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義」中的「女性」是否包含變性人?
一個因為課程要求而產生的問題。在德國這邊上與女性主義相關的課程,其中涉及到關於「女性」的範疇問題。其中,當代女性主義哲學家 Sally Haslanger 對於「女性」的定義如下:
S is a woman i? S is systematically subordinated along some dimension (economic, political, legal, social, etc.), and S is 「marked」 as a target for this treatment by observed or imagined bodily features presumed to be evidence of a female』s biological role in reproduction. (Haslanger 2012: 230/2000: 39) 簡單說來就是「S是女性當且僅當S受到社會各層面的系統地附屬化,並且這種附屬化源自其生物學上的雌性特徵」。這一般被認為是一個關於女性的經典定義了。但是,課上老師就提出,這一定義的問題是它可能將一些同樣受到歧視和壓迫的女性邊緣化了,比如說變性人。Trans women和Trans men可能也會受到與正常女性一樣的壓迫,但是(1)變性人不完全具有女性生理特徵。(2)變性人可能自己不承認自己為女性或者外界不承認其為女性。於是,傳統女性主義中關於女性的定義失效。
後來自己想想,這確實是個挺有意思的問題。變性人是否能算作女性主義範疇中的「女性」?或者女性主義在爭取女性權益時是否也需要考慮到變性人的權益?期望看到高質量的回答,謝謝。
我注意到wiki上有個頁面是關於這個問題的,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Feminist views on transgender and transsexual people
女權人士大多對變性人事業是友好的,但我覺得有必要唱個反調@阿藍 答主將整個女權主義運動的歷史進程納入到消解性別二元化的宏大敘事中,女性和LGBT群體都是這個二元化體制的受害者和反抗者,通過齊心協力打破這種二元化觀點就能實現性邊緣人的美好大團圓。我想到一個相當令人不快的反例:伊朗將變性手術作為解決同性戀問題的手段
變性人,至少我們現在所知的變性人,不僅是性別二元化體制的被壓迫者——他們也可以被視作是性別二元化體制最根深蒂固的體現大概並沒有多少變性人願意成為35%的女人或者47%的男人,他們中的大多數,希望完完全全成為的另一性別。@阿藍 答主認為變性手術本質上和整容手術沒有區別。然而,他不可能沒有注意過女權主義對整容手術的激烈批評:整個「美麗產業」本身就是刻板印象最堅固的堡壘之一。變性的整個過程,心理的、生理的以及手術的,實際上是性別刻板印象最本質的體現。變性人是受到刻板印象的吸引而去變性的(以「女漢子」或者「娘炮」這種違背主流刻板印象的形象為目標的變性人恐怕不多),變性人的變形過程本身就是刻板印象的體現,變性完成的變性人也要通過迎合與擁護刻板印象來維護他不牢固的性別認同——比如某位「三觀正」的姐姐。如果宣稱「性別二元化體制是虛幻的」,那也就是在聲稱,他們並不需要做出改變來實現他們對另一性別的自我的想像與追求(而這一想像和追求本身也是虛幻的),他們在心理與生理上的改變是毫無意義的,他們吃藥丸動刀子都是毫無價值的。我想這並不是能讓他們接受的答案。
當女性極力衝破刻板印象的牢籠時,將MtF這種刻板印象的造物納入到女性的範疇內,是在加強對女性的束縛——出於這樣的顧慮,存在這樣的女權主義者,他們主張女權事業必須將變性人視作敵人,視作父權制的擁護者,視作女性的他者(當然,對大部分女權主義者來說,對待「敵人」的方式並不是消滅而是說服與改造,這點大家也明白)。儘管這樣的女權主義者會遭受LGBT群體的猛烈攻擊,但他們的顧慮是不無道理的,是需要想辦法去解決的抱歉,言辭之間可能有點尖刻,如有冒犯請見諒。我沒有批評其他答主的意思,他們也為女權和LGBT事業在努力著,而我也同樣希望邊緣群體能團結起來,但有些問題需要正視。如果我拿階級鬥爭和女權做一個類比的話,或許比較容易闡明我的心情:許多人都認識到,我們今天的社會被割裂成了兩個對立的部分,那就是壓迫者和被壓迫者(男性/女性,資產階級/無產階級)。