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台灣民眾針對頂新集團旗下牛奶品牌「買就退」的滅頂行為?
以下來自FACEBOOK上不禮貌鄉民團
【 買林鳳營又退貨,這招是否過份?? 】
這兩天在新聞媒體上流傳,有鄉民發起活動
就是去美商超市&<好事多&>購買大量林鳳營鮮乳再退貨,造成林鳳營的產品強制下架+必須銷毀再由頂新味全來承受損失這個作法在網路上引起兩極的反應
有人支持,認為頂新味全本來就該抵制
有人反對,認為要抵制頂新味全可以不買產品就好何必增加超市員工的工作量+浪費食物 ?我們先不提林鳳營這件事
大家有沒有發現一個現象,每當社會出現不公不義的事件時,人民要表達反抗,要表達不滿,要有抗爭時,是誰要先付出成本??
往往是人民自己
大家還記得去年的太陽花事件嗎?
當馬政府強硬闖關服貿的時候,一群年青人自告奮勇闖進立法院,形成一股社運,站領立院周圍,逼迫馬政府讓步大家還記得前年的關廠工人臥軌事件嗎??
一群領不到薪水的關廠工人,等不到資遣費政府當年以貸款名義補貼他們,之後勞委會還編列預算控告勞工追討款項,這些勞工求助無門,最後在台北車站臥軌乞求社會大眾與政府正視他們的處境我依然記得那一天的新聞
因為火車無法行駛,被誤點的旅客們發出怒吼『警察在幹什麼? 把他們拉走啦!!』
『要死去旁邊死,不要拖累我們』
『你們有表達抗議的權力,但我們無辜的』『為什麼我們的火車要因為你們而誤點??』太陽花學運時也是如此,立院周遭的住戶進出一樣不方便,連作生意都有困難,那些住戶一樣也是發出抱怨
『你們這些年青人要抗議,為什麼要影響我們的生活??』現在我們回過頭來看林鳳營事件,是否也是如此?
對,好事多的員工本來就是無辜的
他們可能原本每天只要處理一百件的退貨案因為林鳳營的關係,他們每天要多出一半的工作量那些必須有人出來承擔的勞力,那些被銷毀掉的牛乳是不是社會成本?
當然是
但這個社會成本值不值得付出? 見仁見智
如果你我是當初立院附近的住戶,願不願意包容太陽花學運帶來的不方便與困擾??
如果你我是當初火車上的旅客,願不願意原諒那些躺在鐵軌上的勞工??
如果我們的司法體系沒有作出那荒謬的判決
如果我們行政系統下的法務部在搜證時不要粗心大意今天台灣民眾是不是不會憤怒至此?再退回去看,如果馬政府當初沒有硬闖服貿,太陽花學運也不會發生
如果王如玄擔任勞委會主委任內沒有編預算去告勞工,那些老人家又何必去臥軌??這些社會成本我們本來是可以不用承擔的
但很遺憾,這些不公不義就是發生了
造成今天台灣內部的矛盾與對立以我自己的人生經驗來說
有時候有些事在當下的發生或行動,是一個選擇也許我們未必沒有更溫良恭簡讓的表達方式
比如我們可以號召大家一起打電話去頂新抗議表達不滿就好了,或者寫電子信件灌爆魏應充的信箱
(打電話可能不是好選擇,因為客服人員也是無辜的)再往前看,臥軌工人與太陽花也是如此,大家當初真的沒有其他手段,非上街頭不可嗎??
扣掉那些住戶與旅客不說,那些本來在排休的警察也是無辜的,因為我們的抗爭所以被取消休假回去支援不是嗎??
所以,是否我們當初做的都是錯的??
其實,我認為用結果論去推斷當下的作為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沒有人有辦法證實不作那些事,台灣會更好
但如果沒有一些實際的作為出來改變現狀,我們沒有讓上位者與財團瞭解台灣人的決心
台灣人是不是永遠只能乖乖向財團與政府低頭??
最後我要說,有些人說那些牛奶要銷毀真的很浪費,說要抵制不買就好了
那麼,讓這些產品自然放到過期再銷毀,是否比較沒有罪惡感?
我想到幾個月前的黑箱課綱事件
當初林冠華死後,記者問教育部長,是否要繼續推動課綱?我們的教育部長吳思華說
『課本已經印了,不用不行』其實教育部長說的也沒錯,那些已經印出的課本要回收再重製,都要浪費錢,還要耗損材料,也是成本
但為了阻止黑箱課綱,我們願不願意付出這些成本??
