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華裔參加外國軍隊,在戰爭期間用漢語和華人身份誘殺中國士兵的行為?

呂超然的父親來自中國廣東,1920年代移民至夏威夷,後去加州定居,他稍後回到中國,相親結婚,與他的妻子一同回到加州,他從事將農產品賣給飯館和賓館的生意。1926年,呂超然出生於舊金山,是家中的長子。後呂家移居到沙加緬度,呂超然在此長大,在他之下,有二個弟弟、三個妹妹。曾就讀於華人學校,因此會說中文與英語。

朝鮮戰爭期間,呂超然爭取加入7團1營B連,擔任少尉排長。1950年9月21日,呂超然隨同第1營,參與仁川登陸戰。呂超然曾參加朝鮮戰爭與越南戰爭,在CNN上曾透露自己在朝鮮戰場陣地上,用漢語「別開火,我是中國人」向志願軍喊話,並投擲手榴彈來吸引中國軍隊的注意,使其暴露陣地。但自己因此負傷。美軍藉機重新組織陣地並擊退中國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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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真的是很莫名其妙,連呂超然本人都已經承認的事實居然成了「未經證實的傳言」。


血統與國家是兩回事,不能把現代美國人視作英國人、法國人、荷蘭人、非洲人、拉美人、中國人、越南人...

他只是華裔(不僅是美國籍,連出生都在美國),並非中國人,對中國沒有義務(這和漢奸不同),戰場上就把他當作美國人處理,因此用華語誘殺中國人也正常, 就如同中國偵察兵在朝鮮在越南同樣學對方語言矇混過關。

舉個例子,審判川島芳子的時候一個焦點就是她是否有日本國籍,而不是看她的血統,再有,如果以血統論,那我們怎麼看待中國境內的蒙古族、俄羅斯族、朝鮮族?


這說明啥?既然某些人都承認了用外語喊話的確不違反戰爭法,有本事你丫也來一嗓子captain dont shoot it"s me啊?四級過了嗎?


一個出生在美國、在美國長大的美國公民,參加美國軍隊,為自己的祖國效命,有什麼問題嗎?

你要覺得這有問題,那像華盛頓那樣的人,不就是赤裸裸的英奸和分裂分子了?Oh,dear。


人家是美國人~不小心和你膚色一樣而已~

兵不厭詐。。。


你問我怎麼看,我說四個字,各為其主。中國人跟華裔不是一個概念。美國黑人他也是美國人,而不是非洲人。讓美國黑人去打非洲,沒人會說什麼的。一個意思


1.從國際公約的角度,如果偽裝成敵方作戰人員,這很可能是間諜罪,被捕可直接處決。(後續補充:此人身著美軍制服用漢語喊話,這並不違反國際法)

2.從美國人的角度,幹得好,多幹掉幾個敵人就減少了己方傷亡。

3.從中國人的角度...人家是美國國籍,幹什麼關你何事?還華夷之辨,那位答主你真懂什麼是華夷之辨么?


我又來無趣地插足你們抱團狂歡了。用中文維基的資料修改了問題描述,在此之前的問題描述不全面,極富有誘導性,一堆答案被誤導說間諜也歸其所賜。

所謂華夷之辯乃及其衍生的天下觀早已進入博物館供人憑弔了,前清滿洲皇帝尚且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維持了作為「天下共主」最後的體面,辛亥以降這幫自降身份融入現代世界體系的人,就不要抱著前朝的文書哭哭啼啼了。

退一步講,你知道在如今這個年代用華夷秩序的的視角怎麼看世界嗎?誰是那個最繁榮,自由,強大,富有道德感(這是古人區分華夷的重要標準)與文化影響力,四方紛附的諸夏。誰又是野蠻,粗魯,愚昧,狡詐的蠻夷?誰在開創並維護這個勉強共贏的秩序,誰又在積極融入,討好,殫精竭慮搭便車,妄圖破壞這個秩序?當然了,滿心實力強權公理戰爭星沉大海,揣著科幻小說里的囚徒困境入門教學當寶貝的叢(key)林(board)強者們自然是不在乎的,窮則擱置爭議,達則自古以來嘛,真巧幾千年前的蠻夷也這麼想的,所謂窮則互市貿易,達則破城劫掠。經上說日光之下無新事,真·一脈相承。

