BB」
這一類的回應,就是在通過簡潔的語言反覆強調某種價值,然後達到說服的效果。

  看上去一個專業一個業餘,一個客觀一個主觀,一個完善一個片面,雙方的支持率應該會有很大的差異才對,可是事實上,雙方的支持者其實是勢均力敵的,甚至有些時候一千字的分析還敵不過一句話的反駁(其實我更想說這類似於口號),這又是為什麼呢?

  有人或許會問,你一開始就把價值擺出來,但是這麼長的第二部分寫完沒看你提到一點價值,你一開始說那些有什麼用呢?

  這就進入了我們的第三個部分,不同情境下的最佳論證策略選擇,我們會發現,不同的價值觀會決定了某種說服方式的論證效果會有很大的差異。

  三、如何選擇說服的方式?不同情境下的最佳策略選擇

  辯論的外延可以很廣,大到總統候選人的電視辯論、諸子百家在王公面前的辯論、原被告雙方在法庭中的辯論,小到大學生辯論、知乎答案辯論等等,都可以被認為是辯論的範疇。不難看出,辯論的核心就在於說服,不是說服對方,而是說服第三方接受其觀點。前述各種辯論中,候選人要說服選民投票,士人要說服執政者採用其理念,原被告要說服法庭支持其請求,辯論賽雙方要說服評委取得勝利,知乎答案要說服用戶點贊同……一切的根本都在於說服。因此,辯論本身就是一種說服第三方的活動,在這種說服的過程當中,就產生了各種不同的表達方式,主要就是我們之前所述的邏輯式和情感式。

  那麼如何選擇一種最恰當的說服方法呢?有以下幾個步驟。

  1、前期準備: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這一步又分為兩個層次,即「知己」和「知彼」。

  所謂「知己」,是說要對自己有足夠的了解,這一了解不僅僅是針對自己所持的觀點(當然,要是連自己支持的觀點本身都不夠了解,那就純屬是來搗亂的),更要針對自己所擅長與不擅長的內容有一個比較清醒的認識。在決定參與到一起辯論活動中之前,首先應當問自己這樣一些問題:

  我對我要支持的這個觀點的相關知識足夠了解嗎?

  我的這個觀點背後反映的是一種什麼樣的價值觀?

  我平時更加習慣於哪一種表達方式,冷靜分析還是激情澎湃?

  我的邏輯能力是否足夠好,可以保證我進行比較好的推理分析?

  對上述問題的思考可以讓我們有效認識到自身的長處與短處,同時對於自己將要表達的觀點有一個比較全面的思考和認識,這在我們接下來的策略選擇當中是至關重要的一步,我們要針對不同的情形,結合自身的能力做出不同的選擇。如果我們平常的表達方式比較接近邏輯表達類型,那麼突然讓我們使用情感渲染的表達方式的時候就會顯得空而無物;如果我們平時就喜歡抒發各種情感而不重視邏輯聯繫,那麼當我們試圖寫一篇邏輯嚴密的文章的時候就會發現力不從心,甚至將自己陷入邏輯的怪圈當中無法自拔。為了達到最好的說服效果,我們需要選擇我們最擅長的表達方式。

  另一方面,我們面對的問題可能多種多樣,我們所支持的觀點也各不相同,這決定了我們所要表達的價值觀具有不同的形式。

  有的問題比較敏感,諸如中外差異、道德、中醫、謠言與闢謠等等話題,這類型的問題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強烈的衝突,它很容易使人產生強烈的情緒,某種特定的價值觀表現得比較明顯,持有這種價值的人也相對較多。這種時候,理論上最好的表達方式就是情感渲染類型的,因為你本身有足夠的情感基礎來支持自己的觀點,表達出來的東西也比較有真情流露式的感染力。

  有的問題相對比較客觀,諸如對某部電影或者某部作品的評價、對一些歷史事件的分析等等,這類問題上並沒有很強烈的價值衝突,不論選擇哪種觀點都不至於產生太激烈的感情問題,這也為冷靜地使用邏輯推理創造了最有利的條件,觀眾或讀者不會受到某種價值情感的影響,而是可以相對客觀地去了解你的整個論述,並從邏輯出發接受和認可你的觀點。

