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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聖經的解讀有多大自由度?


謝邀。

從解經學學術角度來說,在我們相信聖經是上帝的默示的前提下,主要有三個關於啟示方法的觀點。

第一個是字句默示的啟示論。

這樣的論點認為,好像上帝握住聖經作者的手,來寫出聖經的字句一樣。所以在這樣的觀點中,他們認為每一個字都是上帝的啟示。建立在這樣觀點下的解釋聖經是最忠於原文和聖經字句的。他們認為聖經是沒有任何瑕疵的被上帝啟示給聖經語言的。持有這種觀點的人認為,聖經的每一句話都應該被聖經信仰者無誤的遵守。

第二個觀點是的靈意默示的啟示論。(請原諒我拙劣的中文翻譯,應該有更好的中文譯法,可惜敝人身在海外,中文圖書都在東北老家。請讀者諸君指正,晚輩可改之。)

這個觀點認為,上帝把屬靈的意思啟示給聖經作者,而聖經作者則根據自己的個性來表達上帝向以色列人和聖經聽眾的信息。所以,聖經會出現不同的題材和表達方法。從歷史到詩歌,從啟示文學到書信,聖經作者用了讀者所能理解的方式表達上帝的觀點。所以,我們看見,聖經作者會使用一些明顯具有時代性的比喻來說明問題。持有這種觀點的人認為,聖經需要通過釋經家在合理釋經過程中發掘出真正的聖經原意,而非表層意思,之後,才能在釋經之後,尋求上帝的透過兩千年前的語言表達的真正意思是什麼。

第三個觀點是情景相遇的啟示論。

這個觀點經過近代的神學家所提出。持有此種觀點的人認為。聖經文本本身沒有實際的價值,但是當讀者通過聖經文本作為某種媒介,與啟示者在信仰上面相遇之時,啟示的作用才突顯出來。所以相遇論者認為。相遇,是啟示的實際作用和價值,並只有在相遇中,啟示才是啟示。

第一種觀點的持有者通常都是極度保守的基要派基督徒和回教徒以及猶太人正統派。

敝人和大多數現代釋經學者都支持第二種啟示方法論。

另外,有相當多的自由派學者和新正統神學的一部分教授開始支持第三種啟示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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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分割線

好了,我們來分析一下第一種和第二種觀點的區別。

有個案例。回教徒根據討特辣(摩西五經)的論點引發出沙里亞法的一個法律案件。

我手頭沒有聖經,所以憑記憶引用。

如果一個人強姦一個女子,如果是在野外強姦的,用石頭打死那個男的,而女子無罪。

如果一個人強姦一個女子,是在城市當中強姦的,用石頭打死兩個人。

後來,在沙特真的發生了這樣的案件,在城市中一個男子強姦了一個女子。按照摩西五經的規定,要打死兩個人。沙里亞法和摩西五經的觀點一樣。(回教徒相信,《可蘭經》是第四本啟示。第一本是《討特辣》-《摩西五經》。第二部是《宰普爾》-《詩篇》。第三部是《引支勒》-《福音書》)

很多人不解。我要說明的是。摩西五經寫於三千多年前的中東,在那個時候,城市的規模可想而知,而城市建設和建築是不能用今天的標準來衡量的。如果在那個年代的城市中,一個女子在城中被強姦的,而不被發現是不可能的。因為那個女子沒有喊叫。所以,推定為通姦。

而這是為什麼在野地里,女子被強姦,女子無罪,因為即使喊叫,也不會有人聽見。

我們注意。持有第一種觀點的人認為,聖經既然是上帝的啟示。每個字句都是神聖的,永恆的,普世的,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所以,他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妥協,只接受聖經字句和字面的解釋。

第二種觀點持有者認為,上帝要表達的是意思是什麼,不可以姦淫。而在不同的時代和背景,這樣的話是不可以同日而語的。如果在古代,城市和現代的城市,是不一樣的境遇,所以法律的宣判也不能根據古代的聖經來衡量今天的生活。