許多年來,無數仁人志士為了被壓迫者的權益而奮鬥,最開始是要求兩者之間基本的權利平等(自由主義者,自由主義女權主義者),之後則試圖在各個方面縮小和磨平兩者之間的差距(社會民主主義者,溫和女權流派),有的激進分子要求一種根本性的社會結構改變來消滅這種對立(社會主義者,激進女權流派)。我們今天擁有的這個世界,儘管遠不完美,卻已經是他們前仆後繼殊死奮戰的結果。然而,後現代主義方案卻聲稱這種對立只是一種無價值的社會建構,只是在妨礙我們每個人的自我選擇。這樣看似解決一切的方式實際上取消了此前所有人努力的意義,將他們貶為壓迫者的幫凶。這樣的代價是可接受的嗎?我們當然可以期待在漫長鬥爭的終點,對立會最終消失。但,這是否是當下的議題?問題很有趣,但是也恰好反映出一個問題,那就是很多人對於女性主義的誤解。
女性主義只是一直以來一個比較通俗的叫法,是起源於婦女發起的平權運動。女性希望能和男性一樣擁有政治話語權,付出勞動能得到同樣的回報,有機會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不是成為社會希望(或者說男人們希望的)的成為一個好妻子好母親的所謂「偉大女性」。在這一背景下,女性主義的先驅者們開始發起了女權運動,以遊行等方式表達自己的訴求。然而隨著社會和人們觀念的不斷發展,在今天女性主義的內涵已經豐富了很多,由單純的為婦女爭取權益變成了為消除性別歧視而不斷努力。這也是「女權主義」又叫做「平權主義」的原因。
「女權主義」者希望每個人可以不因為性別而產生限制,女孩子可以稱為優秀的科學家而不是只能玩布娃娃,男孩子也可以喜歡粉紅色喜歡時裝而不被認為是「噁心的娘娘腔」。每個人可以自由的愛別人,不因為性別而受到歧視。每個人可以選擇自己想要成為的性別,而不被視為「變態的怪胎」。當有一天女孩子們真正擁有政治話語權,在遭遇性侵犯時可以不被指責,付出勞動可以換來和男孩子們一樣的報酬和晉陞空間,男孩子們可以不用背負那麼大的「養家負擔」,可以喜愛插花,做一個「家庭婦男」的時候,可能我們這些經常被侮辱性地叫做「女權癌」的平權主義者,才能真正的感覺到自己可以休息一下了。回到問題本身,變性者們究竟在不在女性主義的保護範圍裡面?答:當然在,因為女性主義保護的是所有性別的權益,和自由。試答一發拋磚引玉。
題主的提問姿勢不對,這是個yes or no的提問,但我不能用yes or no來回答。女性主義者支持和保護變性人的權利嗎?答案當然是肯定的。但是給女性主義者的「女性」劃一個範疇?對不起,做不到。第一,女性主義從來不局限於「女性」。女性主義從來不是尋找什麼姐妹同盟,或者「天下所有認同自己是女性的人聯合起來打倒男人」。如同另外一個答主提到的,女性主義的主旨永遠是為了終結性別主義、推翻各種形式的性剝削和性壓迫。不止是社會對女性的壓迫,是在說社會對包括男性和變性人在內的所有性壓迫。
也可以說,女性主義發展到今天,是反對二元對立的。正是因為二元對立,人類才會硬生生被分成男性和女性,才會出現性別主義、性別壓迫和剝削,才會有那麼多人活在對自己性別和性向的困擾之中。正是因為二元對立,才會如波伏娃所說的,相對於男性,女性是這個社會的他者。那麼同性戀相對於異性戀就是他者,變性人相對於順性人就是他者。女性主義支持和保護同性戀變性人的權利,正是因為出於了反對性別二元主義、反對性壓迫和剝削的目的。第二,題主仔細看一下老師說過的話:「這一定義的問題是它可能將一些同樣受到歧視和壓迫的女性邊緣化了。」這句話已經清楚地告訴你,無論怎樣定義「女性」這個群體,都還是會有人被邊緣化,即使你把「變性人」這個群體加到女性的定義中去這種情況還是會存在。
往回看女性主義發展的歷史,不難發現女性主義對女性範疇的界定是不斷擴大的。最早一批的女權運動者為女性爭取到了投票權,但僅限於白人女性,黑人女性依舊沒有投票權。當時的女性範疇也局限在異性戀女性里,直到女同性戀女性主義出現。雖然女同性戀女性主義的理論備受詬病,但那時的女同性戀平權運動通常是和女權運動結合在一起的,女同性戀也納入了女權運動的女性範疇。後來又出現了多元文化女性主義等等流派,女性的定義也越來越豐富。性別是一種權力建構,而在當前的性別秩序下,將「女性」作為一個主體再現出來,只能讓女性主義變成這種權力體系下的另一個話語建構。因此女性主義不可能先定義了女性,再去解放女性。
第三,我相信性別有一天是會被消解的。生理性別是按照染色體劃分的。xx,xy以及xxy,xyy等,第一性徵和第二性徵是參照。然而即便如此每年依舊有相當一部分的新生兒的性別是無法按照當前性別分類來分類的。基於這樣的事實,即使做了變性手術的MtF,也不能算「女性」。