好好地融入現代國際體系,維持基本的國家平等已經是最優結局了,非要去扯什麼華夷,真要好好扯了,你才會發現 United States 哪怕在文本翻譯上看都如此適合「諸夏」。

Chew-Een Lee是軍人,也是第二代華裔移民的代表和典範。關於那段讓大部分中國華人感情上不適的戰鬥經歷,中文維基上是這麼說的。

1950年11月2日深夜至3日凌晨間,呂超然所屬第1營,首次遭遇中國人民志願軍的伏擊。因為無法確認敵軍方向,呂超然激勵其部屬集中注意力,針對對方的槍口火光反攻,同時帶領所屬的機槍排,在深夜大雪中進行主動搜查,以找出中國人民志願軍的位置。他單人在部隊前行動,以漢語「不開火,我是中國人」向志願軍喊話,同時鳴槍並投擲手榴彈,吸引中國部隊的注意力。呂超然因此遭到中國人民志願軍手榴彈與機槍的攻擊,膝蓋負傷,右手臂遭到狙擊手射傷,傷口深及骨頭。但中國人民志願軍的位置也因此暴露,美軍得以重新組織陣線,擊退了中國人民志願軍的攻擊。呂超然隨後被後送至咸興市的野戰醫院救護。他因為在這場戰役中的突出表現,獲頒美國海軍十字勳章。

當然可以撂狠話抓住如何,怎樣打死之類的,這也符合聯合國軍戰俘的基本命運。有錢有閑的話可以拍很多抗美神劇,從武術,玄幻,愛情,諜戰,家庭倫理等方面八位一體,全面抗美,劇中可以虛構你抓住了這位少校,並用各種方式將其處死,若意猶未盡可以安排其復活,再來一遍,包盒飯的話我申請主演,當然在現實里,Lee退出戰鬥也的確因為被中國軍隊機槍擊中,嚴重負傷。畢竟是戰場上的敵人嘛。只是這裡一群平日里津津樂道兵不厭詐的人突然化身白蓮花,大講國際法,連間諜的帽子都出來了。讓我個人感到很滑稽——居然不允許美軍講中文。當然,肯講國際法,這是墜吼的,建議思考一下游擊隊與非法戰鬥人員的區分,

Lee的逝世引發了中國對他這段經歷的討論,甚至掩蓋了他的其他光芒。他的榮耀時刻很多,從仁川登陸到長津湖,從原州到豬排山。最光輝的時刻在長津湖定格,他違背醫囑,帶傷與戰友離開醫院,乘坐吉普趕赴前線,率領自己的部隊連夜翻越積雪山口,解被困友軍於倒懸,成功突圍。後來參加多次戰鬥,也曾參與越戰,作為校官退役。

這一切都發生在美軍開始解除軍中種族差異政策(如華裔不能參加戰鬥部隊)後的幾年。他與其他的華裔,日裔,非裔等等少數族裔的軍人們一起改變了幾乎所有人的態度,捍衛自由不是白人的專利。這種對種族偏見的顛覆不知比學生們大麻抗議性遊戲高到哪裡去了;而他與「祖國爆核彈了老華僑家門口不再有人倒垃圾」的劣質段子之間更是差了十萬個馬丁路德金。

呂的父親20世紀20年代,為了更好的生活移民美國,經過努力奮鬥以農產品貿易立足,這是千萬個美國夢中或許無足輕重的一個。他的弟弟Chew-Mon Lee也是一位獲得服役十字勳章的戰鬥英雄,在擔任駐台灣武官時逝世,長眠於阿靈頓公墓。他的另一個弟弟Chew-Fan Lee也曾在美國陸軍擔任醫官,獲得過銅星勳章。2014年春天,88歲的呂在華盛頓家中逝世,那句被人用濫了的句子,老兵不死,只是凋零。滿門忠烈恐怕再適合不過。


國軍和共軍戰爭期間,任何卑劣的手段都使用過,用來對付一個國家的同胞。

這個故事裡呂超然是生在美國的美國公民,雖然是華裔,但卻是地地道道的美國人,替美軍打外國人。這種行為跟國共內戰期間的種種行為相比,簡直不值一提。


知乎上有一個有趣的現象,那就是凡是貴國人明知故犯國際法的問題上,總能冒出一群人叫囂「法律在大炮的射程之內」,譬如冷哲及其粉絲團:中國對南海與東海的領海劃分都有哪些依據? - 政治