而第三種觀點,敝人不評價,免得被人罵。有興趣者,私信。

我們需要注意。聖經中充滿了背景的一些因素。耶穌為什麼說希律是狐狸?因為在當時的背景中,狐狸就是戴綠帽子的人。(耶穌也罵人?!?)為什麼聖經說,你的仇敵餓了,就給他吃,渴了就給他喝,你這樣做就是把炭火放在他的頭上。什麼是把炭火放在他的頭上?中國有負荊請罪。希伯來人當時是頂碳請罪。所以,如果我們忽視了背景,文化,聖經語言的意思,我們就不能理解聖經的意思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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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說完了啟示論,我們再說釋經學流派。在基督教教歷史中有兩大釋經學流派。

第一個是亞歷山大派釋經法(又稱靈意解經法)

第二種是安提阿派釋經法(又稱文本解經法)

奧古斯丁曾經這樣解釋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好撒瑪利亞人就是耶穌,驢子是道成肉身的卑微。那個人是亞當,耶路撒冷是伊甸園,耶利哥是犯罪墮落的世界,強盜是撒旦,客棧是教會。店主是彼得,而兩個錢是信心和愛心。

當我第一次看見這種解釋,敝人當時真心想和奧古斯丁大師說一句,好吧,你贏了。

我可以用另外一種說法,為什麼那兩個錢是信心和愛心,為什麼不是愛心和希望?

可以說,如果按照這樣的說法,耶穌真笨,為什麼這樣捨近求遠地用這個比喻笨拙地表達救恩的信息。實際上,這根本不是講救恩的比喻,這是一個講述一個普通的人際關係的比喻。如同這個比喻之前耶穌所要回答的問題:誰是我的鄰舍。最後耶穌的答案是:那個需要的人。

而奧古斯丁大師傅卻繞了一大圈,對於耶穌的比喻這樣解釋一番。

其實很多人都喜歡這樣的解釋聖經。我要說的是,對不起,你錯了。

好像很多人喜歡把浪子回頭的比喻。並且講的很感動。我要說的是,這個比喻也不是講救恩的。大兒子的態度是耶穌所要批判的。看看看看聖經上下文。

這是靈意解經的弊端,你可以自由發揮解釋聖經,但是每個人都會講不一樣的信息,我們要問的是,這是聖經的原意嗎?

而文本解經更多要探討,聖經文本本身要表達的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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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是支持上帝把意思給聖經作者,其自由發揮寫成聖經,而我們釋經學者的工作是透過背景文化語言等因素,找出上帝的願意,並結合到自己的生活中。

所以,完全沒有自由的解釋聖經是不切實際的。完全自由地解釋聖經是沒有價值的。


首先得說說,我回答的是基督徒解讀聖經的自由度。如果你不是信徒,大概也有其他解讀方法。

解讀聖經的原則,大致是按字面解釋(literal interpretation),可是這原則常被人誤會,讓人以為是逐字逐句解,奉行這原則的人也被視為基要主義者(fundamentalist),可是基要主義的意思也不是這樣。

解釋聖經的原則的目的在於防止主觀的解釋。而按字面解釋聖經的原則,大致上限制了釋經的自由度,這使聖經中大部分無法引起解讀困難的經文沒有了隨意被解讀的可能性,即使讀者沒有受過教育,也可理解聖經的意思。而解釋的時候要按下列原則:

1. 解釋是按聖經原文(希伯來文、亞蘭文、希臘文)為藍本。

2. 解釋經文是按經文寫成時代的文法和字義。

3. 解釋經文須參照經文寫成時代和地方的文化。

4. 解釋經文須參考經文的上文下理。

可是聖經中有部分真的難解,如比喻、詩歌等,那我們解釋需按以下原則:

1. 以經解經(Sacra Scriptura sui interpres),我們可按聖經其他地方來解釋現有不明的部分。

2. 按經文體裁解釋(sensus literalis),如經文是詩歌,則用理解詩歌的方法去閱讀。

從上可見,由於體裁的關係,有些經文的解釋不確定,這些不確定便給了我們解釋聖經的自由度。但這並不代表我們可以隨意解經,而這些不確定性的重要性不大,無礙基督徒實踐。

基督教界有釋經學,是解釋經文的科學。由於部分經文有不同學派的解釋,也就分開了不同派別,可是無論各宗派、東正教、天主教等,都認同某些共同的東西,如基督的救贖、三位一體等重點。解經的不同方式,讀不同基督徒對預定論的看法不一(如加爾文主義(Calvinism)和阿民念主義(Arminianism)),或對《啟示錄》的解釋各異(如Historicism、Preterism、Futurism、Idealism),或不同的末世論(eschatology,如千禧年、災前/災後被提、以色列復國等)或教會和以色列的關係(Replacement Theology、Remnant Theology、Separation Theology等),可是這些和基督徒生活沒有大影響。


從學術的角度講,解經是有歷史的事情,方學恩弟兄講的三條不錯啊,基本上就好像一根尺子,一端是完全字面,另一端是完全寓意,總是要在兩端中間找一個點。第三條就算了吧,這個是可恥的妥協,是不信者說聖經中間有些字句並非事實,有些人就向這個妥協,但是加上「但可以經歷」,就出來這個東西了。

我認為前兩條的結合是比較合適的。一方面基督徒應當相信聖經所述都是事實,另外一方面也是可以經歷的。寓意或靈意也是有的,主耶穌自己和保羅都是寓意解經的專家,甚至保羅還說,物質的東西都是屬靈實際的影兒,意思就是屬靈的才是真實的本體,物質的是影子。但是請注意,我所說的靈意解經,可不是否認聖經本身字句是事實的那種妥協產物,而是承認字句外表內容的同時,挖掘內涵的更深意義。

丁雨弟兄講得很好,我們讀聖經要有亮光,必須是禱告與主交通來的。但是有一點,就是我們為什麼要解經呢?聖經其實沒有叫我們搞神學,解開是為了教導,也為了享受其中的豐富。所以說禱告得著從主來的亮光很好,但是你教導的時候,人家不知道你在家禱告過沒有,我們還需要一些看得見摸得著的原則,可以證實給人家看。

第一點就是以經解經。我們常常講「提後 3:16 聖經都是神的呼出,對於教訓、督責、改正、在義上的教導,都是有益的」,這節告訴我們聖經是標準,也告訴我們在教導聖經上的需要。這個標準給我們一個限制。有一個文章比我講得好,直接引用了。

http://www.lsmchinese.org/big5/07online_reading/ac/issues/1-1/01truth.htm

其一,乃是以經解經。一段經文必須以全本聖經整體的啟示解釋之,斷不能斬頭去尾,斷章取義。亦不能以片段經文建立任何真理。其次,任何經文必須先以字面解之,再以靈意解之。中古時代有所謂解經四法:其一為字面解法,其二為寓意解法,其三為道德解法,其四為靈意解法10。靈意解法,自古以來皆有,連主耶穌自己和使徒們皆經常以靈意解經11。事實上,整本舊約必須以靈意解釋,纔能對基督教發生意義,否則舊約聖經只能作為猶太人的聖經,不能成為基督教的聖經。此為初期教父公認之事實12。俄利根是古代教父中最出名的一位,他也是最提倡寓意解經或靈意解經的人13。要鑑定一種寓意解經或靈意解經是否正統,必須考慮以下數點:第一,該解經不能與字面意義衝突。第二,該解經不能與別的經文衝突。第三,該解經不能與聖經主體真理衝突。第四,該解經宜闡明重要真理,而不是維持枝節問題。

這個是容易驗證的原則,只要大家都以聖經為標準,不怕有爭論,坐下來翻翻聖經好不好?關於一個爭論,大家互相指出聖經的根據,提出對方有沒有違背聖經的哪出,然後答辯。所有問題其實都不難解決。主真是太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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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就是管制的原則。聖經還有一處這麼說,「提前 1:3-4 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也不可注意虛構無稽之事,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引起辯論,對於神在信仰里的經綸並無助益。」管制的原則應當是神的經綸,下面繼續引用。