但我們平常所說的性別並不是生理性別,通常都是社會性別。社會性別是男權社會構建出來的東西,它被強行地與生理性別聯繫在一起。2013年APA出版的DSM5裡面已經去除了性別認同障礙,改為了性別苦惱(sexual dysphoria)。性別認同障礙原先是同性慾倒錯放在一起屬於性功能障礙,而性別苦惱的的重點是在於跨性別群體對於無法認同自己的生理性別而帶來的焦慮和苦惱,而不是性別認同本身。激素和變性手術治療的是「苦惱」,是活在男權社會的這個人,因為無法認同規定好的性別,而不得不改變甚至是傷害自己的身體,來消除苦惱。因此我認為撇去變性手術較高的手術風險不談,它和整容手術並沒有什麼卵區別。但這麼看來,需要治療的並不是trans們吧。女朋友讓我at她來看那我at一下@暫住藍星的外星麻瓜
推薦閱讀丹尼斯·瑞里《我是那名字嗎?:女性主義與歷史上的「婦女」範疇》朱迪斯·巴特勒《性別麻煩:女性主義與身份的顛覆》下面答正經的。這個問題其實是一個比較直接的技術討論。
直覺上來看,Trans-women應該是符合Haslanger的這個定義的。因為Haslanger的定義里並不要求S擁有最大可能的(maximally possible)女性特徵。而且注意,Haslanger的定義暗含了對perception的強調:
- 「observed or imagined bodily features」;
- 「presumed to be evidence」。
簡單地轉述一下也就是說,S is a woman iff S is systematically subordinated along some dimension and is 「marked」 as a target for this treatment because of being perceived as female』s biological role in reproduction。
(至於Trans men受到的壓迫,則不屬於討論範圍里了。因為即使他們受到壓迫不是women-based而是trans-based。即他們不屬於Haslanger定義里的「... for this treatment by observed or imagined bodily features..., emphasis added」。)
一個可能的反駁是,what about self-identifying trans women who are not (behaviorally) perceived as women?這是我理解你說的外界不承認其為女性。但一個可能的回應是:如果外界不承認其為女性,而若她們仍然遭受systematically subordinated的話,那麼同樣應該是trans-based的壓迫而不是gender-based的。
但另一個可能更有力的反駁可能是,無論是trans men還是trans women(尤其是後者),他們受到的壓迫並不是單反面的,而是intersectional的,即有gender-based的又有trans-based的,而且這兩者沒法很清楚地給分開來。這個反駁似乎更好地反映現實,尤其是針對trans women:她們既因為perceived female"s biological role in reproduction而受到壓迫,又因為trans這一因素本身受到壓迫。如果接受以上假設的話,那麼對Haslanger定義的反駁即是,這個定義沒有能夠完整的囊括trans women受到壓迫的原因。
首先女性主義在最早只包含女性,現在則發展成了一個更加廣義的思考視角和成熟的範式。
按照一般的國際慣例和中國的法律,變性女視作女性,變性男視作男性。變性以後可以改身份證的。當然這只是法律意義上的女性。然而什麼是女性,這是多方面構成的,比如法律的女性,生理上的(本質的)女性,社會身份的女性,心裡性別的女性,行為氣質的女性等等。最終恐怕沒有100%的女性,那麼以上這些要素,每個要素占%多少呢?達到%多少算作女性呢?這個算作女性的百分比數字有什麼依據?科學合理嗎?這是第一個問題:女性是多方面綜合起來的女性,不是簡單的某個概念構成的女性。而由於一個女性不可能面面俱到的完全符合100%女性的標準(就連這個標準也模糊不清並且很難界定),那麼在什麼程度上一個人被視為女性?為什麼?
