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基督徒不可以和非基督徒婚戀的說法?
能不能不說聖經里的那些道理,因為這個問題牽扯了基督徒和非基督徒。
有人說所謂宗教擴張的觀點,我覺得略武斷~
聖經上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神給我們預備的都是「最好的」,不願意讓我們擁有「次好的」合神心意的最佳婚姻當然是雙方都信主,如果說一個基督徒就是喜歡非基督徒,想要結婚,可以不可以?
沒有什麼嚴格的「不可以」,但是並不一定是「最佳的」選擇~婚戀這個東西有很多很多複雜的因素~
拿我自己個人的經驗來說,我戀愛之前就知道「基督徒應該找基督徒戀愛結婚比較好」
但是上大學之後被非基督徒追求就欣然接受了~進入戀愛,對方態度是「我尊重你的信仰,我不會強迫你不信,但是你不要跟我講信仰的問題」,我覺得ok呀,他尊重我的信仰。可是他並沒有和我一樣的婚戀觀,他也其實並沒有和我往婚姻的方向去努力。此外,當我把生活的中心放在戀愛上,不可避免地,明顯減弱我的信仰生活和屬靈成長。周末是約會的時間,當教會生活和戀愛衝突的時候如何選擇,是否能持之以恆地繼續堅持之前那樣每次去教會?跟神的關係疏遠,就導致生活各方面的混亂,至少我當時是這樣的。總之最後這段感情failed~ 失戀非常受傷,但是神深深地安慰我,我重新恢復和神的關係。我當時跟神說,神啊,我還是願意跟一個基督徒結婚,求你為我預備。於是過了一兩年,遇到了第二個前男友。他是一個從屬世界的眼光來看條件非常好的人,真是萬眾矚目類型。他表示喜歡我,當天我跟他徹夜長談了我的信仰,我的原則,我不希望和非基督徒進入戀愛,他說那我們先做朋友吧。他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從那時起,他連續跟我去了一個月的教會,教會的活動都參加,我問他感覺怎麼樣,他說很好啊很好。我覺得特別開心,我覺得他在追求神。期間,他跟我探討,我們現在是朋友,你看我也很認可你的信仰,我們拉個手總可以吧?我覺得好像是哦,應該可以。又過了一陣,他說你看我們現在相處的很好,可以摟一摟或者擁抱一下吧?我覺得好像是哦,應該可以。 可是!當兩個人都可以拉手,擁抱了,成為男女朋友也就是事實了~於是就這樣被和平演變成為男女朋友~ 相處了一段時間後,他希望我能和他同居,我始終不同意,這是大原則。於是後來他以不合適為理由就分手了,我自己清楚地知道其實是因為不肯同居的問題。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在價值觀上確實會相差很多,這個看起來好像很尖銳,但我沒有排斥非基督徒的意思,我有很多非基督徒的好朋友,可是在戀愛婚姻的問題上,價值觀差距會造成嚴重的問題。有多嚴重?不親自經歷,你很難體會~ 遇到困難和選擇,你要不要通過禱告尋求神的聲音?非基督徒不相信神,自然只會從理智分析或者經驗主義的角度看問題。對待家庭的看法,按照聖經夫妻二人都要離開父母,彼此結合。傳統的觀念就是女孩子「嫁入」男方家裡,女孩子離開父母,男孩子娶媳婦進門,等等。這些如何平衡?其實最困難的還在後面,婚後有了孩子,你怎麼教育孩子,教導他遵行聖經的原則?配偶是非基督徒,自然是不會接受的。(就算是婚前還沒有孩子的時候,非基督徒能夠覺得」我可以讓你按照聖經教養孩子「,可是遇到實際問題的時候,真的會有衝突,真的會)
兩次試圖自己尋找的戀愛,都失敗告終,我真的知道神有在管教我,打我pp~
所以我就跟神說,我不要自己找了,你給我預備吧,我也不要自己存著僥倖心理去找個非基督徒,試圖把他變成基督徒。我知道你是有大能的,你一定為我預備,所以萬一你給我預備了非基督徒,請你務必把他變成基督徒再帶到我面前吧!!!不論外界條件是怎麼樣,教會是多麼缺乏靠譜的基督徒弟兄,我就在神面前等候。
是要你相信神,神是不會讓你失望的!