  當然,我所舉的例子並不是絕對的,並不是說例子里的話題就一定是某種固定的類型,在這些類型的話題當中也會有爭議不那麼大的問題,在正常的話題中也會有很敏感的問題出現,這些都需要結合具體的問題進行具體分析。另一方面,這也並不是說在敏感的話題上就一定只能夠使用情感渲染的表達方式,而在相對正常的話題上就只能使用邏輯推理,這只是一種更加容易產生好的效果的表達方式,事實上,兩者顛倒過來也是完全可以的,但是這就對你的表達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按慣例這裡應該有一個例子的…可是一時沒想好,等我稍後補充吧。

  上面說的是「知己」的內容,下面進入第二個部分:「知彼」。

  如果從傳播學的角度來看,我們針對某個問題提出自己的觀點,這就是傳播了某種特定的信息,而任何信息都有其接受者,這群信息的接收者叫做受眾。受眾是一個相當廣泛的群體,任何有可能接觸到你發出的信息的人都可以成為受眾,但是在特定的情景之下,有一些特殊的受眾是需要我們注意的,是我們希望可以完成有效傳播並得到認同的,這就是我們在一開始所說的辯論活動中的「第三方」。我們所說的「知彼」,就是要對自己試圖影響的特定的受眾群體有一定的了解。在知乎中,這些特定的受眾就是知乎用戶,在辯論賽中,這些特定的受眾就是評委。

  這種了解並不是說需要詳細了解每一個知乎用戶叫什麼、住在哪裡、電話多少、身材如何…咳,總之我們需要了解的,是一些和我們傳遞的信息更加直接相關的東西,一般也可以通過如下幾個問題進行思考:

  我想要影響的受眾是誰?

  這些人的知識水平如何,是否能夠做到冷靜地看問題?

  在這個問題上不同的人們會需要什麼樣的觀點?

  我可以爭取哪些人的支持?

  寫在這裡的這些問題其實還很粗糙,但是已經可以從大體上對受眾群體有一個認識,我們在不斷思考的過程中,可以對這些問題作出更好的改進,使其能夠更加精確地達到我想要的效果,但是現在就先這樣吧,容許我偷一下懶……

  其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種傳播信息的過程類似於市場銷售的過程,我們需要把我們自己所持有的某種商品出售給一定的消費者,為了取得更好的銷售效果,我們必須對特定市場的消費者有一定的了解,包括其消費能力、消費偏好、實際需求等等,以免犯下將少女護膚品推銷給老大爺這樣的錯誤(我有個朋友就這樣做過我會亂說嗎)。這個道理同樣適用於知乎問題的回答以及其他的辯論活動。

  舉個例子。當我要討論的問題是「某歌手好不好」這樣的話題的時候,我們就會考慮到,會關注這個問題的人一定都是了解這名歌手的人,這所有人就是我們潛在的受眾。在這群人當中,一般分為兩部分,該歌手的粉絲和不喜歡該歌手的人,而兩者在第二個問題中的表現是不同的。假設這名歌手有很多青少年粉絲,由於青少年粉絲本身的特點就導致了他們對該歌手是純粹的強烈的無理由的愛,他們缺乏相對冷靜地看待問題的能力。另一方面,那些不喜歡這位歌手的人當中。或許有一部分是從專業角度出發來評價的,這群人就相對更加能夠冷靜而全面的看問題。看清了這一點,第三個問題就容易得出答案,粉絲們需要的是對偶像充分的讚美,批評者們需要的是另一個角度專業的分析。說到底,人們需要的,是同類。

  這是理論當中,看上去似乎我們只能夠得到與自己觀點相同的一部分人的贊同,可是事實上,在這兩群人之外,有一個更加龐大的群體,他們並沒有某種鮮明的立場,對於這個問題也可能只是好奇,這群人被稱為中立方。而我們說服的最終目的,其實還是儘可能多地博取中立方的支持,因為支持者無需爭取,反對者爭取不到,只有中立者才是根本。用毛主席的話說,「要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這樣,我們就可以把敵人縮小到最少,我們的朋友越多越好,我們的敵人越少越好。」

  那麼,在做好了一切前期準備,既「知己」又「知彼」的時候,我們應該選擇什麼樣的策略,才能最大限度地爭取中間勢力的支持,達到最好的說服效果呢?這就進入了第二個步驟(其實應該也是最後一個步驟了),具體策略的選擇。

2、策略選擇: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這個賤人說人話…啊呸…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這句話出自李寶嘉《官場現形記》第38回:「第二要嘴巴會說,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見了官場說官場上的話,見了生意人說生意場中的話。」雖然略含貶義,但也很好地概括了我們今天策略選擇的原則,即對症下藥,投其所好。從春秋戰國開始士人們就已經熟練地掌握了這門技巧,但是直到千年之後才被西方學者冠以一個現代化的名字:受眾中心論。