原文,家庭律法;含分配意,(字尾與約十9的草場同源,含分配草場給羊群意,)指家庭管理,家庭行政,家政,引伸為行政(分配)的安排(dispensation),計劃(plan)或經綸(economy),所以也是家庭經營。神在信仰里的經綸,乃是神的家庭經營,神的家庭行政,(參弗一10注2,三9,)要在基督里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裡面,使祂得著一個家彰顯祂自己,這家就是召會,(三15,)基督的身體。使徒的職事乃是以神這經綸為中心;(西一25,林前九17;)然而那些異議者不同的教訓,被神的仇敵利用,使神的子民從這經綸岔出去。在地方召會的行政和牧養中,我們必須使眾聖徒完全清楚這神聖的經綸。

使徒保羅在本書第一章所擺出來的,乃是神的經綸對抗不同的教訓。神的經綸是在信仰里,(4,)不同的教訓是以律法為本、為中心。(7~10。)所以這就是信仰對律法,如加三所對付的。(加三2,5,23~25。)凡以律法為本、為中心的教訓,都是不健康的,(10,)惟有神在信仰里的經綸,對抗以律法為本、為中心的教訓,才是健康的,能叫人因信靠基督而得永遠的生命,(16,)有分於神永遠的計劃,就是神在信仰里的經綸。這就是可稱頌之神所託付與使徒保羅那榮耀的福音。(11。)人若丟棄這信心和無虧的良心,就在信仰上猶如船破於深海中。(19。)

太全面了,文縐縐的,我稍微簡化一下。簡單來說,就是神有一個計劃,就是要把祂自己作到人裡面,產生出教會(跟文中召會是一個意思,僅僅是不同的翻譯,為了方便看,都寫成教會好了),神所要的就是這個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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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體上就這麼兩個原則,要不要講兩個實例意思一下?

比如說啊,我最近經常寫一個題目,就是關於天堂啊新耶路撒冷啊之類的。 因為窮困或其他原因沒機會接觸《聖經》的人,死後就一定無法上天堂嗎?

當然關於這類題目我寫過不少答案了,看起來我講了一個教導,或者一個觀點,或者也可以認為是一個對聖經的解讀,就是說新耶路撒冷不是天堂,而是今天的教會,是人的集合,那這個是怎麼來的呢?

首先來講如何以經解經。聖經里講到新耶路撒冷最重要的經節就在這裡。

21:2 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

首先證明新耶路撒冷不是物質的城,啟示錄1:1 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神賜給祂,叫祂將必要快發生的事指示祂的眾奴僕;祂就借著祂的使者傳達,用表號指示祂的奴僕約翰。這裡就告訴我們了,啟示錄的啟示主要的是由表號組成,表號就是有屬靈意義的象徵,是用容易明白的事物,描繪出奧秘的事物,並非物質的描繪。如果人誤以為新耶路撒冷是物質的描繪會如何呢?根據這些描繪,首先新耶路撒冷長寬高相等,是一個立方體,長度約橫跨大半個美國,每一面有三個門。然後城又是一座山,山上有寶座,寶座留出一條河,經過所有角落,也經過城門;然後有一條街道,也是可以到所有地方;還有一棵樹,也是在河的兩岸都有。這三樣東西如果是物質的,我們能想到的拓撲就是螺旋狀好像蚊香一樣的一條河+一條街道+一棵葡萄藤樹。然後城裡面沒有殿,神和羔羊為城的殿,好嘛,不管神能不能看見,城中間一隻好大的羊是免不了了。有沒有支持說主耶穌基督是神的羔羊並不是物質的描繪的同學舉手?還是大家都認為基督也有羊的物質實體呢?