而在美國人僅僅有違反國際法嫌疑的問題上,卻總能冒出一群人叫囂「說好的民主/自由/平等/正義/燈塔呢」(其中「/」所劃分的幾個名詞隨機取用),譬如本問題。

我只能理解為,這不是同一群人發生了傳染性精神分裂,就是兩群不同的人在體驗選擇性失明或選擇性失蹤——而且似乎沒人感興趣,北韓戰場到底在誰的大炮射程以內。

回到主題,1950年代中美兩國自動繼承的國際戰爭公約只有海牙公約,對戰場識別行為的管束條款為1907年海牙第四公約第二十三條第四款:

第二十三條 除各專約規定禁止者外,特別禁止:

(六) 濫用休戰旗、國旗或敵軍軍徽和制服以及日內瓦公約所規定的標記;

該美國士兵僅僅通過喊話方式保護戰友麻痹敵軍,沒有濫用任何「約定」的戰爭識別標誌,不違反任何國際戰爭法。

至於所有在本問題下主張美國士兵此舉違反國際戰爭法的聖母們尤其是個別解放軍, I"ve got some news for you。

志願軍奇蹟 13個兵14分鐘滅南韓「白虎團」(圖)

203師師長提出,607團要挑一個班,化裝成南朝鮮偽軍,在突破高地之前,在穿插營里跟進;突破高地之後,華西班插進去。它進去以後,主要的任務就是消滅敵人二清洞的白虎團團部。路上不管遇到什麼情況,都要應付過去,不要打,直接撲敵人的團部。

楊育才化裝成美軍顧問,因為他個子高,鼻子高,化化裝,戴上鋼盔,配上雨衣,穿著美軍服裝,其餘12個人都穿著南朝鮮軍服裝。他們冒充白虎團團部的搜索隊,假裝掩護這個美軍顧問回去開會。

美國的一位士兵喊句貴國話叫間諜行為,貴國部隊在師級發令、悍然違反國際法穿對方軍服進行有組織的間諜滲透就叫「志願軍奇蹟」,令人不禁為貴國語言的奇妙深刻而拍案叫絕。我們再來看看這些侵韓華軍光榮後輩們同樣奇妙深刻的顛倒黑白的能力:

平時看不到的領導和參謀幹事主官看來都不讀貴國軍隊自己的戰史嘛

原來這位美國士兵利用的是貴軍敢於穿對方軍服搞奇襲的「善良」,是在戰俘營里還要劫持對方軍官的「人性弱點」,原來保護人類文明交戰的海牙公約,是由這麼群連該穿自己軍服的規則都不願遵守的這麼群「我們」制定的。

Hmmm……美國人不認可這種無恥行為,貴國人卻把更無恥的行為寫成新聞京劇電影來傳頌,我不知道這是怎樣一種從不律己專門律人的國際主義道德情懷。

當然,從閣下顛倒黑白的說服力來看,可能真的並非訓練有素的洗地,而只是單純缺乏學識和閣下所言的「沒有親身經歷」

閣下演習倒是有參加,那麼貴軍至今演習照樣無視戰爭法的情況閣下也未曾耳聞?

解放軍演習藍方假扮慰問團 送白菜活捉紅方司令

解放軍部隊演習中穿上「敵軍」制服實施偵察挨批

一支如此軍隊的成員去對美國士兵的國際戰爭法操守義憤填膺,簡直滑天下之大稽。


在其位,謀其政。吃著美國的糧,給美國人幹活,有什麼好說的?不過他這樣偽裝自己的身份,也算是自己放棄了戰爭法對交戰人員的保護,如果被俘虜以後受到特別關照,那也別抱怨。


從美國人看來,為國捐軀,滿門忠烈。

從中國人看來,卑鄙無恥,泯滅良知。

我就想問問,答題的各位是美國人還是中國人?