第二點,單純說女性主義理論的話,在我看來本質主義是十分危險的,雖然表面上看起來牢不可破。抱歉我針對絕大部分領域的本質主義。因為我們發現人類歷史上的很多原本被視為本質的事情,慢慢的變得不再本質,而是可以改變和建構。打個比方,女性主義本質主義認為的女性包括xx的基因,一整套正常運作的生殖器官生殖腺等等。那麼在幾十年後基因技術和手術技術進步,能夠在基因層面上修改人的性別基因組,並且人工培育並植入子宮卵巢,讓其發揮作用,包括分泌激素,月經,生孩子等等。這並不是天方夜譚不可想像的事情,而是看到的到將來,就連抵達這個目標有什麼障礙,障礙要如何解決都比較清晰。那麼一旦人類的醫學水平達到了這個層次,那麼女性的本質又是什麼?變性人能獲得和女性一樣的「本質」,女性主義的本質主義又咋辦?所以還是建構和解構大法好
第三就是在實際操作上,老毛之所以能革命,就是因為他懂得把朋友和盟軍變得多多的,把敵人變得少少的。
以上這個經驗,適合於所有弱勢群體對強勢群體的運動。你說LGBT就夠小了,lg要互撕,lg還要撕b和t,一點點力量都內耗了,拿什麼對抗主流壓力?女權主義也是一個道理:流派可以有不同和爭執,但是那時理論層面的。任何一個理論落到實際層面的時候都必須有一個方法,來團結與之有一些爭議不同但是大方向相同有共同利益的群體。就算是本質主義的女權主義,也不應該排斥跨性別,而是應該許下一個美好的未來,在那個時候每個MTF跨性別都可以通過先進的,為女性服務為主的科學理論和醫學技術變成徹徹底底的女性,成為本質的女性。這樣不說團結所有跨性別,起碼可以團結多數,而同時也不至於和剩下的少數跨性別成為對頭。
人那,不能光講理論,否則就只能自己老死書齋,讓聰明人成功了我不知道德語英語里是怎麼說的,但是"變性人"這個詞本身就帶有歧視的意義在裡面。
因為目前大眾還是無法用正常的眼光看待她們(or他們?)就好像是以前對待女性和同性戀的"歧視"一樣。在我看來,那些那些由男變女的"變性人",她們的內心還是有女性化的。她們選擇變性成為女性,我相信不僅是為了自己內心的需求,同時也希望自己能在性別上獲得社會的尊重。
女權是什麼?百度是這樣說的
女權的意義並不全是為了女性權力,還有反對性別歧視,倡導性別平權的東西在裡面。
那些變性人為什麼要經歷萬分的痛苦去改變自己的生理?她們當然是希望能被社會承認自己真正的性別。所以我個人認為變性人應該被作為女權的討論範圍。順便多說一點關於變性人在現在的看法(大概與題目無關)
在北美西歐的絕大多數地方,同性戀已經成為人們心中很平常的一件事。"Hey, lm a gay! ""so.... what ?"人們已經把同性戀作為一個普通的標籤罷了,就好像"他今年30歲,他有胃病,他是個gay,他喜歡吃糖等等所以對同性戀的觀點已經越來越普遍平淡了,就好像對女人當總統而不感到吃驚一樣。可同性戀早就存在幾百年(或幾千年?),而世界上第一例變性手術離現在只有六十年左右。還是因為太"新鮮",所以暫時難以接受罷了。所以現在如果有人告訴你她是變性人,你肯定會把"變性人"這個標籤無限放大,而其他的工作職業年齡愛好,則被無限縮小。所以變性人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我真希望能有一天,不會再有人用"變性人"來指她們或他們,希望社會大眾能尊重他們的性別。
畢竟當年中國男人剪辮子,大多數人也是極其不願意的。不盡同意最高票 @阿藍 的答案。
阿藍可能是一位後現代女性主義者,同時,女性主義也不是鐵板一塊的。
