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為什麼要毀滅索多瑪城?

聖經里有給出確切的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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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多瑪城以盛行男同性戀行為聞名。sammu已經給出足夠詳細的解釋了,謝謝。

  聖經中關於此問題的記載如下:

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象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創世記18:20~22)

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說:我主啊,請你們到僕人家裡洗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羅得切切地請他們,他們這才進去到他屋裡。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吃了。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作這惡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愿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作什麼。眾人說:退去吧!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作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只是那二人伸出手來,將羅得拉進屋去,把門關上。並且使門外的人,無論老少,眼都昏迷;他們摸來摸去,總尋不著房門。二人對羅得說:你這裡還有什麼人嗎?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面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創世記19:1~13)

  以上經文可見,所多瑪城全城居民並不以沉迷男色為恥,甚至當聽聞有外來的男子入城,想要與他們行淫。羅得知道此事為上帝所恨惡的惡事,極力攔阻,卻認為向女性行淫還可接受,甚至願意將自己的女兒交給他們,竟遭到眾人的拒絕及遷怒。由此可得出,該城中女性地位低下,而男性無論長幼均已受男同性戀行為風氣的侵染,嗜好男色。

  所以新約《羅馬書》中這樣論及此事: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 神,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 神的(或作被 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 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1:26~32)

  這裡所說的是,所多瑪城雖已因自己的罪遭到毀滅,但人類的罪性使自身難以從這類惡事中解脫,人越是放縱自己的情慾,就越是墮落到與所多瑪人相同的境地,正如當前有很多人仍熱衷這種敗壞自身肉體的行為,不但自己這樣行,更不允許被人指出他們的罪,甚至希望別人也與他們行同樣的事,以顯示自己的自由或正確。

  在新約時代,這樣的事情依舊存在而且更加猖獗,所以保羅、彼得、猶大(耶穌的肉身兄弟,馬利亞與約瑟的兒子)嚴辭提醒基督徒,要謹慎防範此種錯誤風氣進入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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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象引用了波蘭學者柯瓦柯夫斯基的觀點說,所多瑪覆亡的原因實際是敵人散布的謠言。歷史的真相是,所多瑪人創建了一個捍衛自由平等、廢除死刑的憲政之邦(Rechtsstaat)。這是今人所謂的「普世價值」第一次照亮人類的心智,城邦頒行的三條法令:

一、凡否定人人生而自由、要求監禁他人者,判無期徒刑。

二、凡否定人人平等、要求不平等者,判服苦役,剝奪所有權利。

三、凡要求恢復死刑者,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但是後來,有了秘密警察機構,到處搞監聽,鼓勵群眾舉報。

秘密警察機構本身也有問題,彼此竊聽盯梢整黑材料,無所不用其極。群眾則積極配合,揭發隱藏在各居民區的不法分子。才一年,全城人口四分之一因反對廢除死刑被處死了;四分之一因敵視自由而失去自由;四分之一因質疑平等而進了苦役營。餘下的四分之一,找不出一個不是在執法部門支薪酬的。

高踞寶座的那一位一聲驚雷:耶和華的太陽底下,跟罪人講自由平等?死刑若可廢除,置我的救恩於何地?遂遣兩名六翼神子下凡督辦,儘快糾正所多瑪人的錯誤思想和邪惡行徑。


因為基佬多.....

聖經里描述當地的基佬只要看到有外來的菊花就想捅,天使剛過去就圍著說要抓起來玩一玩。當地的好人怕基佬得罪天使,於是提議把自己女兒交給這些變態(攻擊的不是性取向,而是聖經描述他們看到菊花就想進)隨便玩,總之不能得罪神的使者。

古蘭經里沒這麼智障,基佬沒那麼變態,改成了好人願意把女兒嫁給基佬讓他們改過自新。呃,還是挺智障的,把親女兒嫁給一個陌生人就是為了把這小子掰直。


可以看一下亞伯拉罕為索多瑪討價還價的話。

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裡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做這事。」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裡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做這事。」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裡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創世記 18:20-33 和合本)

辯論這麼多話,亞伯拉罕都沒說那些惡人罪不至死。


如果這次trump沒被選上,上帝就要毀滅美國了。


以西結書

16:49-50說:「看哪!你妹妹索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50她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 ;我看見便將她們除掉。」

按照真正索多瑪被除滅的標準,絕大部分基督徒和絕大部分中國人也都應該被除掉,別總說人家同性戀了。

看不到這節經文的聖經都是怎麼讀的?


作者:匿名用戶

鏈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9333833/answer/196162812

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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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的毀滅 確實有性敗壞這個罪的一部分原因,但不是全部。

神對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審判根源是因為地上人早就墮落。終日所想唯有犯罪。

而且明知道有神,仍然背叛神,加之所多瑪人更是僅僅過了十五年就忘記曾因羅得獲救,所多瑪王更是當年就沒有感激過亞伯拉罕,其城眾人用以上行動否認了從神而來的恩典。

故此神就任其墮落隨私慾而行,最後做出來的一切罪都是必然的。

因為背叛神的人除了墮落還是墮落:性的敗壞;欺壓弱者;淫亂、說謊、煽動犯罪;驕傲自滿、不憐憫窮人等等。

神對二城的審判也是為了向亞伯拉罕和後人顯現神本身的公義,顯明審判終將來到那些不虔不義的人身上,以這二城為將來審判的典範。起警示的作用。

此二城在後面經文中常被提起,提起的時候一般前文多是指責世人的背離神,後文提起的不外3點1神的恩典2教人迴轉3不迴轉的結果。可見二城覆滅歸其原因是離經叛道。

文中也強調他們對神差派的使者和權柄全然藐視。再加上因墮落邪情私慾的敗壞滿城連十個義人都沒有。所以神審判臨到了!

我個人來看審判的標準無外乎八個字:離經叛道,死不悔改!

我個人尤其認為,單因為兩個城人搞基,就說神因同性戀放熔岩滅城完全是片面的解讀聖經,我生命根基尚淺,歡迎有不同觀點的用聖經原文為佐證的討論。

【以上內容查考經文,創6:5,8:21,13:13,14,18:22~33,19:4~9,賽1:10 ,耶23:14 ,結16:49~50,羅1:18、21~32,結16:46~47、53~63。彼後2:6,猶1:7~8。參考聖潔研讀版新譯本】


Sodom 對應武漢市的索河鎮

那些派別認為他毀滅過


也許自然災害是讓人感受到會被毀滅,人犯了罪就預感不到災難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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