感謝主,我現在的老公就是一個非常棒的基督徒弟兄,很愛主,很帥,很愛我,我們和彼此的父母相處都很好,我很感恩,我和婆婆的關係非常非常融洽~我和他剛認識的時候,他不是基督徒,我拒絕了他。我把我的聖經、我看的基督教書籍一堆給了他,我跟他因為信仰的原因,說我不能和你戀愛。如果你想要了解我的神,你可以看聖經和這些書,我可以等待你1年,這一年裡面請你不要和我聯繫,因為我的心太容易被情感所左右。我們就開始了彼此等候的時間,過程中我和他都分別建立和神的關係,期間還有很多的事情發生。
總之,最後在1年之後,他已經成為了一個信仰堅定的基督徒,也重新找到了我。我們彼此都非常明確是神所配合的,於是帶著神和我們父母的祝福,欣然進入了婚姻婚姻是神所配合的,人不能分開~
我希望告訴所有渴慕美好婚姻的年輕人,神所為你預備的,真的是上好的福分!雖然我們在婚姻里也時常吵架,時常爭執,但是我們從來不會記恨超過1天,通常第二天就恢復了,所有的吵架也都不會傷感情。我們1.4剛慶祝完結婚2周年,現在進入第三個年頭了,我們的感情是與日俱增的,我們的婚姻並不是愛情的墳墓,只是我們愛情一個嶄新的起頭。世界上其實很多被奉為信條和真理的話語,真的並不是神的心意~
所以盼望大家都能夠從聖經上收穫到神的智慧,啟示和恩典~願你們都能收穫到甜美的合神心意的戀愛和婚姻!!!如果有單身的基督徒有興趣詳細了解我的婚戀見證,堅固等待主內另一半的信心,可以私信詳聊。
男:老婆我加薪了!
女:那和我有什麼關係……我不信你會加薪。男:老婆,我今天和人打了一架。
女:那和我有什麼關係……我不信你會打架。如果兩個人在一起,一方根本不想理解另一半的激情、理想、衝動和痛,會不會有問題呢?
PS. 「聖經里的那些道理」,告訴你,沒有。聖經從沒說「基督徒不可以和非基督徒婚戀」。
相反,聖經說夫妻就是一體,你信,可以影響另一半。三觀的不一致,在任何一段關係中對雙方都是折磨乃至摧殘。
一個靈命成熟的真基督徒不會把配偶/子女/家庭放在比 神更重要的位置。一個靈命成熟的真基督徒在時間和金錢的分配上和非基督徒及靈命幼小的基督徒有顯著的區別。——而這些都是婚姻矛盾的導火索。
古語曰:道不同,不相為謀。放過別人,也是放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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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配偶/子女/家庭/工作放在比 神更重要的位置就是敬拜別神。干犯十誡之首。有四種寫法的愛不等同於基督徒可以用別神代替耶和華。
至於那些把尊主為大等同於應當漠視倫常、玩忽職守的人,在下只能說:願主光照你。
大胖說得非常好,我試著從例外一個角度來回答。聖經上並沒有說「基督徒不可以和非基督徒婚戀」,但是對於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來說,他是不可能同意自己的愛人始終是個非基督徒的,問題原因題主可參考為什麼教會熱衷於發展教徒?。一個人知道什麼是好的,他必然要把這好的東西讓他愛的人、他關心的人也享受到,對基督徒來說,福音就是好的,並且是極好的。如果一個基督徒說愛你,卻不傳福音給你,那麼,要麼要麼他不是真正愛你,要麼他不是真正的基督徒。利益相關,我是基督徒,我女朋友非基督徒,求主憐憫我們。
兩種情況