向激進女性主義、生態女性主義等不同的流派,還是比較強調女性本質的。
這一點可以結合 @heaven疏狂 的答案看。
關於「女性主義」中的「女性」是否包含變性人……
這個具體要看是哪個流派的女性主義來看這個問題了。
相對來說,咱還是最認可後現代女性主義的觀點,消解性別。
也就是說,變性人也可以是女人,哪怕其染色體與社會性別不同。
包括,我個人把變性人視為不能生育的女性。但是,我不把未進行手術生理男性的trans和葯娘視為女性,和雙性人一樣,這些人被我視為第三性,但是並不代表他們/她們應當被歧視。 也許有一天性別界限會更加迷糊,lgbt群體也不會被歧視,但是目前對於性別的定義,我只能接受以生理性別區分(無論先天後天)。
我覺得吧
一個人只要體內雌性激素長期佔據主導地位 就是女孩子至於靠生殖器或染色體來判斷性別 只是社會對少數群體的歧視罷了ヽ( ̄д ̄;)ノ=3=3=3隨著社會意識的開化,對多種性別的接受,各種主義都會演變成個人主義,引導一個人認識自己,接受自己,誠實面對自己!
首先回答題主的兩個問題:
1、變性人是否能算作女性主義範疇中的「女性」?我認為跨性別(Transgender)理論應該被包括入女性主義,但變性人本身並不能被算作女性主義中的「女性」。2、女性主義在爭取女性權益時是否也需要考慮到變性人的權益?當然是要考慮的。現在的平權運動的主體應該更多元,但有一點細微不同是,女權運動是為爭取女性在社會參與中更多權利,而LGBT其實更多是在爭取社會對社會身份更高的認可度。這在理論上有一點衝突,之後會提及。其實對性別並非由生理特徵決定的理論已經有很多了,而且就是源自於女性主義的。可能你們老師並沒有提及。但是理論出現得很晚,大量針對性別的探討也是從上世紀末才開始的。但我認為要弄清女性主義與變性人這兩個概念的關係,需要梳理一下女性主義的歷史。
早在19世紀末至上世紀前期(雖然女性主義的萌芽可能更早),女性主義實際上是隨著早期女權運動而誕生的,作為女權運動的理論基礎。由於早期的女性運動受到馬克思主義以及工人運動的影響,其認為包括馬克思主義在內的社會理論和概念是將女性身份排除在外的,因而此時的女性主義認為社會也應給予女性平等權利(比如薪資平等,教育權、投票權等)這一時期的傳統女性主義是將性別二元論(binary gender),即性別應被劃分為男性和女性兩種性別,作為前提。
而到上世紀中後期開始,有社會學家開始提出以女性為中心的女性主義(gynocentric feminism)。其認為女性的生活與男性不同,既需要在工作中表現出色,同時也要回歸家庭,女性被賦予了雙重身份。因而研究與定義女性主義要從女性的日常生活入手。(此時的女性主義已經受到後現代主義的影響,理論視角變得碎片化。)但這一時期的女性主義依然未打破性別二元論。
但與此同時,由於同性戀主體在社會上開始敢於發聲,福柯等人開始提出新的性別理論(從這一角度講,身為同性戀的福柯對社會理論有著巨大貢獻:p),大量關於女性主義有缺陷、性別應該重新被定義的觀點出現。例如Judith Butler, 與福柯一樣,都認為性別二元論有著一定的政治含義。舉個簡單的例子,在人口普查或者戶籍欄里,填寫性別時只能找到男、女兩性。社會學家認為,這其實是政府為了更好地維護社會秩序所規定的「具有法律含義」的性別二元論,而個體被這樣的性別管理所暗示以及控制,認為性別只能有兩種。而之後Chodorow, Butler 等學者重新定義了性別,認為性別並非由生理特徵決定,而是後天學習到的一種社會身份,或者只是在社會要求人具有的社會表現(performance)里產生的一種心理幻想(illusion)。對性別的重新定義打破了性別二元論,為性別平權運動提供了很好的理論基礎。這被稱作後現代的女性主義,重在對女性主義理論中「性別」定義的重構。因而,可以看到,女性主義其實是包括跨性別主義的,因而完全可以作為LGBT的理論支撐。只是從字面意義上,我們可能更願意將其稱為性別理論,以避免歧義。