  同樣的表達方式對不同的人來說起到的效果往往不同。一般的群眾可能比較喜歡淺顯而直接的表達,專業的學者希望看到全面而客觀的分析,沒有耐心的人無法忍受長篇大論的推理,態度嚴謹的人或許會對文中的漏洞頗為挑剔……所謂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賈寶玉,正是這樣的道理。因此,這就要求我們對於自己希望影響的受眾有一個比較好的了解,從而針對不同人的不同需求來作出論述方式的選擇。針對一般群眾,他們需要的是某種情緒的表達,或許比較直白的情感渲染的論述對他們比較有影響;針對專業人士,他們更喜歡看到理性的光芒,因此冷靜的邏輯推理可能比較和他們的胃口。基本原理就是這樣。

  幸好,這一步我們在之前的準備過程中已經完成了。

  但是要注意,我在這裡絕對不是說對某一種人就一定只能使用這種論述方式,恰恰相反,純粹的某種論述形式(純邏輯或純情感)的說服效果反而會很差。邏輯與情感就像是骨骼和血肉,沒有情感的純邏輯推導會變得冰冷晦澀,讓人心生抵觸(例如黑格爾的《小邏輯》一書,我花了一個月時間只讀了5頁,完全無法接受),沒有邏輯支撐的情感渲染簡直就是耍流氓,讀了之後不但讓人完全記不得你說了什麼,就連本來想要起到的一呼百應的效果都不一定有(不一定的意思就是可能會有,可以試試去微博收集腦殘粉什麼的)。任何一篇成功的論述文章,都一定是邏輯推理和情感渲染的結合,只是各自有側重而已

  用知乎回答舉例來說。假設我喜歡xx歌星,想寫一篇「如何評價xx歌星」問題的答案來吸引其他粉絲來點贊同,我該怎麼辦呢?

  首先我們要明白,我要吸引的是歌手粉絲,這群人來關注這個問題就只是為了聽到對該歌手的讚美,那麼通篇批評肯定是不可以的,一定要以讚美為主,就算要批評也一定要說這是天氣原因、場地原因之類的各種原因blabla…這樣可以首先從心理上讓粉絲們對你產生認同。同時,之前已經提過年輕而狂熱的粉絲們作為一個群體,是不在乎什麼邏輯的,因此你要是全文用邏輯的方式論證下來,只會讓讀者敬而遠之(這時「感謝」按鈕就起到作用了)。

  另一方面,可以預想在這個問題上支持者和批判者會有比較激烈的衝突,那麼自然就不適合選擇一種比較中立的價值觀,相反,此時的立場表達得越鮮明越有利於我們博得人們的支持。同時,恰好我也比較習慣於渲染式的表達,因此經過這兩步的分析,我們就初步確定了自己的論證策略:邏輯與情感共同使用,側重情感渲染方式,明確而直接地表達價值。

  接下來尋找具體的論證方式。之前已經說過面對的受眾是一般群眾的群體,所以適當地表現權威是有好處的。所以在一開始就可以寫上兩個大字:謝邀。這樣可以給人一種你很專業的感覺,不要怕被人發現,沒人知道是誰邀的你。在文中偶爾使用一些專業名詞也有助於增加你的權威性,同樣別怕被人發現,你面對的群體決定了人們只會感嘆不明覺厲,寫文章這種一次性的表達途徑也決定了你完全可以不回應專業人士在評論區提出的質疑。在這之後的論述中,我們雖然在一直讚美這位歌手,但是一定要有條理地贊、有邏輯地贊、要充滿感情地贊,這樣可以塑造起你能夠在狂熱中保持理性的偉光正形象,可以很容易使你在眾多答案中脫穎而出。我們去看很多知乎的高票答案,幾乎都能夠看出邏輯中的情感,情感中的邏輯,這種論述方式是很明確的。