1. 婚戀前,「信與不信的不可同負一軛」 —— 這已經不是死板遵守命令的紙上討論了,簡單的生活悲劇時刻發生:我要參加教會的詩班,團契,小組,主日,都需要時間,你去還是不去?婆婆媳婦信仰不一致,家裡傳統節日拜還是不拜?孩子出生安排主日學有神論教育,你同意還是不同意?經濟安排十一奉獻給教會,你理解還是不理解?有一天上帝呼召他/她全職侍奉, 你支持還是不支持?倒不是為了信主的多說什麼怕影響信仰什麼的,就是站在不信主人的角度而言,都要勸勸各位三思而後行。2. 已經婚戀的,參照前面弟兄說的,哥林多前書7:13-17「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
成了聖潔。(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凈。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
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
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聖經上並沒有直接說,基督徒不可和非基督徒結婚,但也沒有說可以結婚。但是如果參考比如以下兩條經文:
哥林多前書7: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哥林多後書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我想,這個不難推導出,信與不信,是不應該結婚的道理。
而且在實際生活中,兩人的信仰不同,一定會產生很多的問題。比如說吧,禮拜日是不是要去教會做禮拜?平時要不要參加教會的各種團契?拿出多少錢奉獻到教會?拿出多少時間在教會服侍?小孩子要不要上主日學?要不要過各樣的異教節日(比如歐美比較流行的萬聖夜)?在中國的話,清明節或是其他日子要不要去拜祖先(我說的是拜,不是紀念)?蒙召出去傳福音了,可能要去到很偏遠很落後的國家或者地區,你能不能支持?有短宣隊來了,要在家中借宿,你能不能支持?蒙召做全職侍奉了,通常來說意味著收入的大幅度降低,而且工作時間大幅度提高,你能不能理解?
至於已經結婚的,參考:哥林多前書7:12-13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丈夫。
《聖經》的確沒有講到這種話。很多的「不可同負一扼」也是需要看看上下文的。神並沒有給我們帶下來很多的條條框框,可以干這個,不可以干那個!凡事都可行,凡事不都有益。很多教會「允許」可以和不信的結婚。那些不贊同的,列舉的是以上觀點:在一起可能會有很多生活上的問題。 我女朋友當初不信,我還是追了她。她真的平時行得比很多基督徒還好(起碼比我好)。在一起後,我花了好長時間才讓她願意試著接觸信仰。有多少次,她堅決不同意和我查經了;多少次,質疑我們是不是被洗腦了;多少次堅決反對我繼續信神....但是,滿有憐憫的神還是垂聽了我的禱告。我女友現在的信仰非常好,經常督促我禱告查經。現在我們一個上海一個天津,但是每天上網一起讀經禱告,都快半年了。
個人見解。「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這節經文不但指向婚姻,也包括了社會商業合作等方面,和「與外人擊掌」的意思類似。我團契有位弟兄打算創業,一開始是打算全部找主內的投資人,但是被異端破壞了,項目卻啟動了,他不得不改變初衷找了外邦人合作。現在項目很多問題,他們的意見不合,走得很艱難。回到經文本身,經文不但表達了信仰不同不可進行婚姻結合的意思,更指出兩個人的靈命信心要匹配,這才讓雙方能夠一生委身。
我的個神啊-電影
邪教不邪教,不只在於宗教本身,更在於信的人。
我信神,信上帝,信佛祖,信真主,信一切可能的更高存在。
但對不起,你憑什麼證明,你口中的宗教,真的是這些神聖創造的?如何證明,你的經典,真的是聖賢所留,而不是你,或以前的某人瞎編出來騙錢的呢?