但也有理論學者不接受後現代女性主義,認為打破性別二元論其實是破壞了女權運動中反對父權社會,爭取更多女性平等權利這一二元前提,就如同無產階級反資產階級一樣,總是一個「弱勢」群體對另一個「強勢」群體的反抗。這是最傳統的運動模式。(而LGBT運動不同,非要說其反對什麼,可能是社會對性別的二元規定。)因此,雖然如同性戀之類的邊緣群體獲得了理論支持,但這對原有女權運動的二元理論基礎存在一定的衝突。這個問題其實很新,性別理論提出的時間也並不長,因而如何解決這一衝突也是現代社會所面臨的性別問題。
以上如有錯誤,請指正~~當然包括變性人啦,這還用說嗎?
我自己認為是的
首先來解釋一下,女性主義分為不同的發展階段和不同的思想流派,每個流派的認知和訴求都是有差別的。
就簡單來說,女性主義第一次浪潮是爭取女性權利,包括就業權、選舉權、教育權等。這裡就權利主體來說,不包括變性人。第二次浪潮的主體是「社會性別」理論,就是主張性別是社會賦予的,並不是天生如此的,這時候的女性主義是批判男性權利和性別歧視的,主張男性和女性在地位上的平等。男性和女性被劃分為二元對立的兩部分,所以這個時候的女性主義者們的訴求也沒有包括變性人的權益。但是到了第三次浪潮,即後現代女性主義浪潮的時候,女性主義者們的訴求是話語權,要打破性別規範,即女性和男性的性彆氣質都可以是多樣化的,女孩子和娘娘腔的都應該享受權利,性別不是劃分人群的標準,女性主義者接納多種性別的可能性。這時候的女性主義者們不僅僅是維護女性權益,而是一種多元化、自由化的性別秩序,所以變性人的權益當然也是女性主義者們的訴求。
最後強調一點,女性主義不是是一類人的奪權,是呼喚全社會的平等。女的不一定是女性主義者,女性主義者也不一定是女的,女性主義是有先鋒性別意識的一類人,在爭取全部人都可以達到性別方面的平等。
我記得原來看列維納斯,他就特別喜歡用女性這個詞……不過男女都OK……
從法律角度看,香港多年前通過一件具體安件的審判,判決得出結論變性女子不是婚姻法上規定的女子。四川雙流縣有類似案例,但民政局頒發了結婚證,以具體行政行為的方式肯定了變性人變形以後的性別合法性,但之後學界引起爭議。目前法律實務界的主流觀點是,變性女子不是自然意義上的女子。具體法理和論述我也一時講不清,待查好資料後再來闡述。
西方那套理論我不是很懂,性別二元論能廢除當然最吼的,但是還是很懷疑這種理想國式的存在。光是隔壁沸沸揚揚lgbt運動顧及到trans的都少的可憐。講真,現實生活中我出去不被當成外星人都夠高興了。匿了。(算了,沒仔細看這才注意到是德國那邊的,當我是葯吃多了半夜精神分裂好了。)
所以說變性人在社會上更像是「第三性」,真是無奈。
如果變性手術技術越來越成熟,選擇實施變性的人越來越多,那麼我想性別的界限也許就如國籍的界限一樣一個僅持有中國護照的人堅持認為自己是美國人,那麼我們還是要把他做一個中國人看。反之亦然。推到變性人這個問題上也一樣。哪怕這位女士變性之後依然覺得男人好,歧視女性。還是要按照她的性籍來辦事這個就叫籍本法,我不是跨性別者,也見得不多,也實在不是謙虛,但我就知道一點,一切按照籍本法!