  例子之後說一句,個人強烈反對上面例子里使用的這種不懂裝懂騙贊同的方式,所以僅限於用這個比較極端的栗子舉例說明罷了。

  綜上所述,其實邏輯推理和情感渲染兩種論證方式各有其優劣,一般可以說,邏輯推理屬於左腦型,通過嚴密的推理論證對人們產生說服的效果,一般能夠產生較為持久的說服效果,但缺點在於喜歡這一點的人不多。情感渲染屬於右腦型,通過各種事例以及大量的暗示來強化腦中的某個形象,容易在短時間內充分調動讀者的情緒,達成類似洗腦的說服效果,但是缺點在於這種效果不持久,當讀者冷靜下來之後可能就會對這個答案產生質疑,不過在知乎上,似乎很少有人會去撤銷自己曾經點過的贊同吧?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吐槽型答案可以在短時間內拿到很多贊,但是卻又被廣為詬病的原因。

  本來正文到這裡就結束了,看到有人要求,我就再補充一點典型事例吧。還是以辯論賽為例,分別說明邏輯論證、情感渲染和兩者結合的不同方式。

  (1)、邏輯論證

  代表隊伍:2001年國際大專辯論賽馬來亞大學。

  代表場次:總決賽:錢是/不是萬惡之源。

金錢是萬惡之源_2001國際大專辯論會大決賽

  簡要分析:馬來亞大學的論證方式是典型的邏輯推演,他們從「錢」、「惡」、「萬」、「源」四個概念出發,通過論證①錢只是工具是媒介;②惡有四大類無數小類;③「萬」在這裡表示全部;④「源」就是起源和根本,然後由②③④進一步得出⑤「萬惡之源」是指「全部種類的惡行的起源」,最後綜合得出⑥錢沒有辦法產生某些類型的惡行,從而論證了「錢不是萬惡之源」,整個邏輯異常清晰,事例也很全面。一步一步穩步推進,用「萬」字的概念將對手糾纏住,然後不斷通過各種例子來證明某種惡不是錢帶來的,論證效果一流。

  (2)、情感渲染

  代表隊伍:2001年國際大專辯論賽武漢大學

  代表場次:半決賽:以成敗論英雄是可取的/不可取的

2001年國際大專辯論賽5:以成敗論英雄是可取的

  簡要分析:私以為這場比賽才是01年武大的特點發揮得最淋漓盡致的一場。縱觀整場比賽我們會發現,其實武大的論點就只有一句話:成敗為標準論不出英雄。這句話就這樣擺在這裡看上去似乎毫無說服力,但是武大全場使用了大量的事例、排比,列舉了古今中外各種我們公認的英雄曾經失敗的例子無形之中一遍一遍強化著你內心的認知:所有人都可能失敗,成敗並不能決定英雄。這樣,他們雖然有邏輯的支撐,但是並不需要用邏輯去證明自己的論點,而是用荊軻、項羽等事例在你腦中形成對他們觀點的認同,是一種粗暴而行之有效的方式,再配合武大辯手優秀的個人素質,說服效果非凡。

  (3)、綜合運用

  代表隊伍:2003年第二屆海峽兩岸大學生辯論賽世新大學——黃執中

  代表場次:決賽:在校大學生創業利大於弊/弊大於利

在校大學生創業利大於弊——黃執中

  黃執中是一個傳奇的人物,他的經典場次實在太多太多,每一場比賽每一句辯詞都被人們反覆研習,每年光是通過學習他的辯論風格而被毀掉的辯論新手就有一大批(是的,新手學黃執中必死定律),他將各種論證模式運用得遊刃有餘,我選取的是他的成名之作。在這裡,他展示了不同於一般情感渲染的「情辯」的模式。

  之前已經說過,邏輯論證是通過論證一個個小的命題,一步步讓人們接受這些小命題,最後推導出最終的結論;而情感渲染則是通過大量的事例和暗示,在人們腦中建立並強化對最終結論的認識,最後引導人們認同其觀點。兩者由於本身性質不同,作用方式也不同,一般意義上是兩者不可得兼的,就算兩者並行也總會有側重。但是黃執中的辯論不同,他將兩者完美地結合在了一起,相互取長補短,最終達到了1+1&>&>2的效果。

  如果非要分類,黃執中應該也屬於情感渲染的辯手,但他論述的方式不同。他首先將一個大的價值進行邏輯拆分,變成一個個小的價值,然後通過設定一個又一個情境,讓人們置身於這些情境之中,巧妙設計的情形很容易就能讓人們認同某一個較小的價值。看上去小的價值無關緊要而且與我的立場沒有大的衝突,認同也沒什麼,但就是這樣不斷證明這些小的價值,最終以一種溫水煮青蛙的方式,讓你在不知不覺中走入了他的陷阱,當你發現的時候,你已經認同了他的答案,而自己也沒有感覺到任何不妥。