神,上帝,佛祖,真主,那些所有可能的,更高的存在。
如果真的存在的話,我相信,它們是希望給這個世界帶來幸福的。而不是增加這個世界的不幸。這個問題問的是基督教,那我就說下對於上帝,我的想法。
上帝是包容博愛的,它會告訴你,只要你喜歡,只要你幸福,你可以和任何人婚戀。只有邪神才會威脅你,約束你,拆散你的愛情,哪怕給你帶來不幸,也要忠於它的宗教。上帝甚至絕不會要求你必須愛它,甚至不會要你必須信奉它。
我們人類是自私的,狹隘的,睚眥必報的,所以上帝也是如此的自私狹隘?這簡直可笑。無論你是否愛上帝,甚至無論你是否信仰上帝,它都會儘可能的保護你,包容你,愛你。
這才是無私的,包容的,博大的,更高層次的存在。上帝,應是你不如意時的依靠,而不是你幸福生活的枷鎖。
上帝幫你,愛你,不是為了和你交換你的信仰。它只是單純的愛著世人。一切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上帝會接引所有的人入天國,無論你信它或不信。它只是平等的愛著每個人,天堂無需門票。別侮辱了上帝,上帝是在愛著世人,而不是跟世人做買賣。
在上帝眼中,信靠它的,與信靠別神的,讀聖經的,與不讀聖經的,做禮拜的,與不做禮拜的,遵守戒律的,與不守戒律的,都必定平等。都必定得到同樣的愛。如果博愛寬宏的上帝真的有什麼希望,那隻會是,你一定要幸福啊,僅此而已。至於那些神棍編出的各種條條框框,各種經典,你願意遵守,是你的自由,但請別假借神之名,那是侮辱。你尋找的不是一個基督徒,你首先應該是尋找老婆/老公,其次再考慮她/他是不是基督徒,但『其次』並沒有『首先』重要
我在較深入接觸過基督教後,明確的和男朋友說了我以後不會隨他信教。他表示雖然些許有些遺憾,但他還是希望我們能一直在一起,因為彼此相愛比什麼都重要。
本人是一個基督徒,信了快2年了。一開始並沒有覺得有什麼關係,哪怕女方不信,也可以通過自己慢慢的影響她。
現在不這麼認為了。信仰不同,可能開始雙方都會包容彼此,但漸漸的肯定會出現矛盾。自己每天要靈修,禱告,讀經,周日要禮拜,還會有小組。這樣一來,其實每周只有極少的時間陪伴著對方。特別是對不信的人,他們不一定會理解你為什麼要花這麼多的時間在信仰上?難道這比另一半還重要嗎?
所以不是另一半非得是基督徒,而是不是基督徒的話,今後的婚姻生活可能會出現各種各樣的衝突和矛盾。如何看待"基督徒不可以和非基督徒婚戀"?
1.聖經上沒寫這句話.
神看待婚姻是很認真的.2.宗教里經常有人這樣說.
3.人們經常的做法是:不去看神怎麼說,以為""宗教"就=神"了.
-------------答案如果是"可以"或者"不可以"就弱爆了-------------
神的心意印在聖經里,啟示給敬畏祂的人.
聖經舊約 詩篇25:14 耶和華親密的指教敬畏祂的人;祂必使他們得知祂的約。以下兩段話,摘自倪柝聲文集,送給各位,歡迎一同讀聖經
在基督徒的婚姻里,有三個基本的性質。一個是彼此幫助,一個是防止犯罪,一個是兩個人在神面前一同受恩。不只是一個人作基督徒,乃是兩個人作基督徒。不只是一個人受恩,乃是兩個人共同受恩。 摘自 第三十篇 婚姻--初信造就(中冊)
今天,那些已經成家的人沒有法子再改,只好叫他們學習遷就,多忍耐,多親近,多愛。但是還沒有結婚的人,盼望謹慎有一個好的家庭。這的的確確是一件好事。求神賜恩,將來在教會中,有許多年輕的家庭,的的確確夫妻同心事奉主,走神的路,這是非常美的。 摘自 第三十一篇 擇配--初信造就(中冊)
答案在基督里.別的不說,就基督徒不能婚前性和同居這一條,許多不信的人是難以接受的吧。你要是基督徒拒絕這樣做,對方很容易把矛頭指向聖經的。。呵呵。
三觀不合,影響感情
△←來講一下三角形三角形最頂點是神,下面兩個點是丈夫和妻子。也可以說男朋友女朋友吧。如果男朋友離神進了,女朋友也離神進了,那麼兩個人的距離也就進了。如果男的距離神遠了,女的距離神再進,雙方的距離也是會越來越遠。如果男女都離神的距離越來越遠,那麼男女的距離也會越來越遠。
世人看無所謂,聖經上看我只說自己目前理解的:最好和同信仰的人。還有本來我們人就少,你們都嫁娶外邦人了,我們怎麼辦?人看到世上的女子美麗就隨意娶來,。。。。神的靈就不在他們中間,然而年歲還可以到。。。。換位思考:你是上帝看見自己聚集的這些人都敵對勢力的了,你想什麼?世上只有神的一面和撒旦的一面,你說你去拉人過來,你送掉了呢?神尚且不試天父。事無絕對,但相反的成功典型太少了,多半都成了屬世信徒,只能說禱告求問吧,別看高富帥就想談戀愛,別看白富美就想帶家回。如果說不從聖經上看,沒法看,基督徒離不開聖經,離開聖經談的就是世界,那可以隨便啊!