判斷一個人的性別無非依據以下幾個要素:染色體、性器官、第二性徵、性心理。
其實我是相信性心理的:
因為如果一位變性者,她無論從哪個方面看都是女性,你會昧著良心只因為她基因里的性染色體是XY就強硬地堅稱她是男性嗎?這也太跟自己的自然認知過不去了。其次如果一位泰國人妖,盤正條順,肌膚細膩、胸部豐滿,言談舉止女人味十足,你會僅僅因為她下面的是弟弟不是妹妹就無法欣賞到她的女性之美嗎?最後如果一位妹子,一馬平川,你會僅僅因為她是平胸就拒絕承認她是女生嗎?所以說啊,以上三種都是浮雲,最關鍵的還是一個人怎麼看待自己、又怎麼對外表現TA自己的性特徵。但是呢,我又相信人的性心理絕大部分是由性激素而非自我意願決定的——無論一個人主觀上多麼相信自己是某性別,只要TA未能接受足夠的此性別激素影響,我相信TA的潛意識自我認同並不會真的是此性別;同樣地,無論一個人主觀上多麼排斥某性別,只要TA接受了足夠的此性別激素影響,TA也會在潛意識裡承認自己就是此性別——這就是「存在決定意識」。所以我也並不是那麼唯心,最終相信的是「性心理決定性別,而性激素決定性心理」。
同時我也不是很相信一個由染色體決定的先天性別能夠自發產生足夠的相反性激素來扭轉TA原本的性別認知,所以我不認為任何沒有接受激素治療的人能夠擁有與其先天性別相反的性別。
綜上所述:
我認為由雄性激素主導的人是男性,由雌性激素主導的人是女性。而其中作為性轉者(意為由染色體性別轉變為相反性別)的部分,只要沒有接受激素治療,TA就仍然是原性別;只要開始接受激素治療,TA就擁有了相反性別——與TA的性染色體以及性器官和第二性徵是否完全轉變無關。至於如何定義「女性主義」範疇中的「女性」,由於我對女性主義了解粗淺,就簡單粗暴地提供一個思路建議吧:首先看「女性主義」的目的是什麼,再看作為變性人的女性是否在此目的的涵蓋範圍內。舉個例子,假設女性主義的目的是反抗針對女性的壓迫,那麼就只需問以下幾個問題:女性受到哪些壓迫?其中哪些是專門針對於女性的壓迫?這些壓迫針對的是女性的哪些特質?作為變性人的女性是否具備上述相同特質?作為變性人的女性是否因為這些相同特質現實地受到了壓迫?假如最後兩個問題的回答為「是」,那麼變性人就屬於「女性主義」範疇中的「女性」。「女性」這個概念應指身心合一的生理原裝女性,不應該包含變性人,但應該尊重變性人的變性訴求,變性後的變性人的原染色體應在其檔案中註明。「女性主義」則指的是身心合一的生理原裝女性的權利訴求,與變性人群體無關,變性人群體的權利訴求應該稱之為「變性人主義」。以上是我的看法,毫無歧視的意思,純屬就事論事。個人認為把變性人主義和女性主義捆綁在一起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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