  以這場比賽的總結為例。他一開始提出,對方之所以不想讓大學生創業是因為害怕失敗,告訴大家①看得太重才會害怕失敗到不敢去做。接著設定情境:老人怎麼看年輕人犯錯?通過這個情境,他證明了②年輕人犯錯只是一種人生歷練。接下來他又用同樣的方式,將論證推進到③我們應該如何看待年輕人的歷練,以及④人生選擇很多也互不矛盾,最後得出結論⑤結果不是關鍵,過程最重要,就算失敗了也得到了大量的人生經驗。整個論證一氣呵成,用邏輯的方式來論證價值,這是他的論證方式中最強大的一點。

  這場比賽並不能最好地表現他的這一特點,這是隨手找的,等我再找找看,以後有空再補充進來吧。

  後記:這篇答案終於完成了,我剛開始想要答題的時候,並沒有意料到自己會寫這麼多,雖然我一直就知道我寫文章總會有越寫越長的毛病。現在看來寫的答案還很粗糙,雖然很長,但有很多重複論證的地方,還需要日後修改。苦於頸椎病影響,寫答案斷斷續續的,感謝能夠有耐心看到這裡的人,不論有任何問題,歡迎指出。


那就要看【更多人】的智商夠不夠咯。

你舉的例子已是最佳答案。

胡漸彪=邏輯清晰+情感澎湃+長的帥


我以前也覺得熱情澎湃的確不錯,當時確實很有氣勢,能夠博得很多人的贊同。

但是什麼事都有顧此失彼的時候。

熱情的時候,就缺乏了冷靜思考的能力。雖然當時壓倒了別人。但是時候想想自己說的話中的漏洞,恨不得找個地洞鑽進去。

不錯之所以沒有鑽,在於,其實很多現場的人,也就是在乎當時的氣氛,時候並不會仔細去想整個來龍去脈邏輯因果。

所以,如果你非要問個好賴,那麼在於,你是為了感染群眾獲得當時的利益,還是你最終追求的是自己也認可的真理。

當然,我不否認,有的人,就是那麼強,既能感染氣氛,也能邏輯完美無缺。


Depends on 這些多數人是誰.

如果是獨立思考能力不足情緒控制能力不強的普通人,或者缺乏經歷經驗和專業知識的票友,那麼感情澎湃就明顯更work

但是如果面向對象是行家裡手或明顯的stakeholder,沒有address掉他們的concern或者沒有拋出非常有吸引力的觀點,怎麼激情澎湃都沒有用

其實二者並不矛盾,激情澎湃是交流方式,邏輯清晰是內容。作為演講者肯定是用好的交流方式包裝好邏輯能博得更廣泛的認同。作為聽眾 冷靜思考,提高信噪比多撈乾貨才是王道。


「讓我給辯論賽除了語言外的三大要素(邏輯、事實、價值)打一個比方:對於一場比賽來說,邏輯能力相當於你的近身格鬥能力,邏輯好的馬來西亞辯手僅憑肉搏就可以讓你血濺三尺;事實則相當於你的兵器,一個極其有利的事實論據可以讓你輕鬆擊敗同段位的辯手,當然如果對手段位比你高很多,也許他拿一把木劍就可以擊敗你的玄鐵劍;價值則有點像施放魔法。值得一提的是,現在許多小朋友直接拉一個價值判斷就敢上去打比賽,殊不知沒有近身能力、沒有兵器,你可能還沒有來得及吟唱就被對手砍翻了。要知道,即便是最有名的大魔法師黃執中先生,他的近身格鬥能力也不弱。」

即使是最有名的大魔法師黃執中先生,

他,的,近,身,能,力,也,不,弱。


邏輯有形式邏輯和非形式邏輯。政治家、演說家很擅長兩者,但非形式邏輯式的鼓動對民眾有更大作用。


讓一個觀點獲得別人認同的方法是,讓他以為這個觀點是他自己的觀點(雖然事實上未必是),只是用你的嘴說出來了。

這是道。

邏輯清晰或情感澎湃,都只是器。


推薦你看羅永浩的演講,你就明白了


問題中包含"概率啊概率各位". 好可惜,沒有一個答案有量化的數據 (我也不知道具體的數據).

若你要想說服的對象, 理智的人占多數,就用邏輯, 反之, 用渲染

對大多數的女生,用渲染比較合適


取決於你自己更擅長以理服人還是以情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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