一個組織想要鞏固自己,最好的辦法是一直對被組織者時時刻刻處於組織里。說白了就是一種手段,據說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是不會愛上非基督徒的,既然愛了那就說明你的三觀還是正常人的三觀沒有達到基督的水平。那都愛了趕緊結婚吧,因為動心的時候就已經背叛組織了。再糾結只是徒勞無功傷害自己。
沒有說 不可以只是by default 普遍傾向於主內的婚姻因為婚姻本身也是屬主的才能對抗仇敵的試誘基督徒之間的婚姻非二元關係 而是三角關係夫妻雙方共同對主負責也就是為什麼許多基督徒會說基督是我家之主
這種觀念在信仰氛圍比較濃厚的天主教徒群體中還是存在的。(至於其他基督信仰宗教答主不太了解)歸根結底是許多教徒都目睹了天主教徒與非天主教徒結合後逐漸喪失信仰的事例,而這在天主教徒看來是非常令人心痛的。久而久之在潛意識裡都形成了這種共識。
我不是基督徒,但討論這個問題,按照題主的要求所謂「能不能不說聖經里的那些道理」是不可能做到的。
原因就在於問題中涉及的一方是基督徒。
所以除非那一方是偽基督徒,自由派基督徒或者信仰方面的思考不夠深入,屬於很淺的那種基督徒
否則只要你遇到的是虔誠的福音派基督徒,必然他的三觀都是被《聖經》徹底改造過的。如果你沒有自己信仰過一種宗教或者或者曾經用心近距離觀察過他們的行為方式的話,很多人並不理解,實際上有信仰的人和沒信仰的人,眼中的世界和遇到事情時思考的方式是完全不同的。那種感覺怎麼比喻呢,就和重新做人差不多……不誇張(其實對A信仰和B信仰的人來說也是如此)
而婚戀中的很多矛盾恰恰是由兩人面對同一事件時,理解、思考方式、面對的方式不同導致的。
這就決定了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不一定是無神論者,也包括其他信仰者)非常容易發生嚴重根本性問題的矛盾。而因為其中一方的出發點來自信仰,是很難妥協的。而雙方各退一步的妥協在很多衝突的解決中都是很重要的一面。所以,我一直覺得基督徒作為普通朋友是很好的,他們為人比較謙遜,很多人也很有思想,而且說實話,就平均水平而言,整體素質相對也比較高一些。(當然也不乏見人就說對方要下地獄的噴子型基督徒,但相對較少)
但是別太接近他們,他們的謙遜來源於信仰本身的力量。作為普通朋友時,你接觸的是他們的行為,而當你非常近距離地接觸他們時,你觸摸到的就是他們行為背後的原因了。
所以奉勸題主,若是想要與異性基督徒關係更進一步,就算人家為了改造你答應,你自己也承受不了的。(你說什麼?如果想和同性基督徒關係更進一步?我支持LGBT平權運動,但是在這個問題下,你真得想好了?)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