最後請恕我直言
在我眼裡,台灣人太善良了,也太缺乏決心那些黑心的財團與食品將來捲土重來的時候,是不會去區分你我有沒有在當初的抵制行動中手下留情的
( 團長BOSS)
我周圍有幾種朋友:1.有人說這是一種正確的行為,他們覺得正義,可以搞垮一個邪惡的企業。2.還有人覺得可以通過群眾的力量來搞垮一個企業,覺得自己是這個社會的主人,對這個社會有影響。3.不要丟台灣人的臉,這種行為都幹得出。
那麼,站在我的立場上,我認為你要抵制的話,你最好的行為就是不要買。當民眾的力量足夠強大的時候,那麼它自然而然會倒,而不是利用這種損人不利己的行為去無腦的抵制。試問,這場鬧劇中,秒買秒退的人受到了影響嗎?他不需要去花一分錢,他做的蠢事,卻要有頂新來買單。這樣我們說他侵犯他人的權益不為過吧。回憶當時大陸為了抵制日本,砸別人的車,你覺得這樣明智嗎?這兩種人都一樣,都是為了自己的想法,而侵犯到了他人的財產。有人用林則徐舉例子,那個時候人民已經吸食鴉片上癮了,沒有自己選擇的權力了,他這樣做的確是民族的覺醒。但是你有聽到誰喝林鳳營牛奶上癮的嗎,人民有自己選擇的權力,所以,這件事,不用個別人大義凜然的去浪費食物,侵犯他人的財產。
對於頂新,它也算台灣的龍頭企業。如果頂新倒了,在一段的時間內,會有人出來代替頂新嗎?我們不知道,一個大企業,他有自己的社會責任。那麼,誰來接手?請問,在它倒了以後,台灣的經濟會怎麼樣?我們不知道。我坐看,台灣的經濟已經發展成這樣子了,卻還要這樣折騰自己的企業。
對於,我等刁民來說。這段時間,我喝了很多牛奶。1.8L的林鳳營兩罐才28人民幣,我為什麼不買,我和錢過不去嗎?你們抵制就抵制好了啊,我喝的蠻開心的。
總之,抵制就不要買,喜歡就買。這個社會不需要這麼多假正義的人來幫我們做出選擇,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買東西的權力。對於那些正義的勇士,我想說與其這樣作秀,不如好好工作,發展一下台灣的經濟。
這就是民主的社會啊。屁民可以自由的表達不滿,然後讓其它屁民承擔後果
這件事吧,倒霉的也不過就是超市工作人員,以及鼎新業績下滑,被辭退的員工
至於財團權貴,呵呵。搞垮企業?無非就是多了幾千失業工人,董事會開掉幾個高管或CEO。再不行,財團撤資,變賣工廠,換一個品牌繼續玩唄
狂歡吧看來民國人就是這樣的劣根性。---------魯迅
這種行為,這篇文章,反應台灣熱衷政治的青年人的普遍心態:我代表正義,代表人民,為了人民的正義,其他一切忽略不計。這也是台灣民粹盛行的緣故,以破壞現行秩序為傲。也反應了台灣荒唐的政治。補充一下,這種行為就好比大陸之前對日系車的打砸抗議。如果對這個例子無感,參考一下越南對華人工廠的打砸搶。你討厭它,可以不買。但是你沒有權利剝奪它銷售的權利,也不能剝奪別人購買的權利。因為你不是法律。
惡搞圖片,看一看 笑一笑就好
有沒有毒我們也不知道,但是我們可以淘汰掉有前科的廠商。支持樓上的說法。為了所謂的正義去侵犯他人利益,完全就是打著道德的幌子耍流氓。簡單看了看台灣的滅頂事件,還真是和砸日車有異曲同工之妙。我一直認為最好的抵制方法就是超越,超越「敵人」,讓大眾心甘情願的選擇我們本土質優價廉的產品。可惜我們好像做不到,所以惱羞成怒的乾脆銷毀對手的產品算了,卻根本不去考慮由誰買單。口口聲聲說為了我們民族好,為了我們人民好,實際上呢?這所作所為不恰好是直接損害到了民眾的利益嗎?如果說黑心的廠家是騙子,蒙蔽了消費者的眼睛,那這些用愚蠢方式去「抵制」的人,就是強盜,明目張胆的剝奪勞動者的血汗,最後輔之一句,老子tmd是在伸張正義啊,額…… 暴力與道德綁架的完美結合。
無語,把對zf的矛盾變成他們的內部矛盾是化解危機很好的方式呀,zf喜歡這樣
誰知盤中飱,粒粒皆辛苦。
對於地方法院的判決,我為我們的司法感到自豪。法律上有個無罪推定原則,這場官司的問題點在於檢方的採證,法官沒有被民氣左右。寫這麼多還是不清楚是為什麼啊,是奶有問題還是什麼,有沒有告過頂新?
講道理在法律允許下當然OK 商場不爽可以下架啊,反正都賣不出了。
話說這頂新還能判無罪,這執法能力一顆賽艇沒用的,沒有嚴格公正的法律規範與執行力,難保有千千萬萬的小頂新出現,在官商勾結政治獻金環境下,要徹底解決只有不斷的對政府施壓抗爭,讓高層認真思考對策方針與貫策執行力,如此才能稱上是真正改革
請教幾個問題 1,貴地的法律制度無法解決此種現象了嗎? 2、原因為何? 證據缺失? 還是立法不完善? 3,經銷商為何不主動杯葛有負面影響之產品? 懇請補充說明。 謝謝。
這個行為也許過激,但是這是為了讓企業違規得到應有的代價。雙手贊成
中國違反食品安全的風險太小了,我原本以為只是大陸,原來台灣也是一樣。樓上的答案「換個牌子重新再來。」道出了其中真諦。
日本雪花乳業,曾經的日本第一,結果出現問題後,全日本超市陸續下架,一年之後倒閉。呵呵頂新集團的地溝油危機出來後,居然還存活了這麼久,真是中國特色呀。
食品安全應該是雷區,你黑心一次,所有人對你都不再信任了。法律層面懲罰,民眾覺得不夠,自然就會自發的出現問題中的行為。要為台灣人民點贊。
至於說對其他人造成不便,呵呵。五四運動有沒有對部分人造成不便,這必須是有的,但不妨礙五四運動成為一個時代的標杆。也許短期內會有影響,但日後企業再搞一些見不得光的事情時,他就要好好想一想了。為了未來食品行業的自律,這點犧牲應該是要有的。
在看到台灣的滅頂視頻後,我就開始不買康師傅的東西了,從速食麵到水。是時候讓黑心商人付出代價了。
強烈反對排名第一回答,首先鮮奶也有三聚氰胺,其次建議三鹿重開生產線生產三聚氰胺牌乳製品專供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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