稍微講了一點這個,下面講為什麼新耶路撒冷是所有信徒的集合,也就是教會。大家回到以弗所書二章,太長了我不引用了。但是你可以找到有人用來描繪天堂的幾乎所有項目:神的傑作(2:11)、神的殿(2:21)、神的居所也就是父的家(2:22,有人說天堂是約翰福音14章預備的,我就用這裡反駁),然後對應啟示錄所說的新婦在哪裡呢?以弗所書五章後半,好好讀一下。哇居然還有好多,上引用。

在新舊兩約,神將他的選民比作自己的配偶(賽五四6,耶三1,結十六8,何二19,林後十一2,弗五31~32)和居所。(出二九45~46,民五3,結四三7,9,詩六八18,林前三16~17,六19,林後六16,提前三15。)

說到新婦預備,請看啟示錄19:7 我們要喜樂歡騰,將榮耀歸與祂;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順便看看上下文是指什麼,是指人,也是指軍隊沒錯吧,軍隊參看以弗所書6章。另外新婦是自己預備好了,咦是神準備天堂嗎?沒有的事,只有活的新婦才能自己預備,我們今天在地上就是做這個。說到妝飾整齊,賽61: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我的心靠神快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好像新郎戴上華冠,又像新婦佩戴妝飾。例子太多了啊太多了,全本聖經都是一個中心思想。稍微找一下就到處都是支持的小點。

還有重要的相關經節,加拉太 4: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有沒有想過,這裡提到的必是新耶路撒冷,她為什麼是我們的母?我們是由誰生的?是天堂嗎?還是教會?加拉太4:19保羅似乎這樣說,他就好像母親,借著福音在基督里生了我們。所以可以說,我們乃是教會所生的。這個母也就等同於啟示錄12章的光明婦人。

這個例子大概是證明如何以經解經,而我們也要看見神的經綸作為管制的原則。如果有人解出天堂來,那必定是錯了,神的計劃裡面不需要這個,神的目標也不是這個。如果有人解完了說我們有基督就夠了,不需要教會,那也是解錯了。如果有人說,我們自己追求基督就夠了,不太需要弟兄姊妹,還是不對。甚至聖經里有律法,有人如果把重點放在律法,那就更是不對中的不對了。中心就應該是基督,基督的奧秘、豐滿、身體、擴增、新婦就是教會。解經需要有這個原則,凡是解出倫理道德、個人修鍊、永世享福、希伯來尋根運動、神導進化論、黑人神學、女權神學、人文主義、普世價值、平等民主的,在神眼裡基本上大概至少也是不務正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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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聖經的解讀,沒有自由度。

對聖經要做出正確的解釋,必須依靠聖靈。

這是一個基督徒研讀聖經的唯一法則。

  我相信很多人一定認為,從古至今那麼多神學研究者對聖經中的許多內容做出許多不同的解釋,其中可能有正確的,也可能會有錯誤的,那麼哪些才是聖經的真意呢?

  事實是,一個真心愿意認識基督、追求真理的人,上帝必賜他足夠的智慧和悟性,去領悟聖經中的每一句話,不在乎他生於哪個時代,也不在乎他讀的是哪個語言版本。因為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書,凡存虔誠敬畏之心而認真仔細閱讀聖經的人,都能得到上帝親自的指引,使他有充足的能力去讀懂聖經的真意。

  聖經是唯一一本自己解釋自己、自己證明自己的書,他不要人憑自身的聰明去理解,正如經上說:

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得後書3:16)

  這節經文所說的,就是告訴信徒,不可憑自己的理解去講論聖經,否則就有可能陷入自欺的境地,反而跌倒。

  對基督徒來說,若是對某些經文不能理解,就當禱告求問上帝,只要他有饑渴慕義的心,上帝必親自啟示他,因為你們求就必得著(約翰福音16:24),正如耶穌親自說:

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馬太福音5:6)

  所以,聖經的解讀沒有自由度。

  能否解讀、這解讀是否正確,全在於是否有上帝的光照、聖靈的啟示和基督的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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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的答案有多少自由度,它就有多少。


對這個問題的解答有多大自由度?如果從聖經來自神的默示開始、回顧數千年歷史、聖靈澆灌先知和使徒、大公會議、改教運動、兩千種語言的翻譯、一直到當代的流行文學和傳媒演繹,時間就不夠了。

……所以我想,你是遇到了具體的問題,困惑難解,而且很可能影響到不止一個人。不如將問題交給神,打開聖經,禱告求神光照。另外如果能補充一些說明,知乎也許會出現值得看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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