戰爭是殘酷的,不參加戰爭永遠無法理解。。


注意 這是一個出現在戰場上的 擁有外國國籍的外國軍隊士兵

怎麼看待?這是敵人 敵人耍手段殺你你還要跟他說理?當然殺他了 死人沒資格看待或者評價

朋友來了有好酒豺狼來了有獵槍,當然是用155榴彈炮回應了,要知道抗美援朝時期可是有很多英雄靠著一口外語立功的

針對國際法想說說,國際法這東西,對於大國來說,需要他時他是國際法,不需要時就是個屁,上面有個知友包括評論里也有知友提到國際法,和平時期確實能發現種種違反國際法的行為,但是當戰爭到來 用一切手段殺死敵人才是誰都信服的國際法


終於把巡崗巡哨等一系列瑣事忙完了,有空安安靜靜的坐在這裡回答了

對於呂超然這個事,我只想說,這傢伙落在我手裡,必死無疑

今天恰逢開會,我又和其他平時看不到的領導還有一大眾參謀幹事主官們在私底下研究了一下,大家認真的聽了一下(娘的,讓我足足說了三遍),最後總結出來一個結論:

「若有機會,呂超然落在我們手裡,肯定會被乾死」

就這個問題我又問了一個已經回地方的哥們,他的回答更絕,遇到華裔直接乾死(這個就自行馬賽克吧)

我看到很多人都在評論里說,呂入了美國國籍,是美國人,盡忠職守,忠於美國是沒錯的,甚至還有人說這是計謀,戰場是沒有道德的,等等等等

我問了我周圍這麼多袍澤,大家都表示如果只是華裔,如果只是用漢語喊話,如果只是被抓到,那沒有關係,我們會以對待一般戰俘對待他,畢竟人家選擇了不同的信仰,那人家有權利為信仰而戰

但是

但是呂超然用漢語說的是「我是中國人,不要開槍」

而在這一刻他實際上明明是美國人,而卻謊稱自己是中國人

有人說,兵不厭詐,戰場上只要活命那一切OK

的確,這不違反戰爭法,我特地又翻出來自己原來老本行的教科書翻了一遍,的確不違反任何戰爭法

這個「中國人」或許只是想向美國人證明自己有多麼的「愛國」

我也很理解那些對呂的行為表示理解心情的人

但諸位且不要忘記,為了防止戰爭毀滅了人性,我們制定了那些軍事法,戰爭法,而呂某,也不過正是利用了我軍士兵的善良,利用了人性的弱點

我只想說,如果這種人既然能在戰場上做出這種事情,那麼在日常生活中也不會是什麼好玩意

如果他這樣可以的話,那麼我認為我們遇到傷兵,軍醫,護士,軍工,投降的軍人,都可以一概殺之了,誰知道他們是不是呂超然第二,他想活命,我們命就他媽的不值錢?

hbo有部大劇,叫兄弟連,裡面的美國人在阿登森林裡遇到了圍困,裡面明明有會說德語的人(美軍二戰時印發了各國語言小冊子,而且無論是美國社會還是軍隊內部德裔人數就很多)縱是在如此艱難的環境下,美軍也沒有人說,我是德國人,不要開槍,來誘殺敵人

而美國人本身也並不認可這種誘殺敵人的無恥行為,授予呂某獎章也只是感激其救助隊友

還是老規矩,有問題,評論見

另:最近要離開知乎一陣子,感覺知乎回答問題人的水準直線下降,估計是最近比較火,等過一陣燒退了再回來@蘇濤

再另:我已經邀請尹老爺子了,希望尹老爺子能夠認真的多答一點,我更想了解一下當事人的態度,畢竟沒親歷過戰場(演習倒是有參加)@老兵尹吉先


看了這麼多答案,我發現法律精神真是深入大部分人的骨髓了。很多事情,不講情,不講理,只講法了。

我就從情理的角度說說這個事。

中國人向來講究江湖道義,講究哥們義氣,練武講究武德,講究以武止戈,講究道理先行。在日本,有武士道,在歐洲,有騎士精神,即使在美國,還有跨馬西部的牛仔呢。

在他們這裡,法律從來是底線,一個高手不僅要有強健的身體精湛的技藝,還要有高尚的道德,和令萬眾景仰的俠義事迹。這才是一個大俠,無論是佐羅還是三個火槍手,無不如此。而對於普通人,即使不要求偉大,至少也不應該破壞底線。

所以楊過只有斷臂之後十六年,厲行俠義,才能稱為神鵰大俠,之前不過普通一武人罷了。所以說出俠之大者為國為民的郭靖,才具有無語倫比的感召力。所以同為天下頂尖高手,歐陽鋒不過是毒,黃藥師也才邪,南帝北丐比起來反而是丐更可愛些。

佐羅劫富濟貧,三個火槍手也是急人之難,為國家為愛人不憚水火。記得小時候一部動畫片,幸運的魯克,講美國西部牛仔的,裡面的價值觀也是近似。火影里鳴人的行為,又有哪裡不合俠的標準?

有些底線眾所公認不能突破的。比如淫人妻女,即使是在騎士精神里,和有夫之婦搞在一起,也要以愛情的名義,更何況很多情況下,這種愛慕局限於精神領域。

比如所有的打鬥(或決鬥或打擂或挑戰),都講究一個光明正大。歐洲人扔個白手套,日本人約個時間地點,中國人說不能用暗器。暗地裡下手,無論是用藥還是威脅,都被認為下作。

即使是戰爭,即使是用計,也是有禁區的。比如一般都不會殺俘殺良,殺多了難免被稱為屠夫,比如驅趕百姓為前驅,填溝壑堵搶眼,這隻有最殘暴的軍隊才幹,沒人認為這是對的。

人們敬佩坦坦蕩蕩的人物和行為,所以即使是台灣黑社會,當劫持了監獄長又不殺害而僅僅提出困惑並慷慨赴死的時候,所有人都誇他們是漢子。反過來再看香港那幫玩接力絕食的貨,說死不死算個狗屎啊,和人家愛爾蘭共和軍比比。

所以譚嗣同是英雄,六君子是英雄,康有為不免「被比下去了」。

這就是人們最樸素的價值觀,這就是人們眼裡的情理。

美軍中那個美籍華人,他的問題是什麼?是利用了人類普遍存在的同情心和自己的華人身份。他不是在用計,他不是戰場上堂堂正正的打敗了敵人,他卑劣猥瑣。

擂台上比武死了,那是技不如人,戰場上落入圈套,那是智不如人。但都不是,志願軍都不是這樣死的。

兩人對打,幾十回合後分出勝負,一方躺地上認輸,另一方放過他,剛轉頭pia挨一飛鏢。

兩人對打,還沒開始,一方說,別打,咱倆自己人,另一方剛放下槍,砰,開槍了。

這就是不夠光明正大,這就是暗箭傷人。這樣的手法,即使贏了,也讓人覺得贏得輕巧,贏得僥倖,贏得不該贏。

贏得不讓人心服。

這就是不講情理。呂超然的行為,即使不算錯,但永遠不算對。他永遠成不了人們心中那種純正的英雄。

他也只能是個卑劣的呂超然。


數典忘祖者,民族公敵。


一碰到這種問題,一群操著流利漢語卻滿口「貴國」「你國」的「國際友人」就出來了,讓我不得不感嘆知乎的國際化程度居然這麼高,什麼外國的阿貓阿狗都能來叫一叫了。

身為一名中國人,對於美國的這種戰術的唯一看法就是反感,美軍果然毒辣,在擁有極大裝備優勢的情況下,絲毫沒有掉以輕心,依然會使用這種狡詐卑鄙的戰術,志願軍能贏真是不易。而對於那些冒充志願軍的美軍士兵,我的看法是就是單純的仇恨,沒能把這些美軍士兵都消滅掉真是遺憾。不過隨著我軍不斷現代化,敵我識別系統不斷發展,這種狡詐的戰術已經很難再對我軍發揮作用,解放軍早已不是抗美援朝時靠肉身與飛機大炮作戰的泥腿子了,而是海軍已經超越日本,總體已經僅次美國,未來將與世界之主進行博弈的世界一流強軍!將來,如果某島國或者某超級大國依然想對我們使用這種戰術,那我只能對他們說:「你們這是自尋死路!」


直接乾死,還打仗呢誰知道是作為戰俘死的還是作為士兵死的。

國際法這種東西,只有在發生大規模違反事件的時候或者被曝光的時候才會引起廣泛關注吧,某個小戰場上的某個士兵,太渺小了。。。


呂超然首先沒有違反國際法。

其次,按照貴國糞青低五的觀點,你們朝呂老噴糞的同時,也應該向愛因斯坦和馮諾依曼噴糞呀。→_→


我只能說,如果志願軍都會英語或者韓語,估計這招